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6.23•【字号】鲁教基函[2009]27号•【施行日期】2009.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09]27号)各市教育局:暑假将至,为了使中小学校合理有序地安排好假期的工作和生活,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现就做好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安排暑假时间。
各地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精神,统一安排放假时间,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
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我厅审批。
二、切实加强对暑期学生的安全教育。
暑假时间长、不安全因素多,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尤为重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学校和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研究部署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内容,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
中小学校可将放假前最后一周定为暑假安全教育周,利用板报、广播、校会、班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特别要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主动发出倡议书,发动社会、家长共同关注学生假期安全,同时可与家长签订责任书,建立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为一体的安全教育网络。
暑假学校安全通知5篇
暑假学校安全通知5篇暑假学校安全通知(精选篇1)各位家长:暑假即将来临,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现就相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认真履行监护责任,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暑假。
1、孩子应时刻在家长的视线与监管范围内,不把孩子单独留在室里、车内,不让孩子在无成年人陪同情况下外出活动。
2、不让孩子独自或结伴到马路边、水边、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玩耍,防止交通、溺水等事故。
3、做好家庭阳台、平台等区域的安全防护。
教育孩子不向楼下抛东西,不攀爬阳台、门窗或其他高处,谨防摔伤、坠落。
4、及时排查家中电线、燃气管道、电器、刀具及其他器械安全,防止触电、烫伤、煤气中毒、器械伤害等事故。
5、将易燃、易爆、易碎、有毒、锋利或其他对孩子身心有不良影响的玩具、物品保管好,不让孩子接触。
教育孩子不随意把东西放进嘴、耳、鼻、眼中,不随意把东西套在头上和脖子上。
6、不让孩子食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少吃冰冻饮食,不暴饮暴食。
家中药品妥善放置,不让孩子随意触碰。
不让孩子沉迷手机等电子产品。
7、教育孩子与小朋友友好相处,不抓、咬、打同伴。
外出时,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规则、乘车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不逗打猫、狗等动物。
8、教育孩子不让其他人看、触摸、拍摄自己的隐私部位。
9、教育孩子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礼物,不把家庭信息告诉陌生人,被陌生人强迫带走时大声呼救并跑向人群密集处,与家人走散时应留在原地不动或向警察求助。
10、教育孩子熟知自己的姓名、园名、家庭住址及家长的姓名、电话、单位,遇到意外会求助,会表达清楚。
通知人:___日期:_月_日暑假学校安全通知(精选篇2)学校各单位:暑假将至,随着雨季的到来和夏季气温升高,各类安全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重在落实,切实抓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6.15•【字号】皖教秘思政[2012]39号•【施行日期】2012.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2〕39号)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暑假将至,为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近年来,暑期学生溺水人数一直居高不下。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和我省已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事故,形势严峻。
省委省政府领导对预防学生溺水和暑期学生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防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教育主管部门要将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
学校要将防溺水教育等安全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科教师。
教师要将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
二、拓宽渠道,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电话、短信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强化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
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要求家长及时、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并加强与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加强水域隐患排查、警示、巡查,共同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工作,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暑假前,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集中开展一次以防溺水、防汛、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防骗、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促进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有意义假期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促进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有意义假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闽教综〔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促进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有意义假期的通知闽教综〔2022〕15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卫健委、文旅局、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各高校,厅属学校(单位):2022年暑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有关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暑假各项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科学精准,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一)统筹放假和开学安排。
各地各校要根据国家课程计划,结合各自实际,抓紧确定暑假放假和秋季学期开学等校历安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要统筹做好期末考、幼升小、小升初、中考中招、高招录取等各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细致周到的服务,帮助学生准确填报各类志愿,缓解家庭升学焦虑。
要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要求,提前谋划秋季学期开学方案和教育教学安排等工作,确保学生安全有序返校。
(二)科学引导有序流动。
暑假期间各地各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出境,避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师生员工在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在低风险地区有序流动,返回时遵守属地防控政策,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设置其他政策阻碍。
