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问题的若干规定

合集下载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问题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问题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试行)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xx]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办[xx]22号)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结合我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作风建设问题行为规范第一条不准违规公款送礼(一)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卡、年历等物品;(二)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三)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1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用公款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四)不准接受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提货券等。

第二条不准违规公款吃喝(一)不准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二)不准机关及部门人员接受下属单位的宴请,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宴请;(三)不准在从事公务活动中接受宴请,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下属单位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只能在单位食堂就餐或外叫快餐;(四)不准接受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五)不准搞超标准公务用餐活动。

在公司对外公务活动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安排接待用餐的,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食堂就餐,没有食堂的单位或因时间原因无法在食堂用餐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可以安排在市内中低档消费的餐馆进行,严格控制用餐标准,菜品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鲍鱼、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等;(六)不准借公务接待之机违规吃喝。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七)不准其它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违规行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一、背景机关作风是一个单位工作中最基本的部分,是促进单位良好运作和有效管理的基石。

然而,长期以来,一些机关在工作中出现了缺乏严谨、效率低下、程序繁琐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单位的形象和工作效率。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本实施方案旨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一种充满活力、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使机关的工作更为精准、高效,并提高机关形象和信誉。

三、实施方案(一)全面推行“服务至上”理念,最大化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机关工作应充分考虑社会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努力符合社会的需求和期望。

为此,机关应在工作中深入调研客户需求,主动向客户反馈工作信息,丰富客户知识,完善服务理念和方法,增强服务能力和质量。

(二)加强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程序规范是机关作风标准化的基础。

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程序顺序进行,切实保证工作有效性和高效性。

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例如:明确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建立明确的工作流程,加强流程绩效管理,全面推进信息化办公等。

(三)严格执行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质量。

责任制是实现机关作风建设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

机关在开展工作时,应按照重点、重要事项、工作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规定,保证工作高效、标准化和质量可控。

同时,通过实施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确保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水平。

机关作风建设必须延展到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上。

机关要在人员招聘、培训、聘任和辞退方面加强管理,通过精品培训、实践学习、自我提高等多种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并实现分布式控制。

(五)切实构建廉政机关和勤政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廉政与勤政是机关作风建设中最重要的两件事情。

要加强机关廉政和勤政机关建设,必须从严管理干部、建立廉政文化、加强纪律监督等方面入手,实现行政依规依纪、有序运转。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九项规定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九项规定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九项规定
为规范员工行为,弘扬企业正气,提高团队执行力,结合工作实际,报集团主要领导同意,制定了加强作风建设九项规定,以确保企业健康、和谐、稳定发展。

一、要以制度和流程为准绳,严格按制度和流程办事,严禁未经请示批准擅自破坏制度流程和规矩。

二、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三、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酗酒,商务接待需要饮酒的,要向行政部报备批准。

四、开会要直扑主题,汇报要简明扼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落实具体工作,严禁说空话,说废话,说客套话。

五、要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马上就办,今日事今日毕,严禁拖拖拉拉、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六、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山头主义,要一心为公,公平公正对待每位员工。

七、要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和诚信红线,严禁吃拿卡要、贪污受贿和侵占公司财物。

八、严禁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严禁传播八卦消息和流言蜚语,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九、严禁男女同事之间不正当交往,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直接辞退。

以上规定,违反者,情节轻微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辞退,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河南**************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4日。

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

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

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按照“个个都是服务形象、处处都是服务窗口、时时都是服务演出、事事都是服务结果”的总体要求,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特制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严格工作时间纪律1、严格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当月出现一次类似行为的予以警告,两次以上的予以局内通报批评。

2、严格请假制度。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的,报分管副局长批准;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局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报分管委领导批准。

3、工作时间内严禁炒股、网上购物、玩网络游戏、观看网络视频、玩纸牌、打麻将、娱乐休闲等,当月出现一次类似行为的予以警告,两次以上的予以局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4、实行工作时间去向报告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局长向分管委领导报告,副局长向局长报告,其他员工向分管副局长报告。

