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不完备合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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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理论主要内容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契约理论主要内容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契约理论主要内容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读书笔记一、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契约理论是研究在特定交易环境下来分析不同合同人之间的经济行为与结果,往往需要通过假定条件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交易属性,建立模型来分析并得出理论观点。

而现实交易的复杂性,很难由统一的模型来概括,从而形成从不同的侧重点来分析特定交易的契约理论学派。

首先必须明确,契约理论究竟包括了哪些理论流派。

按照Brousseau Glachant的观点,契约理论应包括:激励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和新制度交易成本理论。

Williamson指出,契约的经济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公共选择、产权理论、代理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四种。

激励理论是在委托代理理论(完全契约理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布坎南提出的用契约研究公共财政的公共选择方法主要用来分析“公共秩序”。

目前契约理论主要包括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全契约理论以及交易成本理论三个理论分支,这三个分支都是解释公司治理的重要理论工具,它们之间不存在相互取代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

其中,委托代理理论是制度经济学契约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主要研究的委托代理关系是指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根据一种明示或隐含的契约,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服务,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根据后者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对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授权者就是委托人,被授权者就是代理人。

交易成本理论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所提出,交易成本理论的根本论点在于对企业的本质加以解释。

由于经济体系中企业的专业分工与市场价格机能之运作,产生了专业分工的现象;但是使用市场的价格机能的成本相对偏高,而形成企业机制,它是人类追求经济效率所形成的组织体。

不完全契约理论是由格罗斯曼和哈特、哈特和莫尔等共同创立的,因而这一理论又被称为GHM理论或GHM模型。

国内学者一般把他们的理论称之为“不完全合约理论”或“不完全契约理论”。

因为该理论是基于如下分析框架:以合约的不完全性为研究起点,以财产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最佳配置为研究目的。

不完全契约

不完全契约

本文发表于《经济研究》2006年第2期,引用请注明 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杨瑞龙 聂辉华内容摘要:标准的契约理论或委托-代理理论假定契约是完全的,然而现实中的契约是不完全的。

契约的不完全会导致事前的最优契约失效,当事人在面临被“敲竹杠”的风险时会做出无效率的专用性投资。

经济学家们在研究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契约不完全所导致的效率损失时,发展了一个新兴的不完全契约理论。

本文以一个基本模型为基点,围绕专用性投资效率问题,从司法干预、赔偿、治理结构、产权以及履约等多个视角,全面地介绍了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产生、发展、应用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前景。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 敲竹杠 产权 履约一、导论经济学家很早就从契约或者合同(contract )的角度思考问题。

最初,埃奇沃斯方盒中的“契约曲线”实际上刻画了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短期契约集合。

引入了不确定性之后,“契约曲线”可以被重新解释为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长期契约集合。

这种长期契约包含了当事人对未来商品的或然索取权(contingent claims ),但是当事人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

因此,一旦脱离新古典的完美市场假设,例如信息是不对称的,那么契约可能无法达成。

幸运的是,自1970年代以来,以Alchian & Demsetz (1972)、Jensen & Meckling (1976)、Ross (1973)、Mirrlees (1974)、Holmstrom (1979)和Grossman & Hart (1983)等人的经典工作为代表,经济学家们发展了一个专门的“契约理论”来分析完美市场之外的契约尤其是长期契约。

契约理论在早期也称代理理论,后来发展成为更加形式化的委托-代理理论或者激励理论。

契约理论考虑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不对称信息下的收入转移;二是不同风险态度的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Hart & Holmstrom ,1987)。

还建房买卖合同范本8篇

还建房买卖合同范本8篇

还建房买卖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持有的还建房(以下简称“该房屋”)进行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坐落:__________。

2. 房屋类型:__________。

3. 房屋结构:__________。

4. 房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5. 其他附属设施:__________。

二、买卖条件1. 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2.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约定支付房款:(1)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2)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日内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元。

3. 房屋过户: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产权清晰,无争议,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4. 房屋交付:甲方应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声明及保证1. 甲方声明: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该房屋无任何形式的限制权利,如抵押、查封等。

2.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该房屋系自用,非为非法目的。

3. 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违法行为。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反悔,拒绝出售该房屋,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房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作为违约金。

3. 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农村老房子转让合同6篇

农村老房子转让合同6篇

农村老房子转让合同6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农村老房子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该房子,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1. 房屋位置:位于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

2. 房屋类型:_______。

3. 房屋面积:_______平方米。

4. 房屋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院子、围墙、牲畜圈舍等。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双方同意,甲方将房屋以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全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三、房屋权属及责任1. 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产权纠纷。

2. 甲方承诺在房屋转让后,不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四、房屋交付1. 甲方应在收到全款后的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房屋交付后,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

五、房屋使用及维修1. 乙方在受让房屋后,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法使用房屋。

2. 房屋的维修及保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存在欺诈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形式进行。

