风电项目前期总包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XXX项目前期总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二○一年月
XXX项目前期总包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定义
1.1.甲方:指XXXX,或其合法受让人。
1.2.乙方:指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或经甲方同意的其合法受让人。
1.3.双方: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
1.4.项目:指位于XXX项目。
1.5.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文件,包括合同的附件。
1.6.技术服务: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据甲方的要求,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和专业水平,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其他专题报告服务,为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成果。
1.7.技术服务成果:指合同第3条约定的技术服务成果,及合同未明确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或属于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其他专题报告所必需的其他成果。
1.8.技术文件:指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报告、图纸、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1.9.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用、技术服务成果印刷费用、考察调研费用、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1.10.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1.元: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2.技术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
2.1.技术服务的内容:
2.1.1.进行风资源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确定项目任务和规模,论证项目开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对项目的建设条件进行评价;提出机组优化布置方案和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工程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2.1.2.完成并获取风电场其他专题报告批文具体包括无军事设施证明、无文物证明、
规划选址意见、国家安全批文、安全预评价备查、接入系统批文、水土保持批文、环境保护批文、压覆矿产批文、地质灾害批文、节能评估批文、用地预审批文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编制。
2.2.本合同技术服务执行以下质量标准: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067《风力发电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及其他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2.2.技术服务成果应通过专家会议评审,并获得相应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登记备案。
2.2.
3.技术服务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标准;以上标准不一致的以最严格、最保守、最高规格的标准的规定为准。
3.技术服务成果交付时间及费用(含审查费)
4.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4.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经甲乙双方协商,某项批文或证明文件由甲方自行获取,则该项费用在合同总额中剔除)
4.2. 支付方式
4.2.1. 合同生效且乙方提交相应金额的发票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元整)作为预付款。
4.2.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履行时间划分三个时间段,第一个时间段为合同签订日至XXXX年XX月XX日,第二个时间段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第三个时间段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乙方完成1~16项(不含第7项)中单项工作,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后,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各时间段内已完成单项工作剩余80%的费用,支付时间为各时间段结束之日起10天内。
4.2.3. 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核准所需所有工作(不含第7项)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甲方根据本合同第4.2.2款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费用(不含第7项);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之后45天内完成1-16项(不含第7项)所有工作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10天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8.2款在未付款内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后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之后45天内仍未完成1-16项(不含第7项)所有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第8.2款规定处理。
4.2.4. 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第7项评审工作,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项工作60%的费用,乙方获取该项工作最终批文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单项工作20%的费用。
5.知识产权
5.1.乙方保证对向甲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成果时,则技术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含技术服务成果所附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转移至甲方。
5.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工作条件所完成除按合同要求外的其他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5.3.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5.4.乙方的知识产权保证义务: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而遭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指控、权利主张或提出异议;乙方应保护甲方免受由此产生的任何诉讼、索赔、要求、费用(含律师费)等损害。
6.保密
6.1.保密内容及要求:乙方保证对在本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属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本合同、技术文件、设计图纸、商业秘密、经营信息、技术服务成果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6.2.保密期间:至该等保密内容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为止。
7.转包、分包、转让
7.1.合同约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内容,应当由乙方完成,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7.2.乙方有权将除风电场可行性研究报告外其他专题报告委托给第三方。
7.3.甲方有权将合同或其在合同中的任一或所有权利转让给甲方的关联公司。
8.违约责任
8.1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8.2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要求提交专题报告批文,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迟延期限超过45天,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停止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返还相关的预付款及赔偿因设计方延误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8.3 若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过45天(非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8.4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除本合同第8.2款规定的情形),甲方将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
8.5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设计费。
9.联系人
9.1.双方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电话:邮
箱:)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电话:邮
箱:)为乙方联系人。
9.2.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9.2.1.沟通技术服务进度;
9.2.2.提交及接收技术文件和技术服务成果。
9.3.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一方未及时通知另一方上述变更,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火灾、地震、洪水、暴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
10.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责。设计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