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预习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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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的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 国际条约B. 国际惯例C. 国内立法D. 国内判例答案:C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迄今为止仍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

以国内立法的方式规定冲突规范,始于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之后,又有1794年的《普鲁士法典》采用这一方式,但对国际私法立法产生重大影响的是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2. 下列哪位学者对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持国际法学派的观点( )。

A. 萨维尼B. 库克C. 齐特尔曼D. 戴西答案:A19世纪,几个率先进入资本主义“文明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受新自然法学思想和规范法学派思想的影响,从自然法的角度来研究国际私法,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的法律,形成“国际法学派”。

“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德国的萨维尼、巴尔、弗兰根斯坦、法国的魏斯、毕叶、意大利的孟西尼等。

二、多项选择题:1. 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 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B. 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C. 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D. 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答案:ABD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我国国际私法学界颇有争议,但这些争议并无本质上的抵触。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基于以下原因产生:1.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

2.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这是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

3.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而这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时,便产生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的冲突。

4.一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这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产生的重要条件。

国际私法思考题完整版备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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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课后思考题专题一:国际私法概述1、请举例说明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点特点:在民商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关系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与外国有联系2、试论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和规范调整方法:间接调整方法和直接调整方法。

间接调整方法: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国际民事关系受何种法律支配而不直接规定民商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即“冲突规范”。

直接调整方法:用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体规范”来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方法。

国际私法的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民商事仲裁规范。

3、试论国际私法的性质实质上就是要解决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或者介于两者之间的特殊法律部门的问题。

专题二:国际私法的渊源1、试论何为法律渊源及国际私法渊源的组成法律渊源,又称发源,一般是指法律规范的创制及其表现形式,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而言是指法本质以确定的根据以及法的表现形式,包括法的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

狭义而言,仅指法的形式渊源,即法的表现形式。

法的实质渊源是人类的现实社会生活及根植于现实社会中人的观念。

部门法学在研究本部门法的渊源时通常仅限于其形式渊源。

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司法判例、国际条约、国家惯例2、试论从事国际私法统一工作的国际组织及其成就1)国际联盟,国际联盟制定了一系列公约,内容涉及自然人及其能力、票据法和国际商事仲裁等,其中有关统一票据法的两个日内瓦公约与关于仲裁的两个日内瓦公约取得了很大成功,获得不少国家批准。

2)联合国,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一直致力于国际贸易法的统一工作,先后在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国际票据和国际商事仲裁领域制定了一批十分重要的国际公约和示范法。

3)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目前国际上最主要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常设政府国际组织。

4)美洲国家组织,美洲国家组织与1971年决定召开国际私法特别会议,召开了5届国际私法特别会议,先后通过了关于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国际商事仲裁、票据、私法协助、收养、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三十多个公约,成就卓著。

国际私法——思考题

国际私法——思考题

国际私法——思考题
国际私法概述
1.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其构成有何特点?
2.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有哪两种?两者关系如何?3.国际私法的规范主要包括哪几类?
4.有关国际私法的名称主要有哪些?你认为哪一名称最合适?
5.国际私法的立法体系大致有哪几类?
6.国际私法的理论体系大致有哪几类?
7.试论国际私法的范围。

8.试论国际私法的性质。

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课后思考:
1、冲突规范的结构形式与一般法律规范的结构形式有哪些异同?
2、从我国现有的规定中,找出几种不同类型的冲突规范?
3、如何理解我国现有政治下的区际法律冲突?
4、请你谈一谈你对二级识别的看法
5、准据法与国际条约中的统一实体规范有什么区别?。

国际私法参考题目+参考答案

国际私法参考题目+参考答案

一、试述自然人住所、国籍积极冲突与消积冲突的解决1.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及其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

(1)各国在实践中解决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一般做法。

①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有一个是内国国籍时,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以内国国籍为准,即以内国法作为其本国法。