做好家校协同,引导师生员工做好旅途、就餐等过程中的个人防护,指导学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涉疫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暑期安全责任告知书
暑期安全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按上级通知精神,暑假于7月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9月1日正式开学。
生命需要敬畏,安全需要教育。
为促使各位学生,家长明确责任,积极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在假期内家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1、学生离开学校回到家,家长应履行其监护人职责。
2、加强孩子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3、关心学生暑假生活,防止各种非意外事故的发生;
①严禁学生擅自到水库、河边、池塘等地玩耍和游泳。
②不玩火,不吸烟,爱护消防设施,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③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
④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用电,防御雷电。
⑤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适量食冷饮。
4、监督孩子的各种行为,发现不良行为及时批评、纠正。
5、在假期,要督促学生温习功课,认真完成假期作业,参加有益活动。
假期结束应督促学生按时到校报名。
希望各位家长加强对子女教育监督,全力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卢河小学
2007年9月。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
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范文一:各单位(部门):为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的假期,结合假期留校人员安排情况,现将暑假期间有关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户籍相关工作(一)常表借用(仅限在校学生)【借用校区见《<常住人口登记表>分布校区表》】:1. 学生持《借用<常住人口登记表>申请表》及学生证;2. 教职工凭工作证或身份证。
(二)毕业迁户:(详见备注)1. 毕业迁出凭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2. 委托他人办理:携带上述证件及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户籍属中央门派出所:需至三牌楼校区领出常表到中央门派出所办理迁出;户籍属仙林派出所:无需领出常表可直接携相关材料到仙林派出所办理迁出;户籍属锁金村派出所:需至三牌楼校区领出常表到玄武公安分局办理迁出。
(三)工作时间(四)办理地址、咨询电话:三牌楼校区办公室:校园网中心一楼105 电话:仙林校区办公室:学生事务中心三楼电话:中央门派出所:xx路32号电话:鼓楼公安分局:xx大街1号电话:仙林派出所:xx东路11号电话:栖霞公安分局:xx街141号电话:锁金村派出所:xx村69号电话:玄武公安分局:xx路196号电话:(五)相关办事流程登录保卫处网页“户籍管理”。
二、校园进出1.每日18:00至次日上午7:00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外来人员谢绝入校;7:00—18:00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校外来访人员入校须在校大门门卫处登记。
2.大件物品出校门由所在单位出具《南京邮电大学携带物品出门证》(保卫处网站下载),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7.02•【字号】济教办〔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济教办〔2023〕11号各区县(功能区)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2023年暑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能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健康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假期共8周,2023年7月7日假期正式开始,8月31日暑假结束。
(二)高中阶段学校。
假期共7周,2023年7月14日假期正式开始,8月31日暑假结束。
(三)其他。
幼儿园可参照普通中小学安排暑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
各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新学期于9月1日开学,8月31日报到。
各学段学校举行升旗仪式的时间统一为9月1日。
二、科学安排暑期工作(一)聚焦生命安全,提高防范能力1.强化安全管理责任。
放假前,各区县(功能区)、各学校要强化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
各校要召开全校性的安全教育专题会议,各班级要召开主题班会和家长会,将安全教育作为学生离校前最重要一课,明确暑假安全目标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
要集中组织校园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教师、学生通讯联络网,及时沟通掌握学生居家情况。
要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保卫和防汛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遇有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不得瞒报或拖延。
2.强化安全防范重点。
以预防溺水、防范诈骗、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为重点,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教育、案例警示等方式,专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醒学生暑期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范文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全校各部门、单位:暑假在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关于X年放暑假及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在放假前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
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做好本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
同时,要开展以防溺水、防电诈、防火灾、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全员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部门、单位要在暑假前深入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研判安全风险,查找安全隐患。
各部门、单位,要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实训基地安全、网络安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电气安全、燃气设施安全、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及特种设备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措施,闭环管理、及时整改。
三、落实高风险部位和公共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供电、供水、供气和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等部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对不使用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仓库等部位,要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贴上封条,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
重要的教学设备和其它贵重物品要安排专人负责。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管理。
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遵守学校有关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四、加强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
