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课件第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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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完整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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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商事程序规范
1、《民事诉讼法》第4编 2、《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3、《仲裁法》65-73 4、《破产法》5 5、 相关司法解释(数量很多)
自学:
调整对象的特征;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私法的别称
冲突法 法律适用法 私国际法 法律选择法
本章要点: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78条对“涉外民(商)事关系”的解释: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 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 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评价:持三要素说、简单化(例如主体涉外判 断因素是单纯依靠国籍吗?)
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涉外性; 2、法律冲突及其产生的原因; 3、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及其比较; 4、国际私法的范围; 5、国际私法的渊源; 6、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的适用。
教材体系
三大块: 理论制度发展史; 法律适用原则; 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
程序部分相对独立 三大公约: 送达 取证 裁决域外承认与执行
图示涉外案件解决流程
管辖权
• 诉讼:原告就被告、普通地域、特殊地域、专属、协议等 • 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
国际私法的规范: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冲突规范 统一实体规范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中国冲突规范(法律)
1、《民法通则》142-150 2、《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3、《继承法》36 4、《海商法》268-276 5、《民用航空法》184-190 6、《票据法》94-101 7、《合同法》126 8、 《收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
Legal Unit 实施不同民事法律制度的区域,广义是指国家,狭义

国际私法课件

国际私法课件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 与执行问题,包括仲裁裁决的效力、撤 销理由和执行程序等。
VS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当事 人一方需要对仲裁裁决进行撤销或执行。 案件中,需要对仲裁裁决的效力、撤销理 由和执行程序等进行研究和应用。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属地管辖
以当事人所在地或财产所在地 为依据确定管辖权。
属人管辖
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为依据 确定管辖权。
协议管辖
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某国 家的法院管辖。
05
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通过 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方式。
案例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管辖权争议
总结词
该案例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管辖权争议的问题,包括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 等。
详细描述
该案例涉及一起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庭的组成产生了争议。案件 中,需要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组成和管辖权范围进行认定和裁决。
案例三
审理和裁决
仲裁庭会对争议进行审理,并 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
仲裁协议的签订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仲裁 条款,或者另行签订仲裁协议 。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会指定一名或多名仲 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审理争 议。
执行裁决
当事人应当按照裁决内容履行 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执行
在具体案件中,判断是否属于涉外民 商事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 主体、客体、法律事实等。
03
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概念与原则

国际私法课件03-第四章 准据法适用过程中制度

国际私法课件03-第四章 准据法适用过程中制度
2020/10/25
(二) 立法实践
2、接受国家和地区 (1)法国: “福尔果案”—— 创始国 德国、日本、 美国、瑞士等 (2)英国: “双重反致” “英国反致原则”
英国反致原则:
2020/10/25
指英国法院的法官在处理 涉外民商案件时,如果依 英国法而应适用外国法, 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 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 官依据自己的法律来裁断 案件一样,再依该外国对 反致所抱的态度,决定最 后应适用的法律。

问题:间接反致是否同直接反致一样,最后导
致法院地实体法的适用?
2020/10/25
2020/10/25
比较:

乙甲
(返回法院国)
甲乙 丙 (转到第三国)
甲 乙 丙甲 (返回法院国)
二、反致的 产生条件
1.客观原因:相关国家关于案件 争讼问题的冲突规则不一致,彼 此存在冲突 .
2.主观原因:审理案件的法院认为, 其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既包 括实体法规则,又包括冲突法规则.
该英国公民于分居后在德国设立了
住所,又在德国法院取得离婚判决,随
后与另一女子在德国结婚。该女子与他
结婚前就已生下他们的女儿。按照与前
妻达成过的协议,该英国公民再婚后撤
销了部分信托,指定第二个妻子生下的
女儿为受益人。
• 影响该指定是否有效的相关问题在 英国法院提出来:该女儿可否因父与母 嗣后结婚而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
住所地法”,从而指向法国法,法国法规定“
适用其本国法”,从而指向英国法。法国是接
受反致的国家,因而英国法院最终适用法国法
(法国保障子女有一定的财产份额)。
2020/10/25
案例: 遗嘱1、把遗产分给儿女和朋友及照顾她的人。 遗嘱2、把遗产分给朋友及照顾她的人。

