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制度章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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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章程新

学校工会章程新

学校工会章程新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学校工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工会委员会学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工会会员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委员组成,任期为三年。

2. 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是学校工会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会工作,代表工会与学校管理层沟通和协商。

工会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工会委员会一致。

3. 工会委员工会委员是学校工会的成员,负责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

工会委员由全体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三、会员权益1. 加入工会所有学校教职工均有权加入工会。

加入工会的教职工享有工会提供的各项权益和服务。

2. 维护权益工会将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劳动保护、职业发展等方面。

工会将与学校管理层进行协商和谈判,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 提供服务工会将为教职工提供各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培训、健康咨询、法律援助等方面。

工会将致力于提升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

四、工会活动1. 定期会议工会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工会的重要事务。

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会议记录将保存并向全体工会会员公开。

2. 活动组织工会将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体比赛、座谈会、志愿者活动等。

这些活动旨在增强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工作满意度和凝聚力。

3. 资金管理工会将严格管理工会资金,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公正分配。

工会将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五、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订应由工会委员会提出,并经全体工会会员投票通过。

修订案应提前公示,充分听取工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学校教职工。

2. 工会委员会有权对本章程进行解释和调整,但调整应经全体工会会员投票通过。

3. 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工会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学校工会章程的新版草案,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工会的组织和运行,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福利。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的组织建设,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代表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工会遵循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密切联系广大教职工,积极组织和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工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和秘书处四个层次的组织机构,负责决定学校工会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工会的工作,代表学校工会向学校和上级工会机构报告工作。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是主席团下设的执行机构,负责研究和决定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团处理相关事务。

第七条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议事机构,由全体委员组成,负责审议和决定学校工会的重要事务。

第八条秘书处是学校工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助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处理具体事务,保障学校工会的日常运转。

第三章维护教职工权益第九条学校工会要积极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条学校工会要加强与学校领导班子的沟通与协调,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要依法组织教职工维权行动,维护教职工的劳动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第四章促进教职工发展第十二条学校工会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十四条学校工会要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各种健身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提高教职工的生活质量。

第五章加强工会建设第十五条学校工会要加强组织建设,积极发展会员,保障教职工的基本权益。

第十六条学校工会要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工会制度汇编

学校工会制度汇编

学校工会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稳定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会制度。

第三条学校工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学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四条学校工会设立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第五条工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教职工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六条工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工会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工会主席是工会委员会的召集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会的各项工作,代表工会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工会委员会设立办公室,由工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协助工会主席开展工作。

第三章工会权益保障第九条学校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劳动条件和教育教学资源等方面的权益。

第十条学校工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职工福利待遇的合理化建议,维护教职工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积极与学校协商,主张教职工的劳动条件改善,保障教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协助学校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享受公平合理的教育教学资源。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支持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提供教育教学研修机会和平台,提升教职工的专业素养。

第四章工会活动第十四条学校工会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并举办各类工会活动,以增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团结和友谊。

第十五条学校工会开展职工培训、职工健康活动、文体活动等,提高教职工的职业技能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十六条学校工会举办各类节日庆祝活动,增强教职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第十七条学校工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组织教职工参加义务劳动和社会志愿服务。

第五章工会财务第十八条学校工会设立工会经费,由学校按照一定比例提供。

第十九条工会经费用于支持工会的正常运行和活动开展。

第二十条工会接受财务审计,确保工会经费的使用透明、合理和有效。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一、总则为了维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二、工会组织1. 学校工会由全体教职工自愿组成,是教职工的群众组织,依法行使代表教职工群众利益的权力。

2. 工会设立工会委员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3. 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三、工会权益保障1. 工会有权代表教职工与学校商议和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条件等相关事项。

2. 工会有权监督学校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 工会有权为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 工会有权组织教职工参加培训、文体活动、健康保险等福利项目,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生活水平。

