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驾驶人
平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平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保险责任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二条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第三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着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我国交通管理领域的重要法规。
其规定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和使用程序,旨在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本文将从申领条件、申请流程、考试内容、驾驶证的使用等方面介绍相关规定。
一、申领条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人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学习驾驶专业知识、技能等相关要求。
二、申请流程1. 学习驾驶知识和技能:申请人需在驾驶员培训学校或指定驾驶员培训机构参加学习,通过学习驾驶知识和技能考试后,方可进行后续申请。
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学习成绩单、体检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3. 驾驶考试:申请人需参加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通过后即可领取驾驶证。
4. 领取驾驶证:通过考试的申请人需到指定的驾驶人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领取前还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三、考试内容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驾驶考试两部分。
1.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申请人对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驾驶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包括交通法规、交通信号、道路标志、交通安全常识等方面。
2. 实际驾驶考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驾驶技能。
考试内容包括起步、直线行驶、转弯、并线、变更车道、掉头、超车、通过公交车站等方面。
四、驾驶证的使用1. 行驶范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类别所限制的范围内驾驶相应类型的机动车辆。
2. 有效期限:驾驶证的有效期限根据驾驶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驾照类别而定,一般为6年或满60周岁止。
3. 使用要求:驾驶人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妥善保管驾驶证,严禁借用他人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驾驶人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合驾驶机动车辆。
4. 违法行为:如果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存在涉嫌饮酒驾驶、毒驾等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扣分、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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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通用14篇)
驾驶员驾驶员的岗位职责(通用14篇)驾驶员安全岗位职责篇一驾驶员司机岗位职责:1、接送公司领导、客户,完成日常用车和接待任务;2、负责驾驶车辆的保险、验车、保养、维修等工作;3、根据领导要求处理一些外联事务;3、保持车辆内外部的清洁;4、协助行政人员从事一些外勤工作;任职要求:1、职高以上学历;2、五年以上机动车驾龄,驾照b驾优先考虑;3、具有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为人正直、踏实,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5、熟悉xx地区交通,驾车期间,无严重违规记录;6、xx户籍的优先考虑,住址离公司近能适应加班者优先。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篇二1.检查每日车辆状况,做好出车准备。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持车辆的。
良好状态。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和有关条例,确保安全行驶。
4.优质高效完成出勤任务,为公司各部门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5.做好出勤记录。
6.服从分配,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安全岗位职责篇三一、严禁酒后驾车和非司机开车,严禁疲劳驾驶。
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开带病车上路,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上对驾驶员提出的“十三”不准的规定。
按时参加交通安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驾驶技能,确保行车安全。
三、随时完成领导和车管干部交办的一切临时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篇四岗位基本信息岗位名称驾驶员所属部门综合办岗位职等直接上级综合办主任直接下属无岗位概要:负责安全驾驶及汽车日常维护、保养、清洁;职责描述重点工作1.驾驶服务:根据上级领导的统筹调度,准时出车为公司领导及各部门提供车辆驾驶服务;2.车辆维护:自觉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好车辆清洁卫生,保持车辆里外干净舒适;3.事务管理:负责车辆质量鉴定,定期保养、维修等事务管理;负责车辆路费、保险、年审业务办理;负责各项费用的缴纳;一般工作1.其他事项:协助做好接待、采购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主要责任1.保证准时出车;2.遵守相关法规,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岗位权力1.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各部门对本岗位工作予以合理配合的权力;2.根据公司制度有关规定,接受培训,享受薪酬和各项福利政策的权力;3.按公司制度享有的其他权力;任职资格资历:初中及以上学历,2年经上驾驶员工作经历;能力: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品质:有较强的纪律性,对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爱岗、吃苦耐劳;知识结构:熟悉交通法规及一定的车辆保养、维修知识;关键指标出车及时性、出车差错次数、交通违章费用、交通事故发生次数驾驶员岗位职责篇五(1)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及驾驶,认真完成公司的`派车任务,服从管理;正确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听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9版)目录总则 (2)第一部分基本险 (2)第一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2)第二章车辆损失险 (5)第三章全车盗抢险 (9)第四章车上人员责任险 (1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3)保险期间 (13)保险人义务 (13)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14)其他事项 (14)争议处理 (14)第三部分附加险 (15)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15)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15)自燃损失险条款 (15)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16)代步车费用险条款 (16)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 (17)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17)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 (18)附加油污污染责任险条款 (18)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 (19)全车盗抢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条款 (20)涉水行驶损失险条款 (20)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条款 (20)保险事故附随费用损失险条款 (21)车辆重置特约险条款A (21)车辆重置特约险条款B (22)换件特约险条款 (23)系安全带补偿特约险条款 (23)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 (23)特种车特约条款 (23)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 (24)基本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24)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24)第四部分释义 (25)机动车保险费率方案(2009版) (26)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条款分为基本险、通用条款、附加险和释义四个部分。
