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常见违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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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件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医疗事件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医疗事件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医疗事件反面典型案例是指医疗行业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差错或疏忽,给患者带来严重伤害或死亡的案例。

这些案例通常涉及到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是医疗行业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

以下是一些反面典型案例的剖析:1. 重庆“11·25”重大医疗事故:2018年11月25日,重庆武隆区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重大医疗事故,导致患者不幸死亡。

调查发现,该院医生在为患者进行宫腔镜手术时,竟然将纱布遗留在了患者体内,导致患者术后出现感染和多器官功能衰竭,最终死亡。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涉事医生和医院被追究责任。

2. 安徽“5·11”重大医疗事故:2017年5月11日,安徽宿州市立医院发生了一起重大医疗事故,导致一名新生儿不幸死亡。

调查发现,该院医生在为新生儿进行手术时,竟然将手术刀遗留在了新生儿体内,导致新生儿术后出现感染和多器官功能衰竭,最终死亡。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涉事医生和医院被追究责任。

3. 吉林“3·9”重大医疗事故:2016年3月9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发生了一起重大医疗事故,导致一名产妇不幸死亡。

调查发现,该院医生在为产妇进行剖宫产手术时,竟然将纱布遗留在了产妇体内,导致产妇术后出现感染和大出血等严重并发症,最终死亡。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涉事医生和医院被追究责任。

以上案例都是医疗事件反面典型案例的代表,这些案例的发生不仅给患者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给医疗行业敲响了警钟。

通过这些案例的剖析,我们可以发现医疗事件反面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到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医疗技术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事件,应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事法律案例分析(3篇)

医事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李某因持续头痛、恶心等症状,前往某市某三甲医院就诊。

经初步检查,医院诊断为“偏头痛”,给予对症治疗。

然而,李某的病情并未得到缓解,反而逐渐加重。

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李某病情恶化,再次前往该医院就诊。

经详细检查,医院最终确诊为“脑肿瘤”,并建议进行手术治疗。

此时,李某已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病情恶化,最终不幸去世。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构成医疗过错?2. 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1. 医院是否构成医疗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在李某初次就诊时,仅诊断为“偏头痛”,未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确诊,导致李某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根据诊疗护理规范,医院在患者初次就诊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其他可能性,以便为患者提供准确的治疗方案。

因此,医院在初次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

2. 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因医疗过错导致李某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病情恶化,最终不幸去世。

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李某初次就诊时,未进行全面检查,导致李某错过最佳治疗时机,构成医疗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李某家属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30万元。

五、案件启示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诊疗护理规范,提高诊疗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2. 患者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有医疗纠纷,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 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相关案例解析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相关案例解析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相关案例解析案例一:XX医院迟诊导致病情恶化事实经过:某某患者在某一天晚上突然感觉胸口疼痛、呼吸困难,并伴有心悸、汗出等症状,遂立即前往就近的XX医院求医。

患者来到急诊科后,等待了近两个小时未见医生进行诊治。

期间,患者病情持续恶化,最终导致心肌梗塞及其他并发症。

经过一系列治疗,患者虽保住了生命,但心脏功能出现了不可逆的损害。

律师解读:医疗机构有义务及时救治危及生命的患者,迟诊可能会导致病情的恶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于患者病情严重、需要紧急救治的情况,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接诊和治疗,不得因各种原因拖延接诊和处理。

建议:患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提起医疗事故索赔诉讼。

医疗事故赔偿的依据主要是《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由于医疗纠纷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建议患者咨询专业医疗纠纷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代理患者的权益。

案例二:XX医生手术事故事实经过:某某患者因患有严重胃疾病,来到XX医院进行胃部手术。

手术过程中,主刀医生未能正确识别病灶导致手术操作失误,造成患者胃穿孔,术后并发症严重。

经过多次治疗,患者仍然未能完全康复。

律师解读: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未能正确判断病灶、误伤患者,属于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错误行为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患者可以委托律师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医疗事故赔偿诉讼。

律师将依据《侵权责任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医疗机构医疗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展开调查和取证,并针对医疗事故的性质和造成的损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患者获得合理的赔偿。

案例三:医疗纠纷中的医院负责人责任事实经过:某某患者在XX医院进行了一次大型手术,手术过程中因为医生失误导致术后并发症严重。

患者及家属对医生和医院提起了赔偿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该医院负责人未能履行有效的管理职责,对医生的手术操作进行了不当指导。

