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大学科研管理系统》上进行项目立项和办理经费提成
浙江大学横向项目立项及到款办理流程 指南
横向项目立项及到款办理流程
1.签订合同,对方没有盖章时,科研院所盖章;对方盖章后,科研院所盖章,可一并提交
预算表,也可在项目到款后提交。
科研院联系:一般横向,开发部,紫金港东三124,电话88981081,88981083.
2.预算表制定完毕后,项目负责人和系所负责人签字后,拿双方签好字的合同去科研院办
理;
3.项目到款后,从财务系统查询确认,拿合同和预算表,去科研院办理,拿回项目分成单;
项目到款可去玉泉财务办103找张老师查询。
4.以下情况可以网上办理科研项目入账:(1) 科研项目已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且已递交合同
书、通过科研院相应科室审核;(2) 只需做简单分成,即该笔到款经费中不含需减提、做硬件、外拨的经费。
5.网上提交科研项目非第一笔到款流程,教师账号登录→我的经费→提交分配方案→打电
话至88981603,等待财务确认方案→打印到款单(只能打印一次)→凭到款单和合同、预算表去财务办理→学院联交至赵菊扬老师。
6.拿合同、预算表和项目分成单到财务办理项目分成,之后经费即可以使用。
7.拿发票去财务会计核算中心报销科研所花费用即可。
浙江大学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办理手续说明
浙江大学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办理手续说明1、根据《浙江大学项目聘用制管理办法》(浙大发人[2007]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凡有足够可支付人员经费的项目均可聘用人员从事项目研究等工作。
聘用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从事研究工作的可纳入学校事业性质人事代理经费包干(自筹)方式管理。
注:凡从原教学科研岗位转入教学科研岗位项目聘用制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的人员不实行经费包干。
经费审批时需填写经费卡号并办理审批,不需要到计财处各校区核算中心办理一次性费用划转手续,年底时由计财处薪金办根据用人成本一次性从项目经费卡中扣除。
2、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委托人事处发布招聘广告进行招聘,人选确定好后填写《浙江大学项目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及《(项目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聘用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
注:①办理经费使用审批时需持项目经费卡到计财处办理经费划转手续(根据聘用人员年度包干经费总额及聘用年限一并划入,多退少补)。
并且报到时须将经审批同意的《浙江大学项目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复印件一并附上交计财处薪金办。
②项目人事代理人员实行经费包干使用,凡年度包干经费在3 - 6万(含6万)者,以3万作为基准上报社保基数;凡年度包干经费在6 - 10万(含10万)者,以6万作为基准上报社保基数;凡年度包干经费在10万以上者,以10万作为基准上报社保基数.③如聘用者系应届毕业生者应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同时上杭州市毕业生网()注册个人信息。
项目用人所属学院(直属系)在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处盖章后,连同毕业生在杭州市毕业生网的注册密码与个人身份证号一起交上来交人事处办理签约手续。
其他非应届毕业生由人事处根据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3、原则上项目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期内不办理调薪,如确有需要可按年度办理调薪手续(教学科研项目聘用人员不需要办理调薪)。
申请调薪时须填写《浙江大学项目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经费使用审批表》并持经费卡到计财处办理经费划转手续。
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 -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 -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支出明细说明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科研经费是支持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的必要资金来源。
为了确保透明、规范的资金使用,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对科研经费支出进行明细说明,对经费的各项支出进行分类和说明,以供相关部门和人员参考和审阅。
1. 科研经费支出类别科研经费支出被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人员费用:用于支付科研项目中参与人员的工资、津贴、公积金和社保等相关费用。
人员费用:用于支付科研项目中参与人员的工资、津贴、公积金和社保等相关费用。
2. 设备购置:用于购买或租赁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等设备。
设备购置:用于购买或租赁科研项目所需的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等设备。
3. 耗材费用:用于购买科研实验所需的耗材,包括试剂、标准品、培养基等。
耗材费用:用于购买科研实验所需的耗材,包括试剂、标准品、培养基等。
4. 差旅费用:用于参与科研项目的人员因参加学术会议、实地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差旅费用:用于参与科研项目的人员因参加学术会议、实地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5. 会议费用:用于组织科研项目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研讨班等活动所需的场地租赁、餐饮和嘉宾费用等。
会议费用:用于组织科研项目的学术会议、研讨会、研讨班等活动所需的场地租赁、餐饮和嘉宾费用等。
6. 出版费用:用于科研项目成果的出版、发表所需支付的版面费、印刷费、稿酬等。
出版费用:用于科研项目成果的出版、发表所需支付的版面费、印刷费、稿酬等。
7. 管理费用:用于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人员薪酬和办公费用等。
管理费用:用于保障科研项目的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人员薪酬和办公费用等。
2. 科研经费支出说明2.1. 人员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财务标准和政策,根据科研人员的职务和工作时间,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同时,按照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核定津贴、公积金和社保等费用。
人员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财务标准和政策,根据科研人员的职务和工作时间,确定相应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步骤一进入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步骤一:进入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步骤二:点击“财务数据上报模块” “酬金录入”
选择办理的网点,如在紫金港校区财务大厅办理,请点击“紫金港校区”,输入项目号和摘要后,点击“录入酬金发放单据”开始录入数据
注意:
(1)项目号为财务处规定的可开支的卡号:
包括横向课题、纵向课题有人工费预算的、结题课题以及其他规定可以开支的经费