第一章 公司治理基本理论

第一章 公司治理基本理论

二、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高薪引起了股东和社会的不满
– 1957年美国只有13个公司的CEO年薪达到40万美元; – 1970年,财富500强公司的CEO平均年薪是40万美元; – 1985年,美国大公司执行董事的年薪基本都在40万-67万美元之间; – 1988年美国300强公司CEO的平均年薪是95.2万美元; – 1990年,《商业周刊》调查中的公司CEO平均工资和奖金达到120万美
目录
企业的演进与公司治理产生 公司治理的理论 公司治理的定义与特征 公司治理原则及框架
第一节 企业的演进与公司治理产生
南海公司泡沫事件
一、企业的演进
业主制企业
个人出资,企业的成立方式简单;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储蓄、贷 款等,但不能以企业名义进行社会集资;承担无限责任;企业 收入为业主收入,业主以此向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寿命 与业主个人寿命联系在一起。
二、公司治理的主要特征
公司治理的动态性
– 公司治理的动态性有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一个具体 的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它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机制;其 二是指不同时代的公司治理也有那个时代的独有的特点与 内容。
– 公司治理理念发展经历:70年代的管理层中心主义;80年 代的股东会中心主义;90年代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和21世纪 的利益平衡/风险控制。
二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二公司治理的产生及动因从经济学角度看公司治理产生的理论基础从经济学角度看公司治理产生的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备契约理论不完备契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产权理论决策管理与剩余风险承担一委托代理理论一委托代理理论市场可以说是一种完备的契约而企业则是一种不完备的契约剩余控制权给投资决策相对重要一方哈特二不完备契约理论二不完备契约理论并易受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的侵害承担着公司盈亏的风险而其他利益相关者都可以通过签订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来得到约定的回报企业剩余分配应倾向于大股东三交易费用理论三交易费用理论因此应当设计某种最佳产权结构来保证最大化的联合产出最佳产权结构通常要求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或所有权安排给投资重要的一方或者投资不可或缺的一方四产权理论四产权理论在不同的背景下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公司治理有着诸多含义加之在不同的背景下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公司治理有着诸多含义加之机构和个人在实践中也形成了对公司治理的不同理解因此如何定义机构和个人在实践中也形成了对公司治理的不同理解因此如何定义公司治理诸多学者和机构的看法见仁见智

不完全契约理论_一个综述

不完全契约理论_一个综述

不完全契约理论:一个综述3杨瑞龙 聂辉华 内容提要:标准的契约理论或委托-代理理论假定契约是完全的,然而现实中的契约是不完全的。

契约的不完全会导致事前的最优契约失效,当事人在面临被“敲竹杠”的风险时会做出无效率的专用性投资。

经济学家们在研究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由于契约不完全所导致的效率损失时,发展了一个新兴的不完全契约理论。

本文以一个基本模型为基点,围绕专用性投资效率问题,从司法干预、赔偿、治理结构、产权以及履约等多个视角,全面地介绍了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产生、发展、应用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未来的前景。

关键词:不完全契约 敲竹杠 产权 履约一、导论经济学家很早就从契约或者合同(contract)的角度思考问题。

最初,埃奇沃斯方盒中的“契约曲线”实际上刻画了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短期契约集合。

引入了不确定性之后,“契约曲线”可以被重新解释为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下的帕累托最优的长期契约集合。

这种长期契约包含了当事人对未来商品的或然索取权(contingent claims),但是当事人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

因此,一旦脱离新古典的完美市场假设,例如信息是不对称的,那么契约可能无法达成。

幸运的是,自1970年以来,以Alchian和Demsetz(1972)、Jensen和Meckling(1976)、R oss(1973)、Mirrlees(1974)、H olmstrom(1979)和G rossman和Hart(1983)等人的经典工作为代表,经济学家们发展了一个专门的“契约理论”来分析完美市场之外的契约尤其是长期契约。

契约理论在早期也称代理理论,后来发展成为更加形式化的委托-代理理论或者激励理论。

契约理论考虑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不对称信息下的收入转移;二是不同风险态度的当事人之间的风险分担(Hart和H olmstrom,1987)。

但是,如果当事人是风险中性的,并且可以进入完美的资本市场,此时长期契约和契约理论价值何在呢?Craw ford(1988)证明了,除非引入“资产专用性”(asset specificity),否则难以解释长期契约对短期契约的替代。

房产合同范本(精选15篇)

房产合同范本(精选15篇)

房产合同范本(精选15篇)房产合同范本1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所在内国家采区桃园南组团安置区有采空沉陷房安置补贴住房一套,甲方因各种原因,自愿将产权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一、甲方自愿将该住房指标及房产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自协议签字生效起,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二、甲乙双方签字付款后,甲方除负责向乙方提供购房需用的资料及今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转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将房屋产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的妻儿子女及其他亲属等不再具有所有权。

四、若甲方有涉及该房的债权债务问题,一概与乙方无关。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挪要任何费用,更不得影响乙方的住居等生活秩序。