对于擅自离岗不报告去向的,以旷工论处。

5、工作时间不得脱岗、窜岗,不得聚集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办公室用餐。

6、工作日中餐一律不准饮酒。

二、严肃会风文风7、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坚持开短会、开小会;严肃会议纪律,严禁会议铺张浪费;加强会前组织准备工作和会议记录工作。

局内工作调度会不仅要重部署调度,更要重督促检查与总结,提高会议实效。

8、参加上级组织会议,要完整准确理解会议精神,并及时汇报、传达、贯彻落实。

需要准备会议汇报材料的,要精心准备,悉心汇报。

9、加强收发文管理。

坚持来文登记、阅文处理管理制度,每月底进行汇总。

发文要加强针对性、指导性,注重时效。

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内容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再发文;要减少纸质文件,更多利用网络办公系统和互联网信息传播技术;要加强行文规范,严格控制篇幅,提高行文质量。

三、规范公务接待10、与工作相关的接待,可由分管副局长安排,由专门负责接待的人向局长报告并实施;其他接待实行一把手审批,先报批,后安排,未经报告和批准的接待一律不许报销。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淮发[2007]16号中共淮阴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淮阴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注重理论学习,树立良好学风。

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加强学习考核,开展述学活动。

要切实解决部分干部不想学、不会学,学习不扎实、不深入等问题。

要坚决克服满足于一知半解,对学习敷衍了事、浅尝辄止的不良习气。

要着眼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本领。

领导干部要自觉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表率。

第二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

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努力征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严禁在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

坚持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信访接待以及干部下访等制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

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对辖区内重大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如实上报,不得欺上瞒下。

要不断完善考核奖惩办法,逐步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

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对重要工作的评比达标、目标考核要通过看现场、看项目、看实绩评定优劣。

评先评优的结果要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第四条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要简化办事程序、公开工作内容,推行限时办结制。

要强化中心意识、大局意识,自觉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抓好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认真做好引资项目的帮办服务工作,严禁推诿扯皮、拖着不办,严禁怠慢服务对象。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固文发[2021]5号签发人:马崇高固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固阳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固党发[2021]8号)要求,进一步增强我局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文体广电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实现新的历史使命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提出了更明确的、具体的要求,县委十一届二次全委会议明确提出了“立足保民生、促和谐、稳增长,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好,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

这既是对党组织执政能力的新考验,也是对我局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为顺利推进我县文体广电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关键在于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下大力气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作风的大转变推动经济社会的大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三大目标”(脱贫致富、工业强县、建成包头市精品卫星城)这个中心,以解决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在解放思想、谋划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在联系群众、保障民生上有新的改善,在推动落实、务求实效上有新的成效,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有新的举措,在规范权力、民主管理上有新的提高,在艰苦奋斗、勤政廉政上有新的作为,全面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为推动全县文体广电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活动,我们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干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二是机关作风得到切实改进;三是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四是工作制度更加健全;五是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六要社会管理不断强化。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公路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公路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现将《**市公路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市公路系统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上级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公路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全市公路系统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堡垒做先锋活动,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为重点,使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学习风气有新转变,服务理念有新增强,工作创新有新突破,效能建设有新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进取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推进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提供良好的作风保证。

二、主要内容机关工作人员既是公路系统的形象代表,也是公路系统作风建设好坏的“窗口”。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潍办发〔2010〕32号)精神,结合公路工作实际,此次活动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解放思想,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

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带着责任和激情干工作,用心用力,扎实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靠过硬的作风创出一流的业绩。

一要强化大局意识。

强化全局“一盘棋”思想,始终以全市公路事业大局为重,胸怀全局、着眼长远,自觉做到个人或小集体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要强化责任意识。

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立足自身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三要强化进取意识。

树立“不干则已,干就干到极致、干到最好”的工作理念,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堡垒做先锋活动,按照做表率、创一流的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引言作风建设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以推动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和组织凝聚力增强。

二、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当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一些普遍问题,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

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主观上的一些因素,如部分干部思想上的松懈和行为上的不规范;也包括客观上的一些因素,如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等。

因此,我们需要深入剖析这些问题的根源,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提出具体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具体改进措施: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深化整顿吏治,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同时,我们还需注重创新思维的应用,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落实改革创新举措将改革创新贯穿于作风建设全过程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需要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推陈出新,革故鼎新,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