如有疑问,请咨询财财务处核算管理办公室,电话88981093
(2)硕博必须区分,分两次录入,摘要务必按照以下格式填写:Xx年xx学期硕士生助研津贴
Xx年xx学期博士生助研津贴
步骤三:输入学生学号,姓名会自动匹配,输入发放金额,全部学生录入后,点击“提交本次发放清单”
注意:1、硕博分开输入,博士生一张表,硕士生一张表;
2、发放金额为合计数据,学生银行卡会自动匹配(中行卡,卡号2);
步骤四:核对数据后,点击流水号导出
步骤五:点击“下载excel”表格,表格导出后经费管理人员签名后,递交财务处报销大厅,进行金额发放。
图五。
浙江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若干规定
浙江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推进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学校预算制管理的基础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实行按资金来源分类管理。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主要分为:各级政府科技合作专项;各级政府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以及私营企业单位等委托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项目。
其中,技术转让项目中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净收益分别按照学校、学院(系)、研究所15%、10%、5%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余70%用于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和报酬。
第四条对科研项目合同中没有经费预算约定的,按照《浙江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制试行办法》《浙江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制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一)劳务费预算一经确定,不得调整用于其他报销。
(二)业务招待费采取预算限额控制,用餐费等开支标准参照学校有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1.业务招待费应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具体包括用餐费、住宿费等与科研业务相关的接待费用。
报销应实事求是背书说明具体事项。
2.各级政府科技合作专项业务招待费按不高于项目经费的10%进行预算限额控制并据实列支。
3.各级政府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项目,业务招待费按不高于项目经费的20%进行预算限额控制并据实列支。
4.私营企业单位等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项目,业务招待费按不高于项目经费的30%进行预算限额控制并据实列支。
5.用餐一般安排在校内,确有需要安排在校外的,需经所在院级单位批准。
第五条对减提管理费的横向科研项目,减提部分不计入项目经费总额计算劳务费及业务招待费限额,其中:1.已开具票据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转拨不提取科研水电费,转拨部分不计入计算劳务费及业务招待费限额的基数。
2.鼓励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增加学校设备资产,服务教学科研。
大部分纵向科研项目不允许开支办公用品-浙江大学医学院
2、预算管理意识
项目(课题)负责人及所带领的课题组 应对照批复的课题预算执行,遵守相关的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或所签订的有效科研合 同,按照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 行预算总额与分科目预算额度的分项控制, 兼顾预算的金额、内容及执行进度,规范 使用科研经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提高 合规性。
3、法律意识
8、外拨合作经费问题
合作经费是外部监管必查点。项目(课题)负责 人必须按照批复预算规定的合作单位和合作金额及时 转拨给校外合作单位,如有调整,务必按照规定的程 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目前,外部监管还关注合作单位的法人代表、股 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财务核算情况,以及 有无层层转拨经费脱离监管的情况,以全面考察资金 的安全性,有否有失公允向关联企业利益输送,借科 研协作之名,转移资金到私人利益。近期舆论媒体报 导披露的问题大都与此类问题有关。
监管频率越来越高
各种定期或不定期、常规的或非常规的、现场的 或非现场的检查越来越多,包括抽查、巡视督查、 监督评估、专项财务检查等各级各类检查。(这两年 涉及学校层面的审计检查10余次,各课题组财务审 计检查估计超过100次)
全方位的监管
既有对项目(课题)第一承担单位的检查, 又有对合作单位经费执行情况的延伸检查。既 有对学校层面的检查,又有对项目(课题)层 面的检查。
自觉落实项目(课题)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课题)负责人对所承担项目经费负主要责 任,按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及经济合理性原则使 用和管理。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各专 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照批复的课题预算规范使 用科研经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合同规定 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当恪守诚信原则,自觉接受有关 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 法性和有效性、相关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 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
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科研基地□培育项目□战略规划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计划任务书项目名称:资助经费:执行年限:负责人:依托单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填表时间:年月日浙江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计划任务书填报说明一、填写《计划书》时要求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
《计划书》经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二、请在封面右上角选择项目类型,并依据项目类型在正文中选择对应的填写提纲。
三、科研基地类须在项目名称栏中填写基地名称,在主要学术骨干表中填写基地固定人员。
四、项目组成员和研究内容等经审核批准后,一般不得修改。
一、正文撰写提纲1、基本信息。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3-5个关键词。
2、立项依据及工作基础(1500字以内);3、研究内容(2000字以内);4、预期研究目标;5、研究方案及年度计划。