六、甲方如有违约,则应赔偿乙方房屋总支付款外另加50%的违约金及装饰费。

七、乙方不得与原房屋老板私下协议,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方执有一份。

自三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监督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房产合同范本2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所有权人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座落(区位)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楼层________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卫________阳台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套内面积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委托单价________委托总价________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室内设施或交易要求:二、委托事项(选项打“√”,不选打“×”) 1.委托意向:□出售.□出租.□置换.□求购.□求租2.委托方式(选项打“√”,不选打“×”)□独家委托.□非独家委托.?□乙方可转他人服务委托三、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不完全契约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

不完全契约理论以合约的不完全性为研究起点,以财产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最佳配臵为研究目的。

是分析企业理论和公司治理结构中控制权的配臵对激励和对信息获得的影响的最重要分析工具。

GHM模型直接承继科斯、威廉姆森等开创的交易费用理论,并对其进行了批判性发展。

其中,1986年的模型主要解决资产一体化问题,1990年的模型发展成为一个资产所有权一般模型。

GHM模型与供需曲线图像模型、萨缪尔逊(Paul Samuelson)的重叠代模型、拉丰(Jean-Jacques Laffont)和梯若(Jean Tirole)的非对称信息模型、)道格拉斯〃戴蒙德(Douglas Diamond)和迪布维格(Philip Dybvig)的银行挤兑模型一起,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五大标准分析工具。

在企业理论、融资理论、资本结构理论和企业治理理论等方面得到广泛地运用。

不过,GHM模型本身也在理论和实际两方面受到许多质疑、挑战和批判;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随着经济信息化和知识化地推广,所谓“知识经济”地来临,传统的企业性质和组织形式发生变化,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得到增强,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基础、物质资本所有权至上的主流企业理论受到了新的考验。

GHM模型以合约的不完全性证明物质资本所有权的重要性,这一观点和逻辑自然也受到质疑和批判。

由于这一模型的这一特殊地位和影响,加之对其存在不同的理解,对它进行重新审视,并厘清其渊源和发展趋向,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不完全契约理论认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及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使得明晰所有的特殊权力的成本过高,拟定完全契约是不可能的,不完全契约是必然和经常存在的。

由于不完全契约的存在,所有权就不能以传统产权理论那样以资产这一通常的术语来界定。

因为,在契约中,可预见、可实施的权利对资源配臵并不重要,关键的应是那些契约中未提及的资产用法的控制权力,即剩余控制权(residualrightsofcontrol)。

破产案件中股东债权劣后的考量因素----基于一起破产衍生诉讼的思考

破产案件中股东债权劣后的考量因素----基于一起破产衍生诉讼的思考

破产案件中股东债权劣后的考量因素----基于一起破产衍生诉讼的思考摘要:随着国内破产业务团队不断成熟,破产劣后债权的确立逐渐成为学界的追求。

现行破产法律缺乏相应规定,学术追求和破产审判实务需求与立法上的薄弱存在矛盾,需通过进一步立法解决。

笔者就办理具体案件中遇见的股东破产债权劣后清偿的相关问题表达拙见。

关键词:破产程序股东债权劣后债权深石原则2022年8月,贵州高院发布的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徐矿集团贵州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股东债权劣后清偿的破产实践”得到破产实务界的广泛关注。

该案根据“深石原则”,参照《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9条之规定,在破产债权确认中,将对破产企业具有控制关系的股东,通过不当利用关联关系形成的债权确认为劣后债权,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进行清偿。

深石原则又称衡平居次原则,源于美国司法判例,是指在存在控制与从属关系的关联企业中,为了保障从属公司债权人的正当利益免受控股公司的不法侵害,为了追求实质公平的目标对基于不公平行为而产生的关联债权做出劣后处理的规则。

该原则所涉及的问题在我国当前的破产实务中极为常见。

实务中笔者曾处理一起涉及股东债权能否劣后清偿的破产衍生诉讼,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遇见的股东破产债权劣后清偿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做本文供大家讨论批评。

一、案情概述甲公司原为一人公司,股东为乙公司。

2015年,丙公司与甲公司、乙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丙公司以100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甲公司60%的股权,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溢价计入资本公积金,甲公司、乙公司负有将相关资产转移至甲公司名下等义务。

如甲公司、乙公司未完成协议约定的相应义务,丙公司有权解除《投资协议》,并要求甲公司、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增资款及相应利息。

2015年内,丙公司支付全额增资款。

同年12月,甲公司变更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由原来的200万元变更为500万元,其中丙公司占60%。

2018年,丙公司申请仲裁,要求解除案涉《投资协议》,甲公司、乙公司返还增资款及利息等。

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

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

• 职业经理
– 专业知识、处理公文
– 必须找到一种方法保证企业家能力最强的人经营 企业,否则,企业没有存在的价值。
– 激励问题——如何使企业成员(特别是企业 家)有积极性努力工作的问题。
• 团队生产的根本特点:每个人的贡献依赖于其他 人的努力 • 对企业成员的努力程度进行评价
– 如何测量每个人的努力程度
» 效率损失权衡
» 夜间施工
• 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
– 简言之,激励机制就是如何让人不偷懒的机制。 – 激励机制设计的问题是如何使激励损失最小的问题。