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除非本保险条款另有规定,通用条款的规定及释义适用于本保险条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条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货运车队的管理制度(6篇)
货运车队的管理制度车队是公司对外的窗口,代表的是公司形象,也是公司利润的来源,为了规范车辆和驾驶员以及跟车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的有序营运,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车辆的管理规定1、做到专人专车,专人管理,归哪位驾驶员管理,使用的车辆,就由哪位驾驶员负责到底。
2、必须保持车容整洁,按时进行保养。
3、车辆季审、年审、保险、营运证到期,驾驶员必须提前告知车队主管,由主管安排办理。
4、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场所,严禁乱停乱放。
违反一次罚款____元。
5、收车、出车必须登记公里数。
油箱口必须上锁加贴密封条。
如有损毁罚款____元。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1、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时参加安全学习。
2、驾驶员出车前应对车辆水箱、润滑系统、制动系统,以及灯光,轮胎等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不准开“病”车上路,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3、驾驶员必须衣帽整齐,严禁打赤膊,穿拖鞋上班。
如有违反罚款____元。
4、驾驶员上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时,必须呆在公司休息室,以便于工作安排。
5、车队是一个服务性单位,驾驶员严禁和客户发生争执,进入客户工场,必须听从客户的指挥安排。
发生事情,立即向公司汇报,由公司出面与客户沟通,驾驶员与客户发生争执情况,视情节轻重,公司给予____元至____元处罚,三次以上及情节恶劣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6、驾驶员必须服从公司安排调度。
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公司安排的任务,发生一次罚款____元。
三次以上直接待岗学习,待岗期间工资扣发。
7、不得发生侵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名誉的事情。
如有发生,公司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8、上班和出车期间严禁饮酒。
如有违反,解除劳动合同。
9、不经公司同意,严禁将车交于其他人员驾驶,如有违反罚款____元。
10、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能与对方私了的尽量私了。
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必须第一时间报交警和保险,同时通知公司。
车险特别约定
特别约定的规范表述
商业险必选的三点特约:
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认真核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请立即通知本公司采用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如超过48小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投保人同意本保险单所载内容。
2.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留第一现场,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3.所有权发生转移,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且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任务4车上人员责任险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 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投保乘客座位数按照被保险机动 车的核定载客数(驾驶人座位除 外)为限。
一辆家庭型轿车的核定载客数是多少?
免赔率
01 负次要责任免赔5%; 负同等责任免赔8%; 负主要责任免赔10%; 负全部责任或单方肇 事事故免赔15%;
代驾责任险
投保时效
代驾公司应在起保前5个工作日将投保资料和保险费交与经纪人。经纪人审核无误后 将投保资料和出单指示提交给保险人。保险人根据经纪人提交的完整投保资料并确 认保费已到账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工作。保险单的生效日期以经纪人出具的 出单指示为准,如果出现未及时投保的情况,生效日期以保险人收到出单指示及保 费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案例分析:8月29日凌晨,漳州龙海交警夜查酒驾时,一名小车驾驶人摇下车窗后酒气 扑面而来。经吹气检测,驾驶人洪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 动车。坐在副驾驶的车主一脸惊讶:“啥?喝酒?我就是因为怕酒后开车不安全才找 的代驾,怎么这代驾也喝了酒!”经过这么一出,车主直呼后怕。经了解,洪某系副 驾驶座车主网上约来的代驾人员,中午喝了5瓶啤酒,以为酒劲散了便抱着侥幸心理开 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洪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之内不 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下至少五年不能开车,代驾也做不成了,拿着处罚决定 书的洪某后悔不已。
✓ 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 未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 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
12
✓ 精神损害抚慰金。
34
✓ 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赔付损失和费用。
✓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内的损失和费用。
最新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
最新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第⼀条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发⽣的合理费⽤,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额内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案侦查,⾃⽴案之⽇起满两个⽉未查明下落的;(⼆)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三)保险车辆在全车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
责任免除第⼆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然灾害造成保险车辆的灭失;(三)被保险⼈及其家庭成员或驾驶⼈的故意⾏为或违法⾏为;(四)驾驶⼈饮酒或服⽤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醉药品的;(五)保险车辆被诈骗、扣押、罚没、查封或政府征⽤;(六)因民事、经济纠纷导致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七)承租⼈或经承租⼈许可使⽤保险车辆的驾驶⼈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
第三条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时,有以下情形之⼀的,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除⾮另有约定,发⽣保险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驶证;(⼆)被保险⼈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停驶⼿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案证明;(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没收期间;(四)所有权发⽣转移,未向本公司办理批改⼿续。
第四条下列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全车遭盗窃、抢劫、抢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损坏;(⼆)新车车辆出⼚时的原⼚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三)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伤亡或本车以外的财产损失;(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致使损失扩⼤的部分;(五)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保险⾦额第六条保险⾦额由本公司与投保⼈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不计免赔特约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
