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五类工程合同价款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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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a.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b.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注:上述公式中的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

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非因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任何工程合同都应包含几个基本部分: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合同总金额;工期要求;付款方式与时间;违约责任等。

这些是构成合同框架的基础,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

我们重点探讨在建工程价款调整的问题。

在建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原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等情况较为常见,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价款调整的条件、程序和计算方法。

以某在建工程合同范本为例,价款调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价格调整:合同应注明主要建材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以及单价。

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例如,钢材价格上涨5%,则合同总价相应增加。

2. 变更订单管理:因设计变更或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通过变更订单的形式确认。

变更订单需详细列出变更内容、影响成本及完成时间等,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3. 索赔与补偿: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应根据合同中的索赔条款进行处理。

这包括工期延误的补偿标准、损坏修复的责任分配等。

4. 结算方式:合同应明确结算的具体流程,包括中期付款、竣工付款及最终结算的比例和时间节点。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的进度报告和费用清单供甲方审核。

5. 争议解决:合同中应预设争议解决机制,如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然,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建工程合同的价款调整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定。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都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工程合同价位调整

工程合同价位调整

工程合同价位调整---工程合同价位调整协议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和原材料成本上升,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对原合同中的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工程合同价位调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调整原则1. 工程合同价位的调整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

2. 调整后的工程合同价位应反映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价位调整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调整内容1. 根据最新的市场价格指数,对原合同中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等进行调整。

2. 对于因工程量变更导致的直接费用变化,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3. 间接费用如管理费、利润等,根据直接费用的调整比例相应调整。

三、调整方法1. 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或者市场价格信息确定新的合同价位。

2. 若合同中未约定调价公式,可参照行业标准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3. 双方应共同核实调整后的费用,并在调整协议中明确列出各项费用的调整情况。

四、生效时间本价位调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4.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合同价钱调整

工程合同价钱调整

工程合同价钱调整---工程合同价格调整协议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签署日期]签署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调价原因,如:市场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对原合同中的工程价格进行调整。

特此签订本《工程合同价格调整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价格调整范围1. 本协议的价格调整范围仅限于原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2. 对于原合同未涵盖的新增工程项目或变更,不在本协议调整范围之内。

二、价格调整原则1. 价格调整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2. 价格调整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市场价格变动进行。

3. 价格调整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和合同约定的条款。

三、价格调整计算方法1. 材料费用调整: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按照[具体材料名称]的市场价格与原合同签订时的价格差额,乘以实际使用量计算调整金额。

2. 人工成本调整:按照国家或地方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工程所在地区的实际工资水平,对比原合同签订时的人工成本,按实际工时计算调整金额。

3. 其他费用调整:[如有其他费用调整,详细说明调整方法和计算过程]。

四、价格调整结果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甲乙双方确认本次工程合同的总价格调整为[调整后的总金额]。

2. 甲乙双方同意,调整后的工程合同总价与原合同总价之间的差额[差价金额]由[承担差价的一方]承担。

五、支付方式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指定天数]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调整后的工程合同总价差额。

2. 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应继续履行原合同中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有关内容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有关内容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有关内容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施工合同合同价款及调整

施工合同合同价款及调整

施工合同合同价款及调整一、合同价款的定义及作用施工合同价款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就完成一定数量的工程量或者达到一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约定的价格计算出的合同金额。

合同价款是施工合同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它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分配和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是施工合同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二、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1. 固定价款:固定价款是指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一个固定的合同金额,无论工程量及工程费用的变化如何,合同金额都不予调整。

固定价款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小、工程周期较短、工程变更可能性较低的工程项目。

2. 变动价款:变动价款是指合同金额根据工程量的实际完成情况或者工程质量的达到情况进行调整。

变动价款方式适用于工程量较大、工程周期较长、工程变更可能性较高的工程项目。

3. 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以工程量为依据,按照约定的单价计算合同金额。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合同金额随着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有利于双方公平分担风险。

