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
医保新规如何保障城乡居民医疗权益
医保新规如何保障城乡居民医疗权益在当今社会,医疗保障是关乎民生的重要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医保新规不断出台,旨在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医疗权益。
那么,这些新规究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首先,医保新规扩大了保障范围。
过去,一些疾病或医疗项目可能不在医保报销之列,给居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而如今的新规将更多的病种和医疗服务纳入了保障范围,例如一些罕见病、慢性病的治疗药物和诊疗项目。
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在面对各种各样的健康问题时,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医保支持,减轻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其次,提高了报销比例。
以往,居民在看病就医时,自己需要承担较大比例的费用。
而新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报销比例,特别是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就诊和一些重大疾病的治疗。
这使得居民在支付医疗费用时,自掏腰包的部分减少了,实实在在地减轻了经济压力。
比如,对于常见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的提升让居民不再因为担心费用而拖延治疗,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治。
再者,医保新规加强了对贫困群体的特殊保障。
针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新规给予了更多的倾斜政策。
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实施医疗救助等措施,确保这些弱势群体能够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这体现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人文关怀,不让贫困成为阻挡居民获得医疗服务的障碍。
同时,简化了报销流程也是新规的一大亮点。
过去,繁琐的报销手续让很多居民感到头疼,需要准备大量的材料,来回奔波于各个部门。
现在,通过信息化手段和一站式服务,居民可以在医院直接结算报销,省去了诸多麻烦。
这不仅提高了报销的效率,也节省了居民的时间和精力,让医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此外,医保新规还推动了异地就医结算的便利化。
随着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很多城乡居民在异地工作、生活。
以往,异地就医报销存在诸多不便,需要先垫付费用,再回到参保地报销。
现在,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居民在异地也能享受到与本地相同的医保待遇,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医疗保障政策解读
医疗保障政策解读近年来,医疗保障政策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仅提升了医疗水平,也保障了广大民众的健康权益。
本文将对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政策进行解读,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
一、医疗保障政策概述医疗保障政策是国家为了全民的健康福祉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
其目的是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无论是贫困地区的农民还是城市的居民都能够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实现全民共享健康。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政策的重中之重。
它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这些保险制度都有自己的特点和覆盖范围,但基本思想都是相同的,即通过公共财政和个人缴费的方式来提供医疗保险服务,以便保障参保人员的合理医疗需求。
三、医保政策的特点1. 广泛覆盖:医疗保障政策覆盖面广,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城市居民,都能够参加医疗保险。
这样能够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
2. 共同支付:医保政策实行共同支付的原则,即由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共同承担医疗费用。
这样分摊了医疗费用的负担,使得医疗保险更加公平合理。
3. 分级诊疗:医保政策提倡分级诊疗,即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和大医院的合作关系,将适合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的疾病引导到基层就医,减轻大医院的压力,提高基层医疗能力。
四、医保政策的影响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医疗行业和广大民众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 提升医疗水平:医保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技术能力,改善了医疗服务的质量。
2. 激发消费需求:医保政策的实施使得人们对医疗的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刺激了医疗消费的增长,促进了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
3. 促进就业:医保政策的实施需要大量的从业人员支持,这就为就业创造了机会,减少了城乡劳动力的流失。
五、医保扶贫政策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居民因病致贫的问题,我国出台了医保扶贫政策。
医保、合疗政策解读(整理版)
医保、合疗政策解读(整理版)一、缴费时间、费用1、居民缴费为每年的9月1—12月31,成人(18周岁以上):160元/年,儿童(18周岁以下):90元/年,工厂职工:根据工资基数工厂每月统一缴费。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时间每年5月份开始按村统一收缴,费用根据武功县合疗办规定收缴。
二、门诊报销1、居民门诊发生的费用:每人每年报销500元整。
2、职工医保患者持医保卡在门诊就诊。
3、合疗患者单纯门诊不予报销,如是住院的患者,住院前一周连续检查的检查费可以纳入住院费用一起报销。
