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6 页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内容摘要第11条本规程适用于东北电业管理局管辖的10千伏及以下的架空配电线路和设备。
凡是连接在我局配电网上运行的设备,均应符合本规程。
第12条配电线路分为高压配电线路与低压配电线路。
高压配电线路:1~10千伏;低压配电线路:1千伏以下。
第13条配电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是保障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用电报重要环节。
运行单位应做好运行、维护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努力提高设备供电能力、减少线损、降低运行维护费用,为建成安全、经济、优质、高效技术先进的配电网而努力。
第14条运行部门应保证电压质量。
用户端的电压变动幅度,应不超过受电设备(器具)额定电压的下列指标:3~10千伏高压用户及低压动力用户7%低压照明用户+5%,-10%第15条配电线路、设备应由专责运行人员维护。
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的各项规定,熟悉设备状况,掌握设备变化规律,经常进行运行分析(每季至少一次),采取对策,保障设备安全、经济供电。
运行人员应由责任心强、熟悉有关规程、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各级领导应配齐运行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保障运行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第 2 页共 6 页架线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作业前由施工负责人召集所有施工人员贯彻安全技术措施。
2、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工具,材料和所需用设备确认良好。
检查作业环境确认安全。
3、检修、更换、延长牵引网络都必须与井下调度站联系好。
4、在牵引网络上施工,必须停电作业,停送电步骤如下:①停电,②验电,③接地。
接地线必须打在电源侧施工地点前10米处。
施工地点两端设专人瞭望,施工完毕,施工负责人检查线路,确认无问题,清理现场,拆除接地线,方可送电,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
35kV和以下架空线路运行检修规程完整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运行检修规程前言-(3) 1范围(4)2引用标准(4)第一部分运行规程(4) 1总则(4)2防护(4)3架空线路的运行(4)4运行标准(7)5技术管理(8) 5.1技术资料(8) 5.2缺陷管理(8) 5.3设备标志C9) 5.3线路评级标准C9)第二部分检修规程(10) 1总则(10) 2检修和施丄标准(10) 2.1施工测(10) 2.2杆格基础(10) 2.3m(10) 2.4放紧线工作(12) 2.5附件安装(15) 2.6防雷措施及接地装置(15) 3施工与检修资料管理(16)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运行与检修规程是线路运维人员对配电网线路检查、巡视、检修的准则和依据《为保证各供电公司及时、准确地掌握配两线路设备运行状况,提髙配网运行维护水平,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编制本规程。
1范本标准规定了架空线路的检查、巡视、检修等工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辖的35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的运行及检修《2引用标准2.1架空线路运行规程(部颁)2.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3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部分运行规程1总则1.1运行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地区和季节性特点,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降低线损和运行维护费用,为用户提供优质电能。
1.2线路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或相邻的维护部门划分明确的分界点。
分界点的划分:变电站出线线路第一基电打的接线并沟线夹处。
与用户的分界点划分,应按照‘‘全M供用电规则”执行并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
1.3为了保障配电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便于调度管理,在供电单位所管辖的配电线路上一般不允许敷设用户行维护的线路和设备,如需要敷设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并实行统一调度,以保安全。
2防护2.1线路及设备的防护应认其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2运行单位要发动沿线有关部门和群众进行护线和做好护线宣传工作,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线路设备缺陷。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本规程适用10~110千伏的架空送电线路。
第2条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应加强对线路的巡视检查,认真进行定期检修,以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
第3条每条线路都要有明确的维护界限。
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或相邻的维护部门明确划分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点。
分界点一般规定为出口构架耐张线夹或T接管(线夹)向线路侧一米处。
第4条要建立专责制,每条线路都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巡视巡视同员可从有经验的检修人员中选配,并尽可能保持稳定。
巡视员必须熟悉专责线路的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设备变化规律和检修技术,熟知有关规程、规定,经常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第5条运行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与电力系统调度间应有可靠的通讯联系。
第二章防护第6条线路的防护,应按照部颁《电力线路防护规程》执行。
第7条要发动线路沿线有关部门和群众协助进行护线,以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第8条在沿线路两侧危险半径范围内,不应时行土石方爆破。
危险半径应根据地形、地质情况、爆破方向、药量大小、爆破方法和胯取的安全措施等来确定。
若须在危险半径范围内进行爆破施工时,运行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到现场监护。
第9条在线路防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如妨碍巡线通过时,应留有巡线便道、便门。
第10条在线路附近修筑堤坝、道路及土石方挖掘等,有可能导致导线对地距离不够或危及杆塔及拉线等的安全时,运动单位应要求修建部门采取可靠措施,并到现场检查。
第11条巡线员对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和行为,应予制止。
当线路遭受人为外力破坏造成损失时,应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严重者交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第三章巡视与检查第12条线路的巡视与检查,是为了经常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并为线路检修提供内容。
第13条线路的巡视和检查,可分为下列几种:1.定期巡视,其目的在于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状况及沿线情况,并搞好群众护线工作。