4.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按照工程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约定一个总的合同金额。

总价合同的特点是合同金额固定,有利于双方控制工程成本。

三、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1.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业主要求变更或者客观环境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或者工程质量的改变。

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根据变更工程量、变更工程质量和变更工程时间等因素进行。

2. 工程量增减: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计算错误或者实际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减。

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之间的差额进行。

3. 工程质量调整:工程质量调整是指由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根据质量问题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和修复成本进行。

4. 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是指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项目的完成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工期。

合同价款的调整应根据工期延误的时间和发包人的损失进行。

工程合同价调价方式

工程合同价调价方式

工程合同价调价方式一、调价原则1. 本工程合同价的调整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利益的平衡。

2. 调价事项应在合同中明确列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3. 调价应当基于实际发生的、可预见的市场变化,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二、调价条件1. 当原材料价格发生显著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可提出调价申请。

2. 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动导致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应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合同价。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影响工程成本,双方应协商调整合同价。

4. 若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应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重新计算合同价。

三、调价程序1. 甲方或乙方发现有调价情形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出调价建议。

2. 收到调价建议后,双方应共同核实相关证据,评估调价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3.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调价协议,明确调价金额、生效时间等具体事项。

4.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四、调价计算方法1. 材料价格调整: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2. 人工费用调整: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行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3. 设备使用费调整:根据市场租赁价格或自有设备折旧费用变化进行调整。

4. 其他直接费用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进行合理调整。

五、调价的时间和生效1. 调价申请应在知悉调价事项之日起的合理时间内提出。

2. 调价协议签署后,自约定的日期起生效,并对工程合同价进行相应调整。

3. 已支付的款项,如有多退少补的情况,应按调价协议执行。

六、其他约定1. 双方应保留与调价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备后续核查。

2. 调价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提出调价一方承担。

3. 本调价协议是对原工程合同的补充,除调价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20第三节合同价款调整--2015年监理工程师-中业网校投资控制讲义

20第三节合同价款调整--2015年监理工程师-中业网校投资控制讲义

第三节合同价款调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所有涉及合同价款调整、变动的因素或其范围进行了归并,主要包括五大类:一是法规变化类(法律法规变化);二是工程变更类(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三是物价变化类(物价变化、暂估份);四是工程索赔类(不可抗力、提前竣工、索赔等);五是其他类(现场签证等)。

知识点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以下事项发生,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计日工;(7)物价变化;(8)暂估价;(9)不可抗力;(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1)误期赔偿;(12)索赔;(13)现场签证;(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二)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合同价款调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

当有疑问时,应向承(发)包人提出协商意见。

发(承)包人提出协商意见的,承(发)包人应在收到协商意见后的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发(承)包人。

如果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合同价款调整的不同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只要对承发包双方履约不产生实质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得到处理。

五大类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五大类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五大类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会根据设计和材料等不同因素,对工程价款进行预估和确定。

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工程出现变化,这时候就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下面将介绍五种常见的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 工程实际造价调整法这种调整法是按照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约定价格之间的差额进行调整的。

当实际造价高于合同约定价格时,应按照实际造价和约定价格的差额来确定需要增加的合同价款,反之,则可以减少合同价款。

这种调整法相对简单,但要求对工程实际造价进行准确的测算和评估。

2. 材料价格指数调整法在合同签订时,材料的价格是有所浮动的,特别是建筑材料价格与市场供求状况有着密切关系。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对工程价款产生较大影响,可以采用材料价格指数调整法。

简单来说,就是在合同中约定促销期、采购期等关键时间点,将其与材料价格指数相结合,从而进行合理的调整。

3. 其他费用调整法除了材料价格之外,还有些其他的费用和因素也会影响工程价款,例如劳务费、占用费、环保费等等。

这时候就可以采用其他费用调整法,将这些费用因素纳入合同中进行调整。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应该对这些费用进行详细的评估和分析。