三、住院起付金标准和报销比例住院结算方式分三种:普通住院、单病种结算、病种结算。
(一)、普通住院1、居民0—18周岁:180元,18周岁以上:300元,报销比例:85%.2、职工医保:420元。
报销比例:在职92%,退休94%3、合疗患者:14周岁以下:420元,14周岁以上:600元,报销比例:80%,80周岁以上报销85%,90周岁以上报销90%。
二)、单病种住院报销比例(实行三方付费)1、居民2、职工(三)、常用的单病种病名(医保)恶性肿瘤、肝硬化晚期、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脑出血、骨髓异常增生症、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新生儿败血症、新生儿溶血病、新生儿肺炎、新生儿窒息、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黄疸、支气管肺炎(14周岁以下)等(四)、合疗单病种(122种)正常分娩、剖宫产、异位妊娠、子宫肌瘤、小儿肺炎、婴幼儿腹泻、小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肾盂肾炎、急性肾小球肾炎、急性胆囊炎、细菌性痢疾、肺炎、高血压(3级)、结石性胆囊炎、胆囊息肉、腹股沟疝、肛瘘、肛裂、肾结石、输尿管结石、痔疮、鼻窦炎、白内障、青光眼手术、创伤性断指、锁骨骨折、肱骨髁上骨折、股骨干骨折、腰椎间盘突出症等、(五)、医保按病种结算的病种白内障、胆囊切除术、急性阑尾炎手术、肱骨干骨折、骨盆骨折、人工半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术、卵巢肿瘤手术、子宫肌瘤手术、异位妊娠手术、乳房肿瘤手术治疗、肛瘘手术治疗等,居民(自然分娩、剖宫产)四、门诊管理1、参保人凭医疗保险卡(合疗本、卡)挂号就诊。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精编PPT课件
如何进一步推动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并加强支付管理。三是规范和强化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医保准 入管理,并动态调整。四是扎实推进按病组和病种分值支付方式改革,年底 前70%统筹地区开展实际付费。五是统筹做好医保支持“互联网+”医疗服 务医保支付、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关工作。在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 理方面,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 严格集采量执行,促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二是持续完善医药 集采平台功能,提升药品耗材“网采率”和集采平台统一服务水平。三是持 续推进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加强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信息共享和价格 查询。四是做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评估。
如何持续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压实 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 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参保群 众。
谢谢
如何进一步推动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为巩固提升“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稳定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 达到99%以上,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通知》提出三项要求,一 是优化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完善困难群众参保核查比对机制,健全参保台账,确保 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保尽保。二是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科学设定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标准。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引导社会力量 参与困难大病患者救助帮扶,推动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 四、在医保支付管理、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等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 在医保支付管理方面,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完善和规 范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推动省域内“双通道”处方流转电子化,提升谈判药 品供应保障水平。二是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当地 医保支付范围,
城乡医保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核销标准是多少?
基本医疗
大病
二、门诊医疗核销标准是多少?
答:一个保险年度内,50元以上450元以内的报销50%,限额200元;精准扶贫对象50元以上850元以内的报销50%,限额400元。
三、符合慢性病政策的条件有哪些?
答:①25种门诊慢病病种;②患有以上疾病参保居民年底在相关医疗机构(辖区三级医院: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东风总医院;精神类疾病:市中医院)申报评审;③十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标准。
四、哪些人群参保可享受政府资助?
答: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政府确定标准给予补贴。
五、如何办理参保?
答:户籍居民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办、社区(村)人社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流动人口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居住地社区(村)人社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新生儿参保登记:出生当年免缴费参保的,须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医保并按规定缴费,新生儿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参保地申请参保登记。
六、如何就诊?
