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煤矿安全警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我市XX县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业公司“11・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xx〕40号)要求,在全县监管煤矿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20xx年11月21日至20xx年1月21日。
二、整治重点对照XX县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业公司“11・18”事故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结合我县煤矿监管实际,重点整治以下七类突出问题。
(一)整治通风瓦斯管理混乱的问题1.切实强化矿井通风管理。
年底前集中开展通风能力核定及通风系统评估工作,严格实行以风定产、以风定面,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作业;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严禁无计划停电、停风,严肃查处擅自停风、无风微风作业行为。
2.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测和记录,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分管矿领导每天严格审核瓦斯报表,实行请示报告制度。
3.配置多功能气体检测仪。
井下各采掘面、排水点、瓦斯排放点等至少保证一台,加强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的使用。
4•加强瓦斯假检、漏检的突查。
办矿主体企业发现存在假检、漏检的,必须采取行政、经济处罚手段,严肃追究矿级领导的责任;监管部门对主体企业未发现瓦斯检测假检、漏检的,除按重大安全隐患对煤矿进行处罚外,对主体企业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整治计划外作业的问题1.严禁违规开采保护煤柱。
加强采掘计划和采煤工艺管理,严禁采用不符合要求的采煤工艺进行采掘作业,严禁开采安全保护煤柱。
2.严厉打击计划外作业。
严查隐瞒采掘工作面,严格井下密闭编号管理,构筑和启封密闭必须报县监管部门备案,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启封密闭。
3.严格民爆物品管理。
所有矿井严格按规定呈报审核、申购火工品,县级公安机关实施民爆物品购买行政许可时依据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总量范围内限量审批供应,同时依法打击非法火工品流入矿山。
瓦斯十项治理实施方案
南山煤业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实施方案根据中煤通字【2011】27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瓦斯防治的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瓦斯防治“十条禁令”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182号)精神,结合鑫隆煤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鑫隆煤业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着力构建“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加强我矿瓦斯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我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成立南山煤业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瓦斯防治“十条禁令”领导小组:组长:陈小平副组长:李立章、花修玉成员:张卫平、高晶晶、杜春春、陈雪冰、刘纹新、陈旭飞、韩国荣瓦斯防治“十条禁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业务,由通风矿长陈小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通风科、通风队、救护队、监控中心管理人员任办公室成员。
三、具体要求1、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我矿设有瓦斯管理机构及足够的专业人员配备。
建立健全瓦斯治理责任制和各岗位工种安全管理制度。
①、井下每班每个掘进工作面都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
②、每班瓦斯员检查瓦斯次数不得少于三次,且做到当班三对口,不得空班、漏检和假检。
另有跟班安全员不定时巡回检查。
③、每班安全员、瓦斯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与瓦斯传感器现实数据进行对照,将对照结果填到瓦斯对照牌版上,并汇报监控室。
瓦斯传感器的移动、悬挂必须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移动,更不得人为封堵瓦斯传感器。
④、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⑤、主要通风机有计划停止运转前,由机电负责人负责断开进入井下巷道内的水管、风管、轨道、电缆等一切导电体,并在井口设置全断面栅栏。
需要排放瓦斯时,必须由通风科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进行瓦斯排放。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15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54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全国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多发。
截至8月15日,共发生较大以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起、死亡195人,同比增加8起、113人,分别上升66.7%和137.8%。
暴露出一些地区和煤矿企业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不重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以下简称《防突规定》)落实不到位、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执行不严格,瓦斯基础管理和技术管理薄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基础工作1.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防突规定》。
各地区和各煤矿企业要把宣传贯彻落实《防突规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加以推进;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防突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企业、矿井、岗位和环节;要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严格执行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2.落实突出矿井防突机构和责任制。
突出矿井必须按要求设立防突、抽采等专业机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技术人员,建立专业化防突队伍;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一把手”及突出煤矿矿长等各级防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以主要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矿井防突技术管理体系,不断加强防突工作的技术管理;完善矿井防突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
3.全面掌握防突基本参数。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及时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建立矿井瓦斯基础资料数据库;并在采掘非突出煤层过程中收集煤层瓦斯压力、煤的破坏类型、瓦斯放散初速度和坚固性系数等“四项指标”资料,发现有一项指标超标或突出预测敏感性指标出现超标的,该煤层按突出煤层管理,并及时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继续推进天池公司“十二五”期间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天池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天池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 号)和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 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2012 年天池公司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 号)、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 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 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确保天池公司实现2012 年安全生产年,为实现天池公司“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2012 年底,天池公司要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全矿井实现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实现抽、采、掘平衡,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一)制定计划(2012年6月底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天池公司2012 年瓦斯防治计划、防突计划、抽采计划,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天池公司实际建立健全的基本要求、评估标准和办法等。