四、工会经费1.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财政拨款、教职工会费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工会经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管理和使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服务教职工和维护教职工权益。

五、工会选举与产生1. 工会委员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无记名投票。

2. 工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 必须是学校在职教职工;b.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c. 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

3. 工会主席团成员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秘密投票。

六、工会活动1. 工会应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

2. 工会应组织和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培训、座谈会等,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工会应开展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匡助教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七、工会监督与评议1. 工会有权监督学校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情况,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

2. 工会应定期进行教职工满意度调查和评议,了解教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八、工会章程的修改1. 工会章程的修改应经工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允许,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学校章程工会制度

学校章程工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组织的助手,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者,是学校与教职工沟通的桥梁。

第三条学校工会的基本任务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工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劳动保护部、女工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学校工会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学校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1. 代表教职工与学校签订集体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2.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处理教职工劳动争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4. 推动学校改善教职工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第八条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1.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2.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3. 推动学校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第九条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1. 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2. 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提高教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3. 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

第十条加强工会自身建设:1.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3. 加强与上级工会的联系,争取上级工会的支持和指导。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工会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工会设立工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工会日常工作。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学校工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团结合作,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推动学校事业发展而制定的基本规范。

二、组织机构2.1 学校工会设立工会委员会,由全体教职工自愿参加,实行民主选举产生。

2.2 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2.3 工会委员会设立工会会员大会,由全体工会会员组成,是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和监督工会工作。

2.4 工会委员会设立工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会事务管理和执行工会决议。

三、工会会员权益3.1 工会会员享有参与工会活动、提出合理诉求、接受工会服务等权益。

3.2 工会会员有权参与工会选举,担任工会委员会职务或代表工会参与学校决策。

3.3 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法律咨询、职业培训、福利待遇等。

3.4 工会会员享有与学校进行协商、谈判的权利,维护和改善教职工的劳动待遇和工作环境。

四、工会活动4.1 工会开展各类活动,如职工文体比赛、职业技能培训、健康讲座等,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4.2 工会组织各类庆祝活动,如教师节庆祝、工会成立纪念等,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4.3 工会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义务植树、捐款助学等,传递正能量,履行社会责任。

五、工会经费5.1 工会经费由学校按照一定比例提供,用于工会活动和服务。

5.2 工会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接受工会会员监督。

5.3 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向工会会员大会报告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接受审计。

六、工会管理6.1 工会委员会应制定工会章程和工作细则,明确工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6.2 工会委员会应及时向工会会员通报工会工作情况,听取工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6.3 工会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工会会员档案,保护工会会员的个人信息和权益。

6.4 工会委员会应加强与学校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中小学校工会制度汇编

中小学校工会制度汇编

中小学校工会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小学工会是中小学教职工宪章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团结协作、维护合法权益的组织。

第三条中小学工会遵守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干部管理制度,发挥党组织的职能作用,广泛凝聚教职工的力量。

第四条中小学工会的工作宗旨是: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科研和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中小学工会设立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副主席、主席等组织,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

第六条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工行使管理工会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

每届代表大会委任会议主席团执行职权,讨论审议工会提出的工作报告,监督工会工作。

代表大会和执行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执行委员会是代表大会之间事务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带领副主席、常务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承担全面负责和协调各项工会工作的职责。

第八条常务副主席负责工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协助主席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副主席负责工会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助主席分管相关管理工作。

第十条主席是工会的法定代表,负责全面领导、决策工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工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工会日常事务的处理。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中小学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工会工作的决策和管理;2.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3.参加工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4.参与工会组织的福利和保障项目;5.享受工会组织提供的基本权益保障。

第十三条中小学工会会员具有以下义务:1.维护学校的工作秩序和稳定;2.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内部规章制度;3.保守工会和学校内部事务的秘密;4.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四章工会活动第十四条中小学工会开展以下活动:1.组织开展教职工间的交流和交流活动;2.举办教师技能培训班和学术交流研讨会;3.组织教职工参与职称评定和培训;4.组织教职工进行体育比赛和文娱活动;5.开展教职工健康检查和健身活动。

