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_05119990_未列名动物产品;不宜食用的第1章的死动物(2003-2013)出口量及出口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19.12.27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施行日期】2019.1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
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用药行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单为准,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235号、560号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27日附件。
给予马拉维共和国零关税待遇的商品清单
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
10
0
161
42033010
皮革或再生皮革制腰带
10
0
162
42033020
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腰带及子弹带
10
0
163
42050090
皮革或再生皮革的其他制品
12
0
164
44201010
木刻及竹刻
0
0
165
44201090
其他木制小雕像及其他装饰品
0
0
166
44209090
3
0
74
25059000
其他天然砂,不论是否着色
3
0
75
25061000
石英
3
0
76
25062000
石英岩,不论是否切割成矩形板、块
3
0
77
25084000
其他粘土,不论是否煅烧
3
0
78
25085000
红柱石,蓝晶石及硅线石,不论是否煅烧
3
0
79
25120090
其他硅质化石粗粉及类似的硅质土
3
0
80
7.5
0
173
50071090
其他绸丝机织物
10
0
174
50072011
未漂白或漂白的纯桑蚕丝机织物
10
0
175
50072019
其他纯桑蚕丝机织物
10
0
176
50072021
未漂白或漂白的纯柞蚕丝机织物
10
0
177
50072029
其他纯柞蚕丝机织物
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最新]
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农业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布了1519号公告,向社会公布了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
清单主要包括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等兴奋剂类,己烯雌酚等激素类,呋喃唑酮、氯霉素等抗菌药物类,呋喃丹等杀虫剂类等四大类82种禁用药物和物质。
现再次公布,各地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以及养殖场(户)要严格遵照执行。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
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
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
最新海关商品编码2012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 染料、颜料、油漆、油墨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肓;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 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其他类似胶黏剂;墨水、油墨) 第三十三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化妆及盥洗用品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光洁剂、蜡烛 (人造蜡、调制蜡、蜡烛及类似品、 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第三十五章 蛋白质物质、改性淀料、胶、酶 第三十六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易燃制品(引火合金) 第三十七章 照相、电影制品 第三十八章 杂项化工(化学)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三十九章——第四十章)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第四十章 橡胶及其制品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 旅行用品、手提包及其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四十一章——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一章 生皮、皮革(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一章的制品、及其几乎任何材料制成的包、旅行用品; (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 旅行用品、手提包及其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四十三章 生毛皮、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其软木制品; 稻草、秸秆、针茅或 其他植物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制品 (第四十四章——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四章 木及木制品(木及木制品;木炭) 第四十五章 软木及其软木制品 第四十六章 各种编结材料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植物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制品)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四十七章——第四十九章) 第四十七章 纸浆、废纸(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第四十八章 纸及其制品(纸、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第四十九章 印刷品(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五十章——第六十三章) 第五十章 