35-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5-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英文版Title: Commissioning and Completion Acceptance Regulations for Power Transmission and Transformation Projects at 35-110kV and AboveIntroduction:The commissioning and completion acceptance process for power transmission and transformation projects at 35-110kV and above is crucial to ensure the safe, efficient, and reliable operation of the electrical grid. This article outlines the regulations and procedures involved in this process, aiming to provide guidance and clarity for engineers, technicians, and other stakeholders involved.Commissioning Process:Pre-commissioning Preparation: This phase involves the inspection and testing of all equipment, systems, and components to ensure they are in good working condition andready for commissioning. This includes checking the integrity of insulation, mechanical components, and electrical connections.Commissioning Procedures: The commissioning process begins with the activation of the power transmission and transformation equipment. This involves gradually increasing the voltage and current levels to the equipment's rated values while monitoring its performance. The commissioning team must ensure that all equipment operates as designed and meets the specified performance criteria.Safety Checks: Safety is paramount during the commissioning process. The team must ensure that all safety measures are in place, including proper grounding, isolation of energized parts, and the use of protective equipment. Regular safety inspections and audits must be conducted to identify and mitigate any potential hazards.Completion Acceptance Process:Quality Assurance: Before the project can be considered complete, a thorough quality assurance process must beconducted. This involves inspecting and testing all aspects of the project to ensure they meet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and requirements. This includes checking the accuracy of electrical connections, the condition of equipment, and the overall performance of the system.Documentation and Records: It is crucial to maintain complete and accurate documentation throughout the completion acceptance process. This includes records of tests, inspections, and any modifications made to the project during this phase. These records provide valuable information for future maintenance and troubleshooting.Final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Once the quality assurance process is complete, a final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must be conducted. This involves a thorough review of all project components and systems to ensure they meet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and are ready for operation. The approval process is typically conducted by a team of experts from various disciplines, including engineering, operations, and maintenance.Conclusion:The commissioning and completion acceptance regulations for power transmission and transformation projects at 35-110kV and above are designed to ensure the safe, efficient, and reliable operation of the electrical grid. By adhering to these regulations, engineers, technicians, and other stakeholders can ensure that these projects are completed to the highest standards, minimizing the risk of failures and maximizing the overall performance of the electrical grid.中文版标题:“35-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介绍:35-110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启动及竣工验收过程对于确保电网安全、高效、可靠运行至关重要。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一、引言本规程旨在规范架空送电线路的运行管理,确保送电线路的安全运行,维护电网稳定运行。
本规程适用于架空送电线路的运行与维护管理。
二、运行管理2.1 送电线路巡视范围送电线路的所有设施和设备。
周期按要求做好送电线路日常巡视和定期巡视工作,周期为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巡视各一次。
工作内容•检查架空线路的导线、绝缘子、拉线等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好无损;•检查架空线路的金具是否松动脱落,金具、焊缝等连接处是否出现裂纹现象;•注意检查架空线路的地绝缘是否完整、地网是否扎实、防雷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避雷针是否完好无损、接地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注意检查架空线路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清晰、齐全。
