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6•【字号】昌州政办发[2011]38号•【施行日期】2011.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1]38号)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州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实现"三个率先"和农牧民人均收入率先过万元的目标,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农牧民持续快速增收为核心,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打造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实现品牌富农、品牌强农。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新增自治区级以上著名品牌、著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70个(件),品牌总数达到120个(件)。
--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个(件),总数达到3个(件)。
--新增"新疆著名商标"20个(件),总数达到41个(件)。
--新增"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名牌产品"8个(件)。
--新增"新疆名牌产品"20个(件),总数达到35个(件)。
--新增"新疆农业名牌产品"15个(件),总数达到25(35)个(件)。
--登记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 5个(件),总数达到8个(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5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正文:----------------------------------------------------------------------------------------------------------------------------------------------------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8〕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品质优、市场竞争力强的“德”字号农产品品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品牌规划引领。
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围绕区域优势主导产业和品种,科学制定农产品品牌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区域布局、发展定位和目标市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特色各异、优势互补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引导品牌建设有序推进。
重点围绕粮油、畜禽、蔬菜、水果、水产品、茶叶等优势产业,创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生产结构调整优化,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生产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规模化品牌农业基地和优势产业带。
到2020年,力争常德农产品整体品牌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得到明显提升。
二、明确品牌创建目标。
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基地建设和生产加工水平。
遴选各地产业基础良好、区域特色明显、市场认可度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
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
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篇一:标准化与农产品品牌建设标准化与农产品品牌建设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农产品主要产区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手段。
在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下,针对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规划设计,形成可操作的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关键词:农产品品牌农业标准化品牌管理1.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现状纵观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现状,农产品品牌发展仍十分滞后,主要表现在农产品品牌相对量少,发展速度缓慢,科技含量低,地域分布不平均等。
从农产品的相对量看,目前我国年注册农副产品商标量,约占我国商标注册总数的 20,;从发展速度看,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统计,1991 年在国际分类第三十类商品(主要为农产品)上申请的国内商标是 1098 件,到 2005 年增至 19850 件,年均递增率为91,,而同期我国商标总数由 67406 件增加到 2099035 件,年均增长率为198,,农产品增长速度仅为商标总数增长速度的 45,,其增长速度明显低于商标整体发展速度;从科技含量方面看,我国加工农产品品牌多,初级农产品品牌少,初级农产品的产业链较短,大多扮演原材料的角色,科技含量比较低。
农产品只在当地或某一特定区域有一定的影响力,走出该区域,消费者对该品牌一无所知。
虽然也有一些较出名的品牌,但无论数量与产值和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很多特色农产品因品牌知名度较小,标准化建设滞后,特色农产品品种老化,安全质量不达标,新型科技难以推广等,制约了农产品品牌的建设。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品牌农业的发展步伐。
因此,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标准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农产品品牌建设问题的实质。
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利益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农产品产业化组织、农民、消费者。
在食源性疾病和农药残留严重超标频频曝光的严峻形势下,消费者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十分迫切。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5.12•【文号】农市发[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时期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推进农业品牌化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发展模式,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新时期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
农业品牌化是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
(二)推进农业品牌化是优化农业结构的有效途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农产品品种、质量、安全、功能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进农业品牌化,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多样化、优质化消费为目标,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品牌产品优化配置,有利于推进资源优势向质量优势和效益优势转变,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推进农业品牌化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业的国际化进程明显加快,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
通过推进农业品牌化,重点培育和打造农业名牌,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品牌农产品。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997号(农业水利类217号)提案答复函的摘要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997号(农业水利类217号)提案答复函的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31•【文号】农办案〔2024〕33号•【施行日期】2024.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997号(农业水利类217号)提案答复函的摘要农办案〔2024〕33号洪杰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的提案》收悉。
经商国务院台办、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持续稳定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至2023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00多亿元,批准建设30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以园区引领农业现代化的良好格局。
一是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产业园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
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农村电商、康养体验、农事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
支持产业园与科研院校建立协作机制,合作建立产业研究院等多个各类科研平台,加快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设施装备瓶颈。
引导科技创新联盟、高新技术企业在产业园设立中试基地,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
三是推进农业绿色转型。
加快应用绿色技术,打造绿色产业链,探索绿色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绿色种养循环模式。
产业园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超过80%,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多年保持下降趋势,认证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超过10000个。
四是健全联农带农机制。
坚持姓农、务农、为农、兴农的建园宗旨,普遍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折股量化等利益联结模式,让农民深度融入产业链、流通链,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指导服务,完善政策措施,整体提升产业园建设水平。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887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887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9.08•【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887号建议的答复吴彦?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农产品品牌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