– 所有权安排对于解决激励问题的作用至关重要。
三种所有权安排
• 合伙制
– 所有参与人共享权力和剩余的一种所有权安排。主要出现在 小型高技术企业及人力资本占重要地位的行业中。
– 来源:未来的不确定和无法预测 – 剩余收入与风险
• 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关系
–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 权应该是对应关系:享有剩余索取权的人也 应该有剩余控制权;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人也 应该获得剩余索取权(Milgrom and Roberts, 1994; 张维迎, 1999) ——理解所有公司制度的关键
– 每个参与者都是为了一定的个人目标而加入企业,但企业目标 不是个人目标的简单加总。如何把这些不同的目标变为可操作 的决策目标,是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治理结构不 同,企业追求的目标也不同。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在 满足所有参与人参与约束条件下使企业的总价值最大。
• 契约观点比生产函数观点更加符合现实,更具体、深入 地分析企业中人的积极性,因而更具有解释力。它告诉 我们企业是如何形成的,它的生产功能是如何实现的。 • 契约观点还要求我们从企业与市场的比较出发看问题— —同是资源配置问题,前者通过供求规律调节资源走向; 后者通过各种行政命令实现资源组合。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无中介7篇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无中介7篇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无中介7篇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有的二手房屋,乙方愿意购买,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1.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3. 房屋权属证明:甲方应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包括房产证等相关文件。

4. 房屋状况:房屋内外设施及附属设施应完好,符合居住条件。

如有损坏,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交易价格:双方商定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房款:(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整给甲方。

(2)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元整。

三、房屋交付及过户手续1. 房屋交付: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2. 过户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确保乙方顺利取得房屋产权。

四、违约责任及赔偿1.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

五、其他事项1. 甲方应确保房屋权属无争议,无抵押、查封等情况。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应支付房屋交易相关的税费,除另有约定外。

合同中的不确定性问题与解决方法

合同中的不确定性问题与解决方法

合同中的不确定性问题与解决方法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商业交易中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即使合同被认为是法律约束力的象征,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问题。

本文将探讨在合同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一、合同不确定性问题的来源1. 术语和定义合同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可能存在歧义,不同的人可能解释不同,从而导致不确定性。

例如,某个行业的专有术语或法律定义可能在合同中被使用,但不同的合同方对其含义可能存在理解上的差异。

2. 条款和条件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可能缺乏具体细节或明确度,无法准确描述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这可能导致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具体细节理解上的不一致,从而衍生出不确定性。

3. 变动和不可控因素合同在签署后一段时间内,市场和法律环境可能发生变化,例如物价上涨、政策调整等。

这些不可控因素可能对合同执行产生影响,从而引发不确定性。

此外,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也可能干扰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解决合同不确定性问题的方法1. 清晰的术语和定义为了避免合同中术语和定义的歧义,可以在合同中准确地定义和解释关键术语,以确保各方对术语含义的理解是一致的。

在需要使用行业专有术语时,可以提供一个附录或参考文件,对这些术语进行进一步的解释。

2. 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和条件合同条款和条件应该尽可能地具体和明确,以减少不确定性的可能性。

条款和条件应该详细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尽量避免使用模糊和不明确的措辞。

在需要对特定情况作出决定时,可以提前约定明确的解决方式,以避免争议的发生。

3. 弹性和适应性考虑到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动和不可控因素,可以在合同中包含灵活性和适应性的条款。

这些条款可以允许各方对合同进行调整或修订,以适应变化的情况。

另外,可以约定一份“不可抗力”条款,规定在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可以暂时中止或终止。

4. 争议解决机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机制和程序,以应对可能的不确定性问题。

2023基于生成场景的数据确权理论与分级授权

2023基于生成场景的数据确权理论与分级授权

基于生成场景的数据确权理论与分级授权一、引言随着我国迈入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提供的数据,2023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已经达到了718.7亿元,同比增长16%,增幅全球领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数据应当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要建立、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2023年中央进一步将数据要素列为五大生产要素之一,指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③。

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并规范数据的流通、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价值对于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

然而由于数据产权界定尚未明确,当前数据交易开展的范围和交易量是有限的(邢会强,2019)o数据产权模糊也使得监管措施难以施行,非法采集、买卖个人信息的市场乱象屡见不鲜。

数据产权确立是数据交易的前提,只有通过清晰的产权界定才能保障数据要素持有者通过数据获得合法的收益。

因此,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首先需要对数据复杂的经济和法律属性进行明确,探索出公平、高效、可行的产权确立方案。