国际私法学完整版课件

国际私法学完整版课件


国际私法与其他部门法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其调整对象
为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Civil and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或者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International Civil and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 ),或者称国
同侧面给国际私法下的定义。在比尔之后,又有各种各样
的新定义出现。

从古今中外有关国际私法的定义中可知,为了全面、
客观地理解和把握国际私法这一法律部门或法律学科的内
涵与外延,可从统览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功能、方法及
范围的本质特点的角度将其定义为:
❖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 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 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 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国际私法的范围 国际私法的渊源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 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内涵与外延 ❖ 二、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 三、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实质 ❖ 四、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类型 ❖ 五、涉外民商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办法
❖ 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定义
❖ 就我国目前大多数学者观点来看,通说主张使用国际私 法这一名称。
❖ 二、国际私法的内涵与外延

由于对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功能、方法及范围的理
解不同,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给国际私法下过种种定义。
美国学者比尔(Beale) 1935年曾写了一本《冲突法专论》
(Treaties on the Conflict of Laws)的著作,收集了不同学者从不

2024版国际私法课件(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2024版国际私法课件(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阐述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概念、特点及其与自然人的区别。
法人的认许
探讨外国法人在内国的认许方式及程序,如特别认许制、一般认许 制等。
国家与国际组织
国家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
分析国家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特殊性,以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组织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
介绍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主体的资格、权利与义务,以及国际组织的相关实 践。
各国法律选择适用的实践
大陆法系国家的实践
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选择适用上通常采用成文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各种法律关系的适用法。 例如,法国、德国等国家都有较为完善的国际私法法典或单行法规。
英美法系国家的实践
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律选择适用上则更注重灵活性和个案分析。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案 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则,运用自由裁量权来选择适用的法律。
认与执行判决等。
03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司法协助的关系
两者相互联系,区际法律冲突是区际司法协助的前提和基础,而区际司
法协助则是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重要途径。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法律冲突与司法协助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法律冲突的表现
由于历史、政治、经济等原因,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法律制度上存在较大差异,导 致在民事、商事等领域产生法律冲突。
现代国际私法的 变革
20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经 济全球化和国际民商事交往 的日益频繁,国际私法面临 着新的挑战和变革,如互联 网技术的发展对国际私法的 影响、跨国公司的出现对国 际私法制度的冲击等。
国际私法的渊源与体系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各国通过制定国内法 来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国际条约是各国之间就涉外民 商事问题达成的协议,具有国际法上的约束力。国际惯 例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行为规则,对涉 外民商事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国际私法》课件

《国际私法》课件
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协议中约定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条款,或者在裁决 作出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承认与执行程序应当符合相 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效力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必须遵守并履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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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商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 适用实体规范解决之前,需要进行的司法程序。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具有跨国性、复杂性、独立性和国际性的特点,需要遵循国际法和国内法的相关规 定。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各国法院在处理国际民事诉讼时,应 尊重他国主权,不得干涉他国内政。
合同法律适用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 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
物权法律适用
根据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确定物 权关系准据法。
侵权法律适用
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和特殊侵 权行为地法原则确定侵权关系 准据法。
家庭关系法律适用
根据属人法原则和最密切联系 原则确定家庭关系准据法。
05
CATALOGUE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国际私法》ppt课件
CATALOGUE
目 录
• 国际私法概述 • 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 • 国际私法的法律渊源 • 冲突法 •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 • 国际商事仲裁
01
CATALOGUE
国际私法概述
国际私法的定义
总结词
国际私法是一门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 系的法律学科。
详细描述
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交叉学 科,主要研究不同国家之间民事法律 关系的问题,包括法律冲突、法律适 用和国际民事诉讼等。

