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完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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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15.2.24)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15.2.24)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15.2.2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

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

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司法部答案】A【考点】人身保险中受益人、代位求偿权问题【答案解析】《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本题中,甲投保,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秘书乙不能作为为受益人,因此甲身亡,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选项A正确,B、C错误。

《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据此,保险公司无权向第三人丙追偿。

选项D错误。

请注意:保险代位求偿权只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2、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司法部答案】ABCD【考点】法院依职权调查【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诉的合并与追加名词解释

诉的合并与追加名词解释

诉的合并与追加名词解释合并与追加是法律领域中一对常见的术语,它们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本文中,将对这两个概念进行详细解释,并分析其在不同情境下的应用。

合并是指将两个或多个独立的法律案件合并为一个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这种合并往往是因为这些案件之间具有相关性,有共同的事实或法律问题。

合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审理效率,避免对相同事实或法律问题重复审理。

具体而言,合并可以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减轻法官的负担,提高裁判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合并还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审判保障,避免因分别审理而可能带来的不公正。

因此,合并是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一种制度安排。

然而,合并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案件的。

在决定是否合并案件时,法庭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法庭会审查案件之间的相关性。

如果案件之间存在明显的联系,比如涉及相同的法律问题,涉及相同的当事人,或者共享关键的事实证据,那么合并案件的可能性就很大。

其次,法庭还会考虑合并案件是否会影响当事人的权益。

如果合并案件会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使案件的处理时间过长,那么法庭可能会决定不合并案件。

此外,法庭还会综合考虑司法资源的可支配性,以及合并案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和精神。

总之,合并案件是一个相对灵活的决策,需要法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确保案件的审理能够兼顾公正和效率。

与合并相对应的是追加,它指的是在一个已经进行审理的案件中加入新的当事人或索赔请求。

追加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分散审理带来的效率低下和增加当事人的负担,以及确保案件的审理具有完整性和连贯性。

追加一般发生在原告在案件进行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证据或相关当事人,并希望对其提出索赔,或者被告也发现了新的辩护事实,并希望将其列入案件审理的范围。

在法律上,追加是被允许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规定。

具体而言,追加要求新的事实或诉讼请求与原来的案件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这一要求是为了防止滥用追加的权利,避免对原案件的审理过程过于庞杂和复杂。

2013民事诉讼法司法考试之诉和基本原则专题

2013民事诉讼法司法考试之诉和基本原则专题

专题一诉例:1,诉⑴、诉的标的、诉的标的物、诉的请求的区别⑵、诉的分类: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例:▲反诉易处多项选择题,要点在于对各知识点的深入理解(资料来源:2013万国真题、三大本、郭翔强化班讲义和音频)⑶、反诉跟反驳的区别:是否存在独立的诉讼请求⑷、反诉的特征:当事人的同一性(地位转换)、诉讼请求的独立性、诉讼目的的对抗性⑸、提起反诉的条件:有本诉被告想本诉原告提出、须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二审无期限限制,但只能调解,调解不成,告之另行起诉)、反诉与本诉存在牵连关系(同一或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本诉受理法院有管辖权(级别)⑹、再审用二审程序时的反诉:按照二审方式处理例:12/80.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解析:AB专题二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待遇和限制)3、辩论原则:实体、程序、证据4、处分原则:考点(判决内容不超出诉讼请求范围、调解协议可以)5、诚实信用原则:6、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和抗诉7、法院调解自愿合法原则例:12/35.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答案:D。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

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答案】BC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3、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 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

(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

(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

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4、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带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带解析
【答案】C
2、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10、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6、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答案】B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答案】A
13、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完美解析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
25、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C
16、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 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23、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8、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
B.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
C. 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202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

202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

ﻩ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旳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23.6.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旳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企业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

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旳行为属于侵权行为?A.甲航空企业购置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B.乙企业购置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C.丙学生购置正版旳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D.丁学生购置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司法部答案】ABD【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出租权、合理使用、信息网络传播权【答案解析】甲航空企业购置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旳合理使用,甲航空企业构成侵权,A应选。

《著作权法》第41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旳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酬劳旳权利;权利旳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初次制作完毕后第五十年旳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获得著作权人、演出者许可,并支付酬劳。

”乙企业购置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未经权利人花园企业许可旳行为属于侵权行为,B应选。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刊登旳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C不选。

丁学生购置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侵犯了录音制作者、著作权人、演出者旳权益,构成侵权,D应选。

2、甲企业根据买卖协议,在买受人乙企业尚未付清所有货款旳状况下,将货品发运给乙企业。

乙企业尚未收到该批货品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对旳旳?A.乙企业已经获得该批货品旳所有权B.甲企业可以取回在运货品C.乙企业破产管理人在支付所有价款状况下,可以祈求甲企业交付货品D.货品运到后,甲企业对乙企业旳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司法部答案】BCD【考点】在途货品取回权、破产债权【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旳物向作为买受人旳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所有价款旳,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旳标旳物。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14.9.1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船舶担保物权及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司法部答案】ACD船舶优先权;请求权【答案解析】参考《海商法》22-25条的规定。