例如,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部积极进取;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五、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通过分析相关典型案例来警示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加强作风建设是非常有效的。

例如,可以列举一些反面案例,揭示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及其危害性,以此警示广大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的警觉性。

同时,还可以列举一些正面案例,展示优秀干部的风采和事迹,鼓励广大干部向先进模范学习。

六、预期效果如果采取上述措施后可能带来的效果包括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组织凝聚力等方面。

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和整顿吏治,可以提高干部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促进组织的团结和谐和高效运转。

同时,完善监督机制和落实改革创新举措也可以为组织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推动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如下机关部室和市直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人员)作风建设十项规定.一、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严守会议纪律:提前10分钟到会,手机一律关闭、静音或振动,不得讲小话或随意走动.同时,因故不能到会的须提前1小时向主管会议领导请假审批,并将审批通过结果向综合办公室报备复核。

三、坚守工作纪律:维护办公秩序,做到仪表端庄、举止庄重;不准上班时间进行上网闲聊、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准在工作时间串岗、脱岗、闲聊。

四、遵循请假制度:部室负责人和以下人员请假一天内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并按劳资规定办理;部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向主管领导请假审批,两天及以上的向局长请假并办理审批手续。

五、严禁酒后工作: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饮酒。

工作日(包括正常上班和安排加班)中午休息时间除公务接待外,不得饮酒。

严禁机关人员酒后驾车。

六、公干管理规定:部室负责人及以下人员外出公干的,由部室主要负责人审批;部室主要负责人外出公干的,须提前报主管领导审批,要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效、有反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两个部门及以上主要负责人联合外出公干的,先向主管领导报批,再向综合办公室报备综合协调,经局长批准后执行。

公务接待按相关办法执行,除年度表彰、团拜会和局长特批的其他情形外,内部接待一律只使用邮政分销酒(200元/瓶内);市局机关人员下县市局调研、检查、考核等公务接待,一律在县市(区)局食堂就餐。

七、电子办公规定:各部门机关人员要加强电子办公学习,掌握电子办公操作技能。

上班时间须即时登录OA办公系统和局长办公QQ群处理公务。

凡中途外出公干,局长助理以上管理人员须在局长办公群中报告。

八、机关服务规定:遵守“首问责任、层级管理”原则。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通知各位同事:为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们单位的发展,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决定出台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现将通知通告如下:一、强化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廉洁自律。

各位同事务必严格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贪污贿赂等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2.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其他物品;3.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违规发放及接受红包、回扣等;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在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5.严禁在单位内部搞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稳定。

二、规范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工作的基础,只有遵守纪律,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1.严禁迟到早退和旷工,每天按时上下班,并做好签到签退记录;2.严禁无故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3.严禁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禁止聚众闲聊和打麻将等娱乐活动;4.严禁擅离职守和违规组织外出活动;5.严禁泄露机密信息,应做到保密意识强,信息安全可靠。

三、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是我们单位的重要职责。

要注重提升服务意识,做到以下几点:1.尽可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保持礼貌、耐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不推诿、不拖延,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遵守服务标准和程序,确保服务过程和结果的合规性;4.重视用户的反馈和意见,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四、加强沟通协作有效的沟通协作对于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团队的凝聚力至关重要。

要做到以下几点:1.尊重他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氛围;2.提高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确保信息畅通;3.积极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学习,不抬高自己;4.加强团队合作意识,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五、加强监督管理作风纪律建设需要各级领导的严格要求和监督。

要做到以下几点:1.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纪律,言行一致,起到示范带头作用;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3.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纵容;4.加强约束机制,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7•【字号】潭政办发[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潭政办发〔2012〕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执行力,树立“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形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肃工作纪律。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离岗位;严禁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买卖股票、看视频电影等;要端正工作态度,严谨办事,和蔼待人,热情服务,文明行政。

二、规范会议制度。

从严控制、精简各类会议,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到现场开会的坚决到现场开。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全市性工作会议必须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超规格、超规模的会议,市政府办公室不发通知,市财政不拨经费。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会议时间,除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的会议外,部门工作会等其他会议,政府主要领导一般不出席、不讲话;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一般会议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大型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会议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10分钟。

