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量及课时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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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一、引言中学教师是培养未来社会人才的重要群体,为进一步激发他们的教学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我校特制定了2023年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津贴发放的对象和标准,确保津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二、对象范围1.中学教师:指在我校中学部门担任正式教学工作的全日制教师。

三、课时津贴发放标准1.课时津贴发放标准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确定。

2.校内课时津贴:校内课时津贴按照每节课50分钟计算,根据教师在校内的授课时数给予相应津贴。

具体标准如下:(1)高中教师:每月在校内授课时数在16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25元计算;13节至15节的,按照每节课20元计算;12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内课时津贴。

(2)初中教师:每月在校内授课时数在18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20元计算;14节至17节的,按照每节课15元计算;13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内课时津贴。

3.校外课时津贴:校外课时津贴是指教师参与校外教学活动所发放的津贴。

校外课时津贴的标准如下:(1)高中教师:每月参与校外教学活动的课时数在5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30元计算;4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外课时津贴。

(2)初中教师:每月参与校外教学活动的课时数在5节及以上的,按照每节课25元计算;4节及以下的,不发放校外课时津贴。

四、岗位津贴发放标准1.岗位津贴是指教师因担任特殊岗位而享受的津贴。

我校特设立以下岗位津贴:(1)教研组长:每个教研组长享受每月200元的岗位津贴。

(2)年级组长:每个年级组长享受每月150元的岗位津贴。

(3)班主任:每个班主任享受每月100元的岗位津贴。

(4)其他特殊岗位:其他特殊岗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发放标准由学校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2.岗位津贴的发放原则是岗位和责任对等、公平公正。

教师担任多个岗位时,只能享受其中一个岗位的津贴,不叠加发放。

五、津贴发放及管理1.津贴发放周期:津贴每月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课时量与津贴

课时量与津贴

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课时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全院师资资源,落实院系两级管理,鼓励教师上好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实施全日制学生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院内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的工作量、课时津贴计算与统计。

第二章教师工作量第三条教师工作量包括课堂教学工作量和非课堂教学工作量。

第四条专任教师核定基本教学工作量。

第五条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第六条课堂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完成课堂(必修课程表、选修课和实训课表)教学各工作环节(含编写授课计划、备课、授课、批改作业或实训报告或作品、辅导答疑;制订考核方案、命题或制定实训方案、评定成绩;教学总结分析等工作)应计的工作量。

第七条课堂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数×学生人数权重系数。

第八条教学标准班人数:非艺术类、非外语类专业每班50人,表演类专业35人,外语类专业和其他艺术类专业40人。

每增加或减少10人增或减0.1系数,最高为系数为2,最低系数为0.5。

第九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是指并非每一位老师都有的和基本的课堂教学以外的教学工作量。

第十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可冲抵任务课时。

第十一条学院设有专项经费的教学项目不再另行计算课时津贴。

第十二条按各系(部)学年总课表课时量的5%控制非课堂教学工第十三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项目及工作量标准:项目工作量1、撰写新增专业申报材料20课时/专业2、撰写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申报材料20课时/项3、经过验收合格的课程改革20课时/门4、经过验收合格的试题库或其他教学资源建设20课时/门5、指导学生参加比赛6课时/项6、指导新教师10课时/人7、学术讲座4课时/次8、担任专业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40课时/年9、校内外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习4课时/天10、指导毕业设计(作品、论文)3课时/人(篇)11、毕业设计(作品、论文)答辩4课时/天12、学生必读书指导1课时/人13、专业所对应的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访问学者8课时/周14、院内新教师、新理念、新做法培训课实际课时乘215、其他非课堂教学工作视情况定第十四条各系(部)非课堂教学工作量由系(部)核准,总量不得突破。

教师工作量核算暨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暨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工作量核算暨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量核算的基本原则(一)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量是教师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是学校对教师进行各项教学奖励评比的主要依据。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贯彻科学、合理、公平、民主的原则。

2、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内教学工作量和课外教学工作量两部分,均按照规定的核算办法用标准学时的形式体现。

3、标准课时工作量。

一般地,给1个标准规模的班级讲授1课时标准类型的课程计为1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4、额定教学工作量。