数据要素具有虚拟性、规模报酬递增、外部性、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目前已有一些文献对数据要素的经济特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格特纳等,2000;阿奎斯蒂等,2016;伯格曼等,2018;胸、托内蒂,2023;徐翔等,2023;熊巧琴、汤珂,2023)。

数据要素独特的性质使得数据确权无法直接沿用其他要素的确权方法,一些学者相继提出了不同的数据确权观点与方案。

数据要素能够创造经济利益,因此当前很多研究都主张数据权利是一种财产权,或者至少承认数据具有财产权属性(龙卫球,2017;程肃,2018;申卫星,202Ob),但在数据产权归属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

以用户数据为例,典型的数据确权方案大体上可以概括为3类,即分别主张由企业拥有数据产权、个人拥有数据产权和'模糊”数据产权。

主张企业拥有数据产权的学者认为,企业对于其合法收集的数据应当享有独立所有权,或者为之确立新型数据财产权,以提高企业参与数据经济的激励(程啸,2018;龙卫球,2018)。

巴塞尔协议2的不足之处

巴塞尔协议2的不足之处

巴塞尔协议2的不足之处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风险计量的复杂性。

协议中对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的计量模型较为复杂,可能导致不同银行在风险评估上存在较大差异,影响监管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1.11 顺周期性问题。

其风险计量方法可能在经济繁荣时低估风险,而在经济衰退时高估风险,加剧经济的周期性波动。

1.12 对流动性风险关注不足。

协议主要侧重于资本充足率等方面,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重视不够,而流动性风险在金融危机中往往起着关键作用。

1.13 监管套利空间。

复杂的规定可能为银行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监管要求提供了机会,降低了协议的实际效果。

1.14 未能充分考虑新兴风险。

对于金融创新和系统性风险等新兴风险的应对能力有限。

1.15 实施成本较高。

银行需要投入大量资源来建立和维护符合协议要求的风险管理体系,增加了运营成本。

为了解决的这些不足之处,银行和监管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2 简化风险计量模型,提高其透明度和可理解性,减少银行之间的评估差异。

1.21 加强对顺周期性的研究和应对,引入逆周期监管措施,缓解经济周期对银行的影响。

1.22 更加重视流动性风险,建立相应的监管指标和要求。

1.23 堵塞监管套利漏洞,加强对银行规避监管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1.24 及时更新和完善协议,以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和新兴风险的挑战。

1.25 合理控制实施成本,在确保监管有效性的前提下,减轻银行的负担。

银行和监管机构应当共同努力,不断完善,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和效率,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同时,也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的金融风险和挑战。

电子版房屋租赁协议格式范本(四篇)

电子版房屋租赁协议格式范本(四篇)

电子版房屋租赁协议格式范本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省____市____区科华巷____号2单元6楼____号,三房两厅单卫;建筑面积105平方米。

该房屋由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元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给甲方(首次支付三个月共计7200元整,以后每次支付半年),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已付租金到期前第五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2400元作为押金。

租期届满,房屋及设备无损坏遗失且水电气费用缴清的.情况下,甲方全额退还押金。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图书发行合同法律风险

图书发行合同法律风险

图书发行合同法律风险引言在现代出版产业中,图书发行合同是出版社与发行商之间建立业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合同的撰写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

本文将深入探讨图书发行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措施,以期帮助相关方更好地规避潜在法律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在图书发行合同中,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与权利义务是首要关注点。

合同双方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法律不禁止的行业内进行分销活动。

1.1 合同主体的资格若一方在合同签署时未具备相应资格,可能导致合约无效或部分无效。

例如:•出版社未获得相关出版许可证•发行商未按照法律要求注册或成立1.2 代理风险如某一签约方是代理人,应确认其代理权限是否明确,并要求其出具授权委托书。

缺乏明确的授权,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签约方承担。

二、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合同条款的模糊不清或不完备,常常会引发争议和纠纷,因而合理的条款设计可有效减少法律风险。

2.1 产品权限的清晰界定图书的发行范围、授权时间及独占或非独占的条款需明确书写。

如:•“出版社授权发行商在特定地区发布书籍。

”•“该合同在______年内有效,合作期限为______。

”2.2 违约责任的设定设定合理的违约责任条款,有助于明确责任和赔偿标准。

此外,须明确解释何为违约,包括未按时交付或未获得必要的营销支持。

三、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作为出版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图书发行合同中占有重要地位。

3.1 版权归属的疑问在出版合同中,版权的归属应明确界定。

若不清楚,可能导致后续发行过程中的纠纷。

例如:•“该出版社拥有该书的所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3.2 侵权风险为防止因使用他人作品而造成的侵权,发行商应在合同中明确责任承担,确保书籍内容不存在侵权行为,并要求出版社提供著作权证明。

四、法律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图书发行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产生影响。

4.1 法规适用的及时性相关的出版法律、知识产权法等的变更将直接影响合同的执行。

租房合同的重要性与注意事项(专业22篇)