答:参保患者在本市内门诊或住院治疗,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就诊,医保程序系统直接计算待遇,患者支付自负费用即可。
外地就医时参保患者需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医保局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程序,患者持卡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直接结算自负费用。
2023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解读一览
2023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解读一览2023医保国家政策新规定解读一、缴费范围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每人350元,政府补助不少于610元。
资助对象及标准如下:1、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每人350元。
2、其他特殊人群的缴费标准特别强调:享受100%补助的由政府全额代缴参保,享受定额补助的只需要缴纳个人负担的部分后即参保生效。
三、缴费时间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为了避免年底缴费人员过多拥堵、确保您的待遇衔接,建议最好提前在11月底前完成缴费。
四、参保可享受的待遇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报销、特殊慢性病报销、医疗救助和依申请医疗救助。
具体如下:(一)门诊统筹报销(300元/年)(二)住院报销(三)大病保险报销(四)医疗救助政策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计入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按以下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给予救助。
具体如下表:患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治疗、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等疾病的防贫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门诊救助费用与住院医疗救助费用合并计算,累计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五)依申请医疗救助政策对参加当年基本医保,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且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成员,经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采取依申请救助的方式给予一次性救助。
2023医保缴费标准怎么样的答:(一)城乡居民医保据国家医保局2023年度发布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960元,其中个人年缴纳350元,国家、省、市年度每人补贴免缴610元。
成都市城乡居民保险政策解读
成都市城乡居民保险政策解读
成都市城乡居民保险政策是指适用于成都市区内的城乡居民的保险政策。
该政策旨在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保障其享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该政策,成都市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保险费用由居民个人、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具体比例有一定差异。
城乡居民按年度支付保险费用,缴费标准根据居民家庭收入和户籍所在地确定。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居民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基本医疗就医、基本医疗保健药品、基本医疗保健辅助器具等。
居民在就医时,可以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卡实现医保结算,减轻自费负担。
此外,成都市的城乡居民还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等。
居民在享受这些待遇时,需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保险政策也有一些限制和规定。
例如,居民需要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参保、缴费和报销申请;居民在享受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时需要选择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对于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申请材料。
总之,成都市城乡居民保险政策的出台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医疗费用压力,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居民在享受这一政策的同时,也需要了解其具体要求和限制,遵守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共同维护医疗保健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解读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完善。
其中,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政策。
本文将对该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政策。
一、政策背景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该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根据城乡居民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优惠的医疗保障。
二、政策内容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的参保对象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等。
其中,城乡居民指的是在城市、乡镇、农村等地区居住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无单位医保、无公务员医疗保险的人群。
2. 参保方式城乡居民可以通过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式参保。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方案,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门诊保险等。
同时,参保人员还可以选择不同的缴费方式,包括月缴、季缴、半年缴、年缴等。
3. 参保资助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资助:(1)政府财政资助。
政府将为参保人员提供一定的财政资助,资助金额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保险方案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2)医疗救助。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疗救助方式给予资助。
(3)医疗补偿。
对于参保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的部分费用,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补偿。
4. 医疗保障范围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的医疗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包括住院、门诊、急诊等。
(2)大病保险。
对于罕见病、高发病、高价药等需要大额医疗费用的疾病,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保障。
(3)门诊保险。
参保人员还可以选择门诊保险,享受门诊诊疗、药品费用等的保障。
三、政策意义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的出台,对于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解读ppt课件
的医疗费用负担。
政策解读篇
2016年12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濮 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办 法共9章50条6800余字,是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 度的主体政策文件。
市、县、乡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参保组织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参保人员户籍认定,民政部门负责享受参保补贴的最 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发展改革、审计、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 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市、县两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经办工作。
3、借鉴先进经验
为推动整合工作开展,组织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同志赴 山东日照和临沂、安徽铜陵、江 苏南通考察学习了整合城乡医保 制度的组织实施情况、政策统一 情况、业务经办情况等,做到了 整合工作作为整合工作的 组织实施主体,更是成立了 以局长谢传芳为组长的组织, 设立8个专项小组,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积极 工作。
4、严格督导通报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的工作任务、时间 节点,建立了我市的工作台账与周报制 度。及时对县(区)进行工作指导,确 保全市整合工作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 整合期间,共建立市、县(区)工作台账 153页涉及数百项具体工作,汇总统计报 表200余张,涉及各类数据1545项。
(二)注重调研,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制定奠定基础
三、医疗服务项目更加丰富。在医疗 服务目录方面,整合后纳入河南省医保支 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共计4441项,与 城镇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相比,支付项目增 加177项,增幅4%;与原新农合医疗服 务项目相比,支付项目增加254项,增幅 6%。。
