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一人公司,不设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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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

无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

无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点本公司名称为XX无董事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点为XX市XX区XX街XX号。

二、公司目的和经营范围1. 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创新和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科技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投资管理等。

三、股东权益和责任1. 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2.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和义务仅限于其所持股份的数额,不承担个人资产的风险。

四、公司组织结构1. 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行使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

2.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3.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五、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2.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执行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3. 股东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多数通过。

4. 股东大会行使的主要权力包括但不限于: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审议和批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财务报告、决定利润分配等。

六、执行董事1. 执行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

2. 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3. 执行董事应当遵循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战略,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的声誉。

七、监事会1.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

2.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3. 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计划等进行审查,并向股东大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利润分配1.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2.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公平合理,充分考虑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九、章程的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2. 本章程的修订应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股东的利益,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1. 引言本公司章程旨在规范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运营机制。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具有约束力。

2. 公司治理结构2.1 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组织,束缚公司的决策和运营。

2.2 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权由股东大会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股东选任经理、审批重大合同和决策财务事务等。

3. 股东权益与义务3.1 股东享有依法分享公司盈利的权益,收到公司利润分配。

3.2 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缴纳资本,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4. 选任和解聘经理4.1 股东大会负责选任经理,经理由股东自行选举或推荐,并经过股东大会通过。

4.2 股东大会有权在任何时候解聘经理。

4.3 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服务于股东的利益,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5. 经理的职责与权力5.1 经理代表公司行使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运营和决策。

5.2 经理对于公司的运营决策需服从股东大会的指示和决议。

5.3 经理应将公司的重要事项报告给全体股东,并向股东提供及时和真实的信息。

6. 盈利分配6.1 公司的盈利分配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守当地国家法律法规。

6.2 盈利分配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经济状况决定。

7. 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7.1 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的决策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

7.2 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的决策需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8. 附则8.1 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股东大会所有,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8.2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应的程序。

8.3 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应参照当地国家的法律法规。

以上即为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的内容。

本章程作为公司组织和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公司的规范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全体股东应共同遵守本章程,并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合理分配盈利,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2017最新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2017最新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2017版章程参考样本:不董事会、监事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缴纳。

(注:出资方式应写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一)首次缴纳出资情况:(二)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第二篇)合同编号:[填写]摘要:本合同为一份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由甲方(下称“公司”)与乙方(下称“合同参与方”)达成如下协议,用于规范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正文:第一章公司设立和注册1.1 公司全称:[填写]1.2 公司简称:[填写]1.3 公司类型:不设董事会公司1.4 公司注册资本:[填写]1.5 公司注册地:[填写]第二章公司目标和经营范围2.1 公司目标:[填写]2.2 公司经营范围:[填写]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责任3.1 股东权益: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润分配3.2 股东责任:各股东按其认缴的资本额承担公司债务和风险第四章公司管理4.1 总经理:[填写总经理姓名]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4.2 决策方式:公司事项由股东会决策,根据股东的股权比例进行投票表决4.3 公司人事安排:公司负责人、高管人员的任职和解职由股东会决定第五章公司财务5.1 资金管理: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和监督5.2 财务报告:公司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并向股东会进行报告5.3 盈利分配:公司根据盈利情况,经股东会决定分配利润的比例和方式第六章公司合并、分立和解散6.1 公司合并:公司合并需获得股东会过半数以上的同意6.2 公司分立:公司分立需获得股东会过半数以上的同意6.3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需获得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有效期]。

2. 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3. 本合同可由任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进行修改或终止。

甲方:(公司名称)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参与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本(第三篇)合同范文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双方自愿、平等地达成并共同遵守,旨在明确不设董事会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一、引言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权责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章程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文将探讨一种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章程结构和内容。

二、公司治理结构在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是两个重要的机构。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而监事会则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然而,随着公司治理理念的发展和变革,一些公司开始尝试不设立监事会的治理结构。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大会、执行董事和监管机构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管机构则负责对执行董事的监督,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1. 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公司章程首先应包括公司的名称和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资本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需求确定。