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2•【字号】市府办发〔2010〕83号•【施行日期】201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省属驻市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现将《六盘水市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六盘水市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建议的函》(安委办明电〔2010〕3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9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特区、区,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领导机构,市安监、能源和水城煤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强化指导服务,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各项措施,确保防突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县、特区、区,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并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实施专项治理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治瓦斯突出隐患。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排查瓦斯突出隐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市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逐矿进行全面检查和技术会诊,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水城煤监分局、市能源局等部门和专家对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上(除省属重点煤炭企业以外)的煤矿进行检查和技术会诊;各县、特区、区负责对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煤矿进行检查和技术会诊。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产煤州、市煤炭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推动全省致力于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确保瓦斯治理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加大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制定了《云南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云南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督查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8日至9日在沈阳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及8月13日在曲靖召开的全省煤矿瓦治理现场会议精神,推动全省致力于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紧紧围绕全省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确定的今后三年瓦斯治理工作总体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管理,强化监管监察,加大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云南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全面抓好煤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煤矿瓦斯治理;以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为目标,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围绕“通风可靠”要求,制定瓦斯治理工作标准,全面排查煤矿矿井“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重点要督促所有煤矿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实现采煤工作面全负压通风,做到“通风可靠”。
遵义市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0]127号
遵义市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遵义市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发〔2010〕127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遵义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遵义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方案为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0〕90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责任,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工作,抓好培训教育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体系,全面提高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水平,促进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余遵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李宗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周舟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张红星贵州煤监局遵义监察分局局长陈志平市工业能源委党组书记成员:熊猛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钟启超贵州煤监局遵义监察分局副局长陆久明贵州煤监局遵义监察分局副局长孙恩顺贵州煤监局遵义监察分局监察专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全监管局,周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日常事务。
各县、区(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区域内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12.08•【文号】矿安综〔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1〕70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2021年11月25日,俄罗斯克麦罗沃州库兹巴斯矿区利斯特维亚日纳亚矿井发生一起煤尘起火引发的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1人死亡、63人受伤。
今年以来,我国煤矿发生了8起瓦斯事故,造成34人死亡。
为深刻吸取国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一)强化《煤矿防灭火细则》宣贯落实。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各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矿防灭火细则》宣贯工作,组织开展系统性培训,加大宣贯力度。
煤矿要对标《煤矿防灭火细则》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定方案、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原则组织隐患整改,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完善相关机构、制度和预防措施,治理火灾隐患,强化应急处置。
(二)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煤矿使用电、气焊等进行切割、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严禁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电焊(气割)工入井动火作业;在井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作业时,必须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
(三)强化机电运输设备检查。
煤矿要做好压风机房、主通风机、井口附近运煤和排矸系统,以及罐笼提升立井井口操车系统、液压管路、井筒、负层空间线缆等容易发生火灾的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加大井下带式输送机、局部通风机、移动配电点等设备的检查检修力度,严禁设备超期、“带病”运转。
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盐津县金鑫煤矿编制人:胡世念二0一五年六月第一部分矿井情况简介一、矿井基本情况盐津金鑫煤矿有限公司属私营企业,企业法人王存其,注册资金500万元。