2.2 送电线路管理设备保养•每年对架空线路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包括检查导线、地线是否损坏、绝缘子表面是否受损、置换杆上设备的完好度等;•雨季结束后或强降雨后,对送电线路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清除可能的积水和杂物,防止设备生锈。
预防维护•按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开展送电线路的定期例行检查,用热电偶检测温度升高的情况,及时判断设备的损坏情况;•做好送电线路的防雷工作,按规定加装防雷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防雷设备的正常使用。
2.3 送电线路维护停电维护•停电检修前,应注意切断停电范围的所有负载;•无意中碰到带电体时,不得带电作业;•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熟悉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带电作业人员应该经过必要的训练、考试合格,并经过公司安排的培训;•带电作业人员必须戴好绝缘防护用具,并经过电压和绝缘测试后方才可进行带电作业。
三、应急处理3.1 天气不良时的应急处理对于突发的恶劣天气,如暴雨、雷电、大风等,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2 送电线路故障时的应急处置•对于发现的送电线路故障,应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并采取下列措施:•全部停电,做好对停电区域内设备的绝缘,防止事故的发生;•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恢复。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保障供电服务,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第二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其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三条对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应进行全面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保持线路及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第四条线路及设备的运行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掌握线路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每日应对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巡视、检修和维护,并及时消除发现的隐患。
第六条做好配电线路的防雷、防风、防震等工作,确保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配电线路在运行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章事故及应急处理第八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事故危害并进行及时维修。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流程,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架空配电线路的事故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对重大事故应按规定进行调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二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五章管理与培训第十三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人员应经过合格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对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人员应加强学习,掌握新技术、新知识,并及时更新相关操作手册。
第十六条进行新设备投入运行以及现有设备更新时,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规程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对于未在本规程中涉及的事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和操作。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模版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电网的供电质量和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制定本运行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包括线路巡视、检修、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等。
第三条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熟悉本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四条本规程的执行单位为电力公司,由电力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线路巡视第五条线路巡视是指对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记录和处理线路及设备的异常情况。
第六条线路巡视应根据线路长度、载流情况、区域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安排和部署,确保线路全面覆盖。
第七条线路巡视人员应按照巡视路线和巡视时间表进行巡视工作,巡视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事项:(一)仔细观察线路杆塔、导线、绝缘子、跳线等零部件的外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并上报。
(二)检查线路接地装置的完好性,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三)观察线路经过的建筑物、植被等是否与线路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若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移除或修整。
第八条线路巡视人员应保证巡视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上报给上级单位。
第三章线路检修第九条线路检修是指对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线路检修应根据安全生产规定和线路运行情况进行合理安排,确保线路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线路检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对线路杆塔、导线、绝缘子等零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换。
(二)检视线路接地装置及设备的情况,对破损、松动等及时修复。
(三)核对线路绝缘状况,对绝缘损坏严重的部分进行维护或更换。
(四)清理线路周围的杂草和杂物,保持线路通畅。
第十二条线路检修人员应根据检修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检修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安全,做好防护工作。
第十三条检修完成后,应及时做好检修记录,并上报给上级单位。
第四章日常维护第十四条日常维护是指对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清扫、修补、维护等。
架空电力线路现场运行规程
架空电力线路现场运行规程加入时间:2009-3-30 来自哪里:部门信息去年主要讲了:一、桃江水电站送电线路的基本概况二、送电线路的巡视内容三、线路的常用杆型和组成元件及其作用今天主要是讲一下“架空电力线路现场运行规程”一、送电线路的防护二、送电线路的运行标准一、送电线路的防护。
1、对所管辖的线路应有明确的分界点,并实行定人、定线、专人负责,每年交叉互查一次。