蚕丝及机织物(蚕丝) 第五十一章 羊毛、动植的细毛及粗毛及其机织物 (羊毛、动植的细毛及粗毛及其机织物;马毛纱线) 第五十二章 棉花及其机织物(棉花) 第五十三章 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线纱、及其机织物 第五十四章 化学纤维长丝及其机织物 (化学纤维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第五十五章 化学纤维短丝及其机织物(化学纤维短丝) 第五十六章 絮胎、毡呢及其无纺织物、绳索及其制品 (絮胎、毡呢及其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 第五十七章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用品 第五十八章 特种机织物、刺绣品 (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 第五十九章 浸渍、涂层、包覆及层压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 第六十章 针织物及其钩编织物 第六十一章 针织或钩编织物服饰(针织或钩编织物服饰及衣着附件) 第六十二章 非针织或非钩编服饰(非针织或非钩编服饰及衣着附件) 第六十三章 其他纺织制成品 (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
农业部有关禁用兽药的公告(汇总)(内容清晰)
农业部有关禁用兽药的公告(汇总)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Propionate 苯丙酸诺龙Nandrolone Phenylpropionate、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 Benzoat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0 催眠、镇静类:氯丙嗪Chlorpromazine、地西泮(安定)Diazepam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21 硝基咪唑类:甲硝唑Metronidazole、地美硝唑Dimetronidazole及其盐、酯及制剂促生长所有食品动物注:食品动物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二00二年四月农业部进一步做好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农业部第265号公告2003年04月10日发布为进一步做好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加强出口肉禽养殖用药管理,确保出口禽肉质量卫生安全,是提高我国畜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出口肉禽饲养环节的兽药使用管理工作。
商品编码
2012报关员考试《商品编码》习题1、熏制的大西洋鲑鱼答案:0305.41102、熏墨鱼答案:1605.90903、水煮过的中华绒鳌蟹(未去壳,冻的) 答案:0306.14904、冷冻的对虾虾仁答案:0306.13215、水煮后经冷冻的去壳小虾答案:1605.20006、活的小虾答案:0306.23997、活的淡水小龙虾答案:0306.29908、流动动物园表演的香猪答案:9508.10009、供食用的活甲鱼答案:0106.202010、不适合食用的死甲鱼答案:0511.999011、供食用的活野鸡(重量2公斤/只) 答案: 0106.392912、供人食用的冻牛肝答案:0206.220013、不供人食用的冻牛肝答案:0511.999014、供人食用的鲜牛百叶答案:0504.002915、未炼制的猪脂肪答案:0209.000016、未炼制的牛脂肪答案:1502.001017、经烹煮的熏大马哈鱼答案:0305.412018、经红烧的整条红鳟鱼(罐头装) 答案:1604.119019、经水煮的对虾虾仁答案: 1605.200020、干沙蚕答案:0307.999021、草莓味酸奶(带有小块草莓果粒) 答案: 0403.100022、加糖的脱脂奶粉答案:0402.100023、“天天”牌女士高钙奶粉(含脱脂奶粉、淀粉、豆粉、钙、维生素及白砂糖等多种成分) 答案:1901.900024、天然蜂蜜答案:0409.000025、天然蜂蜜与人造蜜的混合制品(其中天然蜂蜜60%、人造蜂蜜40%) 答案:1702.900026、巧克力味的冰淇淋答案:2105.000027、天然圣诞树(未经装饰) 答案:0604.910028、塑料仿制的圣诞树答案:9505.100029、鲜玫瑰(制花束用) 答案:0603.110030、经香水浸渍的干玫瑰答案:0603.900031、塑料制的假花答案:6702.100032、鲜菊花(制花束用) 答案:0603.140033、干菊花(供入药品用) 答案:1211.901534、炒熟的核桃答案: 2008.199935、干椰子肉答案: 1203.000036、冷藏草莓答案: 0810.100037、鲜水蜜桃答案: 0809.300038、绿茶(每包净重60公斤) 答案: 0902.209039、玉米(非种用) 答案: 1005.900040、去壳燕麦答案:1104.220041、制成片的燕麦答案:1104.120042、马铃薯细粉答案:1105.100043、“华源”牌燕麦片(加有少量糖,已经烘炒加工,冲泡后即可食用) 答案:1904.100044、干面筋答案:1109.000045、即食面筋答案:1902.309046、种用西瓜子答案:1209.991047、豌豆种子答案:0713.1010。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
发生动物疫情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立即按规定逐级报告疫情,并依法对疫情作进一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动物疫情监测机构要按规定做好疫情监测工作。
第十三条确诊为人畜共患疫病时,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处置,消灭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饲养、运输、屠宰、加工、贮存、销售及诊疗等环节发现的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报告、诊断及处置工作。
发现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开展死亡原因或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疫情发生、发展和流行情况,为疫情的确诊、控制提供依据。
出现大批动物死亡事件或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进行死亡原因或流行病学调查;属于外来病或国内新发疫病,国家动物流行病学研究中心及农业部指定的疫病诊断实验室要派人协助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做好临时看管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
第五条