矿井有一个进风井筒和一个出风井筒,于1995年8月开工建矿,1996年8月正式投产。
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2012年设计规模年产9万吨,2014年11月转型升级为21万吨/年。
金鑫煤矿位于盐津县城30°方位,直距约11km处。
隶属盐津县盐井镇柏树村管辖。
矿权呈北东-南西向长条形展部,煤矿地理坐标极值(54北京坐标系统3°带):东经104°17′31″-104°18′33″,北纬28°09′26″-28°10′04″。
内(江)-昆(明)铁路和G040国道从矿区西缘通过,水(富)麻(柳湾)高速公路通过矿区西部。
有6km的矿区公路与G040国道相连,由G040国道北至水富县城约90km,通长江水运,至四川宜宾市120km;南至盐津县城11km,经水麻高速与昭麻二级公路至昭通市153km,昭通至昆明585km;东至四川筠连县城47km。
至内(江)昆(明)铁路盐津火车站35km。
交通利便。
金鑫煤矿交通位置见图1-2-1。
二、矿井安全基本参数1、煤尘爆炸性:根据“2008年6月25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的鉴定报告,我矿C3、C5号煤尘均无爆炸性。
2、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根据“2008年6月27日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的鉴定报告,我矿C3、C5、煤层属于Ⅲ类,不易自燃。
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我矿于2012年,委托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其鉴定结果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7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1 m3/t;矿井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9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10.27 m3/t;确定为瓦斯矿井。
三、开拓开采系统1、开拓系统:矿井斜井开拓,主井口标高+742. m,风井标高为+796m,井筒支护为喷浆、发碹支护,断面S=7.56㎡,对已采完和未使用井巷全部进行了封闭。
国家发改委等通知组织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
绿色经济 。 抓好抓实节能减排 重点工程建设、 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和循 环经 济试点工作 , 组织实施 “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从 严控 制“ , 两高 ” 行
展改革委 、 国家 能源 局、 国家安全监管 总局 、 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决
定 ,组 织 开 展大 中型 煤 矿 瓦 斯 专项 整 治 工作 。现 将 有 关事 项 通 知 如
下:
大
2
经济管理文摘 2 0 年第 1 期 09 3
一
、
整治 目标
出 自查报告 , 上报各省 、 自治区 、 直辖 市煤矿瓦斯集 中整治领 导小组
业低 水 平 重 复建 设 。
( ) 一 步 推 动城 乡统 筹 和 地 区 协调 发 展 , 展新 的发 展空 间 。 五 进 拓
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展城 市轨道交 发
通 , 高 城 镇 的 承载 力 。全 面 实 施 区 域 发 展 总体 战 略 , 励 各 地 充 分 提 鼓 发 挥 自身 优 势 , 积极 拓 展 新 的发 展 空 间 , 育新 的经 济 增 长地 带 。 培 ( ) 一 步深 化 改 革 开 放 , 强 经 济发 展 的动 力 与 活 力 。 实推 六 进 增 扎 进 已确 定 的各 项 重 大改 革 , 争 取 得 突 破性 进 展 。 紧 落 实 稳 定 外需 力 抓 的各 项 政 策 , 快推 出稳 定 和 扩 大 利 用 外 资 的 综合 性 政 策 , 持 企 业 尽 支
风 。要 切 实 把政 府 职能 转 到 为 市 场 主 体 服 务 和 创 造 良 好 发展 环 境 上
瓦斯治理实施方案
瓦斯治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工作,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瓦斯“十条禁令”和省安委会煤矿瓦斯防治“八条规定”要求,提升矿井瓦斯?煤尘,火灾等灾害防治水平,深入开展瓦斯治理持续攻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我矿瓦斯治理,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矿瓦斯治理实施方案:一、瓦斯治理工作机构:为做好我矿瓦斯治理,及时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瓦斯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成效,提升瓦斯抽采水平,完成瓦斯抽采量,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特成立我矿瓦斯防治领导组:组长:宋光林(项目法人)常务副组长:王国计(总经理)副组长:张国政(总工)成建文(安全副总)牛红岗(建设副总)娄昆宏(机电副总)关究米(通风副总)李瑞麟(防治水助理)李海兵(财务总监)段大丑(工会主席)成员:各科室各队科级干部人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由关究米(兼)负责瓦斯治理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3951484二、职责与分工(一)企业法人责任制,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指令。
督促矿长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负责制定考核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各主要负责人的实际工作业绩进行奖惩、提升和任免。
3、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审批安全技术项目及资金,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等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
4、经常深入实地检查工作,对发现或下面反映存在不安全问题,经过调查落实后,必须指定专人限期处理,排除隐患,逾期不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负责该企业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及处理事故的经费开支的审批。
6、听取煤矿主要管理人员、安全技术负责人关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以安全为主。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赵家山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平安,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
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1〕3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和认真落实市、县关于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平安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真正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立本质平安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平安生产持续、稳步开展。
二、工作目标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平安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平安。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职责1、矿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瓦斯治理研究、规划、日常检查、指导等工作。
组长:陆球渊副组长:李四清、徐如友组员:沈美健、张四新、范东卫、曹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美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陆球渊,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2〕、李四清,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3〕、徐如友,负责瓦斯的技术规划、指导、方案、措施、催促检查等工作。
4〕、沈美健,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实施工作。
四、矿井根本概况一、概况2,目前正在施工清理斜巷2,目前施工二煤交叉点;根据矿井设计,矿井主斜井、副斜井将在井底进行贯穿进入二期工程施工阶段,根据煤科总院沈阳分院对山西东辉集团赵家山煤业一二采区的瓦斯预测资料,矿井一二采区相对瓦斯涌出量为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m3/min,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随着工业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瓦斯事故的发生频率逐渐增加,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有助于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二、活动目标1. 提高瓦斯隐患治理的效率和水平,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对瓦斯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完善瓦斯监测、预警和报警系统,加强对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和预警。