2、架空电力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防护区为导线边线向两侧延伸的距离规定为35kv-110kv为10米;220kv 为15米。
3、在防护内的防护规定:①、严禁堆放谷物、草料、易燃易爆物以及可能影响安全供电的其他物品。
严禁在杆塔基础上倾倒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及堆放垃圾、物品等。
②、不得修建房屋、畜圈、围墙或围栏,不得利用杆塔或拉线等栓牲畜、攀附农作物,不得野炊或烧荒。
③、不得在电力线路附近进行爆破取石、打靶射击、放风筝、钓鱼等。
④、在防护区内进行开挖、筑路、架线、修建等或在线路附近进行爆破施工,均应取得电力线路运行部门的同意。
必要时,运行部门应专人协助监护,提出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⑤、在电力线路下,除留用的杆基和拉线周围土地外,可进行耕作和种植农作物,可栽种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的树种。
⑥、严禁破坏、拆毁电力线路的一切设备,严禁攀登杆塔及向导线,瓷瓶抛掷任何物件或用物体碰触导线。
⑦、严禁在导线下面鱼塘进行钓鱼,并悬挂警示牌。
4、导线在不同情况下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内的要求。
①、修剪超过规定界限与超高的树竹。
②、砍伐影响处理电力线路事故树木。
③、清除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接收天线、金属烟囱或其他凸出物。
④、开展对沿线路群众、学校进行护线教育宣传工作,线路上出现问题及时找到当事人,陈述利害关系。
⑤、防止线路设施的被盗、破坏,现在有2个措施。
一是沿线杆塔拉线UT型线夹加装防盗帐。
二是铁塔下层3米以下所有螺丝组装时装防盗螺丝。
拉线回头线有封固措施。
二、送电线路的运行标准1、投运一年的线路杆塔的连接部位,铁附件连接部件,全部进行复紧一次。
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维护规范
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运行维护标准3 总则3.1 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线路巡视、登杆检查、接地测试、电力设施保护、巡线道维护及其它各项维修工作。
3.2 运行维护工作根据线路季节性工作特点和线路实际运行状况开展周期性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诊断性巡视、监察性巡视,并做好状态巡视的管理工作。
3.3 凡进行线路运行维护作业均须遵守本标准。
3.4 本标准假设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4 运行维护4.1 工作前准备4.1.1班长根据部门月度生产计划,安排班组日工作任务,编写线路定期巡视作业指导书,并根据工作任务备齐工具材料、安排人员及车辆,填写小组日PDA巡视记录〔人员安排以各自专责段为主〕。
4.1.2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召集全体工作班成员,召开班前会,明确工作内容、范围,交代危险点预控措施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发放巡视PDA。
分配工作不得出现遗漏或空白点。
4.1.3工作班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后,自行检查巡视携带的必须品〔工具袋、望远镜、PDA 巡视记录卡、巡视手册、砍刀、扳手及螺栓螺帽、闭口销等〕、个人劳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等〕以及当日工作所需的工器具材料是否齐全正确。
4.2 日常巡视4.2.1班长根据各巡视专责段的路径起始点,分配巡视人员并交代工作结束等候地点。
完成巡视任务后,巡视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等候,不得随意离开。
4.2.2巡视人员开始巡视工作。
巡视人员在巡视行走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巡线道上私设电网或猎具的伤害〔随带绝缘棒或木棍,经过山区民房、果林严防犬咬并随带蛇药〕,并及时记录巡线道的异常情况。
发现私设电网应及时制止并查明私设电网当事人,作好联系记录。
4.2.3巡视人员每到一基杆塔,根据PDA所列项目,逐项检查后当场填写。
4.2.4巡视按照基础、接地装置、拉线、杆塔、绝缘子、金具、导地线、附件、防护区顺序进行,最后检查沿线环境有无变化、有无新增污源点。
4.2.5检查工作从地面开始,首先检查杆塔基础有无沉陷、周围是否存在塌方、基础保护帽有无开裂;接地装置的接地引下线有无腐蚀脱落,射线有无外露;拉线是否松弛、断股、生锈、腐蚀。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microsoftword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圈子类别:低压电器 (未知) 2008-2-18 20:22:00[我要评论] [加入收藏] [加入圈子]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1 总则2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2.2 现场勘察制度2.3 工作票制度2.4 工作许可制度2.5 工作监护制度2.6 工作间断制度2.7 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3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3.1 电力线路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3.2 停电3.3 验电3.4 装设接地线3.5 使用个人保安线3.6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4 线路运行和维护4.1 线路巡视4.2 倒闸操作4.3 测量工作4.4 砍伐树木5 临近带电导线的工作5.1 在带电杆塔上的工作5.2 临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5.3 同杆架设多回路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的工作5.4 临近高压线路感应电压的防护6 一般安全措施6.1 一般规定6.2 高处作业6.3 坑洞开挖与爆破6.4 起重与运输6.5 杆塔施工与检修6.6 放线、紧线与撤线7 配电线路上的工作7.1 配电线路上工作的一般规定7.2 架空绝缘导线作业7.3 装表接地8 带电作业8.1 一般规定8.2 一般安全技术措施8.3 等电位作业8.4 带电断、接引线8.5 带电短接设备8.6 带电清扫机械作业8.7 带电爆炸压接8.8 高压绝缘斗车臂作业8.9 保护间隙8.10 带电检测绝缘子8.11 低压带电作业8.12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9 施工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检查和试验9.1 一般规定9.2 施工机具的使用要求9.3 施工机具的保管、检查和试验9.4 安全工器具的保管、使用、检查和试验10 电力电缆工作10.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10.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附录附录A 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B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附录C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D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附录E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附录F 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附录G 电力线路倒闸票格式附录H 标示牌式样附录I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附录K 登高工器具试验表标准表附录L 起重机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参考标准附录M 紧急救护法总则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现场运行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现场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本规程实施的范围第一条: 本规程适用于本分局管辖的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