根据我校在岗在职人员统计核算,每位教师每周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6标准课时。

实际承担工作分为欠负荷、满负荷、超负荷三种。

5、超(欠)工作量。

课内外教学工作量总和大(小)于校平均工作量称为超(欠)工作量(即超<欠>负荷),超出部分按照标准发放超课时津贴。

(二)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1、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均按规定要求折合成标准课时计算。

实际承担工作也分为欠负荷、满负荷、超负荷三种。

2、课外活动、班团活动等组织和活动,不计算标准课时。

3、凡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按各级政策适当安排工作的,按实际工作核算标准课时。

4、因特殊原因或学校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按实际工作核算标准课时。

二、工作量核算办法1、教学岗教师在计算标准课时,根据以下学科系数计算,即语数英三科一个课时为1.2个标准课时,政史地生理化各科一个课时为1.1个标准课时,其他各科一个课时为1个标准课时。

2、其他岗位及后勤工作,按以下要求和标准折算标准课时:(1)校长按满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16个标准课时。

(2)校委会成员及中层领导按1/2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8个标准课时。

(3)其他岗位工作,普九专干、远程管理、一卡通上卡管理按1/2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8个标准课时;其他工作管理按1/3负荷工作量核算,即每周计5个标准课时。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模版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模版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模版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中学课时津贴和岗位津贴发放办法,以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津贴,激励中学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以下是中学课时津贴和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1. 津贴范围中学课时津贴适用于全体中学教师,包括正式编制教师、临时教师和兼职教师。

2. 津贴标准中学课时津贴的标准按照课时数进行设定,具体如下:(1)每课时津贴:100元;(2)每月累计超过40课时的,应按照每课时的津贴标准增加30%发放。

3. 津贴发放时机(1)津贴按月发放,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上一个月的课时津贴;(2)中学教师须至少完成一个月的工作,方可享受课时津贴。

4. 津贴管理与申领(1)中学教师必须在本校教务处填写津贴申领表,提供个人的上课课表和考勤记录,方可申领课时津贴;(2)津贴的发放由校务主管部门按月审核,并于发放时段内将津贴直接发放到教师的工资账户。

(3)发放中出现的问题和异议,由校务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并给予解决。

5. 津贴的调整中学课时津贴的调整应根据教师的工作量、学校的财务状况和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需经过确定津贴调整方案和报校务主管部门批准。

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1. 津贴范围岗位津贴适用于中学教师中具备特定技能、担任特殊职务和承担额外工作的教师。

2. 津贴标准岗位津贴的标准根据教师的具体岗位和工作职责进行设定,具体标准如下:(1)担任年级组长的教师,每月津贴标准为500元;(2)担任学科组长的教师,每月津贴标准为600元;(3)担任年级主任的教师,每月津贴标准为800元;(4)担任校本课程研发组组长的教师,每月津贴标准为1000元;(5)担任评价工作组组长的教师,每月津贴标准为1200元;(6)担任特级教师导师的教师,每月津贴标准为1500元。

3. 津贴发放时机(1)岗位津贴按月发放,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岗位津贴;(2)中学教师须至少担任岗位一个月,方可享受岗位津贴。

课时计算及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课时计算及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课时计算及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讨论稿)一、基本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是对教师业务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1、专职教师:非班主任,每学期225基本学时;担任一个班班主任,每学期160基本学时;担任两个班班主任,每学期120基本学时。

2、科室干事(教师身份):非班主任,每学期120基本学时;担任一个班班主任,每学期80基本学时。

3、中层及以上干部(教师身份):每学期80基本学时或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

4、实验实训指导教师:非班主任,每学期120基本学时;担任一个班班主任,每学期80基本学时;担任两个班班主任,每学期60基本学时。

5、若学期实际上课周数少于十五周或因学校教学安排的原因而临时取消上课,基本教学工作量可根据具体情况向下浮动。

6、原则上中层以上干部及0.8系数的科室干事周课时不超过12学时;0.5系数的科室干事周课时不超过16学时,专职教师周课时不超过24学时,若确因教学需要而超过上述限制,应报教导科和分管副校长批准。

7、长期患病和享有法律规定的辅助对象,经校长批准,可酌减基本教学工作量。

二、课时计算(一)、晚辅导、监考、出题和改卷每次晚辅导计一个基本课时;监考一次计一个基本学时;出一套考试题计两个基本学时;改试卷,每15份试卷计一个基本学时。

(二)、课堂教学1、普通班级(60人及以下),每课时计1个基本课时;2、大班(61~80人),每课时计1.1个基本课时;3、超大班(81人以上),每课时计1.2个基本课时。