4. 推动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提高瓦斯治理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三、活动措施1. 落实责任,健全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瓦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瓦斯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使他们认识到瓦斯的危害性和防范措施的重要性,有效预防和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
3. 完善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防范能力加强对瓦斯浓度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瓦斯事故的预警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4. 加强技术装备,提升瓦斯治理水平推动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提高瓦斯治理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瓦斯的检测和治理能力。
5. 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制定详细的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协作流程,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瓦斯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四、活动成效通过一系列的瓦斯专项整治活动,预计将取得以下成效:1. 瓦斯事故的发生频率大幅度下降,人员和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2. 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得到了有效提高,避免了因为不懂得瓦斯危害而造成的事故。
3. 瓦斯监测、预警和治理技术得到了有效提升,预警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4. 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取得了积极进展,为瓦斯安全治理提供了更加先进的技术支撑。
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刘家祠联办瓦斯治理方案矿井瓦斯治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
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为进一步贯彻执行镇雄县煤炭局关于煤矿瓦斯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专项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矿实际, 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矿全面开展瓦斯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 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安全。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制度(一)、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李华书(法人、矿长)副组长:刘威(工程师)组员:胡仕均刘元润杨泽书吴德强彭从武实现硬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光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聂多永: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供应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6)、吴德强:负责全矿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7)、胡付强: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一)、矿井瓦斯治理包括:(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2) 严格执行瓦检员交接班制度;(3)严格执行排放瓦斯制度;(4)严格执行盲巷管理制度;(5)严格执行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规定(6)严格执行矿井瓦斯检查地点及检查次数规定等。
(二) 、瓦斯管理制度1、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 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
2、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 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高瓦斯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煤炭资源的不断开发,煤矿事故频发,其中高瓦斯事故占据了较大比例。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高瓦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特制定本高瓦斯专项方案。
二、方案目标1. 提高高瓦斯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2.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3. 加强瓦斯防治技术装备投入,提高瓦斯监测预警能力;4. 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高瓦斯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高瓦斯专项工作;2. 设立高瓦斯专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3. 各级煤矿企业成立相应的高瓦斯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高瓦斯防治工作。
四、主要措施1. 通风系统优化(1)合理设计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能力满足瓦斯排放需求;(2)加强通风系统维护,定期检查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3)优化通风系统布局,提高通风效果,降低瓦斯浓度。
2. 瓦斯监测预警(1)配备先进的瓦斯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2)建立瓦斯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3)加强瓦斯监测人员培训,提高监测水平。
3. 瓦斯防治技术装备(1)推广应用先进的瓦斯抽采技术,提高瓦斯抽采效率;(2)引进先进的防突技术,提高防突效果;(3)加强瓦斯防治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瓦斯防治水平。
4. 应急预案与演练(1)编制高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救援程序、物资保障等;(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5. 安全教育培训(1)加强对煤矿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技能;(3)加强对新入职职工的安全教育,确保其具备基本安全素质。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2.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高瓦斯专项工作顺利开展;3.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4. 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进高瓦斯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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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文件
先锋煤业[2017] 号
关于印发《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强化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7〕18号)和《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关
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豫煤安〔2017〕89号),进一步强化本矿井瓦斯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特制订《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1:《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附件2:瓦斯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内容明细表。
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4月日印发
