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标采购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篇一:跟标采购

跟标采购

跟标采购是指采购人为满足紧急需要,以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并管理的跟标信息库为依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目录

展开

跟标采购的适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适用跟标采购方式采购:

1.情况紧急;

2.采购需求与被跟标项目一致;

3.被跟标项目签订合同日期在跟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且市场价格波动不大;

4.公开招标成本较高。

适用跟标采购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发布跟标采购公告和被跟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2.公告无异议的,采购人可以直接与被跟标项目供应商按照被跟标项目采购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公告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符合下列要求并已依法完成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纳入跟标信息库: (1)采购活动由国家、广东省或者本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2)采购标的市场价格相对稳定,且中标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3)采购项目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节能环保要求和标准;

(4)货物类项目技术参数配置详细,或者服务类项目内容清晰。

采购人应当从跟标信息库中选择被跟标项目。跟标信息库由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并向采购人、主管部门公开。篇二:跟标采购流程图

跟标采购流程图

操作说明题

跟标采购项目的网上竞价流程:

1、采购人申请资金并落实资金来源;

2、采购人到财政局资金拨款科室提出采购申请;(深圳市统一采购平台)

3、申请获批后,由财政局资金拨款科室录入采购计划;(深圳市统一采购平台)

4、采购人确定采购的货物或服务与跟标产品信息库中的货物或服务相符;

5、采购人对该货物或服务进行市场价格调查,确定最新市场价格;

6、采购人根据宝安区政府采购跟标试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局申请;

7、采购人通过宝安区政府采购系统,网上申报跟标采购项目;(深圳市统一采购平台)

8、采购中心审核采购人跟标采购申请及相关资料,并跟据采购需求与跟标产品信息库内容是否一致,确定是否同意跟标采购;

9、采购中心安排及分配工作;

10、项目立项;

11、采购中心电话通知采购人申报成功,可登录竞价系统起草跟标招标公告;12、采购人通过网上竞价系统,网上起草招标公告,具体跟标内容(必须与跟标

产品信息库内容一致)和采购时间;(网上竞价系统)13、采购中心审核招标公告并发布;(网上竞价系统、深圳市统一采购平台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

14、供应商在网上竞价系统响应项目;

15、采购人在招标报名截止前,登录网上竞价系统,审核响应供应商资质(在网上竞价系统响应)

- 如果公告期内只有一家通过资质审查,采购人直接约定谈判时间并将竞价时间延期(必须在原竞价时间前),由用户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价格,供应商按竞价时间到网上竞价系统把谈判确定的金额报价; - 有两家或以上通过资质审查,实施公开竞价,报价最低位中标单位。(网上竞价系统)

16、待竞价完成后,采购人通过网上竞价系统确认竞价结果;(网上竞价系统) 17、采购中心确认竞价结果,并发布竞价结果公告(网上竞价系统),同时在市采购系统录入中标结果并发布公告;

18、采购人与供应商通过网上竞价系统签订电子合同,亦可另立合同。篇三:招标和采购框架协议

框架协议

甲方:xx公司协议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建立招标

和采购关系基础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共同签署生效,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乙方供货品种规格及供货周期

自甲方向乙方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正式备货通知或下发订单之日起,至乙方将合格物料二、生产能力

为保障甲方生产和交付,乙方保证为甲方作到:万/月、万/年的产能要求; 三、供货方式

1.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收到甲方订单3小时内必须按照承诺的交货期以传真方式反馈回传订单,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拒绝接单或延迟接单。

3. 送货时间要求:要求乙方在每天16:00前将货物送达甲方仓库,超过此时间送达则按照次日计算交期天数。(和交付处罚要求时间不一致)

4. 交货要求:

1)如因乙方违反上述交期和产能承诺而造成的延迟交付,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1当批订单货物的货值超过5万元(含),乙方每单每天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

物货值的1%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交付或甲方停止乙方交付为止。

1.2当批订单货物货值低于5万元,乙方每单每天向甲方支付400元作为违约金,直至

乙方完成交付或甲方停止乙方交付为止。

2) 因乙方违反以上交期和产能承诺导致不能交付,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1货物货值超过5万元(含),乙方按照不能交付部分货物货值的10%支付违约金。

3) 2.2货物货值5万元以下的,乙方按照不能交付部分货物货值的20%支付违约金。

4) 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或不能交付,除执行上述交付处罚外,乙方亦需要

承担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延迟交付或不能交付情况给予相应的订单减量或停止供货资格等处理。乙方交期达不到投标承诺交期时,甲方可以采取调货方式将订单调货给其他供应商,甲方将订单调给其他供应商而产生的差价由乙方全额承担。以上约定如与其他已签订协议有冲突,则以本协议为准。

6)乙方违反上述交期和产能承诺而造成延迟交货时,乙方应采取加急方式送货并承担全部运费。

7)乙方如非不可抗力因素(详见本协议第十条)造成的单方面停止供货,乙方按照双方本年度合作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5. 如确需变更订单时,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变更订货要求。6.当甲方订单物料需求超出乙方以上承诺产能或供货周期时,双方需共同努力、友好协商,及时确定最新交付时间。

四、供货质量

1.乙方所供应的产品的质量,必须达到同类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必须达到甲方提出的质量、环保(hsf)和技术标准要求。

2.乙方供应产品的质量、hsf必须通过甲方来料检验相关标准,甲方须将此标准提供给乙方。

3.不合格处理方式包括退货、降价让步接收等,因乙方供应的产品不合格处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应的产品不合格影响到甲方出货,甲方根据第二款(供货方式)第3条进行处理。

4.如果因乙方产品质量、hsf原因,甲方受到客户投诉或赔偿,责任及赔偿由乙方承担。

5.质量违约处理条款:

第一次出现异常,实际损失费进行赔偿(损失费=加工费+材料费);

第二次出现异常,实际损失费*1.5倍进行赔偿;

第三次出现异常,实际损失费*3.0倍进行赔偿;

当因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需求时间紧急,而只能特采使用时,如特采产品须经甲方返工后方可使用时,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返工的材料成本及人工成本)由乙方承担。人工成本计算方法为由生产部计算工时,正常上班时间按15元/小时/人计算,如需加班,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核算最终人工成本费用,总费用由采购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甲方图纸,检验标准或订单合约约定的质量、hsf要求,甲方有权决定是否让步使用(hsf不符合,不可让步使用),对于甲方评估认为存在质量、hsf风险的,采取降级扣款处理方式。支付标准为不少于此批货款的5%计算,但最低标准为rmb100元。以上质量违约处理条款,如果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质量协议》有冲突或不足处,则按《供货质量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7.甲方当次《采购订单》上有另外要求,则追加《采购订单》的要求事项。

8.环保(rohs)材料订单,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环境管制物质限用标准》供货,因乙方提供的环保(rohs)材料有害物质超标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此条款如果与甲、乙双方签订的《rohs产品供货质量保证协议》有冲突或不足处,则按《rohs产品供货质量保证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9.凡是给甲方提供商品、劳务及其它服务的乙方都不能在所提供的商品、服务上印制、标注、透露与甲方所需产品无关的信息及未经过甲方书面确认,擅自更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