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创新推动品牌发展,努力打造高端高质品牌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新要求,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高水平科技成果供给,推动科技与农业农村深度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布局建设国家产业技术体系。
启动建设水稻、小麦、玉米、奶牛、生猪等50个主要农产品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围绕全产业链各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
建设42个综合性重点实验室、135个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等创新平台,促进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发展。
二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指导中国农业科学院出台《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意见》。
建设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建立成果评价专家库,制订交易规则,打造集展示、推介和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积极推进智慧农业大数据建设。
印发《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五大基础性工作和十一个重点领域。
2016年起,在北京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涉农数据共享、单品种大数据建设等试点工作。
建成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聚合全链条数据资源,推动大数据在行政管理领域深度应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着力打造现代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健全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支持开展重大农业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工作。
持续推进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对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链条全过程全渠道的有效监管、智能决策和科学管理。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一、背景与目的在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背景下,为促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提升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优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农产品品牌形象和质量安全。
(四)加强宣传推广,扩大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五)推动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深度融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一)成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推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农产品品牌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
四、优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一)完善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财政和资金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农产品品牌的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推动农产品品牌与地理标志相结合,提升品牌溢价能力。
(四)鼓励农产品企业进行品牌战略布局,提高品牌管理水平。
五、加强市场监管(一)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测和抽检。
(二)严厉打击农产品品牌侵权行为,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改善农产品品牌的包装和标识,提高消费者的辨识度和选择权。
(四)促进农产品品牌与电商平台的合作,提升电商销售渠道的品牌价值。
六、加强宣传推广(一)制定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计划,争取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
(二)举办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增强品牌认可度和美誉度。
(三)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扩大农产品品牌信息传播范围。
(四)组织农产品品牌推广培训,提高农产品品牌运营和推广能力。
七、推动产业链深度融合(一)加强农产品品牌与农业生产链的对接,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
(二)推动农产品品牌与农业加工链的深度合作,提升加工技术和效益。
(三)推动农产品品牌与农产品流通链的协同发展,提升市场覆盖面和销售能力。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
决蕹鱷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 2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 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 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 [2016]44号),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推动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 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就加快推进 全省品牌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 求结构升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 为动力,夯实质量基础,突出驰名商标,构筑品牌培 育、保护机制,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完善品牌建设环 境,着力壮大品牌数量,优化品牌结构,提高品牌竞 争力,提升品牌国际化水平,建设品牌强省,促进经 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
遵循市场规律,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 企业品牌建设原动力,激发品牌创新活力,创造品牌 发展动能。
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加强战略规划与引 导,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形成建设品牌强省的强大 合力。
—坚持品牌培育与结构调整相结合。
把实施 品牌战略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以品牌 建设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充 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企业重组,整合产业链 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 品牌建设推动产业水平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优化供给与引导消费相结合。
通过品 牌引领,增加品种,提升品质,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 优价高效供给。
把握消费升级趋势,创造新需求,拓 • 10•展市场空间,提倡优质消费,引导消费者提高对自主 品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保障优质优价,为品牌发展 创造良好消费环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农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农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1.11•【字号】琼府办〔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省农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3〕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22〕1183号)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农业品牌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农办市〔2022〕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有关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规〔2022〕20号),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品牌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资源统筹,健全保障体系,加强品牌管理,抓好培育宣传,推动农业品牌高质量发展,促进我省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构建“省级带动、市县联动、企业互动”的农业品牌发展模式,以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培塑一批品质过硬、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知名度广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创建一批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
2023年定位为“基础建设年”。
加强农业品牌建设规划,建立各级农业品牌建设领导机构,完善农业品牌运营管理机制和体系,推进农业品牌数字化管理,加大农业品牌宣传力度,加快五指山大叶茶和文昌鸡区域公用品牌培育。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7.04.02•【字号】浙农科发[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浙农科发〔2007〕9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已经厅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附件:关于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推进品牌农业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发展品牌农业,是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建设高效生态农业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大力实施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和主导产业渐趋明显,品牌农业在全省农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益的不断提高。