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谁的项目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尤其要严格遵守动火、电(气)焊(割)等施工的报审制度,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防护。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青教办字[2012]124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124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园),有关民办学校:暑期将至,为使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暑期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要求,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松懈、侥幸大意思想,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暑假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放假前召开专门会议,对学生假期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举一反三,实事求是地反思和分析我们在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工作。
二、加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和教育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充分利用放假前召开的家长见面会、班会、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发放《暑期致家长的一封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构建家校一体互动模式,培养学生的居家网络安全意识、要求学生合理分配上网时间,外出旅游注意乘车安全,避免交通伤害,防范大风、雨雾、雷电等恶劣天气,躲避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进行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人身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的遵法守纪和珍爱生命意识,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
三、采取积极措施,狠抓防溺水工作针对近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局主要领导最近要求机关和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下气力扼制溺亡事故的连续发生。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园)要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2〕7号)、省市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市教育局、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2】65号)要求,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教育,主动协调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水库、河道、池塘、拦河闸坝,尤其养殖池塘、偏远无人管理的开采基坑等水域的管理,做到责任到单位和个人,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暑假放假安全通知份
暑假放假安全通知(5)份暑假放假安全通知 1尊敬的各位家长:快乐的暑假马上就要到了,按区教育局统一规定,本学期幼儿放假时间是2024年7月1日,下学期开学时间是2024年9月3日,希望小朋友们按时到园。
在此温馨提醒各位家长:1、请您合理安排孩子的生活作息时间,保证孩子有规律的饮食与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惯。
2、请您注意孩子的安全:不让孩子到危险的地方去,不玩危险物品,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远离水、火、电,保护好孩子的安全。
3、请您把孩子看电视的时间控制在1小时以内,提醒孩子与电视机保持距离1.5米以上,注意保护眼睛。
4、请您坚持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自己穿脱鞋子、自己叠放衣服、自己吃饭等等。
5、请即将升大班享受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幼儿家长将1000元伙食费,即将升中班的幼儿家长将4000元保教及伙食费缴存进__银行的个人账户。
(9月1日前)孝小附幼全体教师祝各位家长和孩子们一起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
__时间:暑假放假安全通知 2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接教育局通知,现将我园2024年国庆节放假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10月1日-8日(共8天)与中秋连休。
9月30日(星期六)正常入园,10月9日(星期一)正常入园上学。
国庆黄金周,又是中秋团圆时,想必您已经安排了新式多样的放松活动,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安、健康、充实的国庆假期,我们在此提醒家长朋友们,无论出游还是留在家里,时刻关注孩子的健康与安全问题。
假期安全要求一、卫生勤洗澡、洗手,坚持室内通风,不到人员集中的场所游玩,不与生疏人接触,觉察自己感冒发烧及时到医院就诊。
二、交通*安(1)国庆假期如外出游览或外出运动时,必须由家长带领,选择正规部门的交通工具,不乘坐“三无"车辆,特别是严禁搭乘无证驾驶或超速驾驶的摩托车,时刻注意交通*安。
(2)行走:上路行走要走人行横道,不要在路上游玩打闹或横穿猛跑。
马路不是游戏场合;(3)坐车: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
暑期放假安全教育通知书
暑期放假安全教育通知书暑期放假安全教育通知书(精选5篇)暑期放假安全教育通知书篇1尊敬的家长:本学期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5日,下学期报到时间为8月30日,开学时间为9月1日。
请您合理安排好孩子的假期生活,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
在此特提请各位家长注意孩子暑假期间安全:一、安全游泳。
请各位家长、同学一定要到正规游泳池游泳,不要到天然水域戏水、游泳,教育孩子不要独自在无成人带领下在江河边玩耍,以免发生溺水安全事故。
二、安全出行。
请各位家长、同学出行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行路要走人行道、骑车要走自行车道、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不抢红灯、不翻越交通护栏,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远离渣土车、搅拌车等大型施工车辆。
三、安全饮食。
请家长、同学一定要注意饮食安全。
不购买、不食用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不购买路边无证摊贩售卖的熟肉、凉拌菜以及摊贩自制的冰水、刨冰、果汁等冷饮,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同学们要增强防盗、防抢意识,尽量不要独自一人在偏僻地方行走、逗留,遇到紧急情况首先要注意保护人身安全,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及时向"110'求助。
五、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
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最后,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武昌实验寄宿小学20xx年7月暑期放假安全教育通知书篇2瑞思学科英语邯郸中心全体学生家长:根据北京总部关于暑假放假通知,我校定于20xx年7月13日-20xx年7月31日(共放假19天),20xx年8月1日(周六)正常开课,各学员家长可根据孩子所在班级安排好相应上课时间. 温馨提示:1、放假期间帮助孩子保持有规律的生活和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2、注意饮食卫生,不让孩子暴饮暴食,培养自我服务的能力,鼓励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3、保证孩子安全,进行水、火、电、煤气等安全教育,不到江河湖海游泳、玩水,外出时注意旅途安全; 4、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避免意外发生,注意生活安全,不到有危险的地方玩,不玩不安全的玩具,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5、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及愉快的假期,给孩子留下一个愉快的假期回忆。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6.21•【字号】苏教办〔2023〕53号•【施行日期】2023.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2023〕53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为了让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3〕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执行假期时间安排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放假时间安排在7月1日,秋季开学报到时间为9月1日,上课时间为9月4日。