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造成车辆损失(不含盗抢)或第三者责任赔偿,由保险人依据《条款》赔偿规定的金额负责赔偿。
此条款的理解可参照附录一:《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实行绝对免赔率。
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即:两个主要险种在发生事故时的赔偿率并非100%,而是根据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大小,按比例赔偿,例如: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保险车辆,只能收到符合规定的赔偿金额的80%,其余20%须自行担负。
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或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或按照全车盗抢险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基本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彼此独立存在,投保人可选择分别投保,并适用不同的费率。
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嫁给保险公司。
由于这个附加险保障全面,而费率却相对便宜,所以一经推出就很受车主欢迎。
通常是指车主在投保购买此险种后,将车主由于事故责任所承担的免赔金额转给保险公司,车主领到的理赔额会更多。
但不计免赔险只将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
在购买车险时,车主应给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分别投保不计免赔险,使自身理赔权益达到最大化。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三、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七、附加险条款中规定的。
平安保险--车损险 条款
平安车损险条款(全文)车损险是平安的四个基本险种之一,是一般都必须要购买的险种,车损险非常重要,一般都建议购买,下面是平安车损险条款,共26条,这些车损险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的条款很重要,需要仔细阅读:平安车损险保险责任第一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二)火灾、爆炸;(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本条款第一条规定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为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负责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平安车损险责任免除第三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四)本车所载货物的撞击、腐蚀;(五)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六)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七)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八)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第四条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四)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第五条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油罐车定人定车管理制度
油罐车定人定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油罐车安全管理,规范油罐车驾驶人员及车辆的使用,确保油罐车运输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油罐车的驾驶人员及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油罐车安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四条驾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驾驶证类别,且驾驶证有效期内在有效期内;(二)年龄在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三)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熟悉油罐车驾驶技术;(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无妨碍驾驶的疾病;(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第五条驾驶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接受公司定期组织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六条驾驶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确保安全、高效送达;(二)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三)装卸油过程中,配合相关人员,确保装卸安全;(四)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五)及时报告车辆故障和道路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驾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酒后驾驶;(二)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三)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疲劳驾驶;(四)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五)其他影响油罐车安全运输的行为。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八条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油罐车技术标准;(二)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等;(三)车辆设备完好,包括灭火器、静电接地线等安全设施;(四)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车辆应实行定人定车管理,明确驾驶人员对车辆的责任。
第十条车辆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驾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任务执行运输任务;(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员应保持注意力集中,遵守交通法规;(三)装卸油过程中,驾驶人员应配合相关人员,确保装卸安全;(四)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遇故障,驾驶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五)车辆使用完毕后,驾驶人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确保车辆安全。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以下简称交强险) 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份,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恶意串通;(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者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者暂时号牌或者暂时挪移证;(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者检验未通过;(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者被该类车辆牵引;(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份“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wei)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 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偶尔记分达到12 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wei)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五)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六)未经被保险人允许或者允许而驾车的;(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九) 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专职驾驶员岗位职责
专职驾驶员岗位职责•相关推荐专职驾驶员岗位职责(精选18篇)现如今,岗位职责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岗位职责具有提高内部竞争活力,更好地发现和使用人才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制定岗位职责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职驾驶员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职驾驶员岗位职责篇1(一)自觉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按照指定路线,安全、准时接送员工上下班。