严肃会议纪律,所有参会单位都必须按通知要求派人参会,由市长主持召开的重要会议,特别是市政府全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不能由他人代会或顶会,不能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会场不接听电话,手机要设置为静音或振动状态,如有重要电话,应离开会议室接听。

三、切实精简公文。

坚持六个“不发”,即通过电话可以告知的事项不发文;中央、省已经下发到基层的文件,不再照抄照搬发文;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凡属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搞党政联合发文;法律法规政策已作出明确规定,在实施中可以直接适用的不再另行发文;年年都抓的常规性工作,且没有新的规定和要求的不发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习气尚未完全根除,机关作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因此,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增强机关对群众的服务意识。

二、总体安排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各级机关要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和工作要求。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多种渠道宣传机关作风建设的目标、方向和措施,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和自觉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重点措施1.建立科学决策和执行机制。

强化决策程序,做到权威决策、透明决策、科学决策,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落实好决策责任和执行责任,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2.推动创新,激发活力。

加快机关进程,打破陈规陋习,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创新,提出和实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促进机关工作的快速、高效发展。

3.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流程,缩短事务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4.严格落实中心工作,打破形式主义。

以服务中心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5.加强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坚决反对和惩治腐败现象,建立健全廉政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培训,推动机关作风的风清气正。

6.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学习活动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为机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保障措施1.落实经费支持。

各级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经费用于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确保经费投入到位、使用到位,为机关作风建设提供充足保障。

2.建立考核机制。

制定完善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将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将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五、预期成效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预期将取得以下成效:1.机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决策过程更加科学、决策结果更加准确。

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在各行各业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单位需出台实施细则,以明确具体的行动要求和实施措施,从而提高作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第一、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要想建立正确的工作态度,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不能认为权力就是一切,不能认为自己就是天生的领导才能,而是要始终保持一颗谦虚、诚恳和实干的心态,始终认真对待工作。

同时,我们也要坚定正确的利益观,不能把自己的私利放在第一位,要始终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尽职尽责。

第二、加强纪律观念作风建设不是无序的,而是需要严格遵守纪律。

党的八项规定明确要求,要杜绝奢侈浪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纪律约束,这都需要从严遵守纪律,要求自己、约束自己。

在工作中,应该充分认识到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始终把纪律看作自己的约束和规范,树立强烈的纪律观念。

第三、勤勉务实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勤勉务实。

在工作中,我们不能把言辞和表面功夫看得太重,而是要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任务的要求,选择正确的方法与手段,全力以赴、尽心尽力。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侥幸心理,要追求实际效果。

第四、注重领导力的发挥对于领导人来说,在作风建设中更需要发挥他们的领导力,以正确的方式管理和领导下属。

领导者应该树立正确的目标观念,引导下属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并且注重下属的潜力发挥,提高认识、提高素质、学习先进。

同时,领导力也要以身作则,发挥良好的模范作用,带动全局的效果。

第五、加强组织管理作风建设离不开组织管理。

组织管理的本质是规范和约束。

对于单位而言,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并实施各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项工作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标准,从而保证工作的有序性和规范性,增强组织纪律性和执行力。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0.20•【字号】•【施行日期】200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意见(2001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就全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科学分析了进入新世纪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部署。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也关系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兴衰成败。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切入点。

切实抓好这件大事,对于全市各级党组织更好地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首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全市党的作风总体上是好的。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端正首都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建首善、创一流”和“四个服务”的意识,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发展首都经济、推进改革开放、确保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辽宁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若干意见

辽宁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若干意见

辽宁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1.10.15•【字号】•【施行日期】2001.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若干意见(2001年10月15日)中共辽宁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了全省党的作风建设的形势,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

一致认为,《决定》充分体现了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代表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和迫切愿望,是新时期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领导人民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我省党的作风建设总体上是好的,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很不适应。

《决定》中指出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在我省领导干部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

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党的事业,制约了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领导干部,必须从事关人心向背、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和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把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全省党的作风建设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为核心,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为主要内容,切实解决党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过扎实不懈的努力,使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有明显转变、廉洁自律有明显进步、工作作风有明显变化、组织纪律有明显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有明显改善。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有关纪律要求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有关纪律要求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有关纪律要求的规定为了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成果,结合教育系统近期查处的有关违规违纪案件,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做到高压线不触碰,底线不突破,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摒弃观望之念、侥幸之心,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局党委现重申有关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必须要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发展上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