二、主要项目骨干(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序号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分工工作时间(人月/年)1234三、经费预算(填写预算请务必提供各预算科目的计算依据及说明)序号科目名称预算经费(万元)备注(计算依据及说明)1 材料费2 差旅费3 会议费4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5 劳务费6 专家咨询费合计附:(一)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二)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国内会议费用。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关于浙江大学职称晋升中科研项目和成果
关于浙江大学职称晋升中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认定范围的说明为在学校晋职工作中更好地掌握任职条件和量化标准,根据国家、省、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对科研项目和成果奖励范围作出如下说明:一、A类科研项目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除小额资助外各类项目;总装预研基金项目。
2、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科技部重大基础研究前期研究专项。
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骨干成员(须提供首席科学家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中的骨干成员(须在项目申请书成员名单中列入),数学、管理学科每项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20万元及以上,其它学科每项合同或任务书经费须在30万元及以上。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一级子课题视同一般项目(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合同或证明)、全国教育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
5、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政府拨款合同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政府拨款实际到校经费80万元及以上)。
6、政府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联合国所属机构和外国政府设立的国际基金项目(实际到校经费3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15万元及以上);非政府组织国际基金、中央各部委立项的国际科技(教育)合作项目(实际到校经费5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经费25万元及以上)。
7、国防973项目合同经费在30万元及以上;国防科研纵向项目合同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一般国防科研项目合同经费在8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8、国家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
9、省部各类重大项目(政府拨款合同经费50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不受此限)。
10、国内外横向项目(理工农医类),实际到校经费单个合同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经费5年累计300万元及以上且其中有1个50万元及以上,或3年累计200万元及以上且其中有1个50万元及以上,计一个A类项目;地方政府科技招标项目实际到校经费50万元及以上项目;人文学科单个合同40万元及以上项目,经管类学科单个合同60万元及以上项目。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类研究机构评估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类研究机构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建设符合世界一流大学要求的科学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强所、名所建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根据《浙江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发科[2005]16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技术类研究机构(以下简称研究机构)评估按照以质为本,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以定量指标测评为基础,结合定性指标进行综合测评。
(一)以质为本,即各项指标评估定位于“高质量”标准,强调立足科学技术前沿、服务国家战略目标、体现国际竞争力的研究成果。
定量评估兼顾绝对量和人均量,考核经费、项目、成果与队伍等可量化的科研指标;定性评估重点考核国内外学术声誉、成果推广转让、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指标。
(二)分类评估,引导不同学科合理发展。
评估指标及其权重的确定兼顾学科间的差异性,按理、工、农、医四大类学科确定相应的权重,引导学科科学发展。
(三)点面结合,重点评估重大业绩指标。
在保证指标体系系统性和全面性的基础上,从面上评估研究机构的总体绩效,从点上对重大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通过点面结合,使绩效评估从面上评估为主向关键点的评估为主转变。
第三条研究机构评估指标体系分为基础业绩指标考核和重大业绩指标考核两部分。
(一)基础业绩指标包括科研经费与项目、科研成果、科研队伍、技术与成果推广转让及重要评价、合作交流与学术声誉、管理—1 —与创新战略等6个一级指标,其中前三项指标主要采用定量评价方法,后三项指标主要采用定性评价方法。
在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基础业绩指标体系及解释详见附件)。
定量指标按理、工、农、医四类学科特点赋于不同的权重(见附件),其三级指标参照学校科研业绩点的核算办法计分。
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两项指标得分按总量分(权重为60%)和人均分(权重为40%)综合计算。
(二)重大业绩指标包括评估期内发表于《CELL》、《SCIENCE》、《NATURE》系列等国际顶尖期刊的论文,获得国家三大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研经费1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当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新增国家重点科学研究基地等。
纵向科研项目立项登记表浙江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立项登
经费摺号项目负责人(签名)家庭电话:单位电话:
研
究
项
目
名称
批准编号
任务下达单位
起止年月
年月年月
密级
A绝密B机密C秘密D内部E公开
活动类型
1基础研究2应用研究3试验发展4研究与发展成果应用5科技服务
项目来源
01国家“973”计划02国家科技攻关计划03国家“863”计划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57
交通运输辅助业
84
其他社会服务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4
金属制品业
58
其他交通运输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5
普通机械制造业
59
仓储业
85
卫生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60
邮电通信业
86
体育
11
其他矿采选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330
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530
化学工程
760
