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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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3篇)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3篇)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身份关系、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第三条全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本部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缺额,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二)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或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借调:(一)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时间未满____年的。

(三)与借调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第七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由借调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理由、借调岗位、借调数量、借调期限、借调人员的基本要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特长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批。

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借调人选,并统一发文借调。

第九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或部门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借调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借调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调申请1.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人员的,应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人员的岗位、人数、期限及理由。

2. 申请书中应附上借调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借调审批1. 人事部门收到借调申请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2. 审核通过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3. 主管领导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批,审批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部门。

第三章借调期限与工作职责第六条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2. 借调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借调,应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第七条工作职责1. 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各项工作。

2. 借调人员应按照借调单位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借调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影响借调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四章借调待遇与考核第八条借调待遇1. 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借调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借调人员的考核、晋升、培训等事项,参照借调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考核1. 借调人员的工作考核,由借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 考核结果作为借调人员是否续借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借调解除与归档第十条解除借调1. 借调期限届满或因工作需要,借调人员应按时解除借调关系。

2. 借调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借调关系。

第十一条归档1. 借调人员的借调手续、工作考核等相关材料,应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2. 归档材料应完整、准确、及时。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借调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借调聘用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借调聘用人员的管理。

二、借调聘用人员的条件第三条借调聘用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4. 经批准,符合我单位工作需要。

三、借调聘用程序第四条借调聘用人员应当经过以下程序:1. 单位提出借调聘用需求,经单位领导批准;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考试;3. 考试合格者,经单位领导审批,签订借调聘用合同;4. 合同签订后,借调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

四、借调聘用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借调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获得与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2. 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考核、晋升等活动;3.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条借调聘用人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2.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3.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4. 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借调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借调聘用人员的考核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 每年对借调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借调聘用人员续签合同、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八条对表现优秀的借调聘用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工作表现不佳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降职等处理。

六、借调聘用人员的合同管理与解聘第九条借调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借调聘用人员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借调聘用合同:1. 借调聘用人员提出解除合同,并经单位同意;2. 借调聘用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3. 因工作需要,单位决定提前解除合同。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好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得管理!所以,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得相关资料吧!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得管理,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得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ﻫ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就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她单位执行指定工作得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身份关系、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ﻫ第三条全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本部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缺额,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得。

(二)因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或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得重要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得。

ﻫ(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得。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ﻫ(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ﻫ(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得工作能力与其她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得工作岗位得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ﻫ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得,不得借调:(一)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得工作人员.ﻫ (二)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时间未满 2 年得.ﻫ (三)与借调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得人员。

ﻫ第七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ﻫ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ﻫ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得,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由借调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理由、借调岗位、借调数量、借调期限、借调人员得基本要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特长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批。

借调_用_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_用_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借调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解除借调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借调原则第三条借调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按需借调: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借调人员数量和期限。

2. 公开公平:借调人员选拔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规范管理:借调人员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4. 效益优先:借调人员应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借调条件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借调:1. 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借调岗位。

3. 身体状况: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借调岗位的工作强度。

4. 工作表现:工作表现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四章借调程序第五条借调程序如下:1. 申请:拟借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借调申请表》。

2. 审批:所在单位审核申请,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公示:对批准的借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 签订协议:借调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办理手续:借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人事调动、工资福利等。

第五章借调管理第六条借调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职责:明确借调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其发挥积极作用。

2. 考核评价: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3. 培训提升:组织借调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 纪律要求:借调人员应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六章解除借调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借调:1. 工作需要:因工作需要,所在单位决定解除借调。

2. 个人原因: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借调。

3. 违反规定:借调人员违反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好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 管理!所以,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的相关资料吧!事业单位人员 借调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 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 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 定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身份关系、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第三条 全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本部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 员缺额,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二)因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或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 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 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 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借调:(一)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时间未满 2 年的。

(三)与借调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第七条 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 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市人社 局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八条 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由借调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理由、借调岗位、借调数量、借调期限、借调 人员的基本要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特长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市人社 局审批。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和调配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职工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借调。