第二条: 凡宜都市电力局线路生产人员(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各级领导),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过考试合格。
第三条:在线路运行维护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条:本规程应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补充修订,经供电局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实施。
第二节:维护范围,特殊地段和防护区域第五条:送电线路维护范围是指送、受电侧的分界点间的线路。
见附录(一)第六条:线路特殊地段:包括污秽地段,覆冰严重地段,震动严重杆塔,受外力威胁严重地段,洪水冲刷地段,地面沉陷的杆塔,雷害严重地段,风害严重地段。
见附录(二)。
第七条:送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的防护区,是由导线边线向两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线路延伸的距离如下:线路电压(kV)距离(M)35kV 10M110kV第八条:线路经过居民区时,不规定防护区。
但架空线路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时和房屋建筑的最突出部分间的距离,至少应保持下列数值:线路电压(KV)距离(M)35kV 3.0M110kV 4.0M在无风情况下,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上列数值的一半。
第九条:架空线路下面禁止修建屋顶为可燃材料做成的建筑物。
新建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原则上避免跨越,如必须跨越时,应取得本分局同意,并签订协议。
线路下面的建筑物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下,不小于下列数值。
线路电压(kV)距离(M)35kV 4.0M110kV5.0M第十条:林区和绿化地带的通道及间隔规定如下:(一)架空电力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
通道的宽度,不小于线路宽度加林区主要树种高度两倍。
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高度的个别树木,应砍伐。
在下列情况下,如不碍架线运行,可不砍伐通道:1、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
2、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线路电压(kV)距离(M)35kV 4.0 M110kV(二)架空送电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和防护林带时,导线与树木之间的静空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下于下列数值:线路电压(kV)距离(M)35kV 3.5 M110 kV(三)架空线路通过果林,经济作物林或城区灌木林时,可不砍伐通道。
35-110千伏送电线路_运行规程
电力公司企业标准Q/MJD-101-002-200035-110千伏送电线路运行规程2000-12-31发布2001-01-01实施本规程:批准:审校:编写:目录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总则4 防护5 巡视与检查6 杆塔7维护与检修8设备器材及事故备品9 技术管理1 范围1.1 本规程规定了我公司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的运行,维护及技术管理的要求。
1.2 本规程适用于永安供电公司送电线路的运行及管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79]电生字第53号《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经贸委、公安部[1998] 8 号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3 总则3.1 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应定期对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定期检修,以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
3.2 根据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巡视。
巡线工必须熟悉专责线路的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设备变化规律和检修技术,熟悉有关规程、规定,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3.3 各班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和应有的通讯设备,通信设备应保证完美畅通。
3.4 线路的维护界限3.4.1与发电厂、变电站、用户单位或兄弟公司同塔架设及分段维护设备应有明确职责维护分界协议书。
3.4.2 分界点一般规定如下a 凡门型构架出线者,以构架耐张线向线路侧1米处为分界点。
b凡户内装置直接以穿墙套管出线上塔者,以穿墙套管向线路侧1米处为分界点;构架出线塔有T接线时,以T 接线夹向T接设备侧1米处为分界点。
c高压电缆出线上塔者,以户处电缆头引线为分界点。
3.5 凡从事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调度及技术管理的有关人员均应执行本规程。
4 防护4.1线路的防护应按经贸委、公安部[1998] 8 号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完整
. . . . .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架空配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必须全面地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积极慎重地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城镇10kV及以下新建配电线路;原有配电线路的大修和改造;与城镇配电线路相连接的农用配电线路;临时配电线路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线路不应采用两线一地制配线方式。
第1.0.4条配电线路分为高压(1kV至10kV)配电线路和低压(1kV以下)配电线路。
第1.0.5条配电线路的设计应符合城镇的总体规划,确定导线截面应与配电网络发展规划相协调。
如无配电网络规划的地区,导线截面宜按十年用电负荷发展规划确定。
第1.0.6条配电线路的路径和杆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城镇规划相协调,与配电网络改造相结合;二、综合考虑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三、不占或少占农田;四、避开洼地、冲刷地带以及易被车辆碰撞等地段;五、避开有爆炸物、易燃物和可燃液(气)体的生产厂房、仓库、贮罐等;六、避免上起交通和机耕的困难。
第1.0.7条主干配电线路的导线布置和杆塔结构等,应考虑便于带电作业。
第1.0.8条配电线路大档距的设计,应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379的规定。
第二章气象条件第2.0.1条配电线路设计所采用的计算气象条件,应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采用10年一遇的数值)和附近已有线路和运行经验确定。
如当地气象资料与附录一典型气象区接近,宜采用典型气象区所列数值。
第2.0.2条配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值,应采用离地面10m高处、10年一遇min平均最大值。
可无可*资料,在空旷平坦地区不应小于25m/s,在山区宜采用附近平坦地区风速的1.1倍,且不应小于25m/s。