艺术学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农、林、牧渔业
25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50
地质勘探业
75
公共设施服务业
01
农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51
水利管理业
76
居民服务业
02
林业
27
医药制造业
交通运输业、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及国家有关科技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
1、校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是学校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配合校计财处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2、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完善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3、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规定使用经费,接受上级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资助单位的检查与监督,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校科技处或社科处、计财处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三条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
科技处或社科处应建立课题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督促经费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
计财处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审计处应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按照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其他违反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经费到款管理第五条我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校计财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为学校教育和科技事业作出贡献,根据国务院及科技部、教育部和浙江省有关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技奖励类成果奖励办法1.浙江大学作为第一完成人单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项目,和浙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获省、部委级科技奖励的项目,除国家和省政府等奖励外,学校给予配套奖励,奖励额度如下:奖励类别奖励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者现金50万元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现金50万元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现金40万元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现金20万元获省、部委级科技一等奖现金3.5万元获省、部委级科技二等奖现金1.5万元2.浙江大学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国家科技奖励,或者省、部科技一等奖,学校给予的现金奖励按获奖单位排序以50%递减。
3.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除上述奖励外,另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奖金额度,学校予以补足。
4.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除现金奖励外,学校再给予科研经费配套。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奖励科研经费10万元,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奖励科研经费5万元。
奖励科研经费等同校内科研经费管理。
5.为鼓励团队合作,对多学科、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获奖成果,学校认可多个负责人或完成单位。
获国家科技奖励学校认同前5名,获省部科技奖励一等奖学校认同前3名,但每个一级学科只认同一位负责人。
6.为国家科技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学校予以适当奖励。
二、科技论著类成果奖励办法1.浙江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ENCE》或《NATURE》期刊上发表的科技论文及被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上年度的统计范围为准),学校予以奖励,奖励额度如下:论文类别奖励《SCIENCE》或《NATURE》论文现金20万元《SCI》收录论文现金0.15万元国际TOP期刊论文现金0.30万元5≤影响因子<10 现金0.6万元影响因子≥10 现金1.5万元《EI》收录论文现金0.12万元《ISTP》收录论文现金0.06万元2、论文的归属单位为文章中标注的通讯作者单位或第一单位。
浙江省关于科技管理活动中专家费发放标准的规定
浙江省关于科技管理活动中专家费发放标准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深化科研经费使用“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高校科研人员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创新活力,建立充满活力的科研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37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和我省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最新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纳入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社科院”)管理的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
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各级政府科研主管部门或机构等批准立项,由我校主持或参加的各类人文社科科研计划项目经费,按照是否需要编制经费预算分为预算制项目经费与包干制项目经费。
预算制项目经费是指由各级政府科研主管部门或机构等批准立项、须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后实施的,由我校主持或参加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其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
包干制项目经费是指由各级政府科研主管部门或机构等批准资助的、无须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的,由我校主持或参加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资助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是指由企事业单位、政府及其相关机构、民间团体和个人委托学校进行各类人文社科研究等方面的项目经费以及国外政府和学术机构提供的科研合作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和经费应当来源于市场竞争、市场委托等方式。