三、借调条件1. 借调方申请借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2) 对借调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适应能力;(3) 借调期间不影响原单位的正常工作开展。

2. 被借调人员的条件:(1) 同意借调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2) 借调期间能够完成原单位的工作任务。

四、借调程序1. 借调方向上级部门申请借调人员,提出借调的理由和期限。

2. 借调方上级部门审批并决定是否同意借调,如同意,批准借调人员。

3. 借调人员与原单位和借调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工作任务。

4. 借调期满,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

五、借调期限借调人员的期限由借调方提出,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借调期间的权责1.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有与原单位职工相同的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

2.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须按照借调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应当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七、借调后的评估和奖惩1. 借调期满后,借调单位和原单位要对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如有表现优秀者可予奖励,如有工作不称职者可予处罚。

2. 借调单位和原单位可以根据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延长借调期限或调整归属。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为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员借调的管理,确保借调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员借调是指根据组织的工作需要,调动机关内部人员到其他部门、单位或机构工作,并和所借调的部门、单位或机构签订工作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工作。

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抽调借调人员管理,规范抽调借调工作程序,保障抽调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内部或外部抽调、借调工作人员的情况。

第三条抽调借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备完成抽调借调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任务;(四)自愿参加抽调借调。

第二章抽调借调程序第四条抽调借调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抽调借调工作流程如下:1. 部门提出抽调借调申请,说明抽调借调的原因、期限、岗位、人数等。

2. 人事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3. 单位领导审批抽调借调申请。

4. 人事部门与被抽调借调人员签订《抽调借调协议书》。

5. 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安排抽调借调人员到岗。

第三章抽调借调期限与待遇第六条抽调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七条抽调借调人员在抽调借调期间,享有以下待遇:1. 工资、奖金、福利待遇按照原单位规定执行。

2. 在抽调借调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按照原单位规定执行。

3. 因工作需要,单位可给予必要的交通、住宿补贴。

4. 在抽调借调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处理。

第四章抽调借调人员管理第八条抽调借调人员应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九条抽调借调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抽调借调人员在抽调借调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单位可解除《抽调借调协议书》: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

2.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3. 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经培训仍不能胜任的。

4.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抽调借调的。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事业单位关于借调人员管理规定模版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进一步做好借调人员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借调人员的管理,不适用于借调到本单位外部组织的人员。

第三条借调人员指由本单位向他单位借调的在编在岗职工。

第四条本单位及被借调单位必须要有办理借调手续的意向、能力和条件。

第五条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对借调人员享有对其工作进行人事管理、岗位调整、评定、奖励、考核、追究责任、解聘等权力。

第七条涉及借调人员与借调单位之间的管理问题,应由本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单位原已存在的与本规定不符合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自行废止。

第二章借调手续的办理第九条借调人员的借调手续应由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准备好以下材料:(一)本单位申请书;(二)借调人员同意书或者解聘证明;(三)借调人员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书;(四)其它与借调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对借调手续的办理,应由本单位的正职与被借调单位的正职签订借调协议,并加盖本单位和被借调单位的公章。

第十一条借调协议中应明确以下内容:(一)借调人员的具体岗位、任务和期限;(二)借调期满后的处理意见;(三)工资待遇、单位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具体待遇;(四)人事管理、考核评定、申诉和追究责任等具体事项。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需经过一定的培训和适应期,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第三章借调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对借调人员的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

第十四条本单位对借调人员的相关岗位进行职责分工,并明确其在岗工作的内容和目标。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奖惩。

第十六条对于不符合借调条件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借调人员,本单位有权解聘或调整其岗位。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借调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调人员的管理,保障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借调单位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对外借调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借调人员的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当明确借调人员的具体情况,包括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学历、工作经历等。

第五条借调申请应当由借调单位向被借调单位提出,被借调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第六条被借调单位应当根据借调申请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第七条被借调单位应当在审批结果出来后,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借调单位。

第八条借调单位应当在收到被借调单位的审批结果后,尽快将结果告知借调人员。

第三章借调合同第九条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应当在借调人员到岗前签订书面借调合同。