如无特殊情况,2024年寒假放假时间拟定为1月29日,春季开学报到时间拟定为2月18日,上课时间拟定为2月19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要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认真部署假期安全防护工作(一)全面做好假期安全教育。
暑假期间,各地各校要严防溺水、食物中毒、触电、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放假前要专门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告家长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同时结合中招高招有针对性开展防诈骗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护,及时了解孩子居家和外出活动情况,严防孩子私自下水或靠近水域,杜绝未到法定年龄骑车上路,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
指导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多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
(二)扎实做好假期学生心理关爱。
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做好暑期学生心理健康关爱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3•【字号】浙教办函〔2015〕175号•【施行日期】2015.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7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暑期将至,各类消防、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和灾害天气进入易发多发期。
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323号,以下简称《通知》)。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做好暑期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近日,省内多个地方出现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
6月22日,庆元县职业高中一学生私自游泳时溺水死亡;6月24日,瑞安市汀田三小一学生私自游泳时溺水死亡;6月27日,永嘉县花坦小学霞山校区一学生私自游泳时溺水死亡;6月28日,仙居县安洲小学、第一小学两名学生,文成玉壶中学一毕业生,龙泉市四中两名学生私自游泳时溺水死亡;6月30日,苍南县赤溪中学一学生私自游泳时溺水死亡。
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们在学生防溺教育、防溺水联动机制作用的发挥、地方政府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视等方面还存在着问题。
各地必须加大工作力度,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再次发生。
各地各校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学生溺水事故,结合防溺水工作经验,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要通过当地媒体、学校(班级)家长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防溺水知识,发布安全警示,认真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的要求。
要利用近期休业式、返校日等学生集中返校的机会再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用身边的惨痛事例教育学生不要私自下河游泳。
尤其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的安全提醒。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02•【字号】浙教办函〔2019〕221号•【施行日期】2019.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2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暑期天气炎热,是火灾、交通、溺水、传染病等事件的易发高发期。
为了切实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暑假前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预防、食品卫生、防溺水、防金融诈骗等方面的教育。
一要继续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和提醒,用身边的惨痛事例教育、警醒学生,不要私自下河(湖、塘)游泳,尤其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的安全提醒。
二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提醒家长避免让孩子到自然灾害高发的国家和地区游玩,在台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期间尽量减少外出,防止发生步行涉水触电等事故。
三要加强学生预防人身侵害和预防受骗上当教育,教育学生回家、返校要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途中要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宗教、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
四要强化家长等法定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监管责任,提醒家长加强假期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门力量,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盗窃等案件发生。
一要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期结束前要对校园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要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对暑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进行封闭,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防范意外事故发生,对继续使用的实验室、计算机房等要做好登记备案并加强日常管理。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暑期、主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暑期、主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日期】2019.07.21•【字号】•【施行日期】2019.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暑期、主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市防汛办下发《关于做好全市主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主汛期工作部署动员会,对主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汛工作指示要求,确保旅游行业安全度汛,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现就暑期、主汛期旅游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救灾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当前防汛抢险救灾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当前正值汛期,全国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引发洪涝、滑坡等灾害,要求相关地区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李克强总理对当前防汛抗旱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防御抢险救灾和抗旱减灾各项工作。
目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我市已进入“七下八上”的主汛期,局地短时强降雨易发频发,汛期、暑期、旅游高峰期三期叠加,旅游风险防控压力增加,易发生旅游意外事件。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暑期、汛期旅游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对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将汛期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值班值守等各个环节,落实到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坚决守住确保首都安全稳定这条不可动摇的底线、红线,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在建国70周年大庆这个特殊关键的重要时期,容不得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必须始终保持枕戈待旦、箭在弦上的状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