要深刻认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生命线,全面把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科学内涵,重学习、增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勤自省、严自律,敢担当、尽责任,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

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推行审计结果通报和公示制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离任和任中审计的力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严禁私设“小金库”,对私设小金库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禁止以任何方式的公款私存行为。

严格执。

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要求在职教师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得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2011年8月29日)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市行政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严明政治纪律,严禁下列行为:(一)对上级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及政策文件等阳奉阴违、拖延不办、执行不力。

(二)不讲大局,只顾及部门和个人利益,不讲团结,拉帮结派,无事生非。

(三)编造、听信和传播谣言损害党和国家以及各级党组织的形象,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凡发生上述行为,经调查属实,给予诫勉谈话以上的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免职待岗,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三条密切联系群众,严禁下列行为:(一)不深入基层,忽视群众意见,工作方法简单,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服务态度差,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刁难基层或群众。

(三)应当现场或一线指挥调度而不到现场或一线。

凡发生上述行为,经调查属实,给予通报批评以上的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免职待岗,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条严格日常管理,严禁下列行为:(一)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欺上瞒下。

(二)违反行政审批许可、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程序办事,造成严重后果。

(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大事故和其他重要情况,或者对上述事件、事故等不及时、不积极采取措施处置。

(四)违反单位考勤制度,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凡发生上述行为,经调查属实,给予通报批评以上的组织处理,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情节严重(其中,第四款中行为一年内出现三次)的,一律免职待岗,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以及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暂行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暂行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暂行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从政行为,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肃政治纪律严禁违背党的政治纪律。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1、不准散布有悖于组织原则的言论,利用网络、手机短息、匿名信等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恶意诽谤、诋毁他人;2、不准违反保密纪律,泄露不应公开的各项事宜;3、不准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县领导批示事项、安排工作不督促、不检查、不落实,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隐瞒重要事情和应报事项;4、不准违反组织原则和程序,擅自决定人事任免、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问题,搞小帮派、小圈子等非组织活动。

二、严肃经济工作纪律严禁违背经济工作纪律。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5、不准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等市场经济活动;6、不准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等参与市场经营的活动;7、不准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和社会关系为执法对象说情、通风报信,影响公正执法;8、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强迫企业接受指定服务,强行向企业拉赞助,收受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为个人及其家属、子女、下属、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到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0、不准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小金库”或“帐外帐”,截留、套取各类资金,滥发奖金和津贴。

三、严肃群众工作纪律严禁违背群众工作纪律。

强化党的宗旨意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高度关注民计民生,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11、不准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12、不准弄虚作假,说假话、报假数,欺骗上级,蒙蔽群众,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13、不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或突破政策规定乱作为;14、不准煽动、组织群众违法上访,在群众中散布不利于稳定或问题解决的言论。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一要认真学习各处室及单位要组织所属人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配套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四风和作风建设有关论述,自治区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指导审计工作上下功夫,在改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

通过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加强引导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要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四风建设的要求结合起来,教育引导所属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树立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做到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务实、行为更加规范、纪律更加严明,培养全体机关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意识,为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三要深刻反思。

在抓好相关内容学习和教育引导的同时,要做到边学习、边反思、边查找、边对照。

把党章党规党纪同干部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深刻进行对照反思把规章制度规定同我们日常管理要求存在的差距相结合,认真进行对标对号,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为今后的作风转变奠定思想基础。

认真执行规定,确保制度落实:一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要求。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自治区配套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

二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厅机关、厅属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除公休和节假日外,干部职工因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不能上班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按程序报批。

落实AB岗位制,节假日期间,处室及单位负责人离开呼市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备,指定处室及单位负责人。

中国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中国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全文) (2001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分析了进入新世纪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考验。

随着冷战结束、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思潮相互激荡,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

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党的队伍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新党员大幅度增加,干部队伍新老交替不断进行,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这些深刻变化既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就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这样,党就能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形成并坚持发扬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