医保新增预算方案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保新增预算方案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本文目录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如何调整?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巩固提升医保待遇水平,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达到960元,其中,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补助力度,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相应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继续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对巩固提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有哪些工作要求?《通知》提出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
主要从三个方面对2023年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稳定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二是完善门诊保障措施,继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增强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功能,合力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做好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三、在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为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通知》提出四项要求,一是继续做好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工作,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确保应保尽保、应资尽资。
二是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完善参保动态监测、高额费用负担患者预警、部门间信息共享、风险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
三是完善依申请救助机制。
四是做好与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的衔接。
四、如何增强医保制度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通知》提出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包括四个方面要求。
《医疗保险缴费政策解读:保障你的健康权益》
• 对个人的影响: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影响个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就医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的 选择 • 对家庭的影响: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影响家庭的经济状况、生活方式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决 策 • 对社会的影响: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影响医疗资源的配置、医疗服关系
• 保障范围广:覆盖城乡居民及其家庭成员,保障基本医疗需求 • 缴费相对较低:由于保障范围广,缴费标准相对较低,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 医保关系可以转移:参保居民在不同地区之间流动时,医保关系可以随之转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是针对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两部分,保障参保居民的基本医 疗需求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缴费标准和补助标准 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对家庭经济负担的影 响因家庭情况而异
• 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结构、健康状况 的家庭对医疗费用的需求和经济负担不 同,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影响也有所差 异 • 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保障范围和水平 不同,对家庭经济负担的影响也有所差 异
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对健康生活方式的促进作用
医疗保险缴费政策促使个人更加关注健康生活方式
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监管与惩罚措施
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监管
•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监管机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缴费 政策监管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 加强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日常监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保险缴费政策 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惩罚措施
• 对违反医疗保险缴费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对违反医疗保 险缴费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罚,确保政策的严肃性 • 加强对医疗保险缴费政策惩罚措施的宣传和解释: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医疗保 险缴费政策惩罚措施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公众的法制观念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公民提供医疗费用保障,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权益。
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医疗保险政策,本文将对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医疗保险政策的背景与意义1.医疗保险政策出台的背景近年来,我国医疗费用不断增加,医疗保障的不足问题逐渐凸显。
大病医疗支出压力加大,个人和家庭面临着巨大的经济风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医疗保险政策得以出台。
2.医疗保险政策的意义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同时,医疗保险政策还可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二、医疗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1.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我国的医疗保险政策覆盖面广泛,基本上涵盖了所有工作和居民人口。
具体参保范围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政策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工等群体。
2.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和医保支付。
医疗费用的报销根据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医保支付则是医保基金直接支付医院,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3.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与管理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职工和居民的个人缴费以及政府的财政拨款。
医疗保险基金由相关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医疗保险政策的影响与挑战1.医疗保险政策的影响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患者的负担,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公平与公正。
同时,政策的实施还能促进医疗服务的优化和升级。
2.医疗保险政策面临的挑战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问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问题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四、医疗保险政策的改革与展望1.医疗保险政策改革的重点医疗保险政策的改革主要着重于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推动跨地区医保结算等。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解读)
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解读)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非平凉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注意: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或已在其他市州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
二、筹资标准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
三、缴费期限及待遇享受期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均可享受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中的直接救助对象和依申请救助对象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还可进行医疗救助。
四、参保资助标准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参保缴费经济负担。
1.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医保部门给予全额资助;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残联部门给予全额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生两户(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领证户)由卫健部门给予全额资助。
2.对城乡低保对象由医保部门给予定额资助。
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和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190元。
3.对农村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已脱贫人口由医保部门给予定额资助。