《海商法》第22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

…第23条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

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

…-可编辑修改-据此,第(四)项海难救助先于前三项优先受偿,A正确。

其他依照顺序受偿,所以(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应“后于”(三)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

B错误。

第24条规定,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以及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C选项正确。

第25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简单归纳三者受偿顺序为: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带答案和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带答案和解析

1、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2、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

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

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16.6.22)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16.6.22)
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C.县工商局有权对6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行为、反垄断调查机构及其职权。
4、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6、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江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
A.银行贷款优先于税款
B.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
C.罚款优先于税款
D.三种欠款同等受偿,拍卖所得不足时按比例清偿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据此可知,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和罚款受偿,但与有担保债权对比,看时间。本题中,该企业拖欠的税款是在办公楼抵押给银行之前,因此,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获得清偿。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16.7.15)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16.7.15)
6、某商业银行决定推出一批新型理财产品,但该业务品种在已获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外。该银行在报批的同时要求下属各分行开展试销。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B.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C.因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即进行试销,有关部门有权对该银行进行处罚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据此可知,甲向乙的转让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相应人民政府审批。
7、农户甲外出打工,将自己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同村农户乙,5年后甲返回该村。关于甲返村后的住宅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由于甲无一技之长,在外找不到工作,只能返乡务农。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B.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甲作为本村村民应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再批给甲一处宅基地建房
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李某仍继续在公司工作,应视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故李某无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B.劳动合同到期后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属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故李某有权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2016.7.15)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6月3日)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6月3日)

2013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每日一练(6月3日)一、单选题(每题1分,以下备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错选均不得分)1、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

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

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

甲的继承人为丁。

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乙旅行社有权要求红星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B. 丙公司有权要求白云保险公司直接对丁支付保险金C. 丁有权直接要求红星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D. 丁有权直接要求白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正确答案】:A,B2、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

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

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

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

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B.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正确答案】:C3、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 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 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 通过和解协议【正确答案】:D4、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练习题及答案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练习题及答案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

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练习题及答案: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

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术B.甲公司无权要求分享改进技术C.乙公司改进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D.乙公司改进技术属于违约行为【司法部答案】B【考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改进【答案解析】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本案甲公司无权实施该专利技术,A错误。

《合同法》第35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B正确。

《合同法》第329条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

”根据《技术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本案情形属于妨碍技术进步,合同无效,乙公司改进技术并未违约,也未侵权,C、D错误。

2、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

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A.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B.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C.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D.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司法部答案】ABD【考点】著作权侵权行为、出租权、合理使用、信息网络传播权【答案解析】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2条的合理使用,甲航空公司构成侵权,A应选。

司 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讲解

司 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讲解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知识点讲解民事诉讼法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考生来说,掌握好相关知识点至关重要。

以下将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些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知识点。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程序,对民事诉讼活动起着指导作用。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这一原则意味着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无论是在诉讼地位、诉讼机会还是在适用法律等方面。

法院应当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不因当事人的身份、地位等因素而有所偏颇。

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外国当事人与我国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对等原则则是当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时,我国法院对该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也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3、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法院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

同时,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4、辩论原则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

通过辩论,能够让法院更清楚地了解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主张。

5、处分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的处分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1、合议制度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制度。

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在审判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共同对案件进行评议和裁判。

2、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防止审判人员因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判。

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也应当自行回避。

3、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包括审判过程的公开和审判结果的公开。

公开审判有助于增强司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4、两审终审制度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诉讼请求的变更或追加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诉讼请求的变更或追加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诉讼请求的变更或追加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诉讼请求的变更或追加是一个较为常见但又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

这一环节的处理是否得当,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也会对诉讼的进程和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诉讼请求的变更和追加。

简单来说,诉讼请求的变更指的是当事人对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在内容上进行修改,比如把要求赔偿的金额从 10 万元提高到 15 万元;而诉讼请求的追加则是在原有的诉讼请求基础上增加新的请求事项,例如在原本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的基础上,追加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诉讼请求变更或追加的情况呢?原因可能多种多样。

有时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事实,导致原来的诉讼请求不够全面或者准确;也有可能是因为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有了新的认识,从而觉得需要调整自己的诉求。

在处理诉讼请求的变更或追加时,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一般来说,当事人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变更或追加的申请。

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除非有特殊的理由并且得到法院的准许,否则可能不被允许。

这是为了保证诉讼的稳定性和效率,避免对方当事人因为突如其来的变化而措手不及,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

那么,当事人应该如何提出变更或追加诉讼请求的申请呢?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申请,并说明变更或追加的理由和具体内容。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如果认为申请合理、合法,且不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不公平的影响,可能会准许;反之,如果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会对诉讼秩序造成不利影响,可能会驳回申请。

对于法院来说,在处理这类申请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他们有机会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另一方面,也要维护诉讼的公平性和效率,避免诉讼程序的过度拖延和混乱。

