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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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

《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

《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76-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施工作业应全面执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见附件 1),保证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用半定量 LEC安全风险评价法(“LEC 安全风险评价方法定义及计算方法”见附件 2),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按照静态识别、动态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四级和重要的三级施工安全作业风险,一般做为重大风险作业,纳入相关层级进行动态监控。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 110(66)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35kV 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国网新源公司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思路,单独编制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管理办法。

第二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第七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测设备、交通工具等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

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配备合格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控制工作。

安全监理工程师在两年内应参加过国家电网公司、网省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国家电网公司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控制方法、措施及工作要点等),经考试合格,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二)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三)从事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第十三条监理员等现场辅助安全监理人员,应熟悉本专业工作(至少应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施工、设计、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且在两年内参加过网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四章安全监理的组织实施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约定,协助项目法人(含建设管理单位,下同)组织施工招标工作,并重点对施工投标人的安全资质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在施工准备阶段,工程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体系:(一)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理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及考核奖惩、监理部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工作例会、安全监理检查签证、安全监理审查备案、安全监理巡视和旁站等工作制度。

(三)及时编制《监理规划》和《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程序和相关监理人员职责,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点和目标等。

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应当在工程开工前送项目法人审查批准,并抄送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经项目法人审批的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控制。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一)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需要。

国网(基建3)176-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76-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76-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施工作业应全面执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见附件1),保证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用半定量LEC 安全风险评价法(“LEC安全风险评价方法定义及计算方法”见附件2),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按照静态识别、动态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四级和重要的三级施工安全作业风险,一般做为重大风险作业,纳入相关层级进行动态监控。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110(66)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35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国网新源公司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思路,单独编制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管理办法。

第二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第七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二)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办法(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办法(试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通过电网工程开工前的固有风险分析,并结合项目实际作业特点对电网工程作业前的动态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不同动态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保证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根据LEC安全风险评价方法中LEC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110(66)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总部管理职责(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二)指导省级公司开展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省级公司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评价省级公司电网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性。

(三)全面掌握公司系统电网工程五级施工安全风险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第七条公司分部管理职责(一)检查区域省公司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评价区域省公司电网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性。

(二)全面掌握区域省公司电网工程施工五级风险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三)参与并配合本办法的编写、修订工作。

电力公司电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标准

电力公司电网工程施工管理规范标准

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电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1 围本规定规了电网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适用于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总承包的电网工程。

2 依据本规定依据下列文件制定并引用其中的条款,当下列文件有最新版本时执行最新版本。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电力企业标准《工程施工管理标准》电力企业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与投产管理标准》电力企业标准《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管理标准》3 施工准备工作3.1 签订施工承包合同3.1.1 施工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书有关条款与开发公司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发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后,根据开工准备情况及时向开发公司申请工程预付款。

3.1.2 施工单位不得向他人转包工程,原则上不准分包,除非按合同约定或经开发公司同意,施工单位才可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资质合格的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项目仍由施工单位向开发公司负责。

施工单位需分包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填写《分包商资质报审表》。

3.2 组建项目经理部3.2.1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投入的施工力量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项目经理必须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才能在项目经理岗位上从事项目管理工作,且应符合其资质等级允许的管理围。

3.2.2 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应少于15天,项目经理离开现场时须征得现场监理的同意)并不得随意更换,施工单位如确须更换项目经理时须事先详细说明原因,填写《项目经理变更报审表》征得开发公司同意,新任命的项目经理资质不能低于原项目经理。

3.2.3 项目经理部应配有、传真、计算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进场后应把项目部的地址、、传真、电子以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联系报开发公司,或写在《施工组织设计》中。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工作,加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控制,提高监理工作绩效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防范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或控股的输变电(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项目、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和常规火电机组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第四条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工作规程等,通过文件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实现对施工安全的有效控制。

第五条文件审查是指监理人员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与施工安全有关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第六条安全检查签证指监理人员依据安全规程、规定、标准等,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查签证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检查签证活动。

第七条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第八条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础开挖、填筑作业过程、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的跨越架,以及高边坡施工、洞室开挖、危险易塌方地段的监测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基本要求第九条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以及本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监理活动。

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

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行。

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依据和参照文件2.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2.3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2.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定义3.1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3.2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3.3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3.4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为指导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作业活动按预定目标实施的书面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

4职责4.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措施。

4.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3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已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或批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或者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会,经各方通过的方案,由监理批准实施。

《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

《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76-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是指在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中,对某种可预见的风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严重程度和事故发生频度三个指标的综合描述。

第三条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是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施工作业应全面执行“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见附件 1),保证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采用半定量 LEC安全风险评价法(“LEC 安全风险评价方法定义及计算方法”见附件 2),根据评价后风险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按照静态识别、动态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四级和重要的三级施工安全作业风险,一般做为重大风险作业,纳入相关层级进行动态监控。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 110(66)kV 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35kV 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国网新源公司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思路,单独编制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措施管理办法。

第二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第七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制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根据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二)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考核省公司级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电网公司作为我国电力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电力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安全风险。

其中,电网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尤其需要重视和管理。

为此,本文拟就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旨在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内容1. 安全风险评估流程安全风险评估流程包括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环节。