各类创新载体的创新券收入,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中心)的到款,可按横向科研经费进行管理。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或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学院”)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规范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的科研经费管理运行模式。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作者:谢新伟杨文静来源:《北京教育·高教版》2016年第04期摘要: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各项科研经费投入不断加大的背景下,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科研腐败现象。
本文在分析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科研经费属性的认识错位、科研经费法律法规缺失、预算管理意识淡薄、对脑力劳动成本补偿不足等问题的基础上,给出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以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起到促进作用。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问题与对策近年来,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呈不断上升趋势,先后超过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科技经费投入大国。
2015年1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13,015.6亿元,比上年增加1,169亿元,增长9.9%[1]。
从2015年两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的结果,可以看出高校在我国科学研究工作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立项16,709项,其中高校系统立项13,641项,占立项总数的81.64%[2];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27,916项,其中高校系统立项24,364项,占立项总数的87.27%。
[3]随着国家对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加大,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日益凸显。
一方面,是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犯案人员的层次越来越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近期通报曝光的科研经费腐败案例中,比较典型的有浙江大学陈英旭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贪污945万余元;北京邮电大学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68万元;山东大学刘兆平通过开虚假发票骗取科研经费341.8万元等。
以上案件说明:一方面,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管等环节存在较大漏洞,形成了滋生腐败的空间;另一方面,高校产出的高水平科技成果与科研经费投入的强度不匹配,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科研经费或超范围开支使用或产生大量结余,大大降低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不利于推动国家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浙江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 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科技处或社科处应建立课题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课题合同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督促经费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计财处应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规范核算,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审计处应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不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第六条为便于管理,我校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和国际合作经费。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如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各类基金、国防军工项目经费等;横向经费是指各企事业单位委托我校研究的科研项目经费、科技成果和专利转让费等;国际科技合作经费是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经费,与国外政府和学术机构间合作经费视为纵向经费,与境外企业间合作经费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视为横向经费。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经费、自觉控制经费的各项支出。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其他违反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经费到款管理
第五条我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校计财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科研经费到款后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开具发票(收据)。对于有技术贸易合同并经省科技厅登记获取合同编号的科研经费,开具“浙江省杭州市技术贸易专用发票”;对于未在省科技厅登记的科研经费,开具“浙江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须预借发票(收据)的,按《浙江大学票据管理办法》(浙大发计[2005]3号)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若干规定
浙江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推进科技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及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学校预算制管理的基础上,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实行按资金来源分类管理。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主要分为:各级政府科技合作专项;各级政府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以及私营企业单位等委托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项目。