其中,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90元,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50元,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
注意:对身份重复的参保人员,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实行参保资助。
五、参保缴费方式在我市首次新参保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其中之一),于缴费期内在乡镇或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后可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政策解读
医保政策解读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正在迅速发展,以满足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正是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医保政策,使人们在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地区得以实现普遍的医疗服务。
因此,对于医保政策的解读对民众来说非常重要,以便了解本着可以从政府推出的医保政策中获得哪些好处。
首先,中国政府推出的医保政策大大降低了每个人的医疗费用。
2011年,中国政府实施了新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将城乡居民的政府医疗费用从每人3500元降到500元。
新制度大大降低了每个人在获得医疗服务时所需支付的费用。
其次,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为老年人提供支持的医保政策。
2015年6月1日,中国政府实施了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老年人可以以更低的价格获得更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
此外,政府还实施了统一的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缓解老年人的财政压力。
另一方面,政府还推出了减轻患者负担的医保政策。
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医疗保险改革计划,目的是为患者减轻其在慢性病治疗过程中所承担的医疗费用。
它还允许患者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所购买的保险产品。
最后,政府还制定了社会救助政策,以帮助因欠费医疗而面临困境的居民。
2018年,政府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即当面临因医疗费用高昂而产生的重大困难时,保险费超出基本保险给付标准的不足部分将由政府补足。
该政策对改善因医疗费用高而无法获得医疗保健服务的居民群体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上就是中国政府推出的各项医保政策的解读。
这些政策既可以降低每个人的医疗费用,又可以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为各项受支持的群体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援助。
未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政府还将推出更多的医保政策,为全体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医疗保障。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出台的医保政策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医疗服务和保障,减轻了人们从获得医疗服务中所承受的经济负担。
未来,可以期待更多的医保政策,来改善中国民众的医疗和健康水平。
《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8.2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任务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除人民群众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以下简称《通知》)。
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2024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如何安排?为积极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通知》明确,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
需要说明的是,在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提升待遇水平和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
此外,《通知》还要求同步优化大病保险筹资结构,强调各级财政补助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
二、2024年在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为切实增强群众参保获得感,《通知》明确要求稳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大病保险精准保障能力、加强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
一是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落地落实。
二是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保障精准度。
三是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医保政策解读
医保政策解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医疗保障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各国纷纷出台了医保政策。
医保政策旨在为人民提供质量高、价格合理的医疗保障,以缓解人们因病就医面临的经济压力。
本文将从医保政策的定义、发展、内容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医保政策的定义医保政策,全称为医疗保险政策,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通过法律或政策的形式,规定医疗保障的内容、范围、参保人员以及费用等方面的规定。
医保政策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在生病就医时能够享受到质量高、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减轻其经济负担。
二、医保政策的发展历程医保政策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起初主要是由一些福利机构或慈善机构提供的医疗救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意识到医保政策的重要性,纷纷制定医保相关法律和政策。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医保体系,如美国的医疗保险、英国的国民健康保险等。
三、医保政策的内容医保政策的内容涉及面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参保范围:医保政策确定了哪些人可以参加医保,通常包括公民、职工、农民等各类人员。
2. 医疗保障项目:医保政策规定了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或直接支付,通常包括门诊、住院、手术、药品、检查等。
3. 参保费率:医保政策规定了参保人员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率,通常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
4. 报销比例:医保政策规定了不同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即参保人员可以获得费用报销的比例,通常根据费用的性质和等级进行划分。
5. 保险范围:医保政策规定了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的医疗服务范围,包括各类医疗机构、医生资格等。
四、医保政策的影响医保政策对个人、医疗机构、医药产业以及整个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对于个人而言,医保政策可以帮助他们降低医疗费用的负担,提供及时、有效的治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医保政策可以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院运营效率,促进医疗体系的发展。
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解读
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解读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步提高。
为了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权利,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旨在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享受到医疗保障的福利。
一、政策背景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问题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问题,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为其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政策内容1.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是我国为城乡居民提供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解决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困难。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条件、保障范围、保障标准等内容,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服务。
2. 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政策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是我国为城乡居民提供的一项救助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解决城乡居民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同时,该制度还规定了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内容,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全面的医疗救助服务。