4. 劳动力成本调整法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劳动力成本的变动,这时候也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劳动力成本调整法可以根据当地的劳动力市场情况和每种工种的薪资,将工程所需的劳动力成本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法需要进行协商和评估,以便确定公平、合理的调整方案。

5. 资金供应情况调整法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设置一些付款节点和供资计划,以保证工程的资金供应。

这时候出现资金供应情况变动,就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按照这种调整法,可以根据实际资金供应情况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这种调整法需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和确认,以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总之,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需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定公平、合理的调整方案。

工程合同价怎么调整

工程合同价怎么调整

工程合同价怎么调整一、合同价调整的原则1. 合同价的调整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2. 任何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 调整的价格变动应基于市场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

二、合同价调整的情形1. 工程量变更:由于设计变更、项目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调整。

2. 材料价格波动:若材料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 法律法规变化:新的法律、法规导致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合同价应做相应调整。

4. 其他情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成本变化,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调整的程序1. 提出申请:当出现需要调整合同价的情形时,施工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2. 审核评估:甲方收到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

3. 协商确定:甲乙双方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协商确定最终的调整金额和方式。

4. 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价及相关条款。

四、注意事项1. 所有调整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不能单方面决定。

2. 调整过程中的沟通应保持透明,避免误解和争议。

3. 调整后的合同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五、结语工程合同价的调整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因此,双方应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对可能出现的调整情况进行充分的预见和约定,以便在实际操作中能够高效、公正地处理各种情况。

通过以上范本内容,希望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合同价款的调整及计算

合同价款的调整及计算

合同价款的调整及计算摘要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一、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二、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三、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四、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五、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土木建筑)第五章 知识点

一级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土木建筑)第五章 知识点

第五章工程合同价款管理知识点1:工程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一、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和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二、合同价款调整发承包双方按照合约约定调整合同价款,可以分为五类:1.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1)基准日的确定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28天为基准日;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为基准日。

(2)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的,合同双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如果有关价格(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依据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予以调整。

2.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

(1)工程变更的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有所差异:(2)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工程造价中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造价中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造价中合同价款的调整一、合同价款调整的前提在讨论合同价款调整之前,必须明确几个基本前提:1.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的调整条款,包括调整的条件、程序、方法和标准;2.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价款;3. 价款调整必须基于实际发生的变更,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波动等;4. 所有调整均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有书面文件作为依据。

二、合同价款调整的类型合同价款的调整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设计变更:由于项目需求变化或技术规范更新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可能会影响工程量及材料使用,从而引起价款调整;2. 工程量变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减,应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调整;3. 市场价格波动: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时,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调价机制进行调整;4. 法律法规变化: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到工程的成本,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1. 提出申请:当发生需要调整价款的情况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调整的原因和依据;2. 审核评估:发包方收到申请后,应对提出的调整事项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或评估;3. 协商确定:双方根据审核评估结果进行协商,确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具体金额;4. 签订补充协议:一旦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及相关细节。

四、注意事项在合同价款调整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保持沟通透明,确保信息的公开和对称;2. 确保所有调整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引起的争议;3. 遵守合同约定的调整程序,不得随意跳过步骤;4. 加强风险管理,对可能导致价款调整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和控制。

结语。

工程造价调整流程

工程造价调整流程

工程造价调整流程工程造价调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一系列流程。

在建筑工程中,工程造价调整是一个常见的情况,包括原始预算的调整、变更设计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等。

下面将介绍一般工程造价调整的流程。

一、确定变更需求工程造价调整的第一步是明确变更需求,并对需求进行评估。

变更需求可能来自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变化、设计变更或业主的要求等。

施工单位应与设计单位、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确定变更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编制变更申请当变更需求确定后,施工单位应编制变更申请书,并附上必要的变更材料。