租房合同的重要性与注意事项(专业22篇)

租房合同的重要性与注意事项(专业22篇)租房合同注意事项1、弄清租房信息是第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个性是要弄清楚出租人是否具有出租该房屋的资格,在签署租房合同时出租人务必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并一式三份予以留存。

保证双方的利益,以免在今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务必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尽可能的细。

就算你不是很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资料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和电费还有煤气费和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职责。

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

3、签房屋租赁合同还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要看房子的产权证明,防止是二房东,另外就是押金物业费采暖费证明房子是房东本人的,房子里的状况,顾客和房东有什么个性要求写租房合同里。

4、租赁双方如在租赁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需要双方协商的,都应在三方都在场的状况下拟定补充协议或条款,并以书面形式留存,以此保障双方利益。

5、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或者押一付三,但是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年的,能够在合同中约定提前至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

6、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

很多房东在你看房的时候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但最终没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还是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这时租户也是只能吃哑巴亏。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内部性_外部性_政府规制

内部性_外部性_政府规制

经济评论 2006年第1期ECONOMIC RE VIEW No11 2006内部性・外部性・政府规制何立胜 杨志强 摘要:市场是在各种或隐或现的规则里发挥其功能。

由于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性、不确定性等,往往会使交易者出现逆向选择与败德行为,导致内部性;由于缺乏明确界定的产权和存在着高昂的交易成本,产生外部性。

无论是内部性还是外部性其根源都是未界定清晰的产权关系,二者都会导致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效率的低下,形成市场失灵的状态,这为政府规制提供了前提与条件。

关键词:内部性 外部性 政府规制 在政府规制理论中,外部性常被视为政府规制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虽然外部性理论和福利经济学为政府实行社会性规制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但其微观理论基础还显得相对薄弱。

内部性———一个与外部性相对应的范畴则为政府的社会性规制提供了微观理论支撑,使政府规制理论进一步完整与深化。

一、引言对内部性理论研究最早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史普博(1989),在《管制与市场》中,他独创性的使用了“内部性”这一概念,认为内部性是由交易者所经受的但没有在交易条款中说明的交易的成本和收益,并侧重分析了市场内部性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途径。

我国对内部性理论的研究还处于引入介绍阶段。

程启智(2002,2004)对内部性理论进行了介绍与分析,并对内部性理论进行了创造性运用,认为不论外部性还是内部性,都是由于产权未充分界定而导致的成本与收益的外溢,二者唯一的不同是受损(受益)方不同。

外部性是对不涉及交易的第三方造成的影响,而内部性是具有信息优势的交易方对另一交易方造成的影响,二者可以统一到同一产权理论框架下。

但他认为没有区别内部性与外部性的必要,所以,也就没有对内部性做进一步的理论探索和发展。

对于外部性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1776)。

他在论述市场经济的“利他性”时认为,“在追求他本身利益时,也常常促进社会的利益”,涉及到了正外部性的特点。

理论界一般认为外部性概念是由马歇尔(1890)首次提出,并且首创性的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

合同范本之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合同范本之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租赁协议一年一签【篇一:房屋租赁协议(一年一付)】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承租方(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其位于兴义市桔山民族风情街二期a栋9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不含地下室)。

出租房屋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共五层建筑面积约350 平方米,其中第一、二、三层已装修,第四、五层为毛坯房,甲方负责一般装修达成乙方使用规定(水电、水泥地皮、墙面瓷粉、门窗、厨卫整体)。

该房屋属甲方所有的产权房屋,甲方承诺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瑕疵。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1、本协议租赁期限共 3 年,自 2023年月日起至 2023年月日止。

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能挪作他用。

在协议期间双方应配合完毕对方的各项委托事项。

2、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后20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

乙方如规定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另行签订租赁协议,租金另行协商拟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68000.00元(人民币陆万捌千元)整,次年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0%租金,即¥75000.00元(人民币柒万伍千元)整。

第三年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0%租金,即¥83000.00元(人民币捌万叁千元)整。

乙方于每年月前将当年租金支付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据,甲方不得擅自增长本协议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乙方应按期交纳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前述租金未含税,如乙方需收款发票的,甲方出具指定乙方单位的3%材料发票,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协议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网络费、物管费等所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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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总结:哈特的企业产权理论是现代企业理论中颇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一个分支,该理论主要来源于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和威廉姆森、克莱因的契约理论,主张企业及其边界取决于交易各方权力的最佳配置。

哈特认为,在合同不完全的环境中,物质资本所有权是权力的基础,企业是由它所拥有或控制的非人力资本所规定。

哈特企业产权理论的中心命题是,企业产生在人们无法拟订完全合同,从而权力或控制配置变得重要的地方。

(1)、不完全合同理论哈特的企业理论是以合同的不完全性为基础的。

科斯提出的企业的性质问题和交易成本的概念引起了研究制度的经济学家的极大关注。

在他们那里,交易成本变成了讨论产权的基础。

但是,交易成本这个概念本身并不清楚。

哈特认为,交易成本企业理论未能说清企业的本质尤其是没能说明企业的边界在哪里,要说明企业的性质和边界,有必要提出新的不完全合同与产权理论。

哈特认为,在理想世界中,人们能够拟定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在合同中将各方在任何情况下的责任完全规定清楚。