3. 其他相关政策为了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权益,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如城市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等。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为其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政策影响城乡居民参保资助政策的实施,对于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城乡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这些政策还可以促进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带动医疗服务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四、政策建议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城乡卫生事业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向城乡居民宣传医疗保障政策,使其了解并参与到医疗保障中来。
2. 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加强对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规范和完善,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3.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汇报人: 日期:
contents
目录
• 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 医疗保险政策内容解读 • 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和影响 • 医疗保险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
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01
政策背景和目标
背景
随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医疗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医疗保 险政策。
以上是对医疗保险政策的解读,包括缴费政策、 待遇支付政策以及管理和监督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 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可持续运行。
医疗保险政策的实
03
施和影响
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成果
全面实施
自医疗保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 范围内已实现了较高的覆盖率, 大部分人群都已纳入医疗保险体
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政策
管理机构: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通常由政府相关 部门或专业机构负责,负责监督和管理医疗保险 的运行和实施情况。
投诉处理机制:医疗保险通常设立投诉处理机制 ,参保人员在遇到问题时可以向相关机构进行投 诉,维护自身权益。
监督制度:医疗保险的监督制度包括定期对保险 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确保保险资金的合规使用 和有效管理。
互联网+医保服务
医疗保险政策将探索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通过线上办理医保业 务、移动支付等方式,提升医保服务的便利性和普惠性。
THANKS.
信息化和智能化在医疗保险政策中的应用
医保信息化建设
未来医疗保险政策将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通过完善医保信息系统 、推广电子凭证等措施,提高医保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医疗保险政策将积极应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等先进手段,对医 保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为医保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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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患规定范围内的部分特殊重大疾病,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后,个人医疗负担仍然较高,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社 会医疗救助基金和“慈善助医”资金可给予一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 市慈善总会另行研究制定。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由市医保中 心统一组织全市招标。
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员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财政补助与居民个人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基金直 接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动态调整。 参保人员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保制度内医疗费用,累计达15000元以上、5 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含10万元)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支付60%;10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支 付70%。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门诊医疗待遇 慢性病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中心及 其下属站)、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性病病种的医疗 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 支付最高限额为个人缴费标准的8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慢性病 病种范围暂定为:高血压、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 能衰竭等5种病种。参保人员在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慢 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个人缴费标准的15倍。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 构慢性病病种范围暂定为:精神病、慢性肝炎、癫痫、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 血等5种病种。
根据国务院意见,省、市先后出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镇江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
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镇发〔2016〕52号)、《镇江市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等 一系列文件。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门诊医疗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普通门诊基层首诊制度,参保 人员在本人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中心及其下属站)、乡镇卫生院 (含村卫生室)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基金支付50%。参保人员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年度内基金支付最 高限额为个人缴费标准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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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参保登记与基金筹集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 医疗保险管理与监督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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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救助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门诊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生育待 遇等组成。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 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以下称“医保制度内费用”),按门诊医疗待 遇、住院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待遇规定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内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累计最高限额为本市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超过部分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终末期肾病进行的透析治疗、使用特殊药品及规定 范围的其他特殊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不设基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生育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按平产1000元(含产前检查费用)、剖宫产1200元(含产前检查费用)的标 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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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参保登记与基金筹集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 医疗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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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参保登记与基金筹集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 医疗保险监督与管理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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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救助办法