《国际私法概论》课件

《国际私法概论》课件

法律冲突的类型:包括法律规则冲突、法律原则冲突、法 律概念冲突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以根据 您的需求进行调整优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以根据您的需求进行调整优化。
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冲突规范:确定法律关系应适用哪个法律规范 实体规范:规定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权利义务 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的关系:冲突规范是实体规范的前提,实体规范是冲突规范的具体化 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识别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解释准据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适用
添加标题
体现:该原则体现在国际私法中的许多方面,如法律选择、法律适用、法律解释等。
添加标题
意义:该原则有助于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自由、平等和公正,推动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和谐发 展。
添加标题
实践:在实践中,该原则要求国际私法应当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避免对当事人的自主选择 进行不当干预,同时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和保障,促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顺利进行。
实践意义:在实践中,各国应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国 际关系和平发展。
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添加标题
定义: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是指在国际私法中,应当尊重各国的 主权和独立,不得干涉他国内政,不得侵犯他国主权。
添加标题
具体体现:在国际私法中,尊重国家主权原则体现在多个 方面,例如: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应当适用双方当事人选 择的法律;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应当适用法院地法律;在 涉外民事关系中,应当遵守国际惯例等。
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探讨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涉外民商事案件概述:介绍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定义、类型和特点,以及在国际私法 中的地位。
法律适用问题:探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的法律原则、规则和方法,包括冲突规 范和准据法的选择、法律适用冲突的解决等。

国际私法第四章

国际私法第四章
2012-11-11 10
• 是指甲国法院在处理某个涉外民事案件时,根 据内国(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应当适用乙 国法;但乙国法上的冲突规范却规定,这个案 件应当适用丙国法。于是甲国法院依照丙国实 体法处理了该案件,这个适用法律的过程即为 转致。 丙国 甲国 乙国
实体法
2012-11-11
实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 冲突法
2012-11-11 13
直接反致: 甲国(法院地国) 乙国 返回法院国,适用法院国的实体法
反 致 的 概 念 和 种 2012-11-11 类
转致:甲国(法院国) 乙国 丙国 转到第三国,适用第三国的实体法
间接反致:甲国(法院国)
乙国
丙国
返回法院国,适用法院国的实体法
14
• 1、审理案件的法院认为,冲突规范指向的某个 外国法,既包括该国的实体法,也包括该国的 冲突法。(主观条件) • 理论和实践中的两种意见: • (1)所指向的外国法只包括实体法,而不包括 冲突法——实体法指引(单向指引)。 • 不存在反致问题 • 希腊民法典:在应适用的外国法中,不包括该 外国的国际私法在内。
冲突规范运用中 的几个一般性问题
反致
先决问题和区 际、人际及时际 法律冲突的解决
法律规避
外国法的 查明适用
公共秩序
2012-11-11
2
1
反致、转致、间接反致 先决问题
2
3
法律规避 公共秩序
3
4
2012-11-11
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 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法律规避的概念、性质和构成要件 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法律适用
实体法 冲突法
实体法 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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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第四章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国际私法第四章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首先,冲突规范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具体 权利和义务,仅起着选择某一实体法的作用。
其次,冲突规范是同实体法律规范、程序法 律规范相并列的一种独特的法律规范。
再次,冲突规范对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 整是间接的,没有一般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所 具有的明确性。
最后,从冲突规范的结构来看,它不同与其 他法律规范。
(二)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解决国际民事法律 冲突
(三)采用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解决国际民 事法律冲突
2021/3/7
6
第二节 冲突规范
一、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 (一)概念
1、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 一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如我国 1986年《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 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再次,双边冲突规范在内国法和外国法的选择上,体现
2了021/3对/7 等公平的原则。
11
第二节 冲突规范
3、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它是指其系属中规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 点同时指向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来确定涉 外民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 面:
首先,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给涉外民事关系确 定应适用的法律一般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其次,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所确定的复数法律 中,必有一个为法院地法律。
再次,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反映了各国在某些 涉外民事领域利益的分歧和立法上的尖锐斗争。
2021/3/7
12
第二节 冲突规范
有些立法将冲突规范称为“法律适用规范” 或者“法律选择规范”。由于冲突规范传统上被 认为是国际私法的主要规范,因此,狭义的国际 私法规范就是指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总和被称 为冲突法,它是英美国际私法的三大组成部分之 一。