②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实践有如下几种做法: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b.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c.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③对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不作内国国籍和外国国籍的区分,为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只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2)中国关于解决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规定。

《民通意见》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2.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及其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是指一个人无任何国家的国籍。

对此,各国实践中一般主张以当事人住所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当事人无住所或其住所不能确定时,以其居所所在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我国《民通意见》第18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二、国民待遇制度与最惠国待遇制度的异同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国内税,运输、转口过境,船舶在港口的待遇,船舶遇难施救,商标注册,申请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民事诉讼权等;不包括领海捕鱼、购买土地、零售贸易等。

最惠国待遇,是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常用的一项制度,是国与国之间根据某些条约规定的条文,在进出口贸易、税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给予优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权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又称“无歧视待遇”。

它通常指的是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给予的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特权或豁免待遇。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是指什么?A. 国际公法规范B. 国际经济法规范C. 国际条约中关于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定D. 用于解决不同国家法律冲突的规范2. 根据国际私法,以下哪个选项不是解决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方法?A. 被告住所地原则B. 原告住所地原则C. 合同履行地原则D. 法院地原则3. 国际私法中,关于“最密切联系原则”主要用于解决什么问题?A. 国际商事合同的履行问题B. 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问题C. 国际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D. 国际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4.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民事诉讼”的特点?A. 涉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B. 适用多国法律C. 必须在国际法庭进行D. 可能涉及国际司法协助5. 根据国际私法,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A. 仲裁程序的非公开性B. 仲裁裁决的终局性C. 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D. 仲裁程序必须由国家法院监督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国际私法中“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及其作用。

2. 请解释“国际私法中的反致”是什么,并举例说明。

3. 阐述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原则”的基本内容及其重要性。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1. 假设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在中国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双方在中国履行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希望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请分析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并说明理由。

2. 假设法国公民丙在中国去世,留下一笔遗产。

根据法国法律,丙的遗产应由其子女继承。

然而,根据中国法律,丙的遗产应由其配偶优先继承。

请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哪国法律,并说明理由。

四、论述题(共30分)请论述国际私法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发展趋势及其对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影响。

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D2. C3. D4. C5. D二、简答题1.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当适用外国法律可能导致违反本国内公共秩序时,可以拒绝适用该外国法律,以维护本国的公共秩序和基本法律原则。

国际私法(第一至第四章)

国际私法(第一至第四章)

国际私法复习资料和翻译思考题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案例一:福克斯公司与音像大世界知识产权纠纷案——国内法作为国际法的渊源【案情介绍】原告福克斯公司是在美国注册的一家电影公司。

该公司于1985年和1990年分别对其制作的电影作品《独闯龙潭》、《虎胆龙威2》在美国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获得了版权登记证书,拥有上述电影作品的著作权。

被告北京市文化艺术出版社音像大世界,是依法经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包括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音像制品,住所地为北京市西城区。

1994年6月6日,原告的律师在被告的音像大世界购得深圳市激光节目出版发行公司出版发行的激光视盘《独闯龙潭》、《虎胆龙威2》。

故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录像、发行等方式使用作品,是对原告著作权的严重侵犯,应当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并就此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赔偿之诉。

被告在审理中辩称,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只有以摄制录象的方式使用电影作品才是侵权。

《著作权法》没有规定经销、代销出版物商品必须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中国1991年实施的《著作权法》第46条第2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是侵权行为。

因此,只有为特定目的、未经授权提供作品复制件的,才是非法的发行行为。

发行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出售、出租行为将作品复制件直接提供给公众而实现其发行目的,也可以通过出售、出租等营销环节间接向公众提供作品复制件来实现发行目的。

出版物的营销者,不一定是出版发行者。

故原告没有法律依据向非出版和发行人的被告主张权利。

【法律问题】本案应适用什么法律?被告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参考结论】本案应适用的法律包括我国国内法和我国所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主要是相关的国内法。