变更申请书应包括工程基本信息、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原因和变更的影响等内容。

变更材料可能包括变更图纸、变更报价、合同条款等文件。

三、评审及批准变更申请书和变更材料提交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评审。

评审的内容通常包括变更的技术可行性、造价合理性以及对工期等方面的影响等。

评审结果可能需要经过多个层级的审批,包括设计单位、业主以及工程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签订变更协议经过评审和批准后,双方将签订变更协议,明确工程的变更内容、变更的价格以及变更后的工期等。

变更协议应由双方在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变更协议的签订是工程造价调整的法律依据,确保各方的权益。

五、工程变更实施根据变更协议的内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的实施调整。

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与设计单位的协作,确保变更的准确性和质量。

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后续参考和审计。

六、支付工程变更款项根据变更协议的约定,业主应按时支付工程变更款项。

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变更资料和清单,以便业主进行审核和支付。

七、调整合同及报账工程变更完成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应进行合同的调整,并办理相关的报账手续。

调整合同是确保工程变更合法有效的重要步骤,避免后期出现争议和纠纷。

八、归档和总结工程造价调整流程结束后,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应进行归档和整理。

五类工程合同调整

五类工程合同调整

五类工程合同调整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工程合同形式,涉及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多个环节。

在调整此类合同时,应重点关注工程质量、工期延误和成本变更等关键因素。

例如,若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合同应相应调整工程造价和完工日期。

2. 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涉及设备的购买、运输、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在调整这类合同时,应考虑设备价格波动、技术升级或安装条件变化等因素。

若出现这些情况,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

3. 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服务合同通常涉及专业顾问为工程项目提供的规划、评估、监理等服务。

在调整此类合同时,应考虑服务范围的增减、服务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以及费用的变化。

任何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4. 维护保修合同维护保修合同是指在工程竣工后,由承包商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维护保修服务。

在调整这类合同时,应注意保修期的延长、维护范围的扩大或缩小以及维护费用的调整。

这些调整通常与工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维护效果密切相关。

5. 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其他专业承包商执行。

在调整分包合同时,应关注分包商的资质、分包工程的范围和质量要求、分包工程的进度以及分包费用等。

任何调整都应确保不影响主合同的履行和工程质量。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的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公正:确保调整后的合同条款对双方都是公平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 合法性:所有调整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

- 明确具体:调整的内容要明确具体,避免含糊其辞,造成后续执行困难。

- 协商一致:合同的任何调整都应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工程造价五类合同是哪五类

工程造价五类合同是哪五类

工程造价五类合同是哪五类
第一类:施工总承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由承包商负责整个建筑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合同形式。

此类合同适用于大型复杂项目,能够有效整合资源,简化管理流程,提高工程效率。

第二类:施工分包合同
施工分包合同则涉及到主承包商将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

这类合同要求明确分包范围、责任界定及质量安全标准,确保各分包环节协调一致,无缝对接。

第三类: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合同是将设计和施工两个环节合并在一起,由同一个承包商负责实施。

这种模式有助于缩短工期,降低成本,并提升设计的可施工性。

该合同类型对承包商的综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第四类:材料设备供应合同
在工程建设中,材料设备的及时供应至关重要。

材料设备供应合同规定了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和质量标准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设备,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第五类:咨询监理合同
咨询监理合同则是业主聘请专业的咨询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等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通过第三方的专业服务,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以上五类合同范本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需求和合作模式。

在实际运用中,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合同类型,并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从而为工程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工程造价五类合同是什么

工程造价五类合同是什么

工程造价五类合同是什么
1. 总承包合同
总承包合同是指业主与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总承包单位签订的,由该单位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工作的合同形式。

这类合同适用于大型复杂工程,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效率。

2. 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是在总承包基础上,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其他专业承包单位来完成的合同形式。

分包单位通常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在特定领域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3.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或专业分包单位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公司的合同。

劳务公司负责提供工人并完成具体的劳动任务,这种合同形式有助于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

4. 材料供应合同
材料供应合同是业主或承包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关于建设工程所需材料的供应和购买的合同。