(三)校内实训实习1、校内实验、实训、实习:班级人数45人及以下,一人指导,班级人数在45人以上,两人指导;按实计算课时,课时津贴标准为高级职称9元,中级职称8元,初级职称7元。

2、校外实习:按天计算,包干费用为省内40元/天,省外50元/天,另按标准报销路途车旅费。

(四)指导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答辩1、课程设计指导时间不超过5天,一人指导每天计4学时。

2、大专、本科毕业设计每班指导时间,函授不超过12天,脱产不超过25天。

超课时津贴办法

超课时津贴办法

学校名称超课时津贴分配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借鉴同类院校的超课时津贴分配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分配原则1、激励超工作量教师;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3、根据学校财力情况,总量调控,适时调整。

二、发放范围1、专职教师;2、行政教辅兼课人员。

三、管理及发放办法1、确定超课时工作量基数。

以上一年度专职教师人均课时量的80%,确定为当年度超课时量基数。

超过超课时量基数部分方可享受超课时津贴。

2、确定超课时年津贴总额。

根据学校财力情况,按照总量控制,适时调整的原则,确定全年津贴总额。

3、核算超课时量总额。

专职教师超过超课时量基数部分认定为超课时量,行政教辅人员完成行政工作并且考核合格兼课部分认定为超课时量。

所有专职教师超课时总量和行政教辅人员兼课时总量之和即为超课时量总额。

4、确定平均单课时津贴。

以学校确定的超课时年津贴总额(设为M),除以由教务处核算的超课时总额(设为A),其得数即为平均单课时津贴(设为X)。

计算公式:平均单课时津贴X =年超课时津贴总额M/超课时总额A5、超课时津贴核算办法(1)专职教师超课时津贴计算公式:专职教师超课时津贴=平均单课时津贴×(课时数-超课时基数)×教学质量考核系数(2)行政教辅人员超课时津贴计算公式:行政教辅人员课时津贴=平均单课时津贴×教学质量考核系数(3)教学质量考核系数:四、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本办法适用于在职在岗人员,外聘代课人员不在其列。

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聘任人员,聘课费由系部自行承担。

(二)教学质量定为优秀和基本合格的比例原则控制在20%左右。

(三)年度内退休、职务变动和调动人员,按实际在岗月份分别核发津贴。

(四)为保证授课质量,对教学人员授课量进行适当限制,行政处室正、副职、科员每周分别4课时、6课时、8课时,系部中层、专职教师每周分别10课时、20课时,所超课时不计入超课时津贴核算。

2024年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2024年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2024年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一、前言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适时调整和完善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办法,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

本发放办法将对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标准、申请条件、审核流程等进行明确规定。

二、中学课时津贴发放标准1. 按照教学工作量进行发放: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将按照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行计算,包括正常教学课时、加班课时和特殊服务课时等。

2. 根据课程难度和重要性进行差别化发放:根据不同课程的难度和重要性,中学课时津贴将进行差别化发放,以激励教师参与较为复杂、重要的教学工作。

3. 绩效评估作为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绩效评估是中学教师发展的重要方面,同时也是中学课时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之一。

优秀的教师将获得更高的津贴发放。

三、中学课时津贴的申请条件1. 必须是正式在职的中学教师:只有正式在职的中学教师才有资格申请中学课时津贴。

2. 教学工作量达到一定标准:申请中学课时津贴的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包括正常课时和加班课时。

3. 教学质量达到一定水平:申请中学课时津贴的教师必须在绩效评估中达到一定的评级,表现出较好的教学质量。

四、中学课时津贴的申请流程1. 教师填写申请表:教师在申请中学课时津贴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学校审核:学校将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教师的岗位信息、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等方面。

3. 综合评估委员会评审:学校设立综合评估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对教师的申请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做出相应的决策。

4. 发放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对通过申请的教师发放中学课时津贴,并通知教师领取。

五、中学课时津贴的管理和监督1. 学校公示:学校应及时公示中学课时津贴的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和申请流程等信息,确保教师了解相关规定。