第十五条中小学工会开展有关教育、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和教师素质的提高提供参考意见。

小学工会制度工作制度汇总

小学工会制度工作制度汇总

小学工会制度工作制度汇总一、工会组织制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小学工会是小学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教职工利益的代表和维护者。

2. 小学工会组织应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工作。

3. 小学工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工会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 小学工会组织应设立工会委员会,委员会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

工会主席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和委员由工会主席提名,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5. 小学工会组织应设立工会经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工会经费来源于工会会员会费、学校拨付的工会经费和其他合法收入。

6. 小学工会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讨论和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工会会员大会由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召集。

二、工会工作制度1. 小学工会应认真履行建设、参与、教育和维护四大职能,团结动员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而努力工作。

2. 小学工会应积极开展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3. 小学工会应组织教职工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小学工会应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身心健康,为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 小学工会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重要事项,监督学校行政工作。

6. 小学工会应组织教职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工会经费管理制度1. 小学工会经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收取,确保经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小学工会经费应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确保经费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3. 小学工会经费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4. 小学工会经费应主要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教职工福利事业,不得挪用、侵占、挥霍。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4篇)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4篇)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4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1一、组织员职责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员会和会员会。

二、财务员职责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踌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员职责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

2、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抓好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搞好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工作。

4、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四、文体、生活员职责1、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阵地。

2、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3、办理职工困难补助手续。

学校工会工作规章制度2工会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调动广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教职工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提高教职工思想、文化、业务素质,调动教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提高和发展。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汇编一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汇编一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汇编一学校工会工作制度汇编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我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学校工会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编、合同制及外聘教职工。

第三条我校工会工作遵循民主、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和代表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四条我校设立校工会,校工会是由校工会委员会、审计团、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工福利中心等组成的综合性工会组织。

第五条校工会委员会是校工会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会章程、工会工作计划、经费使用计划等。

校工会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席,其他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和各院系推荐候选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审计团是校工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和审计校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维护校工会的财务公开与透明。

第八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校工会的仲裁机构,负责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

第九条职工福利中心是校工会的福利保障机构,负责教职工的困难救助、子女奖金、住房补贴等福利保障工作。

第三章工会会员第十条在编、合同制和外聘教职工均有权参加校工会,成为校工会会员。

第十一条校工会会员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按时缴纳会费、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等。

第十二条校工会会员享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享受工会提供的各项福利、参与工会组织的决策和监督、获得劳动法律援助等。

第四章工会工作第十三条校工会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如职工健身活动、文艺演出等,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第十四条校工会开展教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技能。

第十五条校工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校工会为教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援助,为教职工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提供帮助。

第五章维权保障第十七条学校工会积极推动与学校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确保教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十九条学校工会建立健全教职工权益监督制度,及时处理和解决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本(四篇)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本(四篇)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范本学校工会的工作制度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促进校内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会组织的设置和职责第二条学校工会的组织结构包括工会委员会和工会支部。

第三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工会工作。

第四条工会支部是学校工会的基层组织,负责履行工会的职责,维护职工的权益,开展组织活动,表示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会会费的征收和使用第五条工会会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上缴给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工作。

第六条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职工参加培训和文体活动;2. 组织职工参加福利活动;3. 支持困难职工;4.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 开展其他有益于职工的工作。

第四章工会与学校的协作机制第七条工会与学校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和合作,取得共识,共同推动学校良好劳动关系的建设和发展。

第八条学校领导和工会委员会要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职工关心的问题,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工会活动和服务第九条工会要开展多样化的活动,满足职工的需求,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职工的团结协作。