(三)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清洁工作。
(四)负责车辆使用状况的经常性检查。
(五)负责车辆维修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车辆的定期年检。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与调度、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专职司机应爱车、护车。
各车专职驾驶员有义务搞好所驾车辆的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整车清洁、室内舒适。
2、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优质服务、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
驾驶员必须爱车、护车,时刻保持车辆的良好技术状况。
3、新、旧车辆室内装修,需配正常物品,驾驶员须向车队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办理。
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所有车辆及随车所有证件和工具均由责任驾驶员负责妥善管理。
如遇新、旧车交接,原车驾驶员必须将车钥匙、所有证件和随车专用工具全部移交给另一位司机,有义务说明原车辆技术状况。
4、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系畅通,随时听从公司及车队安排出车任务,亦可直接听从领导的吩咐出车。
自觉服从上级的管理和调派,因事因病或车辆故障,不能承担出车任务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5、加强安全学习,加强行车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严禁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严禁驾驶员违法违规行车、停车,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增强安全行车意识。
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箴言驾驶、不得怠慢丢弃乘客,不得私自出车,严禁酒后驾车。
6、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及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7、驾驶员完成当日任务后,应将车辆及时入库,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将车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车辆被盗和损坏。
车险常用特别约定(广东分)
GC010
吊车、起重车
GC011 GC012 GC013 GC014 GC015 GC016 GC017 GC018 GC019
吊车、起重车、 车辆在行驶中,由于超过限制高度所引起的车辆本身和第三者的损失,保险人 泵车——超高 不承担赔偿责任。 非营运 高档车修理 挂车配套牵引车 教练车 军警车 年审合格 牵引车指定挂车 水泥泵车 本保险车辆为非营业性质,若从事营业性运输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赔偿 责任。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若标的车出险,选择承保当地(如:奔驰/宝马) 一类特别维修站维修和定损赔付。 本保险车辆配套牵引车为***,保单号为****,发生保险事故时非配套牵引车牵 引时,保险人不负责保险责任。 学员驾驶保险车辆如无培训教练同车指导,或在未经交警部门认可的培训场所 驾驶,出险时造成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保险车辆在军事学习、训练、比赛、追捕行动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人不 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保险人不承 担保险责任。 本保险车辆配套挂车为***,保单号为****,发生保险事故时牵引非配套挂车 时,保险人不负责保险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基不牢发生路面塌陷造成本车的一切损失,或因违反操作 规范致使水泥输送臂架系统及其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不属于保 险责任。
因车辆高度超过路面交通设施的可通行高度而造成车辆和第三者的损失;车辆 特种四及其挂车 自身重量原因造成道路、桥梁的损失以及地下电线、电缆、管道等地下任何设 施的损失,集装箱与半挂牵引车之间因碰撞所导致的损失;集装箱所载货物发
GC043 GC044 GC999
新增设备单独损 保险车辆未发生车身损坏而仅新增设备单独损坏,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坏 新增设备信息 手工编辑 本保险车辆新增设备包括:1、设备名称、型号:***,保险金额:***元;2、 设备名称、型号:***,保险金额:***元;3、、、、、、
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提高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是指对客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考核评价等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
第三条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真实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档案建立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对客运驾驶人的基本信息、教育培训记录、考核评价结果等进行归档管理。
第六条客运驾驶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从业资格证号码、所属客运企业名称等。
第七条客运驾驶人的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复训培训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客运驾驶人的考核评价结果包括:安全考核、技能考核、综合评价等相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第九条客运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更新。
第十条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应当实行电子化管理,建立信息化平台,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第十一条客运企业应当定期对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制等管理制度,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四、档案使用第十三条客运企业应当根据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对客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培训、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十四条客运企业应当定期对客运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客运企业应当根据客运驾驶人教育培训档案,对客运驾驶人进行考核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客运驾驶人进行调整或者培训。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规定(三篇)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法规,于2004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文件号为交运部令17号。
该规定主要包含了机动车驾驶人的准驾条件、考试和培训、驾驶证的申领和变更、驾驶证的期满和注销、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等内容。
根据该规定,驾驶机动车需要满足一下几个基本条件:1. 年满18周岁;2.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有关的体检标准;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没有犯罪记录;4. 具备适应驾驶机动车的身体条件和技术水平。
驾驶人需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驾驶证。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考试。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驾驶人的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
实际考试主要测试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驾驶证的申领和变更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和手续。
驾驶人需要在指定的驾驶人考试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体检证明、培训证明等相关材料。
驾驶证的期满后需要进行年度审验,如果驾驶人符合要求,可以续期。
如果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事故,可能会被注销驾驶证。
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处罚主要包括超速、酒驾、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
不同的违法行为对应着不同的罚款金额、驾驶证扣分和暂扣期限。