这是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党千锤百炼更坚强的重要原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问题的若干
规定(试行)
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发办[2013]22号)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结合我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作风建设问题行为规范
第一条不准违规公款送礼
(一)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卡、年历等物品;
(二)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三)不准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
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用公款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
(四)不准接受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提货券等。

第二条不准违规公款吃喝
(一)不准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不准机关及部门人员接受下属单位的宴请,各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宴请;
(三)不准在从事公务活动中接受宴请,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下属单位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只能在单位食堂就餐或外叫快餐;
(四)不准接受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
(五)不准搞超标准公务用餐活动。

在公司对外公务活动中,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安排接待用餐的,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食堂就餐,没有食堂的单位或因时间原因无法在食堂用餐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可以安排在市内中低档消费的餐馆进行,严格控制用餐标准,菜品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鲍鱼、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等;
(六)不准借公务接待之机违规吃喝。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七)不准其它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不准有奢侈浪费行为
(一)不准在逢年过节突击花钱或滥发钱物;
(二)不准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含节会、庆典、表彰会、娱乐性晚会、大型联谊联欢会等);
(三)不准在办公场所和其它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准借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之机敛财。

企业领导人员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等事宜涉及宴请的,必须实行报告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纪委备案同意后(未设立纪委的单位报党总支、党支部备案)实施,从严控制规模,不得大操大办,不得邀请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五)不准组织异地单位、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六)不准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住宿和车辆,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用公款旅游或者变
相旅游,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企业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不准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八)不准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九)不准超标准购买或更换公务用车、使用或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高档、豪华的职务消费;不准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酒店;
(十)不准超标准从事公务外出活动。

在出差过程中,集团总部部长助理以上管理人员及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安排乘坐飞机,但只能选择经济舱,不得乘坐头等舱;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下选择火车(硬席)、汽车等,不得乘坐飞机,确因工作需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安排乘坐飞机(经济舱); 集团总部部长助理以上管理人员及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在住宿方面,集团总部部长助理以上管理人员及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住套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且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另外,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接待单位安排的超标准接待住房和宴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的,超支部分费用由个人自理。

(十一)不准违规办会,严控会议规格,精简会议,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另行
召开碰头会议,会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应合并召开。

未经集团主要领导同意,不得要求各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参加会议。

未经批准,不准举办各类工程奠基、竣工、揭牌、周年纪念等庆典活动。

未经批准,领导人员不得出席各类节庆活动和一般事务活动,不准在活动中挂名、题词、剪彩等。

实行“无会日”制度,除特殊情况外,每周四一般不召开大型集中性会议。

坚持节俭办会,会场不发专用高档文件袋,不摆放香烟、水果、鲜花和绿色植物,不制作背景板,场外不升空飘气球、不搭设喷绘。

会议不准发放会议纪念品,不准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不准违规公车私用
(一)不准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接送子女上下学、旅游、娱乐、购物、钓鱼、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二)不准使用和外借公车用于学习驾驶技术;
(三)不准私自动用公车,双休日公车须集中定点停放,节假日公车须定点封存。

对确因工作需要,双休日、节假日无法集中定点停放或定点封存的公务车,各单位要实行专门部门和人员管理,严格审批登记程序,并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加快实行公务车用车改革。

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准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第五条不准酒后驾车
不准存在公安机关依法认定的酒后驾车行为。

第六条不准参与赌博
不准组织和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娱乐活动。

第七条不准出入私人会所
(一)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夜总会等高档消费场所;
(二)不准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及高档消费场所的会员卡;
(三)不准在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

第二章实施与监督
第八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开展教育宣传,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第九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应当结合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行政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以及经济责任考核制度,确保公务消费等权力运行行为的公开透明。

第十条集团每年对各公司、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各公司主管部门每年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基层单位、站所负责人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一条各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协助同级党组织和行政对本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法查处单位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十二条各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各公司领导人员遵守本规定的情况应当作为对其奖励惩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十四条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有违反党员干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参与赌博、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各公司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给企业、集体或者职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托管企业及参股企业我方派驻人员。

第十七条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集团纪检监察室备案。

第十八条本规定没有具体规范的其他内容,以上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为准;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集团纪委商综合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