其中,风险识别应当对施工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涉及的环境以及可能的危险行为等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

风险分析则需要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进行案例分析和评估,以便于更好地制定控制策略。

风险评估则是评估这些危险行为或事故对施工人员、社会公众及环境所造成的潜在风险程度。

风险控制则主要着重于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以减少风险,预防风险,并在发生事故后迅速控制风险并展开救援。

监督管理则要求对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

2. 风险评估标准根据工程施工安全的特点和需求,电网公司应当制订相应的风险评估标准。

其中,可以考虑采用国际标准ISO-31000进行风险评估,也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相关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指导。

同时,针对本公司的特有风险,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制定。

3. 风险控制措施在评估完成后,电网公司应当针对不同风险制定不同的控制措施。

其中,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包括:- 在施工前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使施工人员了解危险行为的风险;- 构建高度先进的防护设备和安全装置,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确定与品牌制定相关的应对规定和预案,应对各种风险情况,同时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预案与处理;- 制定相关文件和标准,确保风险控制的各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也为责任追究等方面提供相关证据。

三、结论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的办法制定是建立电网公司施工安全环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文号】国家电网工[2004]48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工[2004]488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各直管建设单位,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公司系统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工作规定,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公司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试行)》,现予以印发,自即日起试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告诉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对建设工程项目和电力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的科学评价活动,提高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采用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附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导则》的文件而制定。

第三条《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是通过对电力建设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内容、指标等量化评价,促进电力建设项目和施工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始终可控、在控。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投资管理的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水电工程项目、火电工程项目,以及公司系统所属的火电、送变电和水电施工企业的“安全健康环境”评价工作。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

(完整word版)《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办法(试行)》word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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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与控制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而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

通过电网工程开工前的固有风险分析,并结合项目实际作业特点对电网工程作业前的动态风险进行识别、评估,不同动态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保证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状态。

第四条本办法根据LEC安全风险评价方法中LEC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风险从小到大分为五级(一到五级分别对应: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进行管理与控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110(66)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总部管理职责(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订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二)指导省级公司开展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省级公司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评价省级公司电网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性。

(三)全面掌握公司系统电网工程五级施工安全风险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第七条公司分部管理职责(一)检查区域省公司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评价区域省公司电网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有效性。

(二)全面掌握区域省公司电网工程施工五级风险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三)参与并配合本办法的编写、修订工作。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风险可预防。

下面是一个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 目的和范围:明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确保操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组织和责任:明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 风险评估方法:确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方法和过程,包括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行为、环境因素和作业条件等进行系统评估。

4. 风险等级划分:根据评估结果,对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确定高、中、低风险等级,并据此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5. 控制措施制定:根据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6. 信息记录和报告:建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信息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评估过程和结果,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7. 监督和检查:建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评估工作的规范和落实。

8. 整改和改进:根据评估结果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整改和改进措施,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施工过程中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和竞争力。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风险管控实施方案样本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风险管控实施方案样本

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风险管控实行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北京市电力公司(如下简称“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如下简称“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风险管控,保障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实行方案。

第二条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是指在配电网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有也许导致施工作业人员人身伤害和重要顾客停电危险或有害因素。

第三条工程组织部门是配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详细组织实行机构,应组织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全面执行“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安全风险管控流程”,保证配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在可控、在控状态。

第四条本方案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风险为主,依照导致人身事故级别限度,将风险从大到小分为三级,一级到三级分别相应:高度风险、较高风险、普通风险。

第五条本方案合用于公司系统内所有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安监部负责配电网工程风险管控工作牵头组织,负责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指引公司各单位开展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检查、评价和考核各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负责每周组织召开风险会商会,参加风险控制办法审核。

第七条公司运检部为配电网原则化、自动化、绝缘化改造和网架构造优化等工程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指引、检查、评价、考核本专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全面掌握本专业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状况,负责本专业二级及以上作业风险配电网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及有关管控办法审核。

针对某些一级风险现场核心环节管控办法贯彻状况进行抽查。

第八条公司科信部为配电通信网建设工程专业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指引、检查、评价、考核本专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本专业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全面掌握本专业配电网工程安全风险状况,负责本专业二级及以上作业风险配网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及有关管控办法审核。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4.03.19•【文号】国能安全[2014]123号•【施行日期】2014.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23号)各派出机构,各有关电力企业:为了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全面覆盖、全程管控、高效协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2014年3月19日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流程管理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全面覆盖、全程管控、高效协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在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中负主体责任,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有关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定期梳理电网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识别、风险分级、风险监视、风险控制工作,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电网安全风险。

第二章电网安全风险识别第四条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识别,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当配合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做好风险识别工作。

风险识别工作在于合理确定风险防控范围。

风险识别应明确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查找风险原因、判明故障场景。

第五条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由各级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电力安全事故(事件)的标准,结合本地电网的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选用电网减供负荷、停电用户的比例或对电网稳定运行和电能质量的影响程度等指标。

26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

26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通过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评价,提高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是针对电网建设工程施工高峰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价。

通过对电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分包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指标进行量化评价,获得被评价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状态是否满足有关要求的结果,促进电网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可控、能控、在控。