国际私法 课件

国际私法 课件

平等互利原则
总结词
平等互利原则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各国在处理涉外民商事关系时,应当平等对待对方 ,并互惠互利。
详细描述
平等互利原则是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之一,也是国际私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各国在处理涉外民 商事关系时,应当平等对待对方,不得歧视或偏袒本国当事人。同时,各国也应当互惠互利,共同促 进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发展。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 的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具有 规范性、专业性和国际性的特 点,能够保障仲裁过程的公正 、效率和权威性。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 的作用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和规则的作 用在于规范仲裁行为,保障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商 事争议的解决。
06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行为与 代理
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点的国际合作和统一。05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总结词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特点和意义
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当 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 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国际商事仲裁的意义
国际商事仲裁具有自愿性、灵活性、快捷 性、保密性、权威性和强制执行性等特点 。
冲突规范的立法形式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内立法。
冲突规范的类型
单边冲突规范
只规定一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应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
双边冲突规范
规定两个不同的国家法律都可 以适用于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 系。
选择型冲突规范
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法 律都可以适用于某一涉外民事 法律关系,但以选择其中一个 为准。
国际私法的范围
总结词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 裁等方面。

国际私法课件第四编45页PPT

国际私法课件第四编45页PPT
国际私法课件第四编
11、战争满足了,或曾经满足过人的 好斗的 本能, 但它同 时还满 足了人 对掠夺 ,破坏 以及残 酷的纪 律和专 制力的 欲望。 ——查·埃利奥 特 12、不应把纪律仅仅看成教育的手段 。纪律 是教育 过程的 结果, 首先是 学生集 体表现 在一切 生活领 域—— 生产、 日常生 活、学 校、文 化等领 域中努 力的结 果。— —马卡 连柯(名 言网)
13、遵守纪律的风气的培养,只14、劳动者的组织性、纪律性、坚毅 精神以 及同全 世界劳 动者的 团结一 致,是 取得最 后胜利 的保证 。—— 列宁 摘自名言网
15、机会是不守纪律的。——雨果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国际私法PPT第4章

国际私法PPT第4章
22
三、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该案是否存在先决问题?对此,我们应 按照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进行具体分析。 本案中,尽管周女士能否继承李伯康在广 州的楼房,取决于她与李伯康是否存在合 法的婚姻关系,因此符合先决问题三大要 件中的一项。但是,根据中国的冲突法, 主要问题应适用中国法,即法院地法,不 具备三大要件中关于“主要问题依法院国 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国法作准据法”这 一要件,故不存在先决问题。如果李伯康 在广州某银行有存款,其他情形不变,此 案就可能存在先决问题,我国法院可以根 据我国的冲突规则来确定先决问题的准据 法。 23
【案例4.6】住所在匈牙利的一对犹太夫妇决定 移民以色列。在途中,丈夫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人居 住区按照犹太人的非司法方式(ghet)与妻子离婚。 依照他们当时的住所地国家匈牙利的法律以及意大利 法,该离婚无效。但依以色列法,该离婚有效。随后, 他们取得以色列住所。在以色列,他们被认为具有单 身身份。后女方在保有以色列住所情况下,在加拿大 安大略省的多伦多,与第二个男子结婚。后该第二个 男子以其“妻子”系重婚为由,在安大略法院提起宣 告婚姻无效的诉讼。 另:法院地有关的冲突规则:离婚的有效性适用当事 人离婚时的住所地法;结婚的有效性适用当事人的住 所地法。 请问:(1)该案存在先决问题吗?(2)如果存在 先决问题,该案的主要问题和先决问题各是什么? (3)如果存在先决问题,你认为安大略法院如何决 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为好?
5
转致示意图
6
一、 反致的概念和种类
(三)间接反致(indirect remission) 【案例3】一住所在中国的秘鲁人,死于中国, 在日本留有不动产,其亲属就该不动产的继承在 日本法院提起诉讼。依日本冲突规范的规定,应 适用死者的本国法即秘鲁法,但秘鲁冲突规范规 定适用死者最后的住所地法即中国法,而中国的 冲突规范却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即日本法,如果日本法院最后适用了日本的继承 法,就构成了间接反致。 对于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冲突规范指 定适用乙国法,但乙国冲突规范又指定适用(包括 冲突法在内的)丙国法,丙国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 甲国实体法作准据汉,最后甲国法院适用本国的 实体法来判决案件的情况,叫间接反致。