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执行《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完善瓦斯管理制度,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强化瓦斯防治措施,提高瓦斯综合治理能力及管理水平,切实预防一般瓦斯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瓦斯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
二、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永海冯文义
副组长:秦献民、孙国昌、王垒、魏宏杰、刘进发
成员:孙玉朋、石向远、苏占欣、谷建生、张钧滔
王奎胜、苏占欣、侯祥勇、苏国召、李武举
任电凡、张光辉、黄春营、王平献、王占利
刘书国、姚洪成、孙国杰、姚建平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孙玉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分组与职责:
(一)瓦斯防治组
组长:秦献民
副组长:孙玉朋
成员:李武举、苏国召、任电凡、姚建平
职责:
1、负责活动期间瓦斯专项治理方案的制定及落实工作。
2、组织相关科室、区队人员对瓦斯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排查。
汇总各专业组对瓦斯专项整治提出的问题并加以督促整改落实
(二)机电专业组
组长:魏宏杰
副组长:谷建生
成员:王奎胜、张晓伟、孙国杰
职责:
1、组织本单位人员对井下各类防爆电器设备逐一进行排查,发现有失爆、损坏或不合格的要进行更换、维修,杜
绝带病电器设备。
2、协助通风部门对井下瓦斯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排查。
(三)生产专业组
组长:王垒
副组长:石向远
成员:贾应章、王会良、侯祥勇、赵麦圈、黄春营、王占利、王平献、刘书国、姚洪成
职责:
1、根据文件要求检查本单位所管辖区域内瓦斯管理是否按标准执行到位、是否达到要求,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
2、协助通风科对井下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对本单位存在瓦斯专项整治活动存在的问题、难题积极整改汇报。
(四)安全专业组
组长:孙国昌
副组长:苏占欣
成员:郭少华、苏永欣
职责:协助通风科对井下瓦斯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排查结果汇总并督促整改。
(五)物资供应组
组长:刘进发
副组长:张钧滔
成员:孙景涛、孙国水
职责:对本次隐患排查出有问题的设备,根据各单位所报物资计划及时采购,进行更换。
四、活动时间
(一)4月6日-4月7日,制定活动方案,4月15日前要将实施方案、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窒。
(二)分别在6月25日前、9月25日前、12月15日前总结上报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重点内容:
(一)瓦斯综合管理
1、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通风技术管理及瓦斯防治机构,配齐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培训合格。
2、制定和落实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不断加强瓦斯防治技术管理。
3、健全并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制、通风瓦斯日报审签制度、通风瓦斯分析制度、瓦斯“零超限”目标等管理制度。
对通风和瓦斯异常变化的要加强预警分析,同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严格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四项措施。
4、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加强重点区域、头面的瓦斯检查,杜绝出现漏检、假检现象。
与突出矿井相邻开采同一煤层经过鉴定为非突出的煤矿必须按照突出矿井建立、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5、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吨煤提取不低于70元、高瓦斯矿井吨煤不低于50元、其它煤矿吨煤不低于15元,其中用于瓦斯防治的不低于60%。
不得随意降低提取和使用标准。
6、与突出矿井相邻开采同一煤层经过鉴定为非突出的煤矿,必须加强对断层、褶曲、陷落柱、煤层厚度及倾角变化等煤层产状变化带和地质构造异常区的探查,掘进、回呆前按规定编制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
(二)通风管理
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应符合规定,严禁2个采煤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2.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应满足要求,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等现象。
3.井下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的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应符合规定。
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保证合理供风,局部通风机采用“风电闭锁”,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并实现自动切换。
6.贯通巷道必须遵守规程规定,制定并严格落实贯通专项措施。
7.按规定定期进行通风能力核定、通风阻力测定、风
量测定和反风演习,杜绝出现超通风能力生产情况。
(三)安全监控系统运行
1.安全监控系统功能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运行稳定;分站、传感器、断电仪、备用电源等安设应符合规定,甲烷等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控制断电范围的设置应符合要求。
2.配齐满足工作需要且培训合格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监测监控特种作业人员。
3.健全并落实安全监控系统日常使用、管理、维修、维护、调校和测试等制度,规范机房值班、传感器校验、监测报表审签、超限及故障处理等工作;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
4.如实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及时更新。
5.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监控系统失效失真等弄虚作假现象。
6.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红外、激光等甲烷传感器。
7.加强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建设,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要与地煤公司联网。
(四)瓦斯等级鉴定管理
1.加强低瓦斯矿井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委托具有鉴定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
2.加强对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审核和动态管理,严禁鉴定中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
(五)采空区密闭和引爆火源管理
1.开采自燃、易自燃煤层时,制定和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回采后按规定对采空区及时密闭,并加强检查。
2.密闭墙构筑前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编制专项设计和安全措施,密闭墙的构筑必须满足规定要求。
3.对井下密闭墙编号建档,及时填给图纸,做到密闭和图纸相符,并将生产计划、工作面开工、密闭施工和主要图纸资料等,及时如实上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4.按照规定检查密闭墙内外的气体参数并建立检查台账,进行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发现密闭墙出现损毁、漏风现象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选择合适地点重新砌筑密闭墙。
6.定期对矿井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测试,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等材料,严禁电气设备失爆、违规违章爆破和电气焊作业。
六、活动要求
1、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要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点隐患,与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和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同步推进,达到实效。
2、各业务科室、区队,要积极配合开展专项瓦斯整治活动,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3、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出的问题,要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整改单位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的按照《十八项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2:
瓦斯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内容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