其中,技术转让项目中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净收益分别按照学校、学院(系)、研究所15%、10%、5%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余70%用于成果完成人的奖励和报酬。
第四条对科研项目合同中没有经费预算约定的,按照《浙江大学文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制试行办法》《浙江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制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一)劳务费预算一经确定,不得调整用于其他报销。
(二)业务招待费采取预算限额控制,用餐费等开支标准参照学校有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1.业务招待费应本着“必需、节俭、适当”的原则使用,具体包括用餐费、住宿费等与科研业务相关的接待费用。
报销应实事求是背书说明具体事项。
2.各级政府科技合作专项业务招待费按不高于项目经费的10%进行预算限额控制并据实列支。
3.各级政府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项目,业务招待费按不高于项目经费的20%进行预算限额控制并据实列支。
4.私营企业单位等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服务项目,业务招待费按不高于项目经费的30%进行预算限额控制并据实列支。
5.用餐一般安排在校内,确有需要安排在校外的,需经所在院级单位批准。
第五条对减提管理费的横向科研项目,减提部分不计入项目经费总额计算劳务费及业务招待费限额,其中:1.已开具票据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转拨不提取科研水电费,转拨部分不计入计算劳务费及业务招待费限额的基数。
2.鼓励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增加学校设备资产,服务教学科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中,明确界定了核心素养,即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2016年9月,北京师范大学举行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发布会,将核心素养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素养,具体细化为十八个基本要点。
目前,教育部正在组织专家对高中课程标准进行修订,要求把学科核心素养作为修订课程标准的主线,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制定教学内容、评价标准和教材编制体系。
学科核心素养的要素提取、水平划分、体系建构是当前高中课程标准修订人员正在做的主要工作,而且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国内学者也相继开展了核心素养的一些研究,如关于核心素养的体系建构,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课程体系建构,数学核心素养成分析取的实证研究。
本文讨论基于发展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问题,涉及教学目标与教学策略。
虽然课程标准把教学目标用三维目标表述,但目前的教学评价更具体地说是升学考试的内容主要关注“知识与技能”,在实际的教学中并没有把“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而围绕“知识与技能”开展教学就是“知识理解”的教学。
过分偏重知识理解或者说停留知识理解层面的教学,就是当下的教学现状。
要实现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如何实现由“知识理解”向“知识迁移”进而向“知识创新”提升,有必要对“知识理解”的教学特征作出分析。
“知识理解”的教学注重知识传承或知识理解,把知识的传承作为教学任务,把知识的理解作为学习目标,把知识量的贮存作为评价的指标,其教学特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偏重传承知识而忽视渗透文化。
就极端情形而论,“知识教育是一种以知识为本的教育,文化教育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教育”。
知识教育是从知识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的各种文化,不仅将数学和自然科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来传授,而且将人文社会科学甚至文学艺术也作为一种知识体系来传授。
知识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接受人类文明积累下来的、以静态方式贮存的知识体系。
知识教育的教学过程就是以教科书为中心,教师最大限度地将客观的知识准确无误地传递给学生,使外显的知识结构内化为学生的认知结构。
偏重知识教学的模式存在几个问题:其一,知识与文化的分离。
只看到知识,看不到创造知识的人及其蕴含知识的整个文化。
事实上,知识是部分,文化是整体;知识是文化的结晶,文化还包含着创造知识的源泉;知识往往归于静态的逻辑,而文化还包含着动态的历史过程;在知识中往往看不到人及其作用,文化则永远将人及其创造性置于中心地位。
其二,教书与育人的分离。
教师只重视书本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对人的充分培养。
其三,读书与做人的分离。
学生只关注书本知识的学习和考试,忽视综合素质的提高。
其二,偏重接受知识而忽视创新知识。
教学中只关注知识的结果,结果的传递是教学的主要形式,把知识产生的过程和发展脉络置于教学场景之外。
这种偏重知识结果的教学是一种长期的历史积淀,有其产生和维系的缘由。
从亚里士多德到现代主义,经历了包括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实用主义、逻辑实证主义等不同知
识观的演绎,人们对知识的敬畏和膜拜,对“知识就是力量”的信奉,在人们心目中牢固树立了知识传承、慧脉延续的信念。
由于把知识视为绝对真理,教育的目标就是要使受教育者相信和接受这些真理,教师的任务是把这些客观知识准确无误地传授给学生,教学的重心倾向于论证,结果性知识掌握的数量和质量、逻辑思维训练的显示度就成为主要的学习结果评价指标,于是形成一种“结果型”的教学范式。
另外,为了实现更有效的知识传授,心理学家钻研学习的本质和教学程式,特别是行为主义心理学,把学习解释为刺激与反应的联结,由此提出一系列学习规律和学习行为评价方法,为知识教学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层面的操作程序。
事实上,行为主义坚守客观主义,教学追求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一套成熟的学习评价方法,就为知识教学开拓了道路。
知识教学只关注对结果的理解,本质上是知识的传递而非知识的生成,是知识接受而非知识的创造。
其三。
偏重显性知识而忽视隐性知识。
显性知识主要包含在显性课程资源中,隐性知识主要包含在隐性课程资源中。
显性课程资源由外显素材性资源和外显条件性资源组成。
外显素材性资源是指以文字、语言、符号、图形、图表等在教材或媒体上显示的知识,反映的是外显的、静态的结果型知识。
外显条件性资源是指课程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主要涉及设施、媒介、环境、校内外教师资源等。
知识理解的教学范式主要开发的是显性课程资源,特别是对外显素材性资源的畸形开发,以解题训练为主的资料大量堆积在学生的课桌上,形成了浩瀚无边的“题海”,囿于学科圈内的知识演绎,学科知识的无休止组合、叠加、变式,在学科内容生成无穷的问题,这些问题本质上并不是在创造新的知识,而是对已有概念、命题的重新组合,产出的题目越来越难。
去情境化,缺乏学科之间的相
互融通,人工构造问题的痕迹严重,知识教学走人了一种怪圈。
这种教学结构把隐性知识拒之门外,而真正能发展学生素质的资源更多的则是隐性知识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