国际私法课件

国际私法课件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V)
国 际 私 法
Law School of Fuzhou University Huang Hui
Part IV:Particular branch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Chapter 13 Legal act and agency involving foreign affairs Chapter 14 Real right involving foreign affairs Chapter 15 Obligation involving foreign affairs Chapter 16 Marriage and family involving foreign affairs Chapter 17 Succession involving foreign affairs
Chapter 16 Marriage and family involving foreign affairs
Section 1 Characteristics Section 2 Application of law for marriage involving foreign affairs Section 3 Application of law for divorce involving foreign affairs Section 4 Application of law for adoption involving foreign affairs
国 际 私 法
Section 3 Application of law for foreign unjust enrichment and negotiorum gestio

国际私法课件04-第六章代理法律冲突第七章物权2

国际私法课件04-第六章代理法律冲突第七章物权2

请问:
• 法院识别发生在外国的行为是否合法 ,应该依行为地法还是法院地法为依据? 还是对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都需要考虑? 为什么?
2020/10/25
识别:
• 一般,各国法院都普遍依法院地法对与案 件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识别。
• 但也不是僵硬不变,下列情况,应适当考 虑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制度识别:

动 产?
2020/10/25

有时一个法律行
为的行为地可能会涉
及多个地方。

这时应综合考虑
各连结因素,选择与
该行为联系最密切的
地方的法律。
法院地、 行为地 等
应综合考虑各连 结因素
2020/10/25
三、特殊规则

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行为
方式(赠与、买卖等),各
国一般规定适用物之所在地
法。

我国亦如是规定:不动
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
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
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2020/10/25
产的法律行为的方式,适用
不动产所在地法。
特殊:物之所在地法
2020/10/25
四、我国规定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
32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
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
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 我国《票据法》第99条:“票据的背 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 法律。”