这类合同确保了工程所需材料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对控制工程造价至关重要。

5. 设备租赁合同
设备租赁合同是指业主或承包单位与设备租赁公司之间就建设工程中使用的设备进行租赁的合同。

通过租赁可以节约资金投入,同时也能够根据工程需要灵活调整设备配置。

以上五类合同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它们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工程建设的合同体系。

在实际运用中,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哪种类型的合同,都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包括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格条款、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以便于在实施过程中有据可依,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工程造价五类合同范本最新

工程造价五类合同范本最新

工程造价五类合同范本最新第一类:工程量清单合同工程量清单合同是目前建筑行业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合同形式。

它基于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得项目的预算更加透明和可预测。

这种合同范本通常包括了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单价以及总价等内容。

通过这种方式,双方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项目的成本构成,从而有效避免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第二类: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那些工程范围和要求相对明确、不易发生变更的项目。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总成本给出一个固定报价,无论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何种情况,这个价格都不会改变。

这种合同范本有利于业主控制预算,同时也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必须进行充分的成本评估和风险考量。

第三类: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一种相对较为灵活的合同形式,特别适用于那些工程范围不容易确定或者可能会频繁变更的项目。

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酬金构成了项目的最终造价。

这种范本的优势在于能够适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但同时也要求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有较高的信任度和良好的沟通机制。

第四类: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是指由同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工作,这种合同形式有助于简化管理流程,提高工程效率。

在这种合同范本中,通常会包含项目的总体要求、设计标准、施工时间表、质量标准等内容。

由于设计与施工由同一方负责,这种合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设计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加快项目进度。

第五类:项目合同(ulic-rivate artnershi,公私合作伙伴关系)项目合同是一种新兴的合同形式,它通过政府与私营企业的合作来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这种合同范本通常涉及到复杂的融资安排、风险分配、收益分享等条款。

项目合同不仅要求双方具备专业的法律和财务知识,还要求双方能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工程建设合同调价

工程建设合同调价

工程建设合同调价合同调价,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变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原定的合同价格需要调整的情况。

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应当明确包含调价条款,规定调价的条件、程序和计算方法。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工程建设合同调价范本,供参考:h2工程建设合同调价范本/h2甲方(业主):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合同价格调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调价条件1.1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提出合同价格调整:1.1.1 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导致税率、费率发生变化;1.1.2 市场材料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1.1.3 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显著增减;1.1.4 其他依法可以调价的情形。

第二条调价程序2.1 乙方应在发现调价情形后的_____天内书面通知甲方;2.2 甲方在收到调价通知后_____天内进行核实;2.3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调价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第三条调价计算3.1 调价金额计算公式为:3.1.1 材料价格变动导致的调价金额 =(现行市场价格 - 合同约定价格)× 材料用量3.1.2 税率、费率变动导致的调价金额 = 调整后的税率、费率 × 相关费用3.1.3 工程量增减导致的调价金额 = 增减工程量 × 单位造价第四条其他条款4.1 调价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4.2 双方应保留调价相关的所有证据和文件;4.3 如因调价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仲裁或诉讼。

本调价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在实际应用中,合同调价范本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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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五类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大致包括五大类:1、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2、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3、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4、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5、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一)工程变更1、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时变化不足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注:上述公式中的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

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非因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二)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的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偏差1、工程量偏差的概念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经发包人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按以下原则办理:(1)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

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

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工程变更的有关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三、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一)物价波动因物价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另一种是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主要适用于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品种较少,但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大的土木工程,如公路、水坝等。

(1)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价格调整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

(2)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对于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高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由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对于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主要适用于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多,相对而言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小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人工单价的调整。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2)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

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根据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

“就近原则”①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工程施工期问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二)暂估价1、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依法确定中标价格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前述工程变更事件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

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价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

②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四、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一)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谁的损失谁承担,工程本身第三人发包人承担)(1)费用损失的承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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