由于中美两国签订了《关于保护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和中国加入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原告福克斯公司对电影作品《独闯龙潭》、《虎胆龙威2》在美国取得的著作权,也应当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国际私法思考题答案

国际私法思考题答案

国际私法思考题答案第一章1.AB2.B3.C4.ABCD5.B6.B7.AD8.A9.D 10.ABD 11.ABCD 12.ABCD 13.ABC 14.B 15. 略16.略19.略17.间接调整方法是通过冲突规范进行调整的方法,它在国际私法中处于核心地位,体现为:第一,间接调整方法是国际私法理论研究的主要对象。

第二,间接调整方法是各国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的基本方法。

第三,间接调整方法是调整国际民事关系的基本方法。

(1)直接调整方法不如间接调整方法适用范围广泛。

(2)间接调整方法在直接调整方法存在的地方仍可发挥调整作用。

①直接调整方法只能在存在统一实体规范的缔约国之间才能发挥作用,非缔约国之间、缔约国与非缔约国之间则不能采用直接调整方法。

②如果缔约国对条约的某一或某些内容提出了保留,则该缔约国与其他缔约国就保留领域不能采用直接调整方法。

③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的统一实体规范可能对某些问题未作规定,直接调整方法在这些领域不能适用。

④某些规定统一实体规范的国际条约并不排除当事人另选法律的权利,规定统一实体规范的国际惯例也大都需要有关当局认可或者当事人选择才能适用,在此类情况下,直接调整方法无法运用。

18.参见课本6-8页第二章1.D2.A3.D4.AB5.BD6.B7.AB8.C9.C10.法则区别说侧重区分法律;国际礼让说将主权与法律属地性联系起来,主张以礼让适用外国法;既得权侧重从权利角度论证适用外国法;法律关系本座说侧重区分法律关系,奠定现代国际私法理论的基础。

11.(一)这三种理论的代表人物及其著述分别是:(1)荷兰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优利克.胡伯提出了著名的三大原则,大意是:一国法律具有严格的属地性质,只能在本国范围内适用,外国无义务适用;但每一国的法律已在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当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其效力,只有这样才不会损害后者及其臣民的权利或利益。

该理论实际上把普遍主义的观点完全推翻了,因为荷兰学派在这里提出了国际私法上的一项重大原则,就是承认不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适用不适用外国法,全取决于各国的主权考虑。

国际私法复习与思考

国际私法复习与思考

国际私法一、涉外民事关系与国际私法名词解释:1、国际私法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在国家间交往中产生的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即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客体: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财产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3、统一实体规范指能够直接规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一般体现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中思考题: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在国家间交往中产生的各种民商事法律关系,即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客体: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财产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特征:(1)国际性:涉外性。

国际私法中的“国”通常是指独立的“法域”(2)广泛性:物权关系、合同关系、继承关系、侵权关系、国际破产关系、海商海事关系、劳动关系……(3)冲突性:管辖权冲突、法律冲突或法律选择冲突、间接管辖权冲突、域外证据的收集、传票的域外送达2、国际私法的范围(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指规定外国人在内国享有什么样的民事权利,承担什么样的民事义务“本法关于国内国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2)冲突规范指规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应该适用哪个国家法律的各种规范的总称(3)统一实体规范指能够直接规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一般体现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中(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指一国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时必须遵循的专门程序规范3、国际私法的性质(1)国际法说——普遍主义——国际主义学派国际法分为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个平行的部门,国际私法是国际法理论依据:<1>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超越了一国主权的私法关系<3>国际私法实际上在划分国家间的立法主权和司法主权<4>国际私法本身包含的原则和制度,不少与国际公法一致,如条约必须信守,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2)国内法说特殊主义——国家主义学派每个国家都可以制定本国的国际私法,各国国际私法只不过是本国国内法的分支,不存在“超国际私法”理论依据:<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是一种私的关系,国际法调整的是主权者间的公的关系<2>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国内法,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3>涉外民事法律争议,一般由一国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国家间的争议依靠谈判、斡旋或国际法院解决<4>各国独立自主制定的国际私法,反映一国的意志,国际法是多国意志的体现(3)二元说——综合学派国际私法是一个既有国际法性质、内容,又有国内法性质、内容的综合性的,介于国际公法与国内民法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理论依据:国际私法既有国内法渊源,又有国际法渊源;国际私法的原则既有国际法的,也涉及国内民法的一般原则,故不能简单认为国际私法就是国际法或国内法(4)小结公法关系和私法关系都是国际关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国际法领域包含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前者主要处理国家间的政治关系,后者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民商事关系4、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1)间接调整指通过一种特殊的法律来指定不同性质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然后再按照它所指定的某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涉外侵权之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08-09-1国际私法各章习题答案