但是面对当前国内外市场竞争和我省农业生产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新情况,面对农业产业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面对品牌农业发展和消费的新趋势,我省的品牌农业建设与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品牌农业就是以品牌建立和综合运用为基本标志,以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全面改造为保障,以强化差异和特色竞争力为重点,以寻求产业市场优势和超额利润为目标的现代农业形态。
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有利于促进品牌企业与其所在生产组织体系连接,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品牌农产品,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4•【字号】新政发[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0〕45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和产业经营层次,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新疆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我区从特色农产品大区向强区转变。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加快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 的农产品品牌滚动发展良好局面;基本完成瓜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四大系列产品的商标注册申报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注册商标,农产品商标得到广泛注册和使用;发展做大一批传统农产品品牌,整合做强一批同类农产品品牌并形成区域性名牌,培育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农业名牌产品,5个以上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农业名牌产品,形成各层次有机结合的品牌集群;培育形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全行业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之路。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酒政办发〔2020〕103号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农业品牌化发展新引擎,助力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农产品品牌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围绕酒泉种业、蔬菜、肉羊三大优势产业集群和枸杞、葡萄、蜜瓜、生猪、肉牛五个特色产业的“3+5”农业产业体系,着力挖掘“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的内在潜力,全力打造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品牌农业发展格局。
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知名品牌10个以上,注册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达到20件以上,入选“甘味”农产品数达到5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县域公用品牌,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突破260个,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真正实现“创响一个品牌,带动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经济”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不断完善品牌创建体系。
全力推进品牌提升战略,主推“市级公用品牌+县级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企业商标”的品牌发展模式,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协同发展、互为支撑、互为补充、互为认可的农产品品牌体系。
一是广泛征集和打造酒泉区域公用品牌,推行区域品牌授权管理,制定认定管理办法,将酒泉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做大、做响。
二是开展酒泉“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每两年择优对“有地方特色、有市场潜力、有公众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且种养规模较大”的产品和主体进行评选和奖励。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解读
2018年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重点是一定要始终坚持质量、绿色与品牌强农的理念。
怎样提升我国农产品的整体质量,从而实现农产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农民群众收入的提升,这是摆在社会各界人士面前的重要问题之一。
从农产品发展状况来考虑,把农产品品牌强农贯穿在农产品供给的整个过程之中,也覆盖了农产品的全产业链,可以说是提升我国农产品行业竞争实力,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关键对策,也是增强农产品综合竞争实力,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
为此,需要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加以深入解读。
一、全面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品牌强农的必要性一是实现农产品高质量开发的重要要求。
品牌为市场经济之产物,也是我国农业走向市场化的关键标志。
如今,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到追求质量与效率发展的新时期。
通过实现品牌强农,能够让各项生产要素更加合理的进行配置,从而催生出崭新的业态,发展出全新的模式,推动我国农村地区产业更加兴旺,加速农产品转型与升级的进程。
二是推动我国农产品供给侧改革的现实选择。
农产品品牌化是我国改进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提升供给质量以及效率的产物。
通过品牌强农,能够更好地体现市场需求所具有的导向性作用,从而降低低端的无效供给内容,提高绿色农产品的数量,发挥出农产品所具有的生态性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对美好生活之需求,确保农产品供需能够在更加高的水平做到新平衡。
三是增强农产品产业竞争力的必然途径。
品牌为一国之名片,而民族品牌更是象征着一个国家所具有的经济实力、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如今,我国农产品行业的品牌数量非常多,但可谓是过杂但并不突出。
通过品牌强农,能够更好地提升我国农产品产业的实际素质,全面弘扬我国的农耕文化,打造我国农产品所具有的出色国际形象,提高我国对外开发与合作的能力,切实提升中国农产品行业在世界范围内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影响力。
四是增加农民群众收入的有力措施。
品牌可以说是农产品品牌所具有市场认可度的重要保障。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解读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解读《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是农业农村部为了进一步促进农业品牌发展而发布的文件,下面是对该文件的解读:一、背景分析:中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产能增长速度较快,但是农产品品牌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旨在指导各地加快发展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发展的优先方向,坚持全面推进“三农”工作,加快推进品牌强农,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 总体要求:注重农产品特色、品质和口碑的打造,强化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提高农产品标准化水平,推动农产品上行提质增效。
3. 主要任务:加强品牌宣传推广,推动品牌农业企业上市,提升品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品牌农产品市场份额,促进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4. 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力度,推动金融机构为农业品牌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5. 指导措施:建立农业品牌宣传推广机制,加大行业协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品牌农业企业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加强品牌农产品的市场拓展和销售渠道建设。
6. 责任分工:农业农村部负责指导和协调品牌强农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意见的意义:1. 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推动农产品品质的提升,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 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加快品牌强农,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 满足消费者需求:通过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口碑,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提高消费者的购买农产品的信心。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
2018年6月,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如下。
1.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快品牌强农的重要意义(略)2.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略)(2)基本原则坚持品质与效益相结合;坚持特色与标准相结合;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
(3)发展目标力争3~5年,我国农业品牌化水平显著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消费者信任度、溢价能力明显提升,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高,品牌带动产业发展和效益提升作用明显增强。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市级多层级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农业品牌梯队全面建立,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多元化营销的现代农业品牌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重点培育一批全国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国际竞争力强、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级农业品牌,打造300个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0个国家级农业企业品牌,1000个农产品品牌。