第十条借调合同应当明确借调人员的具体情况,包括借调期限、薪酬标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第十一条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在签订借调合同时,应当将借调合同备案。

第十二条借调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应当严格执行。

第四章借调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享有与本单位员工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借调人员应当遵守借调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借调单位的利益。

第十五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如遇有疾病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向借调单位报告,并取得借调单位的同意。

第十六条借调人员应当在借调期满时,按时返回原单位。

第五章借调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借调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借调人员的管理制度,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八条借调单位应当定期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借调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借调人员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九条借调单位应当及时与被借调单位沟通,了解借调人员的工作情况,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条被借调单位应当对借调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借调单位汇报,协助解决。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人员借调,保证借调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制定本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员借调是指组织单位将本单位的人员暂时调配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工作一段时间的行为。

第三条人员借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单位的规定,确保工作秩序和人员利益的统一。

第四条人员借调工作由组织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协调各相关部门的配合。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单位内部的人员借调,不适用于外部单位与组织单位的人员借调。

第二章人员借调的定义和程序第六条人员借调是指组织单位将本单位的人员暂时调配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工作一段时间的行为。

借调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七条人员借调应当经过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的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相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人员借调程序如下:1. 借调需求的产生:借调单位提出借调需求,并向借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2. 人员借调协商: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借调事宜和期限。

3. 领导批准: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审批同意。

4. 签订借调协议: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

5. 借调实施:被借调人员按照借调协议的规定,到被借调单位工作。

第三章人员借调的目标和范围第九条人员借调的目标是:1. 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2. 加强不同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和合作;3. 提升员工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第十条人员借调的范围包括本单位内不同部门之间的借调,以及与本单位具有合作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的借调。

第四章人员借调的条件和权益第十一条人员借调应满足以下条件:1. 借调人员具备被借调单位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资质和能力;2. 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借调,并确保在借调期间原岗位不受影响;3. 借调人员个人愿意接受借调,并能够完成借调工作。

第十二条人员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享有以下权益:1. 被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所在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借调期间工资福利按照所在单位的规定执行;2. 被借调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借调人员能够顺利开展工作;3. 借调人员按照借调单位的管理要求执行工作任务,享受借调单位的待遇和权益。

2024年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2024年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2024年人员借调管理制度一、引言人员借调是指在组织内部或跨组织间,由原有的工作单位将员工临时调配到其他部门或单位工作的一种管理方式。

借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人员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运转的灵活性。

为了规范和完善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提高借调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部门内部人员的借调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三、人员借调的原则1.自愿原则:借调人员应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借调,不得强制借调。

2.公平原则:借调人员的选择应公平、公正,避免任人唯亲,确保选拔合适人员进行借调。

3.均衡原则:借调应在保证原有单位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避免对原单位的人员组织造成不良影响。

4.合法原则:借调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5.诚信原则: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工作期间的相关职责和规定,不得挪用借调部门资源。

四、人员借调的程序1.申请:借调人员应向原单位提出借调申请,说明借调原因、期限、岗位要求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批:原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和审批,审核应包括借调人员的工作能力、资历、岗位需求等。

3.公示:原单位应将借调信息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其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平公正。

4.选拔:根据借调申请和公示结果,原单位应选派最合适的员工进行借调。

5.协商:原单位和借调单位应在选派借调人员后进行协商,确认借调的具体条件、期限、待遇等。

6.备案:确认借调条件后,原单位和借调单位应分别进行备案,确保借调手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7.借调合同:原单位、借调单位和借调人员应签订借调合同,明确借调期限、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

8.借调执行:借调人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借调工作,借调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9.借调管理:借调期间,原单位和借调单位应定期进行借调人员的工作评估和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10.借调解除:借调期满或借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原单位和借调单位应协商解除借调关系。

事业人员借调管理规定(3篇)

事业人员借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范借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借调工作。

第三条借调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服从工作需要,兼顾个人特长;3. 短期、灵活、高效;4. 保障借调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借调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借调条件1. 借调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借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借调岗位的工作;3. 借调人员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借调岗位的工作强度;4. 借调岗位符合借调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发展方向。