国际私法的概念完整PPT

国际私法的概念完整PPT
交付完毕。 制定主体:一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不具有普遍约束力
国际招标方式,中标者中有几家中国公司 三是程序部分(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
A(营业地在中国)——B(营业地在美国) 书上的概念:国际私法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并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
➢ 内地与香港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认可与执行 1分 ➢ 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1分 ➢ 法律规避 2分 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2分 ➢ 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2分 ➢ 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法律适用 2分
▪ 国际私法分值位居第二,但其显著特点是 试题难度不大,当年新增法条为考试重点 ,重点突出。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国际商事仲裁规范——程序规范(各国涉外的和国际统一的)
立了一个法人组织——高速公路建设指挥 争议的解决方法:国家的内国法院和仲裁机构解决
国际私法的性质
部,负责具体的建设工作。工程项目采用 事故发生后,根据日本的民事法律,吴某的妻子与肇事方(日本人)协商一致,由肇事者赔偿吴妻和其父母100万日元,并在日本东京
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
▪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 国际私法的范围 ▪ 国际私法的性质(了解) ▪ 国际私法的名称(了解) ▪ 国际私法的定义(了解) ▪ 国际私法的体系(了解)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 一、国际民商事关系(涉外民商事关系, 简称国际或涉外民事关系)
▪ 二、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
工程项目采用国际招标方式,中标者中有几家中国公司。
国际条约➢和合惯例同成为的国际法私法律的主适要渊用源 、仲裁机构 1分 国制际定统 主一体➢冲:票突一法个据国—家—当的间立接事法规机范人关制能定,力不具法有普律遍约适束力用、外国法的查明的规定 1分 域外取证 1分 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1分 书上的概念:国际私法是以直接规范和间接规范相结合来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并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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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破产管辖权的确定 (二)国际破产的专属管辖与继续管辖 (三)国际破产案件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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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
(一)破产要件的法律适用 (二)国际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 (三)国际破产债权的法律适用 (四)国际破产财团的法律适用 (五)国际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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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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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知识产权的实施
协定规定的实施程序主要包括: (1) 各成员应保证其国内法能提供协定第三部分所规 定的实施程序,以便能采取有效行动,制止任何 侵犯协定所规定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2) 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 (3) 临时措施。 (4) 边境措施。 (5) 刑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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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知识产权的取得与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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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之所在地法的产生及其在 各国立法实践中的运用
在物权关系中介入外国因素后,由于各国物权法上的 规定不同,往往会发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需要解决 法律选择问题。 “物之所在地法”,拉丁语表达为lex loci rei sitae, lex rei sitae,lex situs。该原则是由14世纪意大利 “法则区别说”首先提出来的,但当时只适用于不动 产,对动产物权则适用“动产随人”(mobilia sequuntur personam)或“动产附骨”(mobilia ossibus inhaerent)的冲突原则,即动产物权,应随人 之所至,用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亦即原属城邦的法律)
(七)《视听作品国际登记条约》
(八)《关于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的载有节目的信号的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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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一、 总则和基本原则 二、 知识产权的范围 三、 知识产权的实施 四、 知识产权的取得与维持 五、 关于争端的防止及解决 六、 过渡安排 七、 机构安排和最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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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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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
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二、 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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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1883年《巴黎公约》成员国组成了保护工业产权同盟, 1887年《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组成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 的伯尔尼同盟。1893年两个同盟合二为一,成立了保护知 识产权联合国际局。 在该联合国际局的提议下,1967年7月14日召开了斯德哥 尔摩外交会议,缔结了《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根据该《公约》的规定,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其常 务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设在日内瓦。 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 一。中国于1980年3月3日递交了加入书,该《公约》于同 年6月3日对中国生效。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当今国际上最重要的世界性保护知识 产权组织。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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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过渡安排
(1) 任何成员在《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生效之 日以后的1年内,均无义务适用协定的规定。 (2) 任何发展中国家成员以及正处于从中央计 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以及正在进行知识产 权制度结构性改革,而面临知识产权法律的准备 和实施的特殊问题的任何成员,有权再延迟4年适 用协定。 (3) 不要求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在《世界贸易组 织协定》生效之日起10年内适用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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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有关知识产权争议的管辖权通常为专属管辖。 (一)对于知识产权的转让,则因其系通过合同来实现的,它除 了要受到有关国家强行性法律的制约外,一般应适用合同准据 法的选择规则,按意思自治原则或最密切联系原则来解决。 (二)对于知识产权侵权(即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和承担何种侵 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有的国家采用与一般侵权行为相同的法 律适用原则,有的国家主要是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 (三)知识产权的创立或变更、内容和效力的法律适用上,主要 有几种不同的理论与实践。
协定第一部分确立了成员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包 含《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 约》、《华盛顿公约》(《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 权条约》)所规定的义务。 基本原则主要为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主要目的是为知识产权提供前所未有的高标准保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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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知识产权的范围
(1) 版权及相关权利。 (2) 商标。 (3) 地理标志。 (4) 工业设计。 (5) 专利。 (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 未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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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它逐步突破了传 统的地域性,产生了法律冲突。本章阐述了知识产权 法律适用的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以及中 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立法。本章要掌握的重点 是: 知识产权上的冲突法则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