医疗行业违法违纪案例的思考、体会,简要描述

医疗行业违法违纪案例的思考、体会,简要描述

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一些医务人员以及医疗机构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法违纪的情况。

这些违法违纪行为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医疗行业的形象。

我们有必要对医疗行业违法违纪案例进行深入思考和体会,以期能够加强监管和规范医疗行业的发展。

一、案例分析1. 某医院医生违规收受患者回抠,影响医疗公平和公正。

2. 某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安全。

3. 某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误导患者选择不适合的治疗项目,导致患者蒙受经济和健康损失。

4. 某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涂改疫苗接种记录,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安全。

二、问题分析1. 医疗行业违法违纪行为泛滥,严重损害了医疗行业的诚信和公信力。

2. 部分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只顾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患者的利益和安全。

3. 监管不力,导致一些违法违纪行为长期存在且得不到有效打击,形成恶性循环。

三、认识与思考1. 医疗行业是关乎患者生命健康的行业,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应该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医德医风,维护医疗行业的公平公正。

2.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

3. 各界人士应关注医疗行业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与监督和舆论监督,共同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

四、对策建议1. 完善医疗行业的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监管,对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推动医疗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 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履行执业责任,维护医疗行业的诚信和公信力。

3. 增加对医疗行业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违法人员和机构的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违纪行为。

五、总结医疗行业违法违纪行为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医疗行业违法违纪行为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督和执法,共同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发展环境。

医保违规案例分析

医保违规案例分析

医保违规案例分析1. 背景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减轻人民群众因病造成的经济负担。

然而,在医疗保险的运行过程中,部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存在违规行为,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和医疗保险制度的破坏。

为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医保违规案例进行分析,以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监管水平。

2. 医保违规类型及案例2.1 医疗机构违规医疗机构违规主要表现为虚假报销、违规开具处方、诱导患者住院等。

案例一:某医院为了提高自身的医保基金收入,故意为不符合住院条件的患者办理住院手续,虚增住院天数,违规套取医保基金。

案例二:某医疗机构与患者串通,虚构医疗服务项目,虚假报销医保基金。

2.2 医务人员违规医务人员违规主要表现为违规开具处方、不合理检查、过度治疗等。

案例一:某医生为患者开具大量高价药品,明显超出临床治疗需要,造成医保基金浪费。

案例二:某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违规报销医保基金。

2.3 患者违规患者违规主要表现为虚假就医、冒用他人医保卡、过度报销等。

案例一:某患者为了骗取医保基金,使用他人的医保卡就医,虚报医疗费用。

案例二:某患者故意夸大自己的病情,频繁就诊,导致医保基金浪费。

3. 医保违规原因分析医保违规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机构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医保基金监管。

2. 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法制观念淡薄。

3. 患者对医保政策了解不足,存在侥幸心理。

4. 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不足,处罚力度不够。

4. 应对措施为了有效遏制医保违规行为,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2. 加大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违规处罚力度。

3. 提高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医保意识。

4. 建立多元化的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通过以上措施,有助于减少医保违规行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

破坏就医公平案例

破坏就医公平案例

破坏就医公平案例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就医公平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公之处。

这些不公之处,有些是因为医疗资源分配不合理,有些则是因为一些不良现象的存在。

本文将以破坏就医公平的案例为出发点,探讨这些不良现象的背后原因和解决之道。

案例一:医院私自加价某市一医院的儿科科室,私自加价将药品价格翻了两倍。

这些药品的价格并不高,但由于医院在价格上的“搭售”,让许多家庭陷入了困境。

有些家庭为了给孩子治病,不得不借钱或者卖掉家里的一些财物。

这样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就医公平,也损害了医院的信誉。

案例二:医生私自开药某市一家医院的妇科科室,有医生私自开药的现象。

这些药品并不是必须的,但由于医生的推销,许多患者被迫购买。

这样的行为,不仅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也增加了医院的经济负担。

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破坏了患者的权益,损害了患者的信任。

案例三:医院排队挂号某市一家医院的门诊部门,排队挂号的现象非常普遍。

由于医院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许多患者需要早早地来到医院排队,等待挂号。

这样的行为,不仅浪费了患者的时间,也增加了患者的负担。

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破坏了就医公平,让一些病情紧急的患者无法及时得到治疗。

以上三个案例,都是破坏就医公平的典型例子。

这些不良现象的背后,一方面是医院管理不善,另一方面则是医生的利益驱动。

在医院管理不善的情况下,一些不良现象就容易滋生。

而在医生利益驱动的情况下,一些医生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忽视患者的权益。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首先,医院应该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其次,医生应该提高自身素质,树立医德医风,为患者服务。