第2.0.3条电杆、导线的风荷载,应按下式计算:式中W--电杆或导线的风荷载(N);C--风载体型系数,采用下列数值:环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杆…………………………0.6矩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杆…………………………1.4导线直径<17mm……………………………………1.2导线直径≥17mm……………………………………1.1导线覆冰(不论直径大小)…………………………1.2F--电杆杆身侧面的投影面积或导线直径与水平挡距的乘积(m2);υ--设计风速(m/s)。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范本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供电可靠性,提高供电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程的运行管理工作以节能、安全、高效为原则,经济合理,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运行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运行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年检和定期维护。
第六条运行管理应坚持“科学决策,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运行管理。
第七条运行管理应坚持“现代化,智能化”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减少人工操作。
第八条运行管理应坚持“信息化,网络化”的原则,建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远程监控、故障诊断等功能。
第九章运行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十条组织开展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年检工作,确保线路及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1. 定期组织对架空配电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定期对架空配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定期对架空配电线路进行测试,检测线路的负荷能力和运行状态。
4. 定期进行架空配电线路的维护保养,清理杂草、修剪树木等。
5.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及时进行整改和加固。
第十一条加强对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值班监控,实现24小时全天候的监控。
1. 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确保运行人员时刻处于待命状态。
2. 建立监控系统,对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实时监测。
3. 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运行的稳定。
第十二条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 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意识和能力。
3. 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并进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三条加强对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数据管理,实现信息化和智能化。
1. 建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
35-110kv送电线路检修作业指导书
受控代码SDC/QB-QJ************线路施工大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SDC/QB-QJ0709.3-200935-110kv架空输电线路及杆塔上设备检修作业指导书(A版)2009-10-25发布 2009-11-01实施长庆水电厂线路施工大队发布目录前言 (2)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资源配置 (3)4 检修工作策划....................................... . (5)5 检修作业过程控制................................................ (11)6 检验与测量............................................................ (22)7 电力线路检修管理规定............................................................ (27)8 检修记录..................................................................... (27)前言本作业指导书是依据GBJ233-2005GB50173-2005《35-1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5009.2-94《电力线路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发供电生产管理规定、设备检修管理规定编写的,目的是使架空输电线路及杆上设备检修过程中影响检修质量的各个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保证检修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及业主和用户的要求。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35-110kv架空输电线路及杆上设备检修作业全过程的控制。
在检修作业过程中,各检修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执行。
本作业指导书由线路施工大队生产办公室组织起草.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35-110kv架空输配电线路检修作业指导书1. 简介: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35-110kv架空输电线路及杆上设备检修作业的程序、内容,安全措施及技术要求,目的是通过检修,对架空输配电线路的缺陷以及事故隐患进行周期性的检修及维护,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110kv主变送电流程
110kv主变送电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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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送出线路运行规程
110kV送出线路运行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发电有限GS新能源分GS110kV架空线路主要技术参数、基本技术要求、运行规定、设备巡回检查项目、特殊运行要求。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中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规程中的引用而构成本规程的条款。
本规程出台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DL/T 585-2005 《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741- 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525-2004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GBJ 233-188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082-1888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3.主要参数及保护配置3.1 110kV 架空线路简介玉湖电场工程风电场安装 25 台单机容量2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50MW,风力发电机机端电压 580V,通过风机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 送至升压站,35kV 配电母线再经额定容量 50000kVA 的户外型油浸式主变压器升压至 110kV,线路为单回架空至220kV变电站,向电网供电。
