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格式篇
交流目录
一、版面要求 二、公文要素 三、版头 四、2
公文要素:
国标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版头”(红线以上)、 “主体”、“版记”三部分。
(1)版头: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 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2)主体: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 文机关署名、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 (3)版记:抄送机关、发文机关、印发日期;
GB/T 9704—2012
交流目录
一、版面要求 二、公文要素 三、版头 四、主题 五、版记
GB/T9704-2012
版面要求:
1.页边距设置: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 2.纸张方向:纵向;
格式篇
GB/T9704-2012
版面要求:
1.网络:选定“指定行和字符网格”;2.每行选择“28”个字; 3.每页选择 “22”行;4.小贴士:先设置“字体设置”选项卡
格式篇
交流目录
一、版面要求 二、公文要素 三、版头 四、主题 五、版记
GB/T9704-2012
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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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9704-2012
发文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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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9704-2012
发文机关: 1.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 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 为 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 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3.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 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 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 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格式篇
GB/T9704-2012
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注释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注释(红色为笔者注释)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一)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二)版面1.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 ±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2.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党的机关可用17磅)。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4.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二、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一)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二)版头1.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红色、黑色均可),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党的机关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
B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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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 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 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 (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 边缘为80mm。 公文书写形式: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 为“1.”,第四层为(1) 字体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 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 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 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臵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 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信函式公文: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 ,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 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 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 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眉首:臵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 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 应当标注份号。臵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秘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 。臵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 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标注“特急”、“加急”;紧 急电报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臵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 空一字。公文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紧急 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二行。 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发文机关制作公文时使用的、规范板式 的文件版头,通常称“文头”。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 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 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文件”二字臵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 组成。臵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 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 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
公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3. 紧急程度:公文送达 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 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 应当分别标注“特 急”“加急”,电报应 当 分 别 标 注 “ 特 提”“特急”“加 急”“平急”。 紧急程度编排在版心左 上角或密级的下一行, 一般用3号黑体字 。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紧急程度: 公文同时标识密级与紧急 程度时, 份号顶格编排在 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密级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 角第二行; 紧急程度顶格编排在版心 左上角第三行。
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 白印章 。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印章 联合行文时,应将各发文 机关署名(可用简称)排在 成文日期和正文(或附件 说明)之间。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 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 得超出版心,印章之间互 不相交或相切; 最后一个印章居中下压发 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第三层:阿拉伯数字“1.”
第四层:阿拉伯数字加括 号“(1)” 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 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 层用仿宋体字。
公文格式要素——主体部分
(5)公文中标点符号、计 量单位和数字的用法
标点符号的用法应符合 GB/T 15834 计量单位的用法应符合GB 3100、GB3101和GB 3102.1~13 数字用法应符合GB/T 15835
公文格式要素——版头部分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 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 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 “绝密”“机密”“秘密”和 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是对公文 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
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 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 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 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1.国标全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加盖印章的公文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1.国标全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版(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实用标准(2012版)
实用文档文案大全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B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 9704—2012 — 2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版)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2012-07-01实施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 1 —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 3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2版)
目次B 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幅面尺寸5.2版面5.2.1页边与版心尺寸5.2.2字体和字号5.2.3行数和字数5.2.4文字的颜色6印制装订要求6.1制版要求6.2印刷要求6.3装订要求7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版头7.2.1份号7.2.2密级和保密期限7.2.3紧急程度7.2.4发文机关标志7.2.5发文字号7.2.6签发人7.2.7版头中的分隔线7.3主体7.3.1标题7.3.2主送机关7.3.3正文7.3.4附件说明7.3.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7.3.5.5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附件7.4版记7.4.1版记中的分隔线7.4.2抄送机关7.4.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页码8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公文的特定格式10.1信函格式10.2命令(令)格式10.3纪要格式11式样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 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 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位于抄 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臵;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 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新旧区别: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 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 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 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 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责人签发。 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民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
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 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 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 名臵于第1 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 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 臵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包括:标 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公文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 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 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 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 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公文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通常分导语、主体和结束语。在主送机关下一 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 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 字用3号仿 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 1.× × ×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发文机关署名(从2012年7月1日起):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 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日 标全;“零”写为“○”。 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 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 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 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 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 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 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 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 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 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 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臵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 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 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 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 附件(或带序号)。 臵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收藏)为提高党政机关公文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12年6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9704-2012)。
该标准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标准是对国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的修订,对公文用纸、印刷装订、格式要素、式样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特别是将党政机关公文用纸统一为国际标准A4型,首次统一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素的编排规则,使党政机关公文的表现形式更加规范。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公文格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此处略去2、3、4部分)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 1 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注释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注释(红色为笔者注释)一、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一)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二)版面1.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 ±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
2.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党的机关可用17磅)。
3.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4.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二、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一)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二)版头1.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红色、黑色均可),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3.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党的机关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2012年新国标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2012年新国标公文格式一、公文纸张及排版印制要求:(1)采用国际标准A4型用纸(210mm×297mm)。
(2)正文用3号仿宋体,标题用2号小标宋,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3)排版时版面尺寸要标准。
幅面:210mm×297mm版心:156mm×225mm上白边(天头) 37mm(37mm±1mm)下白边35mm左白边28mm(28mm±1mm)右白边26mm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主要变化口诀:☉公文格式新国标:《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 代替《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主题词儿不再标: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密级紧急左上角:密级、紧急程度从右上角改为左上角☉印章署名要齐全:增加发文机关署名格式要素☉成文日期用数字: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公文页码不可少:增加页码格式要素三、公文要素:国标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版头”(红色反线以上)、“主体”、“版记”三部分。
眉首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组成。
主体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等要素组成。
版记由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要素组成。
四、公文要素—版头部分: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
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份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
密级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3.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2版)[1]
欢迎共阅目 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5.1 幅面尺寸5.2 版面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5.2.2 字体和字号5.2.3 行数和字数5.2.4 文字的颜色6 印制装订要求6.1 制版要求6.2 印刷要求6.3 装订要求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7.2 版头7.2.1 份号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7.2.3 紧急程度7.2.4 发文机关标志7.2.5 发文字号7.2.6 签发人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7.3 主体7.3.1 标题7.3.2 主送机关7.3.3 正文7.3.4 附件说明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GB/T 9704—2012B7.3.5.5 特殊情况说明7.3.6 附注7.3.7 附件7.4 版记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7.4.2 抄送机关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7.5 页码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10 公文的特定格式10.1 信函格式10.2 命令(令)格式10.3 纪要格式11 式样GB/T9704—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
本标准相对GB/T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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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
2.公文书写形式:从左至右横排、横写。
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标题(2号方正小标宋体)
发文对象:(标题下一行顶格,3号仿宋)
一、X X X(黑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楷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附件:1.X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X X X
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
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
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
3.字体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行间距28磅,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页码和页边距
(1)页码用4号宋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外侧,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
(2)页边距上3.7cm,下2.8cm,左2.8cm,右2.8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