最后,政府也应该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患者的权益。

总之,破坏就医公平的现象,不仅是医疗卫生事业的痛点,也是社会公正的缺陷。

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医疗卫生体系。

检验科触碰法律红线案例(3篇)

检验科触碰法律红线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检验科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与医疗安全紧密相连。

然而,在检验科工作中,一些从业人员为了追求利益,触碰法律红线,给患者带来了严重后果。

本文将以一起检验科触碰法律红线案例为切入点,进行深入剖析。

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市某医院检验科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导致患者误诊的案例。

患者王某因头晕、乏力等症状入院就诊,检验科在进行血液检查时,发现王某的肝功能指标异常。

然而,检验科工作人员李某在未经复检的情况下,便将王某的肝功能指标异常结果报告给了医生。

医生根据这一结果,误诊王某为肝硬化,并为其制定了相应的治疗方案。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王某病情并未得到缓解,反而逐渐恶化。

后经上级医院会诊,发现王某的肝功能指标并未异常,而是由于检验科工作人员李某违规操作导致的误诊。

三、案例分析1. 违规操作导致误诊本案中,检验科工作人员李某在未经复检的情况下,便将王某的肝功能指标异常结果报告给了医生,导致医生误诊。

这暴露出检验科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触碰了法律红线。

2. 法律责任缺失本案中,李某违规操作导致患者误诊,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医院在处理此事时,仅对李某进行了内部处罚,未将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这反映出医院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法律责任意识淡薄,未能有效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医疗纠纷处理不当在患者王某得知误诊后,向医院提出了医疗纠纷。

然而,医院在处理纠纷过程中,未能充分调查事实,未能为患者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导致患者对医院失去了信任,进一步加剧了医患矛盾。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中,检验科触碰法律红线案例暴露出以下问题:1. 检验科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存在违规行为。

2. 医院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法律责任意识淡薄,未能有效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医疗纠纷处理不当,加剧了医患矛盾。

五、启示1. 加强检验科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

医院案例法律评析(3篇)

医院案例法律评析(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一起医疗事故案例为切入点,对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医疗过错、医疗侵权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评析,旨在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法律参考,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案例背景某患者,男,50岁,因急性心肌梗死入住某医院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误将患者的左冠状动脉误诊为右冠状动脉,导致治疗措施不当,患者病情加重,最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评析1.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本案中,医院医生误诊导致患者死亡,符合医疗事故的定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医院医生误诊,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

2. 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医生误诊属于医疗过错。

根据《医疗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中,医生误诊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 医疗侵权责任医疗侵权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医生误诊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应当承担医疗侵权责任。

根据《医疗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中,医院医生误诊,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导致患者死亡,医院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4. 医疗损害赔偿根据《医疗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医院管理法律风险案例(3篇)

医院管理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

近年来,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医疗纠纷和法律风险问题逐渐增多。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因医院管理不善导致的法律风险案例。

二、案例描述2019年5月,患者李某因突发心脏病入住该医院急诊科。

入院后,医生为李某进行了紧急手术,但术后李某出现昏迷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的家属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经调查,发现以下事实:1. 患者李某入院时,医院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其心脏病病情的严重性。

2. 手术过程中,医生未严格按照手术规范操作,导致手术风险增加。

3. 术后,医院未对李某进行严密观察,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术后并发症。

4. 医院未按规定进行病历书写,病历资料不完整。

三、法律风险分析1. 医疗责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承担无过错责任。

本案中,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医疗纠纷处理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本案中,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可能导致纠纷处理不公,引发新的法律风险。

3. 医疗保险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保险责任。

本案中,若患者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医院可能因未按规定处理医疗纠纷,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从而增加医院的经济负担。

4. 医疗监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

本案中,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影响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四、案例分析及建议1.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疗规范,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医疗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张某因医疗事故导致永久性残疾事实经过:张某因为患有严重的脊柱疾病,于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手术后,张某出现呼吸困难、下肢瘫痪等严重后遗症,导致永久性残疾。

经鉴定,此次手术操作失误所致。

律师解读:医疗事故责任属于医疗损害责任,医生应对患者的生命、身体健康负有特殊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医疗事故主要包括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后果两个方面,而手术操作失误属于医疗过错。