3.主要任务(1)筑牢品牌发展基础将品质作为品牌发展的第一要义,坚持市场导向、消费者至上,把安全、优质、绿色作为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
统筹农业生产、加工、冷链物流等设施项目建设,建设一批规范标准、生态循环的农产品种养加基地,加快推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绿色生产体系,将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贯穿始终,将绿色生态融入品牌价值。
大力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标准、加工标准、流通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推进不同标准间衔接配套,形成完整体系。
加强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认证与管理,强化农业品牌原产地保护。
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加强品牌人才培养,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建设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国际视野广的人才队伍,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2)构建农业品牌体系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文化传承等因素,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品牌发展规划。
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品牌战略实施机制,构建特色鲜明、互为补充的农业品牌体系,提升产业素质和品牌溢价能力。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解读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解读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这是一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文件,对于促进农业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快品牌创建,提升农产品质量《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通过创新技术、加强品牌营销等手段,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口碑。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可以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品牌创建,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打破价格战的局面,这对于农民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二、加强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意见》还提到,要加强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这一点非常重要,一个好的品牌不仅要有高质量的产品,还需要有良好的口碑和知名度。
通过加强品牌宣传,可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也可以帮助更多的农产品走出国门,拓展海外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三、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打造产业集群《意见》还明确提出要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打造产业集群。
这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影响力非常重要。
通过产业升级,可以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农产品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
产业集群可以促进资源共享、经验交流,推动产业链条的再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体系,提高整个产业的竞争力。
四、加强品牌建设支持政策《意见》还提到了加强品牌建设支持政策。
这一点非常重要,品牌建设需要各方面的支持。
只有政策的支持,才能够更好地促进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品牌知名度。
加强品牌建设支持政策对于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是对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一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文件。
通过加快推进品牌强农,不仅可以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还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农业产业的发展后劲。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市(州)⼈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农产品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抓⼿。
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有利于提⾼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和市场竞争⼒,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为深⼊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品牌农业的引领作⽤,提升四川农业产业效益和核⼼竞争⼒,助⼒精准脱贫全⾯奔康,加快我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跨越发展,现就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践⾏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为主线,以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产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全⾯实施农产品品牌“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程,培育壮⼤“川”字号农产品品牌体系,提升农业核⼼竞争⼒,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奔康,实现四川向现代农业强省、品牌⼤省跨越。
(⼆)基本原则1、坚持市场导向。
主动适应市场和消费升级需求,有效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形象塑造和传播推⼴,提升全省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和竞争⼒。
2、坚持质量⾄上。
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管并重,全程全员全⾯提升质量,保障和维护品牌农产品“绿⾊健康、有机⽣态”的品牌公信⼒和质量安全。
3、坚持企业主体。
发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主⼒军作⽤,通过标准化⽣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化挖掘和科技创新等⼿段,创建知名品牌,拓宽推⼴渠道,提升品牌价值。
4、坚持政府引导。
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持、标准制定、评选认定、监督管理等⽅⾯的引导作⽤,营造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良好环境。
5、坚持协作共建。
整合资源要素,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推动作⽤、⾏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专家的指导作⽤、媒体的传播作⽤、社会公众的监督作⽤,构建各⽅参与、共建共赢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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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0〕45号)【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新政发〔2010〕45号【发布日期】 2010-04-24【生效日期】 2010-04-2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和产业经营层次,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新疆优势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我区从特色农产品大区向强区转变。
(二)目标任务。
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加快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 的农产品品牌滚动发展良好局面;基本完成瓜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四大系列产品的商标注册申报和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注册商标,农产品商标得到广泛注册和使用;发展做大一批传统农产品品牌,整合做强一批同类农产品品牌并形成区域性名牌,培育2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农业名牌产品,5个以上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和新疆农业名牌产品,形成各层次有机结合的品牌集群;培育形成一批以品牌农产品生产为主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品牌农产品产值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全行业的质量观念和品牌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培育名牌、发展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的良好机制,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品牌富农的发展之路。
二、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一)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统筹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坚决防止品牌杂乱和无序竞争。
以确保产品质量为关键,挑选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重点培育扶持,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
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把握层次,梯次推进,加快形成“培育一批、提升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 的品牌发展良好局面。