所在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作初步诊断分析,能确定死亡病因的,应按照国家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的危害性,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千万不要吃的动物器官
千万不要吃的动物器官
现代人对饮食的追求可谓丰富多彩,只要味美便大食特食。
但千万要注意,一些动物器官是应严格禁食的,如果误食了这些有损健康的食物,会引起人体发病,或对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这些动物器官是:
1、牲畜“三腺”
即猪、牛、羊等牲畜身上的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腺。
2、鸡“腔上囊”
鸡的腔上囊俗称“鸡尖”,位于鸡尾紧靠肛门的背壁上,呈梨状,黄色或淡黄色。
另外鸡的“翅尖”也不宜食用。
因其是淋巴腺最集中的地方,是贮藏病毒致癌物的“仓库”,人若吃了就容易感染致病。
3、鲤鱼“臊筋”
鲤鱼两侧皮内有一条形似白线的筋,因为其腥味重,属于强化物质(即发物),特别不适于某些病人食用。
4、鱼腹内“黑衣”
包括海鱼、河鱼,其腹内两侧壁都有一层薄的黑膜衣,误食会引起恶心、腹痛等症。
动物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的各项规定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二)疫区内易感染的;(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四)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五)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其中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正文:----------------------------------------------------------------------------------------------------------------------------------------------------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2年4月22日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唐仁健2022年5月11日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防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过程中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当根据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开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
第三条下列畜禽和畜禽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死亡、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二)经检疫、检验可能危害人体或者动物健康的;(三)因自然灾害、应激反应、物理挤压等因素死亡的;(四)屠宰过程中经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五)死胎、木乃伊胎等;(六)因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被扑杀或销毁的;(七)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第四条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财政补助与保险联动相结合、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
农业部公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书并发表讲话。 于 康 震 指 源自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国 水 产 养 殖 业 得 到 了 长 足 发 展 ,养 殖产量已占全国水产品总产量的 74.5%,约 占 世 界 水 产 养 殖 产 量 的 2/ 3 。但 随 着 我 国 水 产 养 殖 业 的 不 断 发 展 ,我 国 水 产 养 殖 病 害 种 类 也 不 断 增 多 ,近 年 来 ,每 年 监 测 到 养 殖 病 害 近 2 0 0 种 (其 中 已 经 列 入 国 家 疫 病 名 录 就 有 3 6 种 ),每 年 因 疫 病 引 起 的 直 接 和 间 接 损 失 高 达 300亿元以 上 ,严 重 影 响 到 水 产 养 殖 业 健 康 发 展 ,同时也成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 重大隐患。
于 康 震 强 调 ,抓 好 疫 病 防 控 ,保 障水产养殖业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 全 以 及 水 域 生 态 环 境 安 全 ,推 动 水 产养殖业转型升级、 实现绿色发展 是渔业部门的首要职责。水产苗种 产地检疫是做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的 关 键 环 节 ,非 常 重 要 、非 做 不 可 。 组织开展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 作 ,是 渔 业 领 域 贯 彻 落 实 《动 物 防 疫 法 》《渔 业 法 》《动 物 检 疫 管 理 办 法 》 等 有 关 要 求 ,依 法 推 进 水 产 苗 种 产 地 检 疫 工 作 的 重 要 举 措 ,是 我 国 水 生动物防疫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 碑意义的大事。
2017年 第 14期
中国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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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布《病死及病害动物 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为 贯 彻 落 实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动 物 防 疫 法 》《生 猪 屠 宰 管 理 条 例 》 《畜 禽 规 模 养 殖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等有 关法律法规,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 散 ,保 障 动 物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规 范 病 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 化 处 理 操 作 技 术 ,7 月 5 日,农业部 公 布 了 《病 死 及 病 害 动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 自 本 规 范 发 布 之 日 起 , 《病 死 动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农 医发〔2013〕3 4 号 )同 时 废 止 。