第十条工会要提供职工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就业咨询和技能培训;2. 组织职工参加文体活动;3. 提供困难职工的帮助和支持;4.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工会的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工会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工会会议,讨论工会工作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十二条学校工会应及时向职工通报工会工作的进展和成果,接受职工的监督和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对不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不履行工会职责、违反工会法规的人员,工会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报学校领导批示。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具体问题请根据需要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工会委员会所有。

学校工会制度章程汇编

学校工会制度章程汇编

学校工会制度章程汇编学校工会的章程是为了保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环境,并为促进学校的发展和和谐提供支持。

本章程旨在规范学校工会的组织结构、运作机制和工作职责,以确保工会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教职工提供可靠的服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和地方关于工会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维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学校和谐稳定的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工会是在总工会的领导下,由学校所有在编教职工自愿按照总工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自主建立的群众性组织。

学校工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维护、服务教职工的利益,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和稳定工作奉献智慧和力量。

第三条学校工会遵守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的正当权益,自觉维护学校的团结、和谐和稳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工会设置主席团,由学校工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是学校工会的领导机构,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并对工会工作及执行效果负责。

第六条学校工会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职工关系委员会、文体委员会、维权委员会等。

工作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工会主席团决定,每个委员会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学校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教职工维护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协助学校解决劳动争议和教职工的合理需求。

第九条学校工会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学校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保障教职工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

第十条学校工会要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和培训,提升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十一条学校工会要积极推动和谐校园建设,推进教职工权益保障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形象。

学校工会制度章程汇编

学校工会制度章程汇编

学校工会制度汇编教职工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预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

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泛博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材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者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维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二、工会组织2.1 学校工会由全体教职工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依法行使权力。

2.2 工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负责工会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2.3 工会设立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代表组成,委员会负责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

2.4 工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助主席团和委员会的工作,处理教职工的申诉和需求。

三、工会权益保障3.1 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安全等。

3.2 工会与学校管理部门商议,制定和执行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政策,确保教职工的合理收入和福利待遇。

3.3 工会组织教职工参预职业安全培训和事故预防,保障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4 工会协助教职工解决劳动纠纷和争议,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工会活动4.1 工会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进团结和友谊。

4.2 工会组织职工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教职工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4.3 工会开展公益活动,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参预社会公益事业。

4.4 工会组织教职工旅游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增进对国家和社会的了解。

五、工会经费5.1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财政拨款和教职工的会费。

5.2 工会经费用于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开展工会活动以及购买必要的办公设备。

5.3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监督,定期向教职工发布经费收支情况。

六、工会选举与监督6.1 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会成员由教职工普选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一次。

6.2 工会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确保教职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3 工会成员有权对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会应及时回应并改进工作。

6.4 工会应定期向教职工汇报工作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评议。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学校工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会员权益以及工会活动等方面的事项,以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协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教职工的工作生活质量。

1.2 学校工会是由学校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依法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二、组织结构2.1 学校工会设立主席团、工会委员会、工会办公室等组织机构。

2.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组织和领导工会的日常工作。

2.3 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代表教职工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2.4 工会办公室是学校工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会事务管理和日常工作。

三、职责权限3.1 学校工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3.1.1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改善;3.1.2 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3.1.3 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教职工的专业素质;3.1.4 搭建沟通交流平台,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互动与合作;3.1.5 组织开展各类福利活动,关心教职工的生活需求;3.1.6 参预劳动关系商议和劳动争议调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会员权益4.1 教职工享有参加学校工会的权利,自愿加入工会并享受工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

4.2 工会会员有权参预工会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享受工会提供的各类福利和优惠。

4.3 工会会员有权参预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体竞赛、职业培训、庆祝活动等。

4.4 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职业培训等服务。

五、工会活动5.1 学校工会将定期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如篮球比赛、足球比赛、健身活动等,以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5.2 学校工会将组织各类庆祝活动,如教师节庆祝活动、春节聚会等,增强教职工的凝结力和归属感。

5.3 学校工会将组织各类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维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适合于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1.3 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是维护教职工权益、加强与学校沟通和协调的桥梁和纽带。