(二)突出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
结合我区农业发展现状,按照先培育、后认定的原则,以瓜果、棉花、畜禽、特色农产品四大系列产品为主,以创建名、精、优、新农产品品牌为战略方向,以“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为建设重点,着力打造一批事关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品牌。
(三)大力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注册工作。
按照“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制定自治区推进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发展规划和相应政策措施,运用商标战略促进农产品品牌快速发展。
坚持“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商标”的导向,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中小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营销大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增强商标意识,开展商标注册。
加强业务辅导,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自身规模以及品牌建设所处阶段,制定农产品品牌创建方案,创建不同层级的品牌。
切实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出口国及时注册商标,取得商标国际保护,避免出口风险,增强国际竞争力。
(四)培育发展各类商标和品牌。
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每年由自治区工商局组织认定“新疆著名商标”,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
每年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认定“新疆名牌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
每年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开展“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组织申报“中国农业名牌产品”。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品牌动态管理机制。
不断完善国家级品牌的推荐申报机制,以及自治区级品牌评定(认定)管理办法,形成党委政府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品牌认定和评估机制。
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农产品品牌名录,建立重点支持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和产品目录。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品牌质量评估与社会公众测评,建立健全品牌届期续查、年度审查、动态抽查以及公众监督等动态复核办法,形成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品牌动态管理机制。
三、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一)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示范县建设,推进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
(二)积极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围绕自治区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
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品牌。
四、加强对农产品的全程监管(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
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确保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严禁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管和出疆(境)检验检疫,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
建立产品质量识别标志,大力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牢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
(二)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管。
做好品牌农产品商标、标识、域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和保护工作。
坚持扶优与打假相结合,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活动,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
定期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消费者投诉和擅自扩大、转让、冒用品牌农产品称号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砸牌子现象。
五、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一)全面深入进行宣传推介。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专栏节目、新闻发布(电视直播)、专题报道、网上农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以区外市场为重点,组织参加各类展销会和网络营销,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集中宣传品牌农产品,提高国内外消费者对新疆品牌农产品的认知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鼓励和帮助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加强横向、纵向宣传,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正确引导消费,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加大品牌保护力度。
制定《新疆特色农副产品指导目录》,用以加强品牌农产品认定、市场交易认同和规范平台建设。
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推行主渠道营销配送,改进防伪技术,建立市场监控体系等,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
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和目标市场,推进品牌农产品专柜和专业市场建设,防止鱼目混珠,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
各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不断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农产品市场平台建设。
根据国内区域性消费特点和市场需求差异,以展会为突破口,优先打造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平台,借助其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华北、东北、华东、华南以及港澳台地区。
引导企业、经销商借助三大平台建设,逐步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等地区的大、中城市建立集散分销渠道,逐步在区外形成配送灵活、四季销售、保鲜供应、长期稳定的外销网络,辐射全国中、高端市场。
充分发挥我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林果、蔬菜、畜禽、花卉产品和其他特色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主攻中亚、俄罗斯市场,积极开拓国际高端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
(四)完善品牌建设服务体系。
建立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评价等服务。
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全方位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研究发布等工作,提高对市场供求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引导企业、基地、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营销。
支持品牌企业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发展订单农业,形成互利共赢格局。
规范营销程序和物流程序,建立运作有序、功能完善的品牌农产品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能够四季足量、保质保鲜供应新疆特色农产品。
实施“走出去、引进来”人才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培养一批品牌创建经验丰富、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的人才队伍。
六、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建立组织机构。
自治区成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督查和考评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
各地(州、市)、县(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围绕发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发展,创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咨询、社会参与”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机制。
(二)实行政府奖励。
从2010年起,自治区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培育和保护工作,奖励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重大贡献的先进集体(单位、企业)及个人。
其中: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和首次获得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加强政策扶持。
从2010年起,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农业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在以下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相关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职业培训;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建立技术研究中心;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基金、品牌发展资金安排及出口信用保险、名牌出口商品评定等。
同时,定期发布优先采购农产品品牌产品名录,在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建设的重点项目、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品牌企业,优先推介使用列入名录的品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