当驾驶人的驾驶证达到一定的扣分标准时,将被吊销驾驶证。
总的来说,《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的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公共安全。
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获得驾驶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违法驾驶。
同时,交通部门需要加强执法和监管,对于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规定(二)是指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这些规定包括:1. 驾驶证制度:规定了驾驶证的申请条件、审核、考试和颁发等程序,以及驾驶证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2. 驾驶人培训:规定了驾驶人培训的内容、要求和方式,包括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
培训中主要包括交通法规、车辆知识、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
3. 驾驶人考试:规定了驾驶人考试的内容、要求和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考试。
喝酒开车撞人了 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喝酒开车撞人了保险公司怎么理赔不管是新闻报道还是现实生活中,尽快有无数人因为酒驾死亡或者承担刑事责任,但仍然有人不听劝阻一意孤行,酿成交通事故,给自己和别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那么你知道喝酒开车撞人了保险公司怎么理赔吗?下面跟我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喝酒开车撞人了保险公司怎么理赔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6、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流程1、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保险公司接到出险报案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专业技术支持。
3、定损估价。
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
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估价有问题时,被保险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同时自己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作出估价。
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损失估计达成一致,就进行下一步流程。
4、提交索赔材料。
权利虽然被赋予了,但是如果自己不懂得主张的话,那权利很可能就是白费的。
所以,当确定了损失以后,被保险人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了。
车险特别约定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车险特别约定车上货物保额5万,实际为箱体保额5万,如发生损失,在实际损失限额内赔付。
一、必录内容保险车辆出险后未经交警部门现场处理或我公司同意,查勘人员到达前未保留第一现场的,保险人最高承担核损金额70%的赔偿责任;仅有报警证明的,视同无交警现场处理。
二、选择录入内容根据承保车型、承保险种等具体因素,承保时应当选录以下特别约定:投保时约定山东省内行驶,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人员伤亡事故中医疗费用赔付标准按照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确定。
标的车辆安全锁号码为*****,出险时标的车辆无安全锁或安全锁号码与约定不符,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行驶证车主、被保险人、投保人不一致时,须约定(商业险/交强险)本保单行驶证车主为:***,索赔权益人为:***。
2、(承保三责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时,须约定):人员伤亡事故中医疗费用赔付标准按照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确定。
3、(新车未挂牌投保全车盗抢险,须约定):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自本保险车辆领取正式号牌之日开始,至本保险合同所载保险期限的终止日期。
4、(车损险不足额投保)本保险合同中车辆损失险为不足额投保,当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事故时,按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在保险金额内计赔;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臵价的比例进行赔付。
5、(承保进口高档车车损险时(车损险保额≥50万),如发生保险事故需要进口配件的,超出配件净价的其它费用由保户自行承担。
车辆如需送外地维修,运输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按送修地和维修地平均工时价的低者核定修理工时费。
6、(国产玻璃按进口玻璃承保的):该车按进口玻璃承保,如发生保险事故需提供相应手续(进口玻璃报关单和购臵发票),否则玻璃按国产玻璃赔付”7、(承保自卸车)1)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引起车斗升起,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以及第三者人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2)在自卸过程中发生车辆倾覆引起的所有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3)在装、卸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及第三者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_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_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天津市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津党办发〔2015〕13号)有关要求,对全市车改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化管理。
一、车辆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其他车辆采取标识化管理。
经批准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以及上级部门未作明文要求实行制式标识的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按规定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和监督电话。
已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涂装制式标识的车辆,不再实施此次标识喷涂。
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监察等中央明确允许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应依据有关文件要求从严认定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不得大于现有特殊工作用车的数量且不得超过单位公务用车保留总数的百分之十五,未喷涂统一标识的特殊工作用车仅限于本部门工作人员用于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二、标识要求公务用车统一标识为“天津市公务用车”及“监督电话:83605111”字样,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分别为8.5*9.5厘米和7.5*8.5厘米,颜色为白色、黑色或蓝色(根据车身颜色确定)。
采用喷涂的方式,分别喷涂于车身两侧车前门。
统一标识具体样式及尺寸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车辆标识喷涂工作由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确定实施企业(2017年1月31日前)。
由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喷涂实施企业,作为市级机关或本区公务用车喷涂标识的指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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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
(三)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下列免赔率免赔:
(二)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机动车盗抢保险条款
(三)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5%;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2、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盗抢险条款
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5%。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平安商业险保险责任及保费
保费小计:2524.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