关于做好通知模板五篇
关于做好通知模板五篇做好通知篇1各学院、部门: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希望各学院、部门布置安排,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各学院、部门须在本学院、部门开展防火、防灾安全检查和暑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报校保卫处备案。
二、各学院、部门办公室内严禁存放公、私现金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
学生离校时要将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照相机等带走或妥善存放,以确贵重物品的安全。
三、各学院、部门暑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生活园区、图书馆、化学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检查,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行政总值班和保卫处报告。
四、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及劣质插座等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引发事故;不抽烟、不点蜡烛、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物品、台灯等热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充电时人不能离开,人离开寝室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五、为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暑假期间,各学院、部门若举办大型活动、会议,须提前3天至保卫处报备登记。
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天气炎热,食品容易腐烂、变质,各食堂要严格食品生产程序,注意食品卫生,保证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校内工程施工方要坚决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
进校施工必须至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校保卫处提出申报,经保卫处同意后备案。
施工队在校施工期间,一律不得留宿。
八、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做好通知篇2各学院(系、部、教研室):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20__版)与《关于认真做好20__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检查工作的通知》,20__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入答辩阶段。
关于做好XX院校XX学年第X学期暑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做好XX院校XX学年第X学期暑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模板XX院校:XX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暑假期间校园及师生安全,让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假期,现就做好假期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师生离校前各校必须进行暑期安全教育。
教职工及学生离校前,各校要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假期安全教育,重点提醒师生在暑假期间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饮食安全等,提高本校师生防盗、防骗、防溺水意识,时刻从思想上绷紧安全这根弦。
(二)师生离校前各校要组织进行校园安全大检查。
一是各校应在放假前对教室、宿舍、实训车间、办公场所、食堂等校园重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彻底消除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提醒师生在离校前整理好个人物品,将重要物品随身带走或保存到安全场所,离开教室、宿舍、办公场所等地方时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
(三)暑假期间督促离校师生高度注意自身安全。
暑假期间,一是督促师生务必高度重视外出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意外事故发生;二是暑假期间天气炎热,要教育师生不私自到江、河、湖、水库等地方游泳,尤其是不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三是夏季是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的高发期,各校要对师生进行传染病预防与食品卫生知识普及等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的发生。
(四)对留校或参加暑期实践活动的师生务必加强安全监管。
暑假期间确有需要留在学校的师生,各校要加强监管力度。
一是严禁师生在办公场所或宿舍使用明火、电磁炉、烘鞋器、电饭煲、热得快、电吹风等违章电器;二是严禁学生在宿舍留宿他人,教育其对陌生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避免被盗和被骗事件的发生。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或在暑期期间进行勤工俭学的师生,一是要教育其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活动或工作;二是要教育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师生的良好形象。
小学2024年暑假放假通知及注意事项9篇
2024年暑期放假通知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家长:您好!根据上级安排,本学期的暑假自7月6日开始至8月24日结束,8月25日开学。
学生假期安全我们最为牵挂!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希望您切实担负起孩子假期安全教育和监管的责任,希望以下温馨提示可以帮助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一、预防溺水安全暑假期间,天气炎热,极易引发溺水事故。
广大家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具体要做到“六不一会”:“六不”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一会”学会基础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式。
二、做好消防、用电安全科学指导孩子学习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的方法,家长不在家时,告诉孩子不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灶具等,不私自拆卸插座、插头,不乱设电线、电源、插座和电器。
教育孩子不擅自玩易燃易爆物品。
一旦遇火灾要做到“三要三不要”,即: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3.要迅速撤离火场,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
三、牢记交通安全交通安全常叮嘱。
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走路要走人行道,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
在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要遵循“一看、二慢、三通过”的行走原则,不要随意横穿、突然猛拐。
不搭乘无牌无照、车况不好、超载及其他非法营运车船。
同时,希望广大家长能以身作则,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四、谨防电信诈骗安全预防电信诈骗,谨记“八个凡是”: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都是骗子;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都是骗子;3.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要先交钱,都是骗子;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要先汇款或转账,都是骗子;5.凡是在电话中索要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都是骗子;6.凡是让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都是骗子;7.凡是自称领导,要求汇款或转账,都是骗子;8.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都是骗子。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宁教体卫办[2015]89号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7.07