不能吃的动物部位
不能吃的动物部位
【导读】:中国人最懂得吃,也什么都敢吃,特别是广东人,2003年的sars就是这么被吃出来的。
了解动物哪些部位吃不得,有助于帮助咱们远离疾病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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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最懂得吃,也什么都敢吃,特别是广东人,2003年的sars 就是这么被吃出来的。
了解动物哪些部位吃不得,有助于帮助咱们远离疾病困扰。
畜“三腺”猪、牛、羊等动物体上的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腺是3种“生理性有害器官”。
羊“悬筋”又称“蹄白珠”,一般为圆珠形、串粒状,是羊蹄内发生病变的一种组织。
兔“臭腺”位于外生殖器背面两侧皮下的白鼠鼷腺,紧挨着白鼠鼷腺的褐色鼠鼷腺和位于直肠两侧壁上的直肠腺,味极腥臭,食用时若不除去,则会使兔肉难以下咽。
禽“尖翅”鸡、鸭、鹅等禽类屁股上端长尾羽的部位,学名“腔上囊”,是淋巴腺体集中的地方,因淋巴腺中的巨噬细胞可吞食病菌和病毒,即使是致癌物质也能吞食,但不能分解,故禽“尖翅”是个
藏污纳垢的“仓库”。
鱼“黑衣”鱼体腹腔两侧有一层黑色膜衣,是最腥臭、泥土味最浓的部位,含有大量的类脂质、溶菌酶等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19.12.27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施行日期】2019.1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
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用药行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单为准,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235号、560号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27日附件。
“食品动物中禁止(停止)使用的物质”现行规定
Summarize and reviews | 综述与专论124 ·2021.160 引言目前,在动物性食品中不时出现鸡蛋等产品兽药残留超标、肉羊养殖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现象,食品安全仍然会造成普遍严重的社会影响,人民群众对此极为关注,对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严历管控、净化食品环境提出了严格要求。
1 现行公告自从2002年以来,农业部先后以公告的形式,对动物养殖中不得使用的兽药、物质及其化合物进行了规定,经搜集共有10个公告,按照时间先后分别是农业部公告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02年2月9日;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2002年4月9日;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2002年12月24日;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2005年10月28日;农业部公告第1519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2010年12月27日;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2015年9月1日;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停止停止硫酸粘菌素促生长》,2016年7月26日;农业部公告第2583号,《禁止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用于食品动物》,2017年9月15日;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2018年1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2019年12月27日[1]。
10个公告都是对养殖动物不得使用的药物、兽药、化合物进行了明确,大体分为2类,一类是“停止”,包括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7种兽药,停止硫酸粘菌素用于促生长;其他的是“禁止”。
2 公告之间的废止关系第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和第1519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至今有效。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
一、本章商品知识 • 肥肝(鹅或鸭的):个大、量重、脂肪多,通常呈米白色 至淡栗色不等。而其他的禽类的肝则小,一般呈深红色或 淡红色。 • 冷的:产品温度一般降到零度左右,但未结冰。 • 龙虾、螃蟹 • 鲍鱼、扇贝、墨鱼、鱿鱼 • 海胆,海蜇,海参 • 海龙、海马 • 甲鱼、鳄鱼 • 鲸鱼、海豚、海豹、海狮
4、黄药(子目0510.0010)
• 黄药特指作为重要使用的动物体内病态的结石,例如牛黄、 马宝、猴枣; 牛黄一般指是牛胆内的结石; 马宝一般是指马胃内的结石; 猴枣一般是指猕猴内脏的结石 5、“供配置药用的动物器官及其他动物产品”(品目05.10) 通常只用于其性质或制作方法不适合供人食用的供配制药用 的动物器官及部分品,一般不包括完整品的动物也不包括干 品。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1章 活动物 第2章 肉及食用砸碎 第3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第4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第5章 其他动物产品 本类几乎包括了所有活动物,以及未经过加工或仅 仅过了有限的简单加工的动物产品。
归入本类的商品主要有: 1、活动物【第1章、第3章(部分)】 2、食用动物产品,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 【第 2章、第4章】; 3、非食用动物产品,未经过加工或仅经过有限的简单加工 (第5章)