二、工会组织2.1 学校工会设立工会委员会,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2.2 工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若干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人数由选举产生。

2.3 工会委员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决策重大事项。

三、工会权益保障3.1 学校工会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劳动条件、工作环境等。

3.2 学校工会积极参预学校与教职工之间的商议和谈判,代表教职工提出合理诉求,维护教职工的权益。

3.3 学校工会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促进教职工的个人发展。

四、工会活动4.1 学校工会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如篮球比赛、足球比赛、歌唱比赛等,增强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4.2 学校工会组织开展各类庆祝活动,如教师节庆祝活动、春节联欢晚会等,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4.3 学校工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如捐款捐物、志愿者活动等,积极参预社会公益事业。

五、工会经费5.1 学校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的财政拨款和教职工的会费。

5.2 工会经费用于工会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场地租赁、奖品购买、培训费用等。

5.3 工会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向教职工发布经费收支情况。

六、工会组织建设6.1 学校工会注重组织建设,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选拔。

6.2 学校工会建立健全工会会员管理制度,确保工会会员权益的保障。

6.3 学校工会加强与其他工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进工会工作的发展。

七、工会章程的修订7.1 工会章程的修订由工会委员会提出,并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讨论和表决。

高校工会章程(精选3篇)

高校工会章程(精选3篇)

高校工会章程(精选3篇)高校工会章程篇1一、总则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梅雁水电公司总工会的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二、基本任务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三、工会组织建设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旨在规范学校工会的组织架构、权责分工、会员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以促进学校工会的健康发展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1. 学校工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等组织机构,主席团为最高决策机构,常务委员会为执行机构,工会委员会为基层组织。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工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等。

3.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工会日常事务的执行和管理。

4. 工会委员会由学校各个部门的工会委员组成,负责传达工会政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等。

三、会员权益保障1. 工会会员享有参与工会选举、表决、提案等权利,并有权获得工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福利。

2. 工会会员有权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培训、文体活动、健康咨询等,以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福利水平。

3. 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劳动纠纷调解等服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4. 工会会员有权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类福利分配活动,如旅游、购物、医疗等,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四、工会经费管理1.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校财政拨款、会员缴纳的会费、经营收入等。

2. 工会经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3. 工会经费应用于工会活动组织、职工福利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工会选举与任期1. 工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位由工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 工会委员会成员由各部门工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受限制。

3. 工会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六、工会活动和服务1. 工会应根据职工的需求和利益,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

2. 工会应组织开展职工培训,提升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职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3. 工会应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劳动纠纷调解等服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一、总则1. 学校工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学校工会组织的活动,保障教职工的权益,促进教职工的团结和发展而制定的基本规范。

2. 学校工会章程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职工。

3. 学校工会章程的执行机构为学校工会委员会,下称“工会委员会”。

二、工会组织1. 工会委员会由学校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2. 工会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主席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 工会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工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教职工的福利事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工会会员权益1. 工会会员享有参与工会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工会组织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其他工会活动。

2. 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各类服务和福利,包括职工培训、职业发展指导、法律咨询等。

3. 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各类保障措施,包括工会组织的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等。

四、工会经费1. 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教职工的会费,会费由工会会员按一定比例缴纳。

2. 工会经费用于支持工会的正常运行和开展各项活动,包括会员服务、福利发放、工会设施建设等。

3. 工会经费的使用需经过工会委员会的审批和公示,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五、工会活动1. 工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职工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讲座等,旨在增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团结。

2. 工会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提升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3. 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工会奖励和荣誉1. 工会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工会设立荣誉称号,对为学校和教职工做出杰出贡献的会员进行荣誉授予。

七、工会章程的修订1. 工会委员会有权对工会章程进行修订,修订需经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2. 工会章程的修订应当充分听取工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修订的公正合理和符合实际情况。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

学校工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学校工会组织的活动,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教职工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学校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而制定的。