医疗保险监督与管理
参保人员就医管理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医疗保险证历就医,划卡办理 挂号、住院登记、结算等手续。参保人员应当保管好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 定使用社会保障卡就诊,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对就诊情况进行审核调查。 (二)参保人员定点就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参保年度内不得改变,因居住地变换确需变动 的,可在下年度续费时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居住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随之改变。 (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 通过社会保障卡记账后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支 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四)参保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 疗目录、材料目录等有关规定执行,使用注有★号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应先由个人自付规定比 例的费用,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五)参保人员转外地治疗的,按照本市社会医疗保险转外地就诊办法执行。在本市参保的在 校学生,因假期在居住地(非本市参保统筹区)发生的医药费用,视同在本市就诊,回参保地 的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
参保登记及基金筹集
变更管理
(一)中断保险。 (二)险种变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转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以转入时上年度在 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4%的比例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 限,可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予以累计计算。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全部划入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统筹基金。 (三)恢复保险。当年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被单位录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 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导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的参保人员,可以恢复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待遇。 (四)关系转移。 (五)注销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在结清医疗费用后,由其亲属持其死亡证明、社会保障卡,到 社保中心办理死亡注销手续。
上,未参加户籍地社会医疗保险的外来非从业人员可以参加本市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及基金筹集
参保登记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一按自然年度参保登记缴费。每年10月至12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的参保登记期,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持有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到居住地)的村、社区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登记和个人缴费手续。 (二)学生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自然年度参保登记缴费。全市各驻镇高校、技职院校 和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办理工作。每年9月至10月为学生参加下一年 度参保登记期,各辖市、区属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在各辖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称 “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市属中学、技职院校和驻镇高校在所在地的市或辖市社保中心 办理登记参保。 (三)因退役、外地就学毕业、外出务工回乡等原因,户籍迁入本市,非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的居民,且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允许在年度内非参保登记期中途参保。
参保登记及基金筹集
登记办法
(一)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其所在的村、社区登记、建立电子及书面文档,录入 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人员类别、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办理社会保障卡。续保人员凭 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所在的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各辖市、区社保中心负责辖区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确认工作,汇总各类人员参保数据。 (二)全市各驻镇高校、技职院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参保,由所在学校登记、建立电子 文档,录入个人的相关信息,各学校按属地集中到各级社保中心办理,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学 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与督促工作。 (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和退伍士兵须在出生或退伍6个月内到所属社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手续,即从出生之日或退伍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或退伍超过6个月办理参保登 记的,须从出生或退伍之月起补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之日起享受医疗保 险待遇。 (四)基本医疗保险应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未连续缴费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停保或中断参 保的,再次登记续保,须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自办理续保缴费手续之日起享受医疗 保险待遇。
参保登记及基金筹集
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组成。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会商确定。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居民,女性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个人 缴费减半,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由政府补助;70周岁以上,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各辖 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缴费标准。 (二)持有本市临时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外来非从业人员参保缴费,财政不予补助,按全额缴费标 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与财政补助部分之和)。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介绍
汇报人:凌忠新
2018
前言
国务院 2016 年 1 月 12 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
见》(国发〔2016〕3号)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患有规定范围内的特殊重大疾病,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城 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不同病种及费用范围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支付: (一)患终末期肾病进行透析治疗,医保制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城乡居民大 病保险基金再给予支付70%。 (二)患规定范围内的其他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诊治病种,医保制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支 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支付20%。 (三)凡第一诊断是城乡居民特殊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实施定点救治并采取全程规范 化治疗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支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支 付50%。特殊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限定费用标准),超出部 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特殊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病种范围暂定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 脏病、脑梗死、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原发性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Ⅰ型糖尿病、 尿道下裂等18种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