08-09-1国际私法各章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论一、名词解释题1. 国际私法是以统一实体规范和冲突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并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2. 法律冲突是指因各国法律规定不同又同时调整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矛盾。

3.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组成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至少有一个为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4.直接调整方法就是指用统一实体规范来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5.间接调整方法就是指借助冲突规范来实现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五、问答题1.法律冲突的产生条件有:(1)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不同;(2)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3)内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而且这种民事法律地位与内国人相比大致相当。

(4)各国在一定的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这四个条件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

2. 国际私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类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3. 直接调整方法的局限性:首先,这种方法的适用领域是有限的。

在继承、婚姻等带有人身性质的法律制度方面,至今尚未能制定出统一实体法。

另外,即使已经存在实体法公约的领域,通常也只适用于缔约国之间的某种涉外民事关系的某一或某些方面,因而在其他方面,仍是冲突规范发挥作用的空间。

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仅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和因合同而产生的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其他诸多问题的解决,仍得依赖冲突规范的指引。

其次,即使在已经制定并适用统一实体法规范的那部分涉外民事关系领域,也不太可能能够完全排斥冲突规范的作用。

对于国际条约来说,受到“条约相对效力原则”的制约;对于国际商事惯例来说,受到“适用的任意性”的制约。

4.国际私法在适应国际民事交往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其自身正在发展成为一个跨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兼具双重性质的独立法律部门。

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2014.06

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2014.06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D
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A.归慈善机构所有 B.归国家所有
C.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D.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
B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
A.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
A.当事人属人法B.法院地法
C.婚姻举行地法D.以婚姻举行地法为主兼采当事人属人法
ACD
国籍在国际私法上具有的重要意义有( )
A.判断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根据之一
B.是一个人对国家承担义务的根据
C.国家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根据
D.指引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一个连接点
ACD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B.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绝国有化法令的适用
C.主张事实国有化
D.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
ABCD
下列国际条约中,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有( )
A.《海牙规则》 B.《华沙公约》
C.《维斯比规则
》 D.《汉堡规则

ACD
在“所有权依物之所在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 )是它的系属部分。
A.物之所在地 B.物 C.物之所在地法D.所有权
C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
A.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B.供私人和家庭使用货物的买卖
C.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
D.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ABCD
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

集美大学苏志明国际私法考卷

集美大学苏志明国际私法考卷

专业课原理概述部分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 国际私法的主要目的是解决()。

A. 国际法律冲突B. 国内法律冲突C. 国际公法与国内法的冲突D. 不同国家之间的政治冲突A. 平等互利原则B. 尊重主权原则C. 意思自治原则D.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3. 在国际私法中,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指的是()。

A. 当事人属人法B. 当事人住所地法C. 当事人本国法D. 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4. 下列哪种情况不适用冲突规范?()A. 涉外民事关系B. 国际贸易合同C. 国内婚姻关系D. 涉外继承关系5. 国际私法中的“法则区别说”是由()提出的。

A. 胡伯B. 巴托鲁斯C. 沃尔泰拉D. 埃尔曼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国际私法规范属于实体法规范。

()2.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必须与案件有实际联系。

()3.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国际私法中确定准据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4. 国际私法只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