所谓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们对 通过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 有权利,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其 中专利权和商标权又可合称为工业产权。 在早期,知识产权的严格属地性决定了根据一国 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有效,原则上不 具有域外效力。但是,随着国际技术交流的大规 模发展,知识产权逐步突破了传统的地域性,产 生了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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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之所在地的确定及难以确定 所在地时的变通处理
(一) 物之所在地的确定 (二) 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物或财产的法律适用 (三)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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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一)物为动产或不动产的识别; (二)物权的客体范围; (三)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四)物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五)物权的保护方法。
各成员可以要求将符合合理手续和遵守合理程序作为 取得或维持知识产权的一个条件。但这些程序和手续应与 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相一致。如果知识产权的取得需要经 过授权或注册,各成员应保证,在符合获得权利的实质性 条件的前提下,授权或注册的程序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批准 授权或注册,以免不正当地缩短保护期限。在有关取得和 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以及国内法规定的程序、行政撤销 及诸如当事人之间的异议、无效和撤销程序中作出的终局 行政决定,均应接受司法或准司法当局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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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 托
一、信托的法律适用 二、《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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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信托的法律适用
第一,在准据法的选择上,将信托关系作为一 个整体来对待。 第二,分别遗嘱信托和设定信托(即通过合同设 定的信托)确定准据法。 第三,信托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信托 的效力、信托的管理、信托的解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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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破产与国际破产法
(一)国际破产的概念 国际破产(international bankruptcy),也称 “跨国破产”(cross border insolvency),是指包 含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破产。 (二)国际破产法的渊源 (1)国内法渊源 (2)国际法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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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破产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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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机构安排和最后条款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应监督协定的实 施,尤其是监督全体成员对协定所定义务的履行, 并应当为成员提供机会,协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 产权问题。 协定最后规定,除非经缔约方全体一致同意,任 何缔约方不得对协定条款提出任何保留。但协定 有安全例外条款,即缔约方可以不披露损害国家 安全的法规,并可采取行动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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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关于争端的防止及解决
协定第五部分规定,各成员应本着“透明度” 的原则,将各自的有关立法加以公布并通知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以便其他缔约方和知 识产权持有人了解它们。政府间或半政府间机构 所签订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协定,也必须公布并通 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一旦缔约国间 发生知识产权争端,协定规定适用世界贸易组织 的争端解决程序,并允许跨行业的交叉贸易报复 来制止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第四编 财产权
第九章 财产法律适用的一般制度 第十章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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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财产法律适用的一般制度
在英美法学中,物权法是被纳入“财产法” 这个更为广泛的范畴之中,但在财产法中,物权 法仍占据首要的地位。涉外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在冲突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本章阐述了“物之 所在地法”是解决各种物权关系适用得最为普遍 的冲突原则,以及国有化、涉外破产关系和信托 关系中的一些基本的法律适用制度。本章要掌握 的重点是: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单一破产制和复合破产制 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承认的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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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其 承认的公约》
(一) 关于《公约》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设定信托准据法的确定及信托的承认。 (二) 信托的准据法及其适用范围 (三) 信托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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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际破产
一、国际破产与国际破产法 二、国际破产的管辖权 三、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 四、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五、中国关于国际破产的立法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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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有化中的国际私法问题
一、国有化及其域外效力 二、国有化的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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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化及其域外效力
(一) 国有化法令对本国人在外国财产的效力 (二) 国有化法令对外国人在内国财产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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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化的补偿问题
(一)不予补偿; (二)“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 (三)“适当的、合理的”补偿。 中国的立法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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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财产法律适用的一般制度
第一节 物之所在地法 第二节 国有化中的国际私法问题 第三节 信托 第四节 国际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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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之所在地法
一、物之所在地法的产生及其在各国立法实践中的 运用 二、物权关系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理论根据 三、物权法律适用的复杂性与物之所在地法的内涵 及其他表述形式的差异 四、物之所在地的确定及难以确定所在地时的变通 处理 五、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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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一、主要工业产权条约 二、主要国际著作权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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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业产权条约
(一)《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二)《专利合作条约》 (三)《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 《议 定书》 (四)《商标注册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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