例如,如果当事人提出的变更或追加请求会导致案件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重新进行庭审等,法院可能会更加谨慎地考虑是否准许。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2016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第一节诉的合并一、合并的意义Ÿ 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同时解决多个争议或者多个人的争议,增强诉讼制度解决纷争的功能,同时减少矛盾判决,尽可能满足诉讼经济的要求。

二、诉的主体合并(一) 概念:诉的主体要素为多数的'诉讼,如必要的共同诉讼。

(二) 可发生于提起诉讼或诉讼进行时。

应满足关于共同诉讼条件的规定。

三、诉的客体合并(一) 概念:诉的客观要素为多数的诉讼。

(二) 条件:1. 几个诉必须由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2. 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诉都有管辖权3. 合并的几个诉必须是属于同一个诉讼程序4. 合并的几个诉之间原则上应当具有关联性四、诉的预备合并(一) 客观的预备合并:同一原告对于同一被告提起之两个以上不能并存的诉,请求法院先审理其中一个诉(先位之诉),如果法院判定先位之诉无理由,再请求法院审理后备的诉(预备之诉)。

(二) 主观的预备合并:当事人一方由先位当事人和后位当事人组成,如果法院驳回有关先位当事人的请求,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审理关于后位当事人的请求。

(三) 支持者意见:1. 属于当事人处分权范围,符合民诉法辩论主义的立法精神2. 有利于防止裁判冲突、统一解决纷争、符合诉讼经济原则、避免原告陷于自相矛盾窘境、保护原告实体法上之权利(包括免罹于消灭时效)、防止被告推诿责任、有益于扩大诉讼制度解决纷争功能(四) 反对者意见:1.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处于不安定状态,程序保障不充分2. 难以保持合并审理状态,致裁判无法达到统一3. 实际上损害了后位当事人的审级利益第二节诉的追加与变更Ÿ 诉的追加与变更包括当事人的追加和变更以及诉讼标的追加和变更。

其理由在于:以适当的诉讼标的作为审判对象,从而达到争议的适当和真正的解决。

一、诉的追加与变更的条件(一) 须经被告同意(二) 不得妨碍被告的防御和诉讼正常进行(三) 不得包含由非受诉法院专属管辖的诉讼标的(四) 必须能够适用同一诉讼程序(五) 原则上应当在原诉一审辩论终结之前提出二、诉的追加、变更的程序及审理(一) 简易程序中,书记员记入笔录(二) 普通程序中,提交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三) 法院应当审查是否符合追加或变更诉的要件,还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2016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考点解析:诉的合并、追加与变更】。

2013年民诉考点提示

2013年民诉考点提示

1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判决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比】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物是争议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对象。

【比】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具体的诉讼主张。

判决不得超出诉讼请求。

1)确认之诉:只求确认,不求给付;分为积极的(肯定的)和消极的(否定的)确认之诉 (2)给付之诉:先行确认,以求给付;分为金钱给付、物之给付和行为给付(3)变更之诉:现有关系,加以变更; 4(1)概念:独立的诉。

与反驳不同,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而反诉则是被告通过发动进攻进行防御。

(2)反诉的构成要件:①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②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

③在本诉进行中提出。

(3)法院对反诉的处理: ①一审中:只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可以合并审理;②二审中: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③考法:再审用二审程序时的反诉,按照二审方式处理。

5(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权利相同;权利对应;(2)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外国主体与中国主体有同样的待遇。

对等原则:我国法院对该外国主体加以同样的限制。

(3)辩论原则:①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②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可以是程序方面的,也可以是证据方面的;③贯穿审判程序的始终。

但特别程序、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无法辩论;④辩论权是当事人的权利,证人没有辩论权。

(4)处分原则:有权处分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考法:①判决内容不能超出原告的请求范围;②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③处分权不是绝对的,法院可以干预。

(5)诚信原则: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相关法条:①第112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第113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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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正确答案】:C
9、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
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正确答案】:B
25、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
B. 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
C. 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D. 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6、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D
20、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C. 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B. 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
C. 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D. 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正确答案】:C
4、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
7、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19、如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应当委托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代理
B.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C. 所属国必须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D. 如所属国商标注册主管机关曾驳回了其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在我国仍有可能获准注册
A. 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
B. 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
C. 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
D. 法院应当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并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正确答案】:C
8、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C,D
23、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B
22、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 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A. 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 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 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 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正确答案】:
A. 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 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 通过和解协议
【正确答案】:D
3、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A. 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A. 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B.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 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B,C,D
11、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正确答案】Βιβλιοθήκη D 13、甲将其对乙享有的10万元货款债权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乙均不知情。乙将债务转让给戊,得到了甲的同意。丁要求乙履行债务,乙以其不知情为由抗辩。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
24、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
B. 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
C. 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D. 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A,B
10、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12、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普通程序
B. 二审程序
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D. 小额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A,B
18、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戊可代位继承
C. 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
D.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C
15、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1、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A. 公益诉讼制度
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
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正确答案】:A,B
2、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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