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损害,医生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可以通过提供医疗过错、损害关系和损害后果三个方面的证据来证明医生的过错行为。

建议:针对以上案例,张某可以通过提供医疗过错、损害关系和损害后果的证据来起诉医生,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赔偿等。

同时,建议张某积极寻求相关医疗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进一步证实医生的过错行为以及导致永久性残疾的严重后果。

案例二:王某在药店购药后中毒事实经过:王某因感冒到某连锁药店购买感冒药。

王某按照药店提供的说明书和服务人员的建议服用药物,但服药后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经医院诊断确认是药物过敏中毒。

律师解读:药店作为医疗机构的辅助设施,其应当依法承担提供药品的安全保障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药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确保药品的质量、疗效和安全性等。

在该案例中,王某服用购买的感冒药后导致过敏中毒,说明药品有质量问题或者是药店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

建议:王某可以将药物保存好作为物证,并及时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由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并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起诉药店,并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相关经济赔偿等。

同时,建议王某在服用药物前再次阅读药品说明书,并在药店购买药物时咨询药剂师的专业意见。

案例三:李某在公立医院看病时遭遇医患纠纷事实经过:李某因肺部感染到某公立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后给予治疗。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李某感觉医生态度冷漠,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治疗。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案例一:食品安全违法案
某餐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该餐馆存在以下问题:食品保存不当、食品加工区域卫生状况差、使用过期食品等。

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规,执法人员对该餐馆进行了罚款,并责令其整改。

经过整改后,再次核查显示该餐馆已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案例二:非法医疗机构案
某私人诊所涉嫌非法行医,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前往该处进行检查,发现该诊所没有合法的卫生许可证和医疗从业人员资质,且未按照卫生要求进行消毒、无有效的医疗废物处理措施等。

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规,执法人员责令该私人诊所停止经营,并对其处以相应罚款。

同时,执法人员将该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刑事处罚。

案例三:疫情防控不力案
一家屠宰场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导致疫情扩散。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展开了调查。

经查,该屠宰场未对员工进行及时的健康监测,未落实屠宰环节的消毒措施,也未及时报告疫情扩散的情况。

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规,对该屠宰场罚款并责令其整改。

同时,相关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案例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加强了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诊所法律案例分析(3篇)

诊所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起患者隐私权与医疗机构保密责任冲突的法律纠纷。

患者张某因患有抑郁症,在A市某综合医院就诊。

在就诊过程中,张某向医生透露了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包括家庭矛盾、工作压力等。

然而,张某在出院后,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泄露了自己的隐私信息,导致其遭受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歧视。

张某因此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二、案情分析1. 患者隐私权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患者张某的隐私信息属于其个人隐私范畴,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 医疗机构的保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患者隐私,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医院泄露患者隐私的行为认定在本案中,医院工作人员泄露张某的隐私信息,包括其家庭矛盾、工作压力等,属于侵犯张某隐私权的行为。

医院泄露患者隐私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

4. 医院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医院泄露患者隐私,给张某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歧视,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泄露患者隐私,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向张某公开赔礼道歉。

四、案例分析1. 患者隐私权的保护本案提醒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在诊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2. 医疗机构的保密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保密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信息的安全。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例案例一:食品安全管理在某市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执法活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某餐馆存在使用过期食材、不合格原料和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下加工食品等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餐馆停止生产,没收不合格食材,并开具了相关的执法文书。

并对该餐馆进行了警告,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案例二:医疗机构违规行为某市的一家私立医疗机构因违法行为被投诉,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核实,该医疗机构存在未取得合法办医资格、超范围开展医疗技术服务、超范围收费等违规行为。

执法人员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等相关法规,责令该医疗机构立即停止相关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违法销售药品行为某市一家药店涉嫌违法销售药品,执法人员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销售过期药品、销售没有药品许可证的药品、未标明使用说明和禁忌等问题。

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当即查封该药店,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传染病疫情防控某地爆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工作。

执法人员通过快速调查,确定了疫情的传播途径,并追踪了密切接触者。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对发现的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并对可能的传播途径进行彻底清理和消毒。

案例五:环境卫生治理某地发生大面积环境卫生问题,居民投诉严重影响了居住环境和健康。

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调查后,发现造成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附近企业的排污问题和不合理的垃圾处理。