()5.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国际民商事案件。

()三、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1. 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______民事关系。

2. 国际私法的基本方法是______。

3. 冲突规范是一种______规范。

4. 在国际私法中,适用外国法的根据是______。

5.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合同适用______法律。

四、简答题(每题2分,共10分)1. 简述国际私法的定义及其调整对象。

2.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原则有哪些?3. 简述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含义。

4. 什么是反致?其存在的原因是什么?5. 简述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作用。

五、应用题(每题2分,共10分)1. 甲国公民A与乙国公民B在丙国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

请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解决纠纷应适用的法律。

2. 甲国公民A在乙国死亡,留下一处位于丙国的房产。

A的继承人分别为甲国、乙国和丁国公民。

请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该房产继承应适用的法律。

《国际私法》习题汇编

《国际私法》习题汇编

《国际私法》习题(思考题)汇编第一章1、试论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调整方法。

2、简析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区别与联系。

1、如何认识司法解释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地位和作用?2、评述国际私法的几种立法模式,并论述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的模式选择。

第二章1、什么是“法律关系本座说”?它对后世冲突法的理论和实践发展有何影响?2、根据“政府利益说”确定下列两种情况下的法律适用:(1) A国公民在B国开车撞伤了另一A国公民。

(2) A国公民在B国开车撞伤了某一B国公民。

第三、四章1、确定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在国际私法上有何意义?2、评析国家财产豁免的各种观点及我国的相关立场。

3、比较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普惠制待遇的区别与联系。

第五章1、目前对于统一实体条约能否作为准据法存在争论,试对这些争论加以评述,并谈谈你的观点。

2、举例说明什么是国际私法上所说的“先决问题”,如何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第六章1、浙江某农场向日本某公司进口农药,合同约定因该合同引起的一切纠纷按照日本的法律在日本仲裁。

农场使用该批农药后,致使农作物全部死亡。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请问如何利用“识别”制度提出对农场有利的抗辩或主张?2、国内某地法院在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时,认为执行该判决将导致当地一大型国有企业破产和大量工人失业,于是根据“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拒绝执行该判决。

试根据“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相关理论对该法院的做法加以评析。

3、甲国规定男女法定婚龄分别为22岁和18岁,结婚适用当事人本国法;乙国规定男女法定婚龄分别为18岁和16岁。

居住在本国的甲国男子(20岁)和甲国女子(17岁)于是跑到乙国去结婚。

请问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规避,为什么?第七章1、甲国规定成年年龄为20岁,乙国规定为18岁。

一名19岁的甲国公民在乙国签发了一张票据,其后被诉请付款时,该公民以依其属人法(甲国法)为未成年而无行为能力为由主张签发票据行为无效。

请问此人的主张是否成立。

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

国际私法复习思考题
A.具有中国国籍B.具有法国国籍C.具有日本国籍D.不具有国籍
A
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决定。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法院地法
C.当事人属人法D.行为地法
B
法则区别说的创立者是()
A.美国的斯托雷B.意大利的巴托鲁斯C.英国的戴西D.荷兰的胡伯
B
各国对结婚的实质要件,一般主张适用()
A.国内立法B.国际条约
C.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D.国际惯例
ABD
在下列各项中,属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所确立的原则有()
A.优先权原则B.国民待遇原则
C.最惠国待遇原则D.强制许可原则
ABD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D
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A.归慈善机构所有B.归国家所有
C.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D.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
B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
A.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
B.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绝国有化法令的适用

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不充分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专利强制许可。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律通过我国法律规定的途径不能查明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碰撞发生地法、法院地法、船旗国法

国际私法书后问答题

国际私法书后问答题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P22、什么叫法律冲突?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P4和P63、法律冲突的调整方法有哪些?P74、如何理解国际私法的范围?P85、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哪些?P12-156、国际私法与国际私法学有哪些联系与区别?P197、如何理解国际私法的性质?P218、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P17-189、法则区别说的内容是甚么?p26-28 10、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内容是什么?P30 11、最密切联系原则对法律关系本座说有哪些发展?P35-36 12、简述国际私法立法史。