二、工会组织2.1 学校工会是由全体在职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合法权益的组织。

2.2 学校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会会员享有平等权利,工会组织根据会员的意愿和利益进行工作。

三、工会会员权益3.1 工会会员享有参预工会活动、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参预决策的权利。

3.2 工会会员享有参预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培训和福利的权益。

3.3 工会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法律咨询、劳动保障、职业发展等服务的权益。

四、工会组织结构4.1 学校工会设立主席团、委员会和工会办公室。

4.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4.3 委员会由各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并代表教职工表达意见和建议。

4.4 工会办公室负责协助主席团和委员会的工作,提供工会会员服务和支持。

五、工会活动5.1 工会组织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工会工作和教职工关切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5.2 工会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座谈会、讲座等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5.3 工会组织举办文体活动、旅游等娱乐活动,增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5.4 工会组织开展关爱教职工的活动,如组织慰问、庆祝节日等,增强教职工的凝结力和幸福感。

六、工会经费6.1 工会经费来源包括会员自愿捐赠、学校拨款和其他合法途径。

6.2 工会经费用于支持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务和福利,必须公开透明,接受会员监督。

七、工会选举和任免7.1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会成员由全体工会会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7.2 工会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民主程序和法定程序。

7.3 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会员大会有权予以罢免。

八、工会章程的修改8.1 工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工会会员大会的表决,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允许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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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会制度汇编教职工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

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教职工大会职权第五条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成员第八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

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

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

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第十二条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

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1 、确定议题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 、征集提案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 、起草报告(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

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

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一) 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 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 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 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 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 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

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七) 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 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九) 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

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

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

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为了使党支部更好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为使学校更加全面的开展民主管理,校务公开。

使校工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我校制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一、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政加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民族团结及稳定工作。

二、在学校重大事件决策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与。

三、工会要及时向党政反映教职工意见、或思想倾向。

四、在召开教代会前,必须先召开党政工联系会议。

五、每年召开联系会议不少于2次,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教代会会议所提交的提议,要经过党政工联系会议研究落实。

七、此制度若有不足之处,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

八、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活动制度一、全体会员要自觉遵守工会会员职责,积极主动按时参加工会各项活动,参与率要求100%。

二、工会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记录,教职工参加活动要记考勤,有特殊情况可向工会请假。

三、工会小组活动情况可做为评选先进科室的条件之一。

四、教职工出操,参加各项工会活动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积极参加上级教育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六、各工会小组年初要有小组活动计划,年终要有小组活动总结。

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为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上级工会规定,贯彻为工会建设服务,为教育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抓好收、管、用三个环节。

一、按期收好各项经费:工会经费和工会会费二、记帐及时、切实做到内容、数字真实、摘要清楚、经常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表相符。

三、对报销发票严格审查,禁用不规范的发票或白条为原始凭证。

四、会员慰问费不超过会费的20%五、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帐目帐务、凭证,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的财务工作资料,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六、工会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新《会计法》和工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务纪律,按《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七、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一、工会经费由工会独立管理,并开设工会专用银行帐户。

二、设置工会财务,对工会经费的收支和帐目进行具体管理。

三、工会财务按规定收缴和上缴工会经费,按要求编制各项财务报表。

四、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审批。

五、工会经费开支,必须坚持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量入为出的原则。

六、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

七、每年年终向工会经费审查小组通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八、工会经费审查小组,可随时对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九、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五必访”制度给教职工送温暖是校党支部、校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重要体现。

我校党支部及工会十分重视此项工作。

为确保“五必访”工作的有效实施,我校特制定“五必访”制度如下:一、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各族职工的基本情况,(包括婚姻情况、家庭情况、经济情况、身体情况、民族等)为“五必访”活动奠定基础。

二、工会要切实承担起对特困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的职责。

三、及时了解教职工情况,对职工的经济、生活困难,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都要给予及时的帮助和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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