2. 监督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对中学课时津贴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发放,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标准及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标准及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标准及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第一章教师教学满工作量标准(班级数)上述是指在一个年级、一个学科教案的满教学工作量班级数其他各类人员满教学工作量标准:1、行政干部满教学工作量标准:校长、副校长:任教1个班级(不少于2课时,起算点课时为2课时)中层和年级长:按本学科专职教师满教学工作量的1/2。

2、专职行政人员兼课满教学工作量标准:5课时3、跨年级(语数英理化生政史地)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本学科专职教师满教学工作量课时数减2节。

4、同年级(理化生政史地)跨文理(含跨预科班)教师满教学工作量:本学科专职教师满教学工作量课时数减1节。

5、经学校批准的竞赛、艺术团专职教师完成工作计划,按满教学工作量标准计算。

第二章教师超课时津贴发放办法第一条发放原则:充分体现按劳分配,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鼓励教师多上课、上好课,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活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津贴只计发教师满课时和超课时部分。

没有满教学工作量的上课教师,不再核发超课时津贴。

第三条:超课时津贴计算办法:符合满教学工作量标准的教师方可获得超课时津贴。

教师实际上课周课时数=每班周课时×实际上课班级数;教师周超课时数=教师实际上课周课时-学科起算点周课时数(语数英、高三小综合、初三初二科学:10;理化生政史地:12;技术艺术体育:14)+1+额外工作量核定周课时数(若不满工作量者,则不加公式中的1)满教学工作量标准之外的额外工作量核定周课时数:语文英语早读:1课时/周体育、美术、科技等兴趣班和特长班:按课表执行(训练期间)教师兼职部分行政工作:2课时/周(指直接参加行政处室部分工作,不含党团工会校务科研学术等各类委员会工作)研究性学习指导课:1课时/周(5)兼职竞赛工作:2课时/周(6)实验室管理:1课时/周(7)特聘教研员:1课时/周(8)班会课:1课时/周(9)1次晚自习/周:2课时/周〔在达到本年级晚自习工作基本要求(高三:2次晚自习/周,其他年级:1次晚自习/周)的前提下,若教师教学工作量不满,可向本年级申请增加1-2次晚自习。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标准及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标准及课时津贴发放方案

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标准及课时津贴发放方案一、标准工作量、课时1.标准工作量=12节标准课时/周(以语文、数学、英语课为标准)。

2.一个标准课时=一份完整的教案+一节完整的课+本课作业及批改、辅导、考查等。

二、课程系数1.各层次各年级的德育课、中专班一年级微机基础课课程系数为:1.0。

2.各层次各专业各年级的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环境保护、礼仪规范、公共关系等公共课课程系数为:0.8。

3.各层次、各专业、各年级的体育、形体、音乐、书法、手工制作,二、三年级的珠算课,二、三年级的电脑打字课课程系数为:0.8。

4.省中级、一级、车钳工技能考级实训课、二级、 QB 课课程系数为1.0。

5.其他情况说明:(1)对口单招班高一、高二年级、成人高考高一年级各课程(参加高考科目)系数为1.2;高三对口单招、高二成人高考班(参加高考科目)各学科课程系数为:1.3。

(2)所教班级人数超过60人(含60人),且是合班上课的*1.8系数;所教班级人数超过45人(含45人)*1.1的系数;少于30人(不含30人)*0.9的系数。

注:高三对口单招班35人(含35人)以上*1.1的系数,35人以下*1.0的系数。

(3)每周早锻炼、课间操、课外文体活动组织安排折算10节标准课时/周。

(4)早读课、自习课、阳光体育课等,教师始终在场辅导的一次折算0.5节标准课时。

(5)课外兴趣小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习指导并有教案,每一节课折算为0.5节标准课时。

(6)跨头课:一门课(取最大数值的课程)以外的跨头课每节课*0.2的系数,且跨头部分的课时不再乘课程系数,跨三个头(含三个)以上的,第三个及以上的每节课*0.3的系数,跨头部分的课时不再乘课程系数。