P36-40 13、简述国际私法学说史。

P26-36 14、简述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史。

P41-42 15、简述我国国际私法学说史。

P43-46 16、甚么是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法律特征有那些?P49 17、冲突规范的结构形式与一般法律规范的结构形式有哪些异同? 18、冲突规范有几种类型?P51 最基本的冲突规范是什么?P52 19、什么叫准据法?P55 准据法的法律特征有哪些?P56 20、什么叫连接点?连接点在法律上的意义是什么?P50 21、什么叫系属公式?P53 系属公式有哪些?P53-55 22、什么叫先决问题?P61 先决问题的构成条件有哪些?P66 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如何确定?P66 23、什么叫识别?P66 识别的对象是什么?P71 识别依据的法律有哪些?P72-74 24、识别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25、什么叫区际法律冲突?在存在区际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准据法?P56和P57 26、什么叫时际法律冲突?P58 在存在时际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准据法?P59-60 27、什么叫人际法律冲突?在存在人际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准据法?P60 28、什么是二级识别?P76 29、广义的反致包括哪些内容?P80 30、反致产生原因有哪些?P82 31、赞成反致与反对反致的理论依据各有哪些?P83-84 32、我国对反致采取何种态度?P89 33、什么是法律规避?其构成要件有哪些?P90-92 34、如何认识法律规避的效力P95-96与范围P94? 35、外国法内容查明问题是如何产生的?P98 36、查明外国法内容有哪些方法?P99-100 37、外国法内容无法查明时各国有那些做法?P101-102 38、什么是公共秩序保留?P104 它包括哪些内容?P105-106 39、在理论上如何认识公共秩序保留?P106-10940、公共秩序保留适用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P109-111 41、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是如何规定的?P111-11242、试述自然人国籍、P123住所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的解决?P127-128 43、试述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准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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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教材及预习思考题
教材:任选一本
21世纪韩德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国际私法》
李双元,北京大学出版社《国际私法》2011年版
张潇剑主编,《国际私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参考阅读书目:
李双元,北京大学出版社《国际私法》2011年版
肖永平《国际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
赵秀文,《国际私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邓正来,《美国现代国际私法流派》
预习思考题: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是国际民事关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还是国际民商事关
系?如何理解国际性?
2.国际私法意义上的法律冲突的概念与产生条件
3.国际私法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是什么?它有什么特点和不足?
4.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直接适用的法的调整是否属于直接调整方法?
5.国际私法有哪些规范?
6.国际私法的概念是什么?你赞成那种意义的国际私法定义?理由是什么?
7.中国国际私法立法模式是什么?
8.司法判例和学说法理是否是国际私法的渊源?(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我国)
9.国际私法萌芽时期:3个阶段的特点与区别(时间、背景、特点)这一时期国际私法规
则是否已经产生?
10.国际私法历史上的各派理论主要是围绕什么共同问题进行探讨的?
11.对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观点的理解、分析、评价
12.法国杜摩兰和达让特莱的法则区别说与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联系与区别
13.荷兰胡伯的三原则及其与巴托鲁斯的区别,与达让特莱的联系与区别
14.美国斯托雷的“属地学说”及其与胡伯和巴托鲁斯学说的比较
15.德国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及其与斯托雷学说的比较
16.意大利孟西尼的“国籍法说”及其与巴托鲁斯的“属人法”和萌芽时期的“种族法”的
区别
17.英国戴赛的“既得权说”及其与斯托雷和胡伯学说的比较
18.美国库克的“本地法说”及其与胡伯、斯托雷、戴赛学说的比较
19.对美国卡弗斯的“公正论”观点的理解、分析、评价及其与萨维尼的理论有何区别?(阅
读英国法院审理的奥格登诉奥格登案)
20.比较分析美国柯里的“政府利益分析说”与卡弗斯理论,你对该理论的分析评价(阅读