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执法人员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监督垃圾分类处理,确保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以上案例只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一部分,旨在保障公众的卫生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实际中的执法工作可能复杂多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依法处理。

医疗行业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

医疗行业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

医疗行业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在医疗行业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规范行业秩序,警示从业人员遵守法纪,下面我们以几个案例来说明违纪违法行为的后果,并对从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案例一:虚假诊断销售药品案某医院的一位医生利用其职务之便,虚构疾病诊断并向患者推销高价药品,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

该医生披着白衣的外衣,却丧失了为患者服务的初衷,破坏了医疗行业的形象,也危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

从此案可以看出,虚假诊断销售药品的行为不仅违反了行业规范,也触犯了法律法规。

对于此类行为,医生应该始终以患者为中心,依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诊断,并向患者推荐合理有效的药品。

医疗从业人员要坚守职业操守,严守职业道德,维护患者的权益。

案例二:职业操守败坏致患者受害案一位护士因为个人原因,对一位需要紧急手术的患者提供了不当护理,导致患者术后并发症增多,甚至出现生命危险。

该护士的职业操守败坏,对患者的生命安全置之不理,严重违反了职业道德。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人员的责任非常重大,他们肩负着患者生命和健康的安全。

在工作中,护士应尽职尽责,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对患者必须保持关注和细致的观察,提前发现并防范潜在的风险。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案例三:滥用职权索贿案某医院的一位医务科长利用职权之便,以加快住院手续为由向患者家属索取贿赂,并将医疗资源分配给了贿赂者。

这种滥用职权和索贿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医疗行业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滥用职权和索贿行为不仅违反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还构成了犯罪行为。

在医疗行业中,实行公务员职务行为规范的监管是必要的,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设立内部举报机制,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惩罚机制。

针对以上案例,我们应当警醒从业人员,守住职业底线,始终坚守职业道德,秉持对患者的敬畏之心。

同时,行业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引导和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医疗核心制度违法案例

医疗核心制度违法案例

医疗核心制度违法案例一、首诊负责制度。

1. 案例。

有个病人老张,捂着肚子就进了医院。

他先到了内科门诊,内科医生简单问了几句,看老张表情痛苦,心里想着可能是外科的问题,但也没做任何检查或者详细评估,就对老张说:“你这可能是外科的毛病,你去外科看看吧。

”然后就把老张打发走了。

老张又跑到外科,外科医生一看老张没有在内科做任何基本检查,就很生气,说:“你这啥都没有,怎么就到我这儿来了,先回内科去。

”可怜的老张就像个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违法点:这就违反了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医生不管患者是不是自己科室的问题,都应该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评估,比如给老张做个简单的腹部触诊,开个血常规之类的检查。

如果确定不是自己科室的疾病,也要负责联系相关科室,做好交接,而不是简单地把患者打发走。

2. 幽默化描述。

就好比你去一家餐厅,服务员看你一眼就说:“你这想吃的菜不在我们这个区域做,你去那边找。

”你到了那边,那边的服务员又说:“你都没在前面登记,我们不接待。

”这医院的医生啊,不能像不负责任的餐厅服务员一样,首诊就得负起责任来,不然患者就像没头的苍蝇到处乱撞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 案例。

小李在医院住院,病情有点复杂。

按照规定呢,住院医师应该每天查房,主治医师至少每三天查房一次,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次。

可是这个科室的医生们就像一盘散沙。

住院医师有时候一天都不来查房,就靠护士简单看看情况。

主治医师呢,一周能来一次就不错了,主任医师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小李的病情变化都没人好好关注。

违法点:这明显违反了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每一级的医师都有自己的职责,住院医师要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并向上级汇报,主治医师要对病情进行深入分析并调整治疗方案,主任医师要从更高的层面把握治疗方向。

他们这样不查房,小李的治疗就像没有导航的船,很容易偏离正确方向。

2. 口语化描述。

这医院就像一个没有指挥的乐队,住院医师是小鼓手,主治医师是小提琴手,主任医师是指挥。

现在小鼓手不按时敲鼓,小提琴手乱拉,指挥还不见踪影,那这曲子(患者的治疗)肯定是乱套了。

医疗行业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

医疗行业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

医疗行业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服务行业也承受着越来越多的期望和责任。

然而,由于一些不良从业者的存在,医疗行业也时常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不良影响。

