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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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定额2013
建筑总说明
一、2013年《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结构·屋面)》(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基价表。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定额列出的材料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3.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已包含机械幅度差。
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3年)》取定。
机械价值在2000元以内、不属于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定额中的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有方式考虑的。实际工程中,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费用按价差处理。计算公式:机械费价差=(甲乙双方商定的租赁价格或租赁机械市场信息价-定额中施工机械台班价)×定额中大型机械总台班数×租赁机械调整系数其中:租赁机械调整系数综合取定为0.43。
八、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管理,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规定执行。
九、本定额的其他规定:
1.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注明定额子目除外)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 时,另按本定额外脚手架增加费、高层建筑垂直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
2.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和木材干燥均按自然养护和自然干燥制定的。如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和木材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和其他方法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4.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实际情况,按实计算。
十、执行定额时的有关规定:
1.本定额中,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2.定额的各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文中,凡注明允许按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换算的,均应按本定额气死单价计算基价。
3.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数量、单价及人工拆分比例,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4.定额中机械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且定额配置机械能够完成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时,不允许换算。
十一、本定额未列的项目,由各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和方法收集补充,并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备案。
十二、本定额是我省建筑工程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三、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的,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的,则不包括“××”本身。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05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层高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