第五条借调程序1. 借调单位提出借调申请,说明借调岗位、期限、人员条件等;2. 人力资源部门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征求借调人员所在单位意见;3.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借调人员名单;4. 借调单位与借调人员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职责、待遇等;5. 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应配合借调工作,确保借调人员按时到岗。

第三章借调期限与待遇第六条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2. 特殊情况经批准,借调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七条借调待遇1. 借调人员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2. 借调期间,借调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借调人员相应的生活补贴;3. 借调人员原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借调人员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四章借调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借调管理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借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2. 借调单位应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借调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3. 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九条借调监督1.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借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借调工作规范、有序;2. 借调人员有权对借调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3. 对借调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事业编制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事业编制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编制借调人员的管理,保障借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借调事业编制人员的情况。

第三条借调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二)按需借调,注重实效;(三)严格控制,防止滥用;(四)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衔接。

二、借调条件与程序第四条借调条件:(一)借调人员应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二)借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三)借调人员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借调期间的工作;(四)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五条借调程序:(一)提出借调申请。

借调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提出借调申请,并说明借调原因、期限、岗位职责等。

(二)审批。

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签订借调协议。

借调单位与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办理借调手续。

借调单位与拟借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人事关系转移、工资待遇调整等。

三、借调期间管理第六条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借调单位的管理。

第七条借调人员应按照借调协议约定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八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仍由原单位负责管理。

四、借调期满与返岗第九条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应按照借调协议约定的时间返回原单位。

第十条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后,原单位应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对借调工作的监督,确保借调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应定期接受借调单位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工作评价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借调人员的管理,保障单位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借调人员管理,包括借调人员的选调、职责、待遇、考核和解除借调等。

第三条借调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借调人员选调第四条借调人员的选调应按照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

第五条借调人员的选调程序如下:1. 部门提出借调申请,经单位领导审批;2. 人事部门根据申请,对拟借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邀请拟借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4. 考察合格者,经单位领导批准,正式借调。

第六条借调人员的借调期限一般为1至6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三章借调人员职责第七条借调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第八条借调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完成借调期间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借调人员应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单位员工保持良好沟通。

第十条借调人员应保守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

第四章借调人员待遇第十一条借调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执行。

第十二条借调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按照原单位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借调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休假。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借调人员的工作表现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借调人员续借、解借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借调人员,单位可提前终止借调合同。

第六章解除借调第十七条借调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单位可提前解除借调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2. 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3. 工作表现不合格,经考核不合格;4. 因工作需要,单位无法继续借调。

第十八条解除借调合同,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借调人员。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管理,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借用人员范围1. 借用人员限于本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 借用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三、借用条件1. 借用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人员的,应提出借用申请,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借用。

2. 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需延长借用期限的,应提前一个月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

3. 借用人员应在借用期间保持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不变。

四、借用程序1. 借用单位提出借用申请,应包括借用人员的姓名、职务、借用的原因、期限、岗位等信息。

2. 本单位人事部门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借用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

3. 经审核同意的借用申请,报本单位领导批准。

4. 经批准的借用人员,由本单位人事部门与借用单位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借用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借用人员享有原单位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培训、评优评先等。

2. 借用人员应遵守借用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借用单位的工作安排。

3. 借用人员应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因借用而影响原单位的工作。

六、借用人员的监督管理1. 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借用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定期了解其在借用单位的工作情况。

2. 借用人员如有违反借用协议或借用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由借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本单位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3. 如发现借用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关借用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的管理,确保借用工作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借调挂职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借调挂职制度范本

事业单位借调挂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借调和挂职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时调用到其他单位工作,借调期间原单位职务、身份、工资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挂职,是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培养、锻炼等原因,暂时担任其他单位相应职务,挂职期间原单位职务、身份、工资关系保持不变。

第四条借调和挂职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发挥个人专长。

第二章借调管理第五条借调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能力要求;(四)原单位同意借调。

第六条借调程序:(一)申请:个人向原单位提出借调申请,说明借调理由和目标单位;(二)审核:原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三)调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借调手续,调配到目标单位;(四)考核:借调期间,目标单位对借调人员进行考核,原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借。