如果是完全的,机制设计理论就总能够设计出最优的合同,使得在任何产权配置下,都能执行这个最优的合同。

因此,产权是怎样分配的就成为无关紧要的问题了。

合同的不完全性是由以下三个原因造成的:第一是有限理性的约束。

在复杂的、十分不可预测的世界中,人们很难想得很远,并为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都做出计划。

第二是缔约的困难,即使能够做出单个计划,缔约各方也很难就这些计划达成协议,因为他们很难找到一种共同的语言来描述各种情况和行为,对于这些,过去的经验也提供不了多大帮助。

第三是第三方验证的困难。

即使各方可以对将来进行计划和协商,他们也很难用下面这样的方式将计划写下来: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外部权威,比如说法院,能够明确这些计划是什么意思并强制加以执行。

换句话说,双方必须不仅能够相互交流,而且还要能够与对签约各方动作环境一无所知的局外人(第三方)进行交流。

因为以上三种条件的约束,双方缔结的合同是不完全的,也就是说,合同中包含缺口和遗漏条款。

具体来讲,合同可能不会提出某些情况下各方的责任,而对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只能做出粗略的规定。

在签订了不完全合同后,往往要对原有合同进行修订和重新谈判,原有的不完全合同只不过是重新谈判的一个起点或背景。

既然合同在今后能够调整,那么,合同的不完全性为什么还重要呢?哈特认为,合同在重新调整时会产生多种费用,如事后成本与事前成本。

前者产生于重新调整的过程中,后者产生于对重新协商的预期。

修改合同条款时,合同各方可能争论不休,但这种争论对总的生产目的没有任何好处;信息不对称时,重新谈判可能达不到有效率的协议。

如果交易双方在签订了不完全合同后进行了专用性投资,在重新签订合同时,就可能难以找到新的交易伙伴(因为寻找新的交易伙伴要招致“沉没成本”),双方“套牢”在已做出的专用性投资上,产生一种新的成本。

这种成本可能比前面提到的两种成本更大。

因此,理性的经济个体在专用资产的投资上缺乏积极性,即这种投资达不到理想的状态,总是专用性投资的不足。

产权、剩余控制权与企业在哈特的理论中,有一个先验性的假设,即资本强权观,即相信资本所有权能够无条件地给其所有者带来某种控制其他要素所有者的权力,并能够因此获得分享交易或组织剩余的权力。

据此,他认为,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当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发生时,谁负责?怎样负责?这种情况下产权的作用很清楚了:只有资产的所有者有对资产的支配权。

合同中没有详细规定的那部分权力(剩余权力)就必须归属于资产的所有者。

也就是说,当合同不完全时,资产归谁所有,谁拥有对资产的支配权就变成关键性的重要问题。

一项资产的所有者拥有对于该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可以按任何不与先前的合同、惯例或法律相违背的方式决定资产所有用法的权力。

事实上,拥有剩余控制权实际已被作为所有权的定义。

哈特认为,剩余控制权比剩余索取权更基本,而且,对剩余收入的索取权通常有众多的人共享,相比较而言,剩余控制权就少共享。

与此同时,哈特还断言,在合同不完全的环境中,物质资本所有权是权力的基础,而且对物质资产所有权的拥有将导致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控制,因此,企业也就是由它所拥有或控制的非人力资本所规定。

由于有了这种独特的合同与权力观,再加上当事人风险中性偏好与信息对称假设,以及当事人不能承诺事后不要求再谈判这三个假设,哈特就构造了研究物质资本所有权或剩余控制权的最佳安排——站在社会福利最大化角度研究最优或最佳的财产结构应该是什么。

企业的性质与边界自从科斯的开拓性文章发表以来,至少在主流的合同和企业理论中形成了这样的共识:企业是一个利用“权威”方式来配置资源的特殊装置。

虽然包括科斯、威廉姆森在内的经济学家都给出了自己对企业性质和企业边界的理论,但是他们并没有明确地回答“权威”的来源,而且也没有明确回答企业的归属和边界是什么这样的问题,哪怕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骨子里早已认定企业是以股东为代表的投资人的企业。

相比之下,哈特倒是旗帜鲜明地展示了他的观点:“企业就是由它所拥有或控制的资产(比如机器、存货)所组成”。

显然,这种观点不仅和现行的法律框架接近,而且也与哈特等人的合同和权力观相匹配——既然非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就是权力的来源并且能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人力资本,那么拥有非人力资产所有权的股东就能够控制企业,并且只有非人力资产的存在才能维护企业的稳定性。

