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美式箱变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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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美式箱变采购合同

合同号:XXXXXXXXXX

买方: XX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卖方: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

合同

1. 合同双方

买方:XX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

卖方: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名称和地址、签约地点及时间

项目名称:XX县光伏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XX省XX县

签约地点:XX湖

签约时间:2015年11月16日

2. 合同标的及价格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陆万元整

以上费用包括随机备件、随机工具、包装费、内陆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和技术服务费等。以上价格为固定价,不得变更。设备的详细供货清单及技术规范见合同附件2。

3. 交货期

4.1 卖方于2015年11月30日应完成合同设备的生产和包装并发货至买方指定项目现场。

4.2 卖方在发货前5天提前书面通知买方。若交货地址有变,买方将在发货前另行通知卖方。

4. 专利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其本国使用合同设备或合同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5. 检验和测试

6.1 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6.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项目现场。如果在卖方的驻地进行,买方检验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备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6.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6.4 买方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卖方驻地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6.5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

6.6上述任何一种检验都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6. 包装

7.1 卖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损坏或变质。所有交付的合同内货物要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货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另外货物的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运输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天气、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卖方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7.2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A. 收货人

B. 合同号

C. 唛头

D. 目的地

E.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F. 毛重/净重

G. 尺寸(长×宽×高)

7.3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

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怕热”、“远离放射源及

热源”、“由此起吊”、“重心点”、“堆码重量极限”、“堆码层数极限”、“温度极限”等

字样和其他适当地标记,并应符合GB191和GB6388的规定。如果由于卖方的工作疏忽,未能准确标

注而使合同设备在起吊过程中发生意外损毁,责任由卖方负责。

7.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7.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明书、操作手册和/或技术资料一式二份。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一式二份。另快递邮寄装箱清单各二份。装箱单的格式和内容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议确定。

7.6 技术协议中列明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注明上述内容,并标明“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的字样,一次性发货。

7.7 卖方应在成包的或成捆的散装附件上贴注标签,标签应以清晰的中文印刷体书写,注明相关内容。

7.8 各种材料及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7.9 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7.10 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7.11 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

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7.12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

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7.13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并应防止潮气

和海水的侵蚀。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合同号;

供货、收货单位名称;

目的地;

毛重;

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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