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服务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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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服务明白纸

购买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主要条件

1、借款人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合法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

3、所购住房为借款人家庭名下的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以房管局房产信息查询结果为准),购买第三套住房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济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原件一式两份;

3、借款人及参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在同一户口簿的不必提供);

5、共同还款人填写的《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一式两份;需要提供担保人的填写《担保书》一式两份;

6、网签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式两份;

7、已交付的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复印件一式两份(首套房首付20%;虽是二套房但首套房无贷款或已结清贷款的,首付20%;购买二套房且首套房有尚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的,首付30%);

8、个人信用报告(由购房人授权银行提供)原件一式两份;

9、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一式两份。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方法

1.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30万元。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公式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公式二: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还款人可贷额度。

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平均数)×12个月×贷款年限×5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缴存时间缴存时间系数

半年≤缴存时间≤1年0.3

1年<缴存时间≤3年0.4

3年<缴存时间≤5年0.6

5年<缴存时间≤7年0.8

缴存时间>7年1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以上两个公式计算的最高额确定。借款人家庭按两

种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款额度均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10万元确定。

3.几点说明

=1\*GB3①借款人未婚或配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将一名愿作为共同还款人并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按两人缴存公积金的基数计算可贷款额度。

=2\*GB3②主借款人配偶是现役军人或配偶在退休之前6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按双职工家庭对待,其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但只能以主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确认其应贷款额度。

=3\*GB3③本人及共同还款人尚有商贷余额的,应将其未还清的商贷余额及本次申请组合贷款中的商贷和公贷额度合并计算其贷款偿债能力。

=4\*GB3④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资金时,可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四)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配偶除外)、担保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五)贷款利率

当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1至5年(含)期年利率2.75%(商贷

4.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商贷4.9%)。

(六)贷款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为一年的,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七)贷款办理时限

自公积金中心委托的银行受理贷款申请资料齐全之日起,至贷款发放到售房单位账户止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本次购房一次付清全部购房款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全额正式发票等)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及同一户籍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每人同一房产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二)本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办理:

1、还贷提取

还款满一年时间后提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上年度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实际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之和。借款人可到公积金提取审批网点办理,也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书》委托公积金中心将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划入本人账户。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2、公积金冲还贷

在贷款办理之后就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解决职工提前还款需先期垫付资金的问题,申请冲还贷业务的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参贷人。每人每年可以办理一次冲还贷业务,每人每次申请冲还贷的金额不得低于该笔贷款当前12个月的还款额,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三)本次购房仅使用商业贷款且没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按第(一条)办理,还可还款每满一年后提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注:本指南仅简要注明贷款、提取主要条件,详细情况请登录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公积金中心微信服务号及手机APP平台查询,并可测算本人可贷额度和每月还款本息额。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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