7、酸乳: 酸乳是指添加(或不添加)乳粉(或脱脂乳粉)的乳中 (杀菌乳或浓缩乳),由于保加利亚杆菌和嗜热链球菌的作 用进行乳酸发酵制成的凝乳状产品,成品中必须含有大量的 、相应的活性微生物。 8、优酪乳 9、凝乳: 在牛奶里加柠檬汁等草酸性物质凝结而成;草酸与牛奶 中的钙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不溶于水的草酸钙。不能被人体吸 收。
禁食黑名单:哪些动物还能吃
禁食黑名单:哪些动物还能吃
虽然现代人对于一些动物的食用已经不再新鲜,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说,在吃什么方面
始终有一些保守的想法,还有一些人因为宗教或文化传统而对某些食物有所禁忌。
此外,
在现代社会中,一些物种因为数量极度减少或处于濒危状态,也被规定为禁食黑名单之内。
本文主要介绍一下还能够食用的动物种类。
1. 羊、牛、猪
羊、牛、猪在中国传统饮食中称为三大主食之一,在大多数地区都是比较常见的食物。
作为家庭的肉食来源,它们不仅可以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而且也十分美味,深受人们喜爱。
2. 鸡、鸭、鹅
鸡、鸭、鹅也是非常常见的肉类来源,这些家禽常常被饲养在家庭的菜园里,成为家
庭用餐的主要来源。
根据个人口味和偏好,这些鸟类可以烧着、煮着、炖着,口感也十分
鲜美。
3. 鱼、虾、蟹
鱼、虾、蟹也是人们比较喜欢的食品之一,它们不但营养丰富,而且口感也非常好。
特别是在南方,这些海鲜更是吃的非常普遍。
当然,肠胃比较敏感的人士需要注意适量食用。
4. 兔、鸽、鹌鹑
兔、鸽、鹌鹑在一些地方也是被广泛食用的食品,这类肉类在口感和营养方面也有其
独特的特点。
但是,在一些城市,它们可能较少被人们接受和食用。
总的来说,在现代人们的饮食中,被禁食的动物种类越来越多,而能够吃的种类也有
所限制。
如果想要在自己的饮食中获得更多种类的食品,我们需要更多地使用科技手段,
如人造肉等,并且坚定起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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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样本如下: 出口额_月度_基础 值 单位 2013年12月 2013年11月
2013年10月 …… 2013年01月 2012年12月 2012年05月 …… …… 2003年09月 …… 2003年01月 XX 美元 2013年10月 XX 2013 美元年10月 XX 美元 XX 美元 XX 美元 XX 美元 XX 美元 XX 美元 XX 美元 XX 美元 XX 美元 XX 美元 出口数量_月度_基 础值 单位 XX 千克 XX 千克 XX 千克 XX 千克 XX 千克 XX 千克 XX 千克 XX 千克 XX 千克 XX 双 XX 双 XX 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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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651.00 公斤 632766.00 公斤 626248.00 公斤 648110.00 公斤 631868.00 .00 公斤 793737.00 公斤 601711.00 公斤 558160.00 公斤 374724.00 公斤 255368.00 公斤 272226.00 公斤 114316.00 公斤 286318.00 公斤 329102.00 公斤 241277.00 公斤 263105.00 公斤 214969.00 公斤 253292.00 公斤 319902.00 公斤 162517.00 公斤 257770.00 公斤 324253.00 公斤 177741.00 千克 266433.00 千克
1781419.80 美元 1599396.20 美元 1926589.00 美元 1844297.00 美元 2154017.00 美元 2142384.00 美元 3008279.90 美元 3405046.00 美元 3101778.00 美元 3123931.00 美元 867531.00 美元 2174989.10 美元 1802384.00 美元 765103.00 美元 1851821.00 美元 1988036.00 美元 1406166.00 美元 2010760.00 美元 863081.00 美元 1422647.00 美元 1143730.00 美元 1456044.00 美元 1543070.00 美元 1722397.00 美元 821822.00 美元 917881.00 美元
2005年01月 2005年02月 2005年03月 2005年04月 2005年05月 2005年06月 2005年07月 2005年08月 2005年09月 2005年10月 2005年11月 2005年12月 2006年01月 2006年02月 2006年03月 2006年04月 2006年05月 2006年06月 2006年07月 2006年08月 2006年09月 2006年10月 2006年11月 2006年12月 2007年01月 2007年02月
出口数量_月度_基础值 单位 472997.00 公斤 481708.00 公斤 459565.00 公斤 547601.00 公斤 636362.00 公斤 399414.00 公斤 989473.00 公斤 4202359.00 公斤 2717018.00 公斤 2841697.00 公斤 3062473.00 公斤 1133361.00 公斤 499653.00 公斤 520253.00 公斤 624583.00 公斤 628433.00 公斤 906074.00 公斤 654508.00 公斤 787937.00 公斤 527511.00 公斤 376108.00 公斤 551793.00 公斤 729283.00 公斤 520459.00 公斤
服务项目: 采购商数据库 竞争对手数据库 产品贸易趋势分析 竞争区域分析 需求区域分析 买家采购趋势分析 买家供应链分析 买家采购渠道分析 竞争对手贸易趋势分析 竞争对手采购链分析 链分析 、竞争对手贸易渠道分析等
出口额_月度_基础值 单位 2003年01月 2003年02月 2003年03月 2003年04月 2003年05月 2003年06月 2003年07月 2003年08月 2003年09月 2003年10月 2003年11月 2003年12月 2004年01月 2004年02月 2004年03月 2004年04月 2004年05月 2004年06月 2004年07月 2004年08月 2004年09月 2004年10月 2004年11月 2004年12月 1337072.00 美元 1027627.00 美元 1491535.00 美元 1633333.00 美元 1323412.00 美元 1648641.00 美元 1150389.00 美元 1564240.00 美元 1546176.00 美元 1396564.00 美元 1530950.00 美元 1018479.00 美元 955789.00 美元 1528948.00 美元 4720012.00 美元 1243488.00 美元 584674.00 美元 1007241.00 美元 706923.00 美元 668972.00 美元 556744.00 美元 573414.00 美元 1294099.00 美元 1615314.00 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