3.2适用范围及保护配置3.2.1 适用范围:110kV 送出线路配置 1 套完整独立的PSL 521U保护装置,适用于110kV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输电线路,集成了主、后备保护及重合闸功能,全线速动功能,自带交流电压切换回路和三相跳合闸操作回路3.2.2保护配置:测控功能配置保护功能配置表3.3技术性能及指标3.3.1额定电气参数3.3.2保护主要技术指标3.3.3测控主要技术指标3.4绝缘和耐热性能4.保护原理说明4.1保护启动和整组复归保护启动元件用于启动故障处理功能和开放保护出口继电器的负电源,因此要求启动元件在任何运行工况下发生故障都能可靠启动。
启动元件动作后,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才返回。
4.1.1 启动元件保护以相间电流突变量启动元件为主,同时有零序电流启动元件、静稳破坏检测启动元件。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3、基本要求
3.1线路的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应全面做好线路的巡视、检测、维修和管理工作,应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3.2生产维护中心应积极参与线路的规划、路径选择、设计审核、杆塔定位、材料设备的选型及招标、施工等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作,并根据公司线路分布的特点、运行经验和反事故措施,提出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力求设计与运行协调一致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线路施工、验收,把好验收移交关。
3.4生产维护中心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设备状况和维修技术,熟知有关规程制度,了解分析总结线路运行情况,提出并实施预防事故、提高线路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如发生事故,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注2:铝绞线、铝合金绞线导线计算损伤截面时,按导线的总截面积作基数进行计算。
注3:良导体架空地线按钢芯铝绞线计算强度损失和铝截面损失。
b)导、地线腐蚀、外层脱落或疲劳状态,强度试验值小于原破坏值的80%;
c)导、地线弧垂超过设计允许偏差:110kV及以下线路为+6.0%、-2.5%、220kV线路为+3.0%、-2.5%;
5.1生产维护中心对所管辖每条输电线路,均应设专责巡线员,同时明确其巡视的范围、周期以及线路保护(包括宣传、组织群众护线)等责任。
5.2巡线员应为身体健康、具有线路运行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有关规程并经安全技术考试合格的输电线路运检人员。巡视应配以必要的检修及安全工器具。
5.3根据不同的需要(或目的)采用的巡视方法,线路巡视分为以下五种:定期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监察性巡视、状态巡视及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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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司属35~110kV架空送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的运行维护管理,适用于我司从事线路运行、维护、检修、调度及技术管理人员。
2 规范化引用文件(导语略)省政府第239号令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生供(1996)第135号送电专业生产工作管理制度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 50233-2005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3 总则3.1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对线路进行巡视检查,认真进行定期检修以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
3.2每条线路都必须有明确的维护界限,应与变电站或相邻的班组明确划分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点;与兄弟单位、用户单位同塔架设及分段维护的设备应有明确职责的分界协议书。
3.3要建立专责制,每条线路都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巡视,巡视人员必须熟悉专责线路的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设备变化规律和检修技术,熟悉有关规程、规定,经常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3.4各班组应有一定数量的交通工具和应有的通讯设备,通讯设备应保证完善畅通。
3.5线路的杆塔上必须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相位”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同塔双回、多回线路还应有色标。
3.6本规程若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程相抵触,应以国家颁发的规程为准。
4 防护4.1线路的防护区为边导线向两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线路应延伸的距离规定如下:35~110kV …………… 10m线路经过工厂、矿山、港口、码头、车站、城镇、公社等人口密集地区不规定防护区,但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1所列的数值。
表1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4.2线路下方不应修建屋顶为易燃材料做成的建筑物。
修建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应事先与我司协商。
线路下面的建筑物与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表2所列的数值。
表2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14.3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
35~110kV线路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线路宽度加林区主要树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的两倍,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的个别树木,应砍伐。
在下列情况下,如不妨碍架线施工,可不砍伐出通道:4.3.1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不超过2m;4.3.2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的情况下,不应小于表3所列的数值。
3 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表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或防护林带,导线与树木间的净空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风4.3.3 偏情表4 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况下,不应小于表4所列的数值。
线路通过果林、经济作物林或城市灌木林在不砍伐出通道时,导线与果林、经济作4.3.45物、城市灌木以及街道行道树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的情况下,不应小于表所列的数值。