第七条借调期限:(一)一般不超过一年;(二)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借调期限的,应提前向原单位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借调期间,原单位的工作任务不得受到影响。

第三章挂职管理第八条挂职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能力要求;(四)原单位同意挂职。

第九条挂职程序:(一)申请:个人向原单位提出挂职申请,说明挂职理由和目标单位;(二)审核:原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三)安排: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到目标单位挂职;(四)考核:挂职期间,目标单位对挂职人员进行考核,原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挂。

第十条挂职期限:(一)一般不超过一年;(二)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挂职期限的,应提前向原单位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挂职期间,原单位的工作任务不得受到影响。

单位职工借调管理制度

单位职工借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职工借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借调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职工借调工作,包括借调程序、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权益保障、借调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借调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二)合理配置,注重实效;(三)保障权益,维护稳定;(四)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二章借调程序第四条借调职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借调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自愿申请,经本人同意;(三)原单位同意,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第五条借调程序如下:(一)职工向所在部门提出借调申请;(二)所在部门审核借调申请,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批;(三)单位人事部门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四)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职责、待遇等事项;(五)借调职工按照借调协议开展工作。

第三章借调期限第六条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

借调期限届满,借调职工应返回原单位工作。

第七条借调期限届满前,借调单位应当与借调职工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借调协议。

如需续签,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章借调期间的权益保障第八条借调期间,借调职工享有以下权益:(一)享受借调单位同等岗位的工资待遇;(二)享有与借调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三)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婚丧假、产假等权益;(四)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益。

第九条借调期间,借调职工发生工伤、疾病等情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章借调管理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借调管理制度,明确借调管理职责,加强对借调工作的监督。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对借调工作进行评估,对借调效果显著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对借调职工的关心和关爱,关心借调职工的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三条单位应加强对借调工作的宣传,提高职工对借调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借调氛围。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人员借调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本单位内部人员借调的程序和方式,确保借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人员的借调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人员借调的种类、借调的条件和程序、借调期限、借调期间工资待遇、借调后工作调整等。

第二章人员借调种类第四条人员借调主要分为内部借调和外部借调两种。

1. 内部借调:指本单位内部人员在一定期限内调职到其他职务或岗位的借调。

2. 外部借调:指本单位人员和其他单位人员之间的借调。

第三章人员借调的条件第五条人员借调的条件包括:1. 符合借调岗位的条件和能力要求;2. 原单位同意借调;3. 借调单位同意借调;4. 面试并通过借调单位的借调面试;5. 签订借调协议;6. 履行借调期间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人员借调的条件根据具体岗位和岗位要求而定,由借调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借调人员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单位通过审核后进行借调。

第四章人员借调程序第七条人员借调的程序包括:1. 借调申请:借调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借调申请;2. 审批:原单位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批;3. 面试:借调单位组织面试;4. 签订借调协议:借调人员和两个单位签订借调协议;5. 报批:借调单位将借调文件报批上级单位;6. 借调生效:上级单位批准借调,借调生效。

第八条借调申请应包括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的基本情况,借调岗位的要求和借调期限等。

第九条借调审批的审核主要包括借调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原单位的同意和核准、职称晋升和职衔评聘等。

第十条面试主要以借调岗位要求为依据进行,候选人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是否通过借调。

第十一条签订借调协议应明确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的权责、借调期限、借调期间待遇等。

第十二条借调文件应包括借调单位意见、借调协议、借调申请材料等。

第五章借调期限第十三条人员借调期限根据具体借调岗位的需要而定,最长不超过2年。

第六章借调期间工资待遇第十四条借调期间,借调人员可以享受借调单位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待遇应明确在借调协议中。

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借调作为一种灵活的用人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力资源的紧张状况。

然而,近年来,借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如借调时间过长、借调人员过多、借调程序不规范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一、明确借调条件1. 借调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人员编制紧张,确需借调;借调岗位与被借调人员专业相符;借调岗位为临时性、辅助性工作。

2. 被借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从事拟借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职称或工作经历;自愿申请借调,且本人及家庭无特殊困难。