为了加强医疗行业的管理和规范,本文将介绍两个医疗行业违纪违法的案例,并分析背后的原因和教育警示意义。

案例一:虚报医疗费用案某医院的财务科长王某,为了达到虚报医疗费用的目的,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患者病历及医疗费用单据,并虚增医疗费用金额。

他将虚报的费用套取出来,私自占有或分给与他合谋的他人。

经过查实,他的违法行为涉及数百万元的医疗费用。

这一案例揭示了医院内部管理漏洞和监管不力的问题。

首先,医院对财务科长的监管不到位,缺乏对其职权行使的监督和审计。

其次,医院的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此外,一些医生和科室也与财务科长串通一气,一起进行虚报医疗费用的行为。

该案例给我们带来了警示教育。

一方面,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财务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财务科长等关键岗位的职责行使符合规范,避免出现类似事件。

另一方面,各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

案例二:医生索取回扣案某医院的一名主任医师张某,为了获得个人利益,在开展诊疗活动时,索取患者家属给予他的经济回扣。

他将患者引导至他指定的药店购买药品,并从药店获得回扣作为个人收入。

该案件曝光后,对医院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这一案例反映出医生利益驱动、以利益为先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医生对于个人经济利益的追求超过了对患者健康的关心,忽视了医者的职业道德。

另一方面,医患关系的失衡也为医生索取回扣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机会。

患者常常希望得到更好的治疗,容易被医生所指示的行为所影响。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对于医生而言,要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始终以患者利益为重心,增强医生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此外,医患关系的建立需要更多的沟通和信任,医生应该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过度经济利益的诱惑,确保诊疗质量和尊重患者选择药品的权利。

医学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医学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例涉及一位患者(以下简称“原告”)因手术事故导致身体残疾,向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被告”)提起诉讼。

原告在手术过程中,因被告的过错导致手术部位感染,最终造成残疾。

原告认为被告在手术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件经过1. 诉讼请求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XX万元。

2. 被告答辩被告承认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但认为原告的残疾与手术无关,且原告在手术前已签署知情同意书,被告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医疗过错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原告手术部位感染,符合医疗过错的构成要件。

2. 知情同意被告提出原告在手术前已签署知情同意书,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知情同意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向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告知医疗行为的目的、方法、风险、并发症等,并取得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行为。

知情同意并不能免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过错责任。

3. 赔偿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原告残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原告残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XX万元。

五、结论本案涉及医疗过错、知情同意、赔偿责任等问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

医药卫生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医药卫生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医院(以下简称“某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某医院在医疗、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赢得了广大患者的信任。

然而,在2018年,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案情简介2018年4月,患者王某因感冒、咳嗽等症状到某医院就诊。

医生根据王某的病情,开具了包括“某药品”在内的多种药品。

患者王某在服用“某药品”后,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导致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要求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2. 某医院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患者家属的损失如何计算?四、案例分析1. 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1)医生开具的“某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患者出现严重过敏反应。

(2)医生在开具处方时,未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未进行过敏试验。

(3)患者在服用“某药品”后,医院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

综上所述,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2. 某医院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范围包括:(1)医疗费:患者因疾病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患者因疾病导致误工而产生的费用。

(3)护理费:患者因疾病需要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4)交通费:患者及其家属因治疗产生的交通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患者住院期间产生的伙食费用。

卫生案例法律分析(3篇)

卫生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医院在2019年5月为患者李某进行了一次手术。

术后,李某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导致其身体机能严重受损。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伤害。

患者家属与医院多次协商无果,遂将医院诉至法院。

二、案例分析1. 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包括:(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违法行为;(2)患者人身受到损害;(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 案例中医院的违法行为(1)术前评估不足。

根据诊疗护理规范,医院在为患者进行手术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过敏史等。

然而,本案中,医院在术前对患者李某的评估不足,未能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导致手术过程中出现并发症。

(2)手术操作不规范。

根据诊疗护理规范,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安全。

然而,本案中,医院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患者出现并发症。

4. 案例中患者的人身损害患者李某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导致其身体机能严重受损。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患者的人身损害包括:(1)身体机能的损害;(2)生活质量的降低;(3)劳动能力的丧失。

5. 医院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案中,医院在术前评估不足和手术操作不规范的行为与患者李某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院未能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导致手术过程中出现并发症,最终造成患者李某的人身损害。

三、法律适用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卫生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卫生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3月,患者李某因急性阑尾炎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入院后,医院对李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确诊为急性阑尾炎。