5 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城市灌木及街道行道树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表4.3.5防护区内修剪树木,应保证在修剪周期内生长的树枝与导线间的距离,均不小于表3~表5中规定的数值。
4.3.6在未考虑做交通道路的地点,直接在线路下面通过的运输车辆或机械(包括机上人员)与导线间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35~110kV …………… 2.0m如通过的车辆或机械(包括机上人员)的高度超过4m,应事先取得我局的同意。
4.3.7在防护区和通道内的规定4.3.7.1严禁破坏损毁线路的一切设备,严禁攀登杆塔及向导线、绝缘子抛掷任何物体。
4.3.7.2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堆放谷物、草料、易燃物、易爆物及其它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物品。
4.3.7.3在钢管杆杆脚周围严禁倾倒酸、碱、盐等化学物品,严禁堆放垃圾和杂物。
4.3.7.4不得在杆塔周围修筑畜圈、围墙或围栏,不得利用杆塔或拉线拴牲畜,攀附农作物,不得野炊或烧荒。
4.3.7.5不得在线路附近射击及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4.3.7.6在防护区内进行开挖、修建、修膳、筑路、架线、疏浚等施工,或在线路附近约500m 区域内进行爆破施工,均应取得我局同意,必要时由我局线路运行部门派人协助监护。
24.3.7.7严禁在线路下方进行吊车作业及违章搭建。
4.3.7.8严禁在线路巡线道上私设电网,安装野猪夹等捕兽器。
4.3.7.9严禁挖沙、取土、烧窑、烧荒、打场或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高杆植物。
4.3.8.线路巡视人员对下列事项可先行处理,但事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4.3.8.1修剪超过规定界限的树木。
4.3.8.2砍伐为处理线路事故所必须的林区个别树木。
4.3.8.3清除影响供电安全的收音机天线、铁烟囱或其它凸出物。
4.3.8.4阻止未经我司同意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爆破、挖土等施工。
4.3.9.在线路沿线应加强保杆护线的宣传,并采取各种措施防止线路外破、被盗及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4.3.10.线路巡视人员对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和行为应予以制止,在线路防护区内砍伐树木应事先做好外事联系工作。
当线路遭受人为外力破坏造成损失时,应要求肇事者赔偿损失,严重者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5 巡视与检查5.1.线路的巡视与检查,是为了经常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并为线路检修提供参考内容。
5.2.线路的巡视与检查,可分为下列几种:5.2.1定期巡视:其目的在于经常掌握线路各部件运行状况及沿线情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
定期巡视一般每月一次,巡视区段为全线。
5.2.2故障巡视:是为了查找线路故障点,查明故障原因及故障情况。
故障巡视应在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巡视区段为发生故障的区段或全线。
5.2.3特殊巡视:是为了在气候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外力影响、异常运行和其它特殊情况时及时发现线路的异常现象及部件的变形损坏情况。
特殊巡视应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5.2.4加强巡视:是指对架空线路鸟害区、毛竹区、重污区、多雷区、滑坡区、大跨越区、洪水冲刷区、风口区、对地距离极限区、易遭外力破坏区等特殊区段,电缆线路低洼积水、易遭外力破坏、易滑坡塌方等特殊区段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因素进行加强检查,或在某些设备出现紧急、重大缺陷时,对某些设备所进行的认真仔细的巡视检查,以及时了解缺陷发展变化情况,并尽快设法消除缺陷。
巡视周期根据各特殊区段实际情况安排进行。
5.2.5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是根据运行季节特点、线路健康状况和环境特点进行的巡视。
巡视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一般巡视全线、某线段或某部件。
5.2.6监察性巡视:是部门及以上单位的领导或工程技术人员为了解线路运行状况,检查指导巡线工作而进行的巡视。
监察巡视每月至少一次,一般巡视全线或某线段。
5.3.为弥补地面巡视的不足,应采用登杆塔检查的方式,对杆塔上部部件进行检查。
5.4.巡视的主要内容5.4.1沿线情况:5.4.1.1防护区内的建筑物、可燃易爆物品和腐蚀性气体。
5.4.1.2防护区内栽植树竹。
5.4.1.3防护区内进行的土方挖掘、建筑工程施工和采石爆破。
5.4.1.4防护区内架设或敷设架空电力线路、架空通信线路、广播线路、架空索道、各种管道和电缆。
5.4.1.5线路附近修建道路、铁路、码头、卸货场、射击场等。
5.4.1.6线路附近出现的高大机械及可移动的设施。
5.4.1.7线路附近的污源情况。
5.4.1.8其它不正常现象,如江河泛滥、山洪爆发、杆塔被淹、山体滑坡、森林起火等。
5.4.1.9道路与桥梁:巡视使用的道路、桥梁的堵塞或损坏情况。
5.4.2杆塔与拉线:5.4.2.1杆塔倾斜,横担歪扭及部件锈蚀变形等情况。
5.4.2.2杆塔部件的固定情况,是否出现缺螺栓或螺帽,螺栓丝扣长度不够,螺栓松动,3铆线断裂或松动等情况。
5.4.2.3混凝土杆出现的裂纹及其变化,混凝土脱落钢筋外露,脚钉缺少等情况。
5.4.2.4拉线拉棒及部件锈蚀、松弛断股、抽筋、张力分配不均,缺螺栓、螺帽等情况。
5.4.2.5杆塔及拉线基础培土情况,周围土壤突起或沉陷,基础裂纹损伤、下沉或上拔,护基沉塌或被冲刷等情况。
5.4.2.6杆塔周围杂草过高,杆塔上有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鸟窝及蔓藤类植物附塔等情况。
5.4.2.7防洪设施坍塌或损坏情况。
5.4.2.8水泥杆叉梁损坏情况。
5.4.2.9杆塔身部及各配件被建筑物违章围盖或杂物堆埋等情况。
5.4.2.10塔材、拉线、设备杆号牌被盗情况。
5.4.2.11钢管杆杆段焊接处的小焊孔锈蚀情况,杆上横担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上是否在同一平面内,杆上的爬梯锈蚀、断开脱落情况。
5.4.3导、地线(含耦合地线)5.4.3.1导、地线锈蚀、断股、损伤或闪络烧伤情况。
5.4.3.1.1导、地线弛度变化情况。
5.4.3.1.2导、地线的上扬、振动、舞动、脱冰跳跃情况。
5.4.3.1.3导、地线上的连接器锈蚀或过热情况,背向阳光看连接器上方有无气流上升,其两端导线有无抽丝现象。
5.4.3.1.4导线在线夹内滑动,线夹船体部分自挂架中脱出情况。
5.4.3.1.5跳线断股、歪扭变形,跳线与杆塔空气间隙变化情况。
5.4.3.1.6导线对地、对交叉跨越设施及对其他物体距离的变化情况。
5.4.3.1.7线夹锈蚀、缺少螺栓、垫圈、开口肖,压接管弯曲情况。
5.4.3.1.8导、地线上悬挂异物等。
5.4.4绝缘子:5.4.4.1瓷绝缘子脏污,瓷质裂纹、破碎,钢脚及钢帽锈蚀,钢脚弯曲。
5.4.4.2瓷绝缘子有闪络痕迹和局部火花放电现象。
5.4.4.3瓷绝缘子严重偏斜。
5.4.4.4金具锈蚀、磨损、裂纹、开焊,开口肖、弹簧肖有缺少、代用或脱出。
5.4.4.5合成绝缘子变形、开裂和烧伤现象,端部金具出现连接滑移现象,伞裙粘接处出现脱胶现象。
5.4.5防雷设施5.4.5.1避雷器、耦合地线的连接固定情况。
5.4.6接地装置5.4.6.1地线、接地引下线、接地装置间的连接固定情况。
5.4.6.2接地引下线断脱、锈蚀情况。
5.4.6.3接地装置有否锈蚀、埋地部分是否外露丢失。
5.4.7附件及其它5.4.7.1防震锤滑跑离位、偏斜、钢丝断股,阻尼线变形。
5.4.7.2附属通讯设施损坏情况。
5.4.7.3相位、杆号牌、警告牌损坏、丢失或字迹不清。
5.4.7.4预绞丝松散,断股或烧伤。
5.4.7.5合成绝缘子均压环锈蚀及螺栓松动,偏斜。
5.4.7.6横担挂点、球头、碗头挂环等金具锈蚀情况。
5.5故障巡视中,巡视人员应将所分担的巡线区段全部巡完,不得中断或遗漏,发现故障点后应及时报告,重大事故应设法保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