美国法院审理的巴布科克诉杰克逊发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的车祸案)
21.里斯的“最密切联系说”及其与萨维尼和柯里理论的比较(阅读案例十三奥汀诉奥汀案)
22.冲突规范的结构及其与一般法律规范结构的区别是什么?
23.连结点是什么?它有哪几种分类?
24.冲突规范的类型及其区别
25.什么是系属公式?属人法的含义?
26.什么是准据法?准据法与实体法和程序法有何不同?准据法的选择方法有哪些?
27.识别的含义是什么?对法律概念的解释是否是识别?为何会发生识别冲突?识别的法
律依据是什么?如何解决识别冲突?(案例二)我国是如何规定的?
28.先决问题与识别的区别
29.什么是先决问题?如何理解先决问题发生的条件?先决问题的发生指的是什么?(案例
一)如何解决先决问题?
30.国际私法中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的含义、发生条件与解决办法及我国的相关规定(涉外
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解决的是什么问题?)(李伯康案会发生区际法律冲突吗?)31.是否只有以国籍为连接点的冲突规范指向外国法时才会出现区际法律冲突?
参见张潇剑主编,《国际私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p149与第11章
韩德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国际私法》第124页、314页
李双元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国际私法》2011年版第130页
32.时际法律冲突的含义发生原因与解决办法及我国的相关规定
33.冲突规范指引的法律是指实体法还是也包括冲突法?什么是反致?如何构成反致?采
用反致有何意义?中国立法对此持何种态度?(案例二十六)
34.什么是法律规避?其构成要件是什么?规避外国法是否构成法律规避,其是否有效?我
国对此如何规定?(案例七、十五、李伯康在美国定居并结婚是否构成法律规避?选择在较低税收国家设立公司是否构成法律规避?选择合同准据法是否构成法律规避?)
35.判断违背公共秩序的标准(案例三、四)
36.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与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有何区别,我国婚姻法有关一夫一妻制
的规定和男二十二、女二十结婚的规定属于什么意义上的公共秩序,是否可因为按照冲突规范指引适用的外国法违反了上述其中两个规定之一而排除外国法的适用?(案例五)
37.如何理解适用公共秩序保留不应与他国主权相抵触
38.公共秩序保留能否排除国际惯例的适用(案例六)
39.公共秩序保留能否排除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范(请阅读韩德培主编教材中有关国际私法
公约订立的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内容,并加以分析,并可进一步查阅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第18条、《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第10条)
40.一国法院是否应对外国的公共秩序也给予充分的考虑(案例五)
41.外国法查明时,外国法属于法律还是事实?外国法查明的方法有哪些?外国法无法查明
时如何办?中国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42.国籍积极冲突与消极冲突及中国法的规定
43.住所的概念、种类及其与居所、惯常居所(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别(案例八)
44.我国关于住所冲突的相关规定
45.我国关于法人国籍、住所的相关规定
46.我国关于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冲突的相关规定(案例二十四)
47.外国法人认可的含义及我国的相关规定
48.我国关于涉外物权冲突的法律规定(案例九、十、十一、十二)
49.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与合同没有任何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吗?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意思自
治原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意思自治的范围、方式、时间)(案例十五)
50.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相关规定(案例十三、十八)
51.最密切联系地的确定方法有哪些?什么是特征性履行?我国若干规定第5条、适用法第
41条采用的是什么方法?
5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请解读《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
范围?(案例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五)我国对该公约做的两项保留是什么?
53.国际惯例的适用与国际条约、合同准据法、合同条款的关系(案例十四、十六、十七)
54.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法律冲突的相关规定(案例十九)
55.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案例二十二)
56.我国关于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案例二十三)
57.我国关于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无人继承)(案例二十、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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