(7)统考科目:及格率达70%以上的课程*1.2的系数(该部分算在下一学期考核中)。

(8)理化实验前实验准备按分组实验次数核算,一次实验(根据大纲规定要做的实验)(需提供学生的实验报告+实验记录)折算1个标准课时。

教师工作量发放办法

教师工作量发放办法

教师工作量发放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试行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2018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编制紧缺等实际情况,为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依据“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特制定教师工作量发放办法,具体如下:1.专任教师完成基础课时或管理人员完成满编工作量,发放绩效工资的30%部分;专任教师完成基础课时外的上课或管理人员完成满编工作外的兼课为超课时量,在编教师超课时津贴按40元/节的标准统计发放,临聘教师基础课时30元/节,超课时津贴另按30元/节的标准统计发放。

高三和肄业班中的实验班第七节不纳入超课时,另行开支。

2.专任基础课时=该学期学校实际上课天数×2节(即五天制平均每周10节);正常退休前两年(年满58周岁、非高级女教师年满53周岁),可适当减轻基础课时工作量,基础课时=该学期学校实际上课天数×1.6节(即五天制平均每周8节)。

享受优惠政策的教师每周上课满8节的,如果期终工作量核算不满平均工作量可不倒扣。

3.原则上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按学校统一要求,完成基础工作量,特殊情况经批准未完成基础工作量的专任教师,降等发放绩效工资。

小于基础课时但大于基础课时80%的,按40元/节扣除;小于基础课时80%但大于基础课时60%的,按80元/节扣除,由后勤科在基础性绩效中扣除,且年终目标管理奖金发放标准=评定等级*完成工作量的比例,(如完成90%的基础工作量就计发90%的目标管理奖,完成80%的基础工作量就计发80%的目标管理奖,依此类推。

)专任教师工作量低于基础课时50%的上报学校办公室,按人事管理相关条例处理。

(注:年终目标管理奖含年终绩效奖、乡镇工作补贴、乡镇人才津贴)4.科学合理安排教师工作量,专任教师原则上上课不超过16节/周;管理人员(含专业科副科长)不能同时兼课和担任班主任,且兼课不超过规定节数(科室正职及以上4节/周、科室副职及职员6节/周),行管人员兼课,设基数1课时(不计课时津贴)。

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范本

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范本

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中学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本《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依据《职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学教师。

三、课时津贴的定义课时津贴是指根据教师课时数和岗位等级,向中学教师发放的一种绩效奖励。

四、课时津贴的发放标准1.课时津贴的等级划分根据教师的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结果,将教师分为A级、B级、C 级三个等级。

2.课时津贴的计算方法课时津贴的计算公式为:课时津贴=课时数× 课时单价。

其中,课时数为教师的实际授课课时数,课时单价根据教师的岗位等级确定。

3.课时单价的确定根据教师的岗位等级确定课时单价,具体如下:A级教师:每课时津贴80元;B级教师:每课时津贴60元;C级教师:每课时津贴40元。

四、课时津贴的发放程序1.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评定每学期末,学校将进行绩效考核和岗位等级评定,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课堂教学效果等因素,评定教师的岗位等级。

2.课时津贴的申报每学期开始前,教师需向学校提出申报课时津贴的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课时津贴的审批学校将按照教师申报的课时数和等级,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发放通知。

4.课时津贴的发放经审批通过的教师,将在每学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课时津贴发放到教师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1.课时津贴的税收和保险课时津贴将按照国家税收和保险政策执行。

2.课时津贴的变动如果发现教师的岗位等级变动,学校将根据新的等级重新计算课时津贴。

3.违规行为处理如果教师在课时津贴申报和发放中存在违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追回已发放的课时津贴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需要,学校有权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及时通知教职工。

以上即为《中学课时津贴发放办法范本》,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中学课时津贴和岗位津贴是我国教育体制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对于激励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重点探讨中学课时津贴和岗位津贴的发放办法。

一、中学课时津贴的定义和标准中学课时津贴是指中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获得的津贴,是对其教学工作的一种补贴和奖励。

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制定津贴标准,激励教师敬业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态度。

根据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办法,可以将中学课时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

基本津贴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一种基本报酬,绩效津贴则是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和业绩来进行奖励。

在制定中学课时津贴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学校类型、地理位置、任教学科、学生数量等。

标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做到科学合理。

二、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方式中学课时津贴的发放方式应当便捷、高效。

可以采取线上发放和线下发放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教师及时、准确地获得津贴。

线上发放可以通过学校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教师可以在系统上查询自己的津贴发放情况,并进行相应操作,如签收、申诉等。