【实施日期】2015.07.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教体卫办〔2015〕8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近期我区连续发生学生溺水、交通事故,严重影响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为减少和防止暑期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15﹞323号)精神,现就做好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暑期安全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暑假特点,对学生暑期安全工作做出专题部署。
在全面部署的基础上,尤其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认真贯彻《自治区教育厅、水利厅、农牧厅、公安厅、团委关于开展2015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将学生
预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班会,再次强调防溺水“六不”要求,让学生清楚私自下水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
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放假前和暑假期间要利用QQ群、微信群、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手段,反复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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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部(处室):
2017年暑期将至,为确保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让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前安全检查工作
暑假前,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资料室、库房、食堂、锅炉房、学生公寓等重点部位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地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如下。
(一)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到位。
灭火器材、消防设施是否配置齐全、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教室、实验室等功能室用电线路有无老化、裸露及超负荷使用现象;照明设备、电源插座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可燃易燃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二)本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等防盗工作是否到位。
安全值班人员是否存在脱岗漏岗现象;重点部位门窗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情况;办公场所是否存放贵重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
(三)实验室管理是否符合规范。
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管理、使用及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实验操作是否符合规范;实验室物品摆放、电路线路布设是否符合规范;有无违规在实验室做饭、住宿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的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三无”商
品、过期食品等;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是否到位,有无留样食品等;饮用水的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定期检测水质等日常维护管理。
(五)供电、供气、供水设施,取暖供暖、锅炉等重要基础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是否严格执行楼宇管理制度;学生宿舍有无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烧水壶等电器现象;宿舍门窗是否完好,有无防盗漏洞。
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相关工作
(一)离校前关闭宿舍水源、电源,锁闭好门窗。
(二)严禁在宿舍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
(三)往返途中,乘坐正规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严禁乘坐包车、黑车。
(四)学生离校后应立即回家,回家后务必及时将信息告知班主任或辅导员。
(五)谨防被骗或误入传销等非法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六)党委学生工作部要做好暑假期间不回家学生的统计工作,各学院要与不回家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掌握不回家事由,并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责任。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加强楼宇值班,做好学生住宿管理工作。
三、做好假期面授等相关安全工作
暑假期间,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及其他各学院要加强暑期面授学生、留校做实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四、做好教职员工安全教育及单位安全工作
(一)外出时关闭家中水源、电源、天然气,锁闭好门窗,家中尽量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
(二)有车的教职工将车辆停放在不影响消防、交通或行人通行的地方,锁好车门、车窗,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或其它目标明显的物品。
驾车外出时务必谨慎驾驶、安全文明行车,谨防发生交通事故。
(三)严禁单位或个人私自向社会人员、组织、单位出租教室、办公室、会议厅(室)、体育场地等场所进行补课或举办各类培训班、广告宣传、体育赛事等活动,以免引发纠纷或造成事故,给学校或个人造成不良影响。
(四)暑假期间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举行集体外出等活动。
确需组织的,需经学校批准,并做好安全预案,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五)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和多媒体教室等场所要断水、断电,锁闭好门窗,张贴封条;继续使用的要明确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六)做好暑期安全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负责,严禁脱岗、漏岗,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七)做好假期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发现或发生问题要及时按照程序上报,严禁瞒报、迟报。
(八)做好暑期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事大于天,责重于山”,暑假期间,各单位,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全力做好假期期间火灾预防工作,认真对照《火灾重点预防事项表》(见附件)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日常检查和巡查工作,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认真履行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对暑假前后的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等工作亲自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万无一失。
(二)靠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将暑假期间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进一步细化、深化工作措施,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2017年7月5日前,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落实暑期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