2. 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方向和市场需求确定,并在章程中详细列举。

3. 股东权益和责任公司章程应明确股东的权益和责任。

股东的权益包括股权收益、股东表决权等,而责任包括股东应承担的风险和义务。

4.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股东大会的召开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应明确股东的表决权和决策程序。

5. 执行董事的任职和权责公司章程应规定执行董事的任职和权责。

执行董事的选举和任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权责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等。

6. 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公司章程应规定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监管机构的成员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责包括对执行董事的监督和公司治理的监管。

7. 公司章程的修订和生效公司章程应规定章程的修订和生效程序。

章程的修订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和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万元)││(%)│├─────────────┼───────┼───────┼───────────┤│││││├─────────────┼───────┼───────┼───────────┤│││││└─────────────┴───────┴───────┴───────────┘(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XXX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证照号码。

股东名称或资本出资方式(金额:万元)。

出资时间无。

其他计币。

物。

形比。

金。

金。

金。

金额。

额。

额。

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第二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及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示范文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及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示范文本

x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市xxxxxxxx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x区xxx路xx号xx室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需行政许可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名称为xxxxxxxx,股东的证件名称为xxxxxxx,证件号码为xxxxxxxx,出资方式为货币,认缴出资额为xxx万元。

认缴出资时间至xxxx年xx月xx日以前。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第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委派执行董事和监事;(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9)修改公司章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和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解聘。

无董事会公司章程完整版(精选3篇)

无董事会公司章程完整版(精选3篇)

无董事会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爱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宅:******。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整(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1、姓名:**、性别:**、住宅:**。

2、姓名:**、性别:**、住宅:**。

3、姓名:**、性别:**、住宅:**。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出资方式:**。

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出资方式:**。

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出资方式:**。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1、参与或委派代表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参加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足额存入预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

4、不根据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担当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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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者: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

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一)首次出资情况:(二)第二次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适用于一人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适用于一人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适用于一人公司天津愚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天津愚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1-C-1001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代理记账(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3 万元人民币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七条股东名称(自然人姓名):李子泰,出资方式:货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净资产),出资额: 3 万元,出资时间2035.04.01 。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作出所列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任命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经股东任命后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并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由股东任命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监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行使职权。

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注:应当选择相应的职务并在□中打√)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七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股东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第六条股东名称、股东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逃出资。

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XXX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XXX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恩施市伍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由XXX出资设立XXX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特制定本章程。

一、公司名称:XXX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住所:XXX三、公司经营范围:茶叶、药材种植、收购、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花卉、苗木种植、销售;畜禽养殖及销售;光伏发电及销售;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土木工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水电安装及维修;房屋拆迁服务;土地征收的劳务分包;生态观光旅游;餐饮服务。

四、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五、股东姓名:XXX,社会信用代码:XXX,地址:XXX,电话:XXXo六、股东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出资方式:货币;实缴出资额:0万元,剩余500万元于XX年XX月XX日前足额缴纳公司注册资本。

七、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1、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2、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3、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4)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营、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7)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8)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9)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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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参考样本:不董事会、监事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XXX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缴纳。

(注:出资方式应写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
(一)首次缴纳出资情况:
(二)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中分取红利;
(二)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三)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有关决议或者决定、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足额缴纳出资;
(三)保证公司资本的独立、真实、充足;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
(十三)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依职权作出上述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或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七条股东与公司签定的交易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或盖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

(注:公司无自然人股东的,无需保留此条)
第十九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部分股权的,应当变更公司形式。

第五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二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或更换。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为年。

(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注: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此处应修改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或者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或者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一名(或:两名)。

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由股东委派或更换。

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或选举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的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议案;
(五)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股东。

第二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同意,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依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二十八条公司因章程前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和其聘用人员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所称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

本章程如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为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备注:
一、制定公司章程前,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委托的公司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公司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章程样本是公司登记机关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公司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

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公司章程。

三、申请人借鉴本章程样本时,除《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

但是,所增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括号”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然后去掉括号。

五、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然后去掉所“注”内容。

重庆公司
股东决定
经研究,现形成以下决定:
1.审议通过并承诺严格遵守重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
2.委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委派为本公司监事;
4.聘任为本公司经理;
股东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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