线下发放则可以在每个学期结束后,由学校财务部门或津贴发放专门机构将津贴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教师。

发放方式应当公开透明,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够及时了解到自己的津贴情况,并进行监督和申诉。

三、岗位津贴的定义和发放办法岗位津贴是对中学教师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奖励的一种津贴。

岗位津贴的发放旨在鼓励教师担任重要岗位,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岗位津贴的标准应当根据教师所担任的岗位特点和要求来制定,不同岗位应有不同的津贴标准。

岗位津贴可以分为管理岗位津贴、学科带头人津贴、特殊职务津贴等,各项岗位津贴的标准应根据工作量和岗位职责的重要程度来确定。

岗位津贴的发放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差异化,以使教师能够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提升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

四、中学课时津贴和岗位津贴的绩效考核与评估中学课时津贴和岗位津贴的发放应当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和评估体系,确保津贴的发放与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相关联,真正起到激励教师的作用。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模版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模版

中学课时津贴、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中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和中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学教师的课时津贴、岗位津贴的发放管理。

第三条中学教师是指在中学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

第四条中学教师的课时津贴、岗位津贴是根据中学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岗位职责分别给予的额外报酬。

第五条中学校长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的津贴发放事宜。

第二章课时津贴第六条中学教师的课时津贴是根据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给予的报酬,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

第七条中学的教学工作量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学校的需求进行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课时津贴的发放按照学段分为初中和高中,按照不同学段的教学工作量标准进行计算。

第九条课时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个月的工资发放日。

第十条课时津贴的计算公式为:课时津贴=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单价。

第十一条课时津贴的单价由学校根据教师的实际能力和教学质量进行确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二条课时津贴的发放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发放前需经过校长审核。

第十三条中学教师在下列情况下暂停课时津贴的发放:(一)离岗休假期间;(二)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四)其他影响教学质量的情况。

第三章岗位津贴第十四条中学教师的岗位津贴是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质量给予的报酬。

第十五条中学教师的岗位职责包括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

第十六条岗位津贴的发放按照职务级别分为校长津贴、副校长津贴、教务处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和任课教师津贴等。

第十七条岗位津贴的额度由学校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学校的需求进行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八条岗位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个月的工资发放日。

第十九条岗位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岗位津贴=岗位津贴额度×岗位津贴比例。

学生辅导员津贴管理办法

学生辅导员津贴管理办法

********学院专职教师课时津贴管理办法(2009年11号文件修订稿)一、本校专职教师实行基本教学工作量津贴和超教学工作量津贴以及年终奖金(励)制度.二、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学年360课时。

基本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为:初级职称(含本科毕业生)m=10〔1+0。

01(n-50)〕元/每课时,中级职称(含毕业硕士研究生)m=15〔1+0.01(n—50)〕元,高级职称(含毕业博士研究生)m=20〔1+0.01(n-50)〕元,其中n(下同)为授课班级学生数,当n≤50时按50计,当50<n≦60时按60计,当60<n≦70时按70计,当70<n≦80时按80计,余下依次类推.修改为: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为每学年432课时。

基本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为:一般教师m=10〔1+0。

01(n-60)〕元/每课时,助教(见习实验师)m=12〔1+0。

01(n—60)〕元/每课时,助理讲师(助理实验师)m=15〔1+0.01(n-60)〕元/每课时,讲师(实验师)m=20〔1+0。

01(n-60)〕元,副教授(高级实验师)m=25〔1+0.01(n-60)〕元,其中n为授课班级学生数,当n≤60(标准班人数)时按60计。

三、教师超教学工作量课时,除按基本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标准核发课时津贴外,按下述公式计算超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初级职称(含本科毕业生)m=15〔1+0.01(n-50)〕元/每课时,中级职称(含毕业硕士研究生)m=20〔1+0.01(n—50)〕元,高级职称(含毕业博士研究生)m=25〔1+0。

01(n—50)〕元,其中n(下同)为授课班级学生数,当n≦50时按50计,当50<n≦60时按60计,当60<n≦70时按70计,当70<n≦80时按80计,余下依次类推。

修改为:教师超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按以下公式核算:一般教师m=18〔1+0.01(n-60)〕元/每课时,助教(见习实验师)m=22〔1+0.01(n-60)〕元/每课时,助理讲师(助理实验师)m=26〔1+0。