第三条本办法所采用的《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表》(附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项目。

第五条《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评价表》也可作为网省公司、直属单位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安全管理评价内容与方法第六条电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由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组织有关专家、工程参建各方,共同参与相关工作。

第七条电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分别按照电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标准表中的表I对“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表II对“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表Ⅲ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表IV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分为变电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共4类评价表,对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定量评价。

对有多个监理、施工单位参加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分别进行评价。

第八条施工周期超过5个月且线路长度大于10公里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和架线施工初期,要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施工周期少于5个月,或长度小于10公里、大于5公里的线路工程,在杆塔组立初期或架线施工初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管理评价工作;长度小于5公里的线路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是否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专业分包第四章劳务分包第五章分包商准入第六章合同管理第七章专业分包动态管理第八章劳务分包动态管理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基建安全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

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

第三条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合同构成承发包关系。

第四条公司系统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禁止转包或违规分包。

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本《规定》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要求,如不允许分包的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金额限制、分包商准入条件等,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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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标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71
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风险
评估管理办法(标准版)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电网建设安全施工水平,加强和规范施工风险的评估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新建、扩建和改造的
220
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

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评估参照此办法进
行。

具体规定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依据和参照文件
2.1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网计[2004]27号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
2.3《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2.4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3定义
3.1输变电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和改造的输电线路工程和变电站工程。

3.2运行管理部门――指承担诸如电力、公路、铁路、航道、通信等各种设备、设施、物业管理等的有关部门。

3.3建设单位――指受广东电网公司(业主)委托的承担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相关部门。

3.4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指在电力生产设备附近或在
带电区域内施工、与运行设备有关联或因施工改变运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为指导工程项目或施工项目、作业活动按预定目标实施的书面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等。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提出处理措施。

4.2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3各建设单位负责对已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涉及电网运行安全
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或批准,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或者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部门,监理单位组织方案审查会,经各方通过的方案,由监理批准实施。


对不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4.4建设单位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或安全风险等级评
为5级的施工方案报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和协调,并报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5省公司运行管理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为最终批准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资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在输变电工程建设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动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

凡重大施工项目和重要施工项目、危险及特殊作业项目、恶劣气候及恶劣条件下的施工作业项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运行的其他施工项目(见《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附录A和附录B),必须编制含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是评价当施工方案失败或不能按预期目标实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严重性。

施工方案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预计的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划分,见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严重程度评估表
事故严重等级
事故后果
参考标准
轻微
人员轻伤事故
施工机械一般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
10万元以上
一般
人员重伤事故
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施工机械严重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故障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一般
50万元以上
严重
人员死亡事故
施工机械重大损坏
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周边其他非电力设施损坏,损失重大100万元以上
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区域电网解列
2、负荷损失10万千瓦时以上。

表二风险等级评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严重程度
极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轻微
1级
2级
3级
一般
2级
3级
4级
严重
3级
4级
5级
注:1级-可忽略风险2级-可容许风险3级-中度风险4级-重大风险5级-不可接受风险
5.3施工方案安全风险评估对事故的可能性,必须考虑施工时的气候条件、作业环境条件(如夜间施工等),对人为失误、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紧急等情况应考虑在内。

5.4施工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
5.4.1施工方案编制前必须识别现场风险源(危险点)、施工项目涉及的相关方对施工项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现场风险源的识别:包括过去、现在和将来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5.4.2施工方案选择应综合考虑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资源能力水平和相关方对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设目标要求。

5.4.3施工方案编制必须识别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可能对电网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增加的新的风险,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或应急措施。

5.4.4在审批施工方案时,应把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为优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风险等级水平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及以上时,应重新选择和评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确没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分别报请相关的运行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5.5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查
5.5.1监理单位应对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
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5.5.2监理单位应对重要项目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从“人(施工单位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熟练技能、精神状态等)、机(机械设备、电源设备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货商资质、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测报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艺、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环(地质、气候、雨季、台风、夜间施工、周围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个方面评估。

5.5.3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凡涉及运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必须报送建设单位备案,需有关部门协调的还要进行协调,其中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4级(重大风险)或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施工单位还必须报请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审查和批准方可施工;对不涉及运行安全的,经监理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5.6各级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审批
5.6.1工程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运行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电网运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

(或由监理组织,建设单位召集,协调意见后监理批准。


5.6.2根据工程特点(工程项目的物点、性能、工程进行的条件、内外环境等),对安全风险项目进行定性分析确定,找出施工实施中有可能对人身及电网安全影响最大的风险项目,对其发生的后果进行定性分析。

5.6.3以确保人身、电网安全为前提,进行风险成本及风险处理成本评价,确立是否可以接受风险,进行权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5级(不可接受风险)的,建设单位还必须报请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5.6.5规避安全风险,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对严重危害人身及电网安全的方案,予以否决,同时要
求施工单位另行编制新的方案,重新报审。

5.6.5.2要求运行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条件,制订相应的预案,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至3级及以下后再批准方案实施。

6附录
6.1附录一:《评估流程图》
6.2附录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流转单》(表1、表2、表3)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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