他认为,企业的资产是企业所有的实物或非人力资产,它可以是“硬”的资产,也可以是“软”的资产。

由于合同是不完全的,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拥有对该资产的剩余控制权。

通过对专用性投资所产生的成本的考察,哈特认为,已做了专用性投资的双方,是借助一体化还是市场方式来处理双方的关系,要取决于一体化的成本和收益。

合并的收益表现在:收购方企业具有专用性投资的积极性,因为这个企业获得了更多的剩余控制权,能得到自己投资创造的事后剩余的一个更大部分。

合并的成本表现在:被收购企业在专用性投资上的积极性降低,因为该企业只拥有较少的剩余控制权,只能得到自己投资创造的事后剩余的一个较小部分。

从此出发,就可以得到与现实中情况一致的结果:在交易的双方,如果一方的投资更重要,则该方更可能从事合并,拥有资产。

例如,人们拥有自己的住房和汽车是有效率的安排,因为使用者是对住房、汽车的价值最有影响的人。

该结论的一个重要推论是,企业中的低层雇员通常不会拥有重要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因为他们所做的只是日常工作,即使授予所有权以激励他们,在生产率上也不会有大的提高。

高度互补的资产,应该采取共同拥有的形式。

例如,煤矿与附近的发电厂,铝土矿与附近的炼铝厂等,在治理结构上通常采取垂直合并的共同所有形式。

与此相关联的结论是,递增的规模报酬会导致大型企业的形成。

其原因是,一笔大资产,与总量相当但分成多笔资产的情况相比较,前者具有更高的生产力。

该结论还有这样一层寓意,即独立的资产应该单独地所有。

这是一种最为常见的形式。

从此出发,还能更好地解释:为什么在标准的、竞争的现货市场上,非合并状态是一种有效率的安排(在竞争性的情形里,合并会造成相当大的成本,但几乎没有任何收益)。

对企业产权观的评价哈特的企业产权理论建立的基础是不完全合同理论,并且强调了非人力资本的重要性,认为对物的控制导致对人的控制。

使总盈余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就是最佳的所有权安排,并且断言,“在均衡状态,产生最高社会盈余的所有权结构将被选择”。

不完全合同理论解释了交易成本是从哪里产生的,什么因素决定了交易成本,这是对交易成本理论的重大贡献。

在哈特之前,在经济学中不存在一个透彻的产权理论,也就是说,不存在一个从基本原理推出的产权理论,过去已有的理论仅仅是些猜测。

哈特的理论是在科斯猜测的基础上的一个重大的理论突破。

这是当代经济学前沿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虽然合同不完全是一个事实,但是在理论基础上却仍然需要进一步的发展。

哈特也承认,对此的认识尚有不清楚之处。

马斯金和梯罗尔论证了“第三者不能验证”不能成为合同不完全的原因。

他们的逻辑是:即使某些内容是第三方不能验证的,只要合同双方知道双方的预期成本和收入,就不需要把不可验证的内容写进合同,他们可以设计出一份完全合同。

简言之,他们在第三方不能验证的条件下,推导出了完全合同,这个结果被称为不相关定理,所以“第三方无法验证”的条件与合同的不完全性是无关的。

此外,有的经济学家还注意到哈特的不完全合同理论主要是在正式的法律框架中讨论问题,而且采用的是一次性静态博弈方法,因此当我们考虑到重复博弈所形成的非正式合同的作用,那么“可描述但不可证实性”对当事人签订一份无需再谈判的完全合同的作用将大打折扣。

比如,企业文化的形成就有助于对企业各当事人行为的约束和调整。

声誉的力量能够促使交易伙伴按照初始合同的安排完成交易,哪怕是外界环境的波动、影响非常大(但在一定的限度内)。

哈特的企业产权理论另一个重大的缺陷是“资本强权观”的先验性假设,这种权力观也并不是对现实情况的合理归纳。

的确,在资本相对稀缺并且相对重要的环境中,尤其是在古典资本主义企业中,资本强权观与现实情况还显得比较和谐。

但是,一旦我们进入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企业,特别是那些以人力资本为关键要素的新型企业,产权理论的资本强权观就显得难以自圆其说。

现实的情况是,对任何关键性资源的控制权都是权力的一个来源,而其中的“关键性资源”可以是非人力资本,也可以是人力资本,比如天才、创意等。

这是现代以人力资本或以技术为关键核心资源的新型企业的基本特征,但哈特的产权理论显然对此缺乏解释力。

“内部人控制”理论对哈特的产权理论也提出了挑战,内部人控制理论认为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真正控制企业的并不是非人力资本的所有者,而是那些拥有信息和知道优势的代理人掌握着实际运作企业资源的“实际控制权”,并且“实际控制权”的配置也应该与信息和知识的分布相对称,虽然这种权力的范围和空间会受到投资人的“正式控制权”的约束。

在这个意义上,哈特所强调的剩余控制权相对于实际控制权而言,实际意义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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