经医院外科医生会诊,决定为李某进行阑尾切除手术。

手术过程顺利,但在术后第3天,李某出现发热、腹痛等症状。

经医院检查,发现李某术后感染,需进行抗感染治疗。

然而,由于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导致李某病情加重,最终因感染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件分析1. 医疗事故认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本案中,某市人民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导致患者李某病情加重,最终死亡。

因此,本案构成医疗事故。

2. 违规操作分析(1)术后观察不到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住院患者进行严密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病情变化。

在本案中,医院在李某术后第3天才发现其病情加重,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导致病情恶化。

(2)抗生素使用不规范。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菌种类、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等因素,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在本案中,医院未对患者进行病原菌检测,盲目使用抗生素,导致耐药性增加。

(3)医护人员培训不足。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在本案中,医院未对医护人员进行充分的培训,导致医护人员对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掌握不足。

3. 法律责任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某市人民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因违规操作导致患者李某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医疗事故赔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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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的判定依据:3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 本规定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 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除按前款规定处 罚外,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行 政处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第20条:“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未查验、 登记有关证明施行手术或者手术记录虚假的,按 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处理;未按规定登记、存 档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以上的 行政处分”。
案例:2010年元月13日,某市卫生局执法 人员在对市协和医院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院 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许可的诊疗 科目中含妇产科。在对各科室检查时发现,妇 科手术登记2本,登有终止妊娠手术46例,后 经检查询问,该院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 许可证》,妇科医生葛玉莲现场未能出示《母 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随即执法人员去收 费电脑上按照日期、姓名、诊疗项目、收费金 额进行查询,其中有16人未做终止妊娠手术, 随后对2本登记本、处方、《医疗机构执业许 可证》复印件、30例终止妊娠手术病人重新造 册(按照日期、姓名、诊疗项目、收费金额) 并加盖医院公章作为证据先行保存登记。30例 手术收费共计12544.5元。
案例1违法行为的判定依据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7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开展诊疗活动”。 依据第47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 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 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案
案例:2011年4月4日上午接群众举报, 反应市五院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倾倒在康乐巷口 生活垃圾存放点。随即市局监督员前往监督检 查,现场发现康东巷口生活垃圾存放点有注射 器、带血的沙布、棉签等医疗废物,监督员当 场拍了照片,同时对巷口旁长期修理自行车业 主刘华做了《询问笔录》,证实巷口生活垃圾 存放点内的医疗废物是市五院倾倒的,已经有 几个月了。随后监督员又对医院进行了检查时 发现,该院无医疗废物暂存点。询问了该院法 人证实,医院自2010年元月与当地居委会签 定协议,每月交240元人民币给居委会,然后 医疗废物由居委会处理。
讨论: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监督员在平 时要熟悉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样才能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找 出违法事实,如果我们只知道《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而不熟悉《母婴保 健法》,就不会去检查从事母婴保健 专项技术的机构和人员均要持双证。
五、违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1
此类案件往往是从乡镇计生办查出的, 尤其是获得二孩计划怀孕的孕妇,都会在 乡镇计生办备案,并定期上门随访情况, 特别是一旦发现终止妊娠后,就会盘问, 所以在基层往往会被突破,交待出在什么 地方鉴定胎儿性别,又在什么地方终止妊 娠的。
违法行为的判定依据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7条: “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 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依据第45条:“医疗卫生机构违 反本办法第4、5、6、7、8、9条规 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 罚款”。
讨论: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医疗机 构药械科人员往往是非专业人员, 在购进消毒产品时,虽然知道索 证,但却不知道索取有效证件, 所以要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培训, 加强监督。
案例2
2010年4月19日上午,某市卫生局执法 人员,在打非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东门街道 一卫生服务站广告牌上标有诊疗科目:口腔, 执法人员便对该服务站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 该站持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 目: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站内设有口腔 科,内有牙椅2张,执业人员张建保无资质,自 该站成立以来执业至今。取证:执法人员对该 站负责人和张建保分别做了《询问笔录》和 《现场检查笔录》,同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 见书》,并对处方、收据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 保存。拍了照片和《许可证》复印件对证据进 行了固定。