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课时津贴实施方案

课时津贴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激励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实施课时津贴政策。

具体方案如下:一、对象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教师,包括教学、辅导、实验、艺术、体育等各类教师。

二、津贴标准1. 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按照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行计算,包括教学课时、辅导课时、实验课时、艺术课时、体育课时等。

2. 按照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行分类,分别制定不同的课时津贴标准,以激励教师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三、发放方式1. 课时津贴将以月度或学期度的形式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

2. 教师可以选择将课时津贴直接发放到工资卡中,也可以选择将其作为教师专项奖金进行发放。

四、管理办法1. 学校将建立健全课时津贴的管理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和核算,确保课时津贴的发放准确、及时。

2. 学校将建立课时津贴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将课时津贴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保障措施1. 学校将建立健全课时津贴的监督机制,确保课时津贴的发放公平、公正。

2. 学校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确保教师能够获得应有的课时津贴。

六、宣传推广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包括校园宣传栏、网站公告、教师会议等,向全体教师宣传课时津贴政策,让教师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发放标准。

七、总结课时津贴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激励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学校将不断完善课时津贴政策,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让每一位教师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课时津贴待遇。

同时,学校也将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暂行规定

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暂行规定

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暂行规定为了贯彻教代会精神,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多承担教学任务,一专多能。

所以,科学地、合理地制定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要本着提高教师待遇,向教学第一线倾斜的原则,更要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指导思想,要达到促进学校发展为目的。

现制定教师工作量及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标准如下:一、班级人数及折算的比例系数根据不同班级的人数,确定相应的比例系数,具体如下:1、30名学生以下(含30人),总课时数乘以1.0系数;2、31—40名,总课时数乘以1.1系数;3、41—50名,总课时数乘以1.2系数;4、51—60名,总课时数乘以1.4系数;5、61—70名,总课时数乘以1.5系数;6、71—80名,总课时数乘以1.6系数;7、81—90名,总课时数乘以1.8系数;8、91—100名,总课时数乘以1.9系数;9、101—110名,总课时数乘以2.0系数;10、110名以上,总课时数乘以2.2系数;二、理论课课时折合11、首次上课的学科按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12、重复课的学科按相应系数降低0.1折合课时。

三、实习、实验课课时折合13、实习、实验课折合方法与理论课相同;14、实习、实验课由于条件限制,必须分批进行的,所用时数按第12条规定执行。

四、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生产实习和实习周课时折合15、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每天按5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16、生产实习校内每天按5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校外每天按6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如果生产单位给予合理报酬时,学校不给予相应课时费,但按上述方法计算课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17、实习周每天按6学时乘以相应系数折合课时。

五、监考、补考课时折合18、期中、期末教师监考每次给50.00元,计入课时费。

19、补考监考教师每次给50.00元,计入课时费。

六、论文答辩20、组长:人数乘以1/5学时,计入总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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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理工学院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学规范化工作管理,调动广大教学人员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及超课时津贴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第三条教务处为教学工作量标准制定、超课时津贴核定的职能部门,依据本规定负责教学工作量和超课时津贴的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教学人员是指学院在编在岗的教师和因工作需要兼任教学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教学工作量标准
第五条教学工作量是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所付出的劳动总量。

主要包括:基本教学工作工作量、教学基本建设工作量和其他教学工作量。

第六条教学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计算单位。

标准课时是以1个标准教学班(20—45人)1课时(一节课)的教学为标准计算。

各形式、规模的教学工作量,都折算为标准课时。

第七条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

第三章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核算
第八条基本教学工作工作量是指培养方案中有学分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程教学工作量。

第九条理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教材选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平时考核、考试命题、成绩评定上报及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等。

具体计算标准为:
G=P×K1×K2×K3×K4
其中:G表示工作量考核量化值(下同);
P——理论讲课计划学时数;
K1——课程类型系数(同时满足多条时仅取最大值,见表2);
K2——班级规模系数(见表3);
K3——班级重复系数,第一个标准教学班系数为1,第2个以上标准教学班系数为0.9;
K4——难度系数,一般课程1、体育课0.9;
新开课程:经教务处审核认定为首次开设的课程。