二、规范借调程序1. 借调单位提出借调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 借调单位与被借调单位签订借调协议,明确借调期限、工作内容、待遇等。

3. 被借调人员到借调单位报到,并接受借调单位的管理。

4. 借调期满,被借调人员应返回原单位。

如需续借,需重新履行借调程序。

三、严格借调期限1. 借调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

2. 借调期限届满,被借调人员应返回原单位。

如需续借,需重新履行借调程序。

四、加强借调人员管理1. 借调单位应加强对被借调人员的管理,确保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 被借调人员应遵守借调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3. 借调期间,被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负责。

五、完善监督机制1. 建立借调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对借调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2. 对借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3. 鼓励群众举报违规借调行为,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通过以上措施,有望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制度,有效解决借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同时,也有助于维护被借调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干部队伍的稳定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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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好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所以,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的相关资料吧!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身份关系、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第三条全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本部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缺额,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二)因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或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借调:(一)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时间未满2 年的。

(三)与借调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第七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由借调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理由、借调岗位、借调数量、借调期限、借调人员的基本要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特长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批。

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借调人选,并统一发文借调。

第九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部门(单位)的相关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

借调期限在6 个月以上的,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借入单位。

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管理工作。

(三)借调人员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不足 6 个月的,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借调单位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原单位反馈;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超过 6 个月的,由借调部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提出评定等次意见,向原单位反馈。

(四)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借调人员。

(五)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借调部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部门(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凡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六)借调人员借调期满,因工作需要,符合提拔(重用)或调动等相关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借调部门(单位)应及时解除借调关系。

(一)借调期满,未办理续借手续的。

(二) 借调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工作任务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借调的。

(三)因原单位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无法继续从事借调部门(单位)工作的。

(四)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部门(单位)同意的。

(五)借调人员违反借调部门(单位)劳动、工作纪律,致使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六)借调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借调的。

第十一条借调工作纪律。

(一)借调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审批。

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不得借调。

(二)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

(三)有关部门(单位)接到借调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借调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

(四)已借调到各部门(单位)但没有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按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补办借调手续。

(五)未按规定程序借调人员的,要追究借出、借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渭城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借调人员,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 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 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 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 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核。

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 借调部门(单位)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领取《渭城区干部职工借调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科级干部、党群口工作人员借调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其余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批。

若借调人员同时涉及党群口和政府口,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审批。

(三)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渭城区干部职工借调登记表》报区委、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 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部门(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借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

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等管理工作。

(三) 借调人员在借调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

借调人员的工伤和住院治疗期待遇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 借调人员的年度考核,考核年度当年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参加考核。

借调单位应对其借调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向原单位反馈;考核年度当年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由借调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定等意见,向原单位反馈。

(五) 借调期间,如遇原单位竞争上岗、岗位调整等情况,原单位应将借调人员与在岗职工同等对待,做好借调人员定员、定岗、定级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对待借调人员。

(六) 借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借调部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借调部门(单位)的管理和领导,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凡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服从领导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随时予以退回,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七) 借调人员借调期间,借调部门(单位)领导负责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谈话,掌握借调人员的思想工作状态。

借调期满后,由借调部门(单位)对其借调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做出书面鉴定,按照审批口径,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向原单位反馈。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借调部门(单位)应及时解除借调关系。

(一) 借调期满,未办理续借手续的。

(二) 借调期未满,工作任务有变动或工作任务提前完成,不再需要继续借调的。

(三) 因原单位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无法继续从事借调部门(单位)工作的。

(四) 借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结束借调关系,并得到借调部门(单位)同意的。

(五)借调人员违反借调部门(单位)劳动、工作纪律,致使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六)借调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借调的。

第十条借调工作纪律。

(一)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

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随意滥借,造成工作人员人浮于事,或者因疏忽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追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相应责任。

(二) 有关部门(单位)接到借调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借调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妨碍借调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 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回原所在单位工作,借调部门(单位)和借调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其他要求。

(四) 已借调到各部门(单位)但没有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人员,现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按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借调手续。

否则,一律予以清退。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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