五、违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2
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在对B超室检查时, 只能看有无警示标志,门是不是双人双锁, 孕检是否是双签名,这些只能从管理和制 度上来禁止此类违法事件的发生。在检查 妇产科时,对妊娠14周以上妊娠妇女,做 终止妊娠手术的,要检查登记本,看看医 疗保健机构是否在做终止妊娠术前查验计 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将证明复印
本案看上去是超范围执业案,其实这一违法事实 还违反《母婴保健法》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因为 4 例手术中有 2 例为剖宫产术,从事计划生育手 术的人员和机构均要分别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 格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当时 执法人员忽视了这一点,因此,没有从这方面立案。 但是对施术者进行了调查发现,并进行了签名笔迹核 对,有 2 名为市二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2005 年 7 月1日卫生部第42号令《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第6条第一项规定,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 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而这 2名医生又没有经 过本医疗机构批准,擅自出诊,因此,当地卫生局责 成市二院将这 2名私自外出的医生处理结果限期报市 局,最后上报结果是这 2名医生分别受到待岗半年和 发基本生活费的处理。
(二)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 个人的;
讨论: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于 2003年6月16日开始实施,而 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法人的法律意 识淡薄,这就要求卫生行政部门 加强培训、加强监督管理,控制 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三、违反《消毒管理办法》 管理案
案例:2011年8月13日下午,某市卫生局 监督员在对市二院传染病综合执法检查中发现, 该院临床科室用于消毒的75%酒精是淮南市康 诺生物技术厂生产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号为淮田 卫证字(2006)第106号(应为:皖卫消证字 [2006]+地方行政区域代码+许可证编号), 随即又对药品库进行检查拍照取证,清点数量, 对药械科长进行了询问,证实该院于11年7月从 华安生物药品公司购进了1800瓶淮南市康诺生 物技术厂生产的75%酒精,目前还剩601瓶。 同时将企业生产许可证和随货同行单作为证据固 定。
案例:
2005年8月4日接市计生委通报,某县施官 镇贾龙村中庄队有二孩计划妊娠16周的孕妇魏某, 突然孩子丢了(自己说是摔跤的),后经镇计生、 公安部门调查、询问,其交待是在该市爱德医院 做的终止妊娠手术,请当地卫生局查处。当天监 督员便前往调查,检查发现,该院无中孕终止妊 娠查验登记本,魏某在爱德医院手术病历内无当 地计生部门的证明,手术收费600元整。监督员 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施术者进行询问并 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承认没有查验相关 证明,7月19日监督员又去来安县给魏某作了 《询问笔录》。
违法行为的判定依据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 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 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依据第四十七条予以处罚。
案例2讨论:
该站许可诊疗科目为全科医疗科,站方认为 什么科都可以从事,为什么还会受到超范围执业 的处罚?2006年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全科医疗 科诊疗范围的请示》,12月26日卫生部卫政法 发[2006]498号批复如下:“根据《医疗机构 诊疗科目名录》,全科医疗科为一级诊疗科目, 其具体诊疗范围应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医疗机构 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仅为全科医疗科,却设置了 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诊疗科目的,属于超范 围执业,应当按照《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 行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 常见违法案例分析
2012年05月
涉及内容
(一)常见案由分类 (二)法律条款适用 (三)违法行为判定依据 (四)案例分析 (五)常见问题讨论
一、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案
[取证内容] 1、现场检查笔录; (1)是否正在执业; (2)是否查见医疗执业活动; (3)是否查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从业人员的资质; (5)记录、复印就诊病人的相关票据 目的:为了把正在发生的一过性违法 行为和事后需要用到的判断某一行为是 否违法的事实依据用法定手续固定下来。
取证内容2
2、询问笔录:询问当事人。 (1)执业活动的时间、地点,开展需要了解的行为起 止时间; (2)使用的药品、器械、方法; (3)能否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5)服务对象,就诊人数; (6)发票收据,收费和非法所得。 3、需要取得的相关物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证明,就 诊病人的相关票据(处方、病历、发票等),门诊日志, 相关诊疗设备的照片,诊疗场所的照片等。
违法行为的判定
违反《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 26条:“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 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 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 废物和生活垃圾。” 依据第41条第2项:“医疗卫生机构违反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 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的判定依据:1
违反《某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 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 规定》第11条:“经批准的施术机 构为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终止妊娠 的,应当查验、登记本规定第九条、 第十条规定的相关证明,并将证明 复印件同手术病志一并存档”。
违法行为的判定依据:2
依据第19条:“违反本规定为他人进行非医 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 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 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没收违法所得 和非法财物;违法所得超过10000元的,处违法 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 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10000元以上 3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 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罚则 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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