开新课程:经教务处审核认定首次讲授已设置的课程。

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

2. 非个人原因导致上课人数超限,班级规模系数由教务处审定。

第十条在线课程助课工作量。

在线课程助课主要包含答疑、督促检查学生学习、完成登录成绩、完成课程报告等。

在线课程助课工作量核算:G=该门课程工作量÷3。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实验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教学大纲制定与修订、备课、实验准备、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考核、成绩评定上报以及教学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环节。

1. 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
计算公式:G=H×J×C1×C2
H——实验项目计划学时数,以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
J——实验标准班数(四舍五入后取整),J=总人数/30;总人数以实验计划安排和记录为依据,20人及以上不足30人按30人计,不足20人J值按0.5计算;
C1——实验批次系数(见表4);
C2——课程类型系数(见表5);
注:不分批次时C1=1;由于实验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足必须分批次实验时,按上表取值。

注:以实验大纲为判别依据,其他非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工作量,按相关规定核算。

2. 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教学工作量计算
实习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联系实习地点、制定实习计划、带队(指导)实习、批改实习报告、考核实习成绩、撰写实习总结等环节。

计算公式:G=Z×10×P1×P2 /T (一天2课时,一周取10)Z——计划实习周数,以专业培养方案为依据;
P1——实习分组数,P1=总人数/20,总人数以实习计划安排为依据;
T——教师人数;
P2——实习类别系数(见表6);
第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学工作量计算。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包括选题、任务下达、设计指导、设计论文评阅、毕业答辩等教学全过程。

计算公式:G=N×W×K+P
N——学生人数(每位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W——计划周数;
K——学科专业类别系数;经济学、管理学类为0.9,理、工类为1;
P——获得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每名学生为指导教师增加4学时。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人员工作量核定。

实验实训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以下简称为工作量)主要包括实验课讲授、实验教学辅助、实验室管理三部分工作量。

实验实训人员实行坐班考勤制,其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由所在系部确定,日常工作包括实(试)验场地、仪器设备、实验所需材料和药品准备、溶液配置、协助专任教师指导实验、实验教学档案资料建设等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室维护、管理等工作。

1. 实验实训人员完成全年实验教学辅助、实验室管理折合教学工作量为216标准课时。

实验实训人员经学校批准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其应承担的工作量可按实际进修学习时间同比例扣除。

2. 实验实训人员必须承担实验课讲授工作,讲授工作量定额为72学时。

讲授的工作量计算按照专任教师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但不得与专任教师重复计算实验课时。

3. 由于新招聘或学校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导致教师没能提前安排教学任务的,由教师所在各系部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长审
批后,根据需要安排其他工作,替代教学工作量。

4. 开放实验室工作量计算。

经教务处和主管系部同意的开放项目,在有预约记录前提下,实验实训人员指导5个学生以内(含5个),每2小时计1个标准课时;指导6个学生以上,每2小时计1.5个标准课时。

第四章超课时津贴
第十四条超课时是指教学人员完成教学工作量超出教学工作量定额部分的课时,教学人员的超课时按本规定支付超课时津贴。

第十五条教学人员完成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兼任其它职务教师按兼任职务工作量定额计算),可按规定获得岗位津贴;未完成学年教学工作量定额,未完成的工作量部分按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超课时津贴标准计算扣发岗位津贴。

在聘期内教学工作量连续两年及以上未达到定额标准者,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非个人原因造成教学工作量不足,经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可用其它工作量弥补,但超工作量部分不再发放超课时津贴。

外语部教师、教师系列担任和兼任行政工作坐班人员每两学年为一核算周期,超额完成工作量定额部分核发超课时津贴。

孕期内因身体不适等原因未完成的工作量,必须在下一学年补齐,产假期间视同完成教学工作量定额。

学年初专业技术职务为初级及学年内新录用的教学人员的不核算超课时。

第十七条超课时津贴标准。

教学人员超课时津贴,每课时按专业技术职务中级30元、副高40元、正高50元发放。

其他系列人员课时津贴按此标准进行计算。

工作量超过最高限额部分,超课时津贴减半发放。

学年内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人员超课时津贴标准按学年初的职务计算。

第十八条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津贴发放。

教学人员的当月教学工作量由所在任课系(部)教学秘书月末按教学计划填报、学期末多退少补核算实际完成工作量,系(部)教学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复审;超课时数由所在任课系(部)学年末填报、审核,报教务处复审,人事处核定超课时津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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