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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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考试真题法律法规

2009年考试真题法律法规

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试卷《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与()相抵触,属于无效。

A.行政法规B.部门规章C.地方政府规章D.国际公约2.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

A.安全生产、效率第一B.以人为本、安全第一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D.安全第一、公政高效3.《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而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单位,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立即予以()。

A.检查B.取缔C.查封D.停产4.《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生产、运输、储存B.生产、储存、使用C.生产、运输、使用D.生产、经营、储存5.《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A.事故损失B.事故类型C.事故影响D.事故原因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

A.工程技术人员负责B.本单位负责C.介绍工程技术人员的单位负责D.介绍工程技术人员的个人负责7.《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现其所有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A.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B.社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大会C.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D.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A.十B.二十C.十五D.三十9.《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2009年国考-法律常识部分及答案

2009年国考-法律常识部分及答案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第一部分常识判断(共25题,参考时限10分钟)本部分考查内容涉及法律、政治、经济、管理、科技等基础性知识,请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请开始答题:1.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与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奖金由学校和王某各得一半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C.王某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D.王某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2.李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5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给,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其三居室住房(价值20万元)代偿,李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A.无效民事行为B.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C.可变更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乘人之危的无效民事行为3.关于公务员回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不得在同机关担任隶属于同一领导人的职务B.甲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他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可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C.公务员担任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应实行地域回避,D.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下列关于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A.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B.分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可分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5.根据我国法规定,下列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留臵权的是()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借款合同D.承揽合同6.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D.劳动者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7.下列关于公务员纪律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对违纪的公务员的处分可以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形式B.对公务员的处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C.公务员的违纪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D.公务员虽然不能从事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但可以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8.赵某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因没放好坠落下来,正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受伤,共支付医疗费1000元,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

2009年司考行政法

2009年司考行政法

(2009年)39.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加以规范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规章的制定。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故A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89条规定,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具体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72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所以C项甲部单独制定规章是错误的。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4条第2款规定,制定规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D项说法正确。

40.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申请延续行政许可的程序。

法律常识500题(问答题)

法律常识500题(问答题)

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4.什么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009相关法律真题及答案

2009相关法律真题及答案

2009相关法律真题及答案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__相关法律__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属于授益行政行为。

A.行政确认B.行政强制C.行政许可D.行政处罚2、根据行政法理论,()不是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A.说明理由制度B.信息公开制度C.时效制度D.公务员制度3、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或者行政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减免税审批属于行政许可B.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C.行政许可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D.行政确认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4、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是()。

A.收缴或者停售发票B.停止办理出口退税C.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D.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5、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解的,无须()。

A.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进行B.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C.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D.由行政复议机关制作并送达行政复议和解书6、天河县公安局对袁某车辆登记错误,袁某向天河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天河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天河县公安局对袁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其限期重新登记。

但是,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送达后,天河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本案应由()责令天河县公安局限期履行。

A.天河县法院B.天河县政府C.天河县政法委员会D.天河县检察院7、石湖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因禽类宰杀市场管理需要,石湖县所有禽类宰杀单位或者个体户,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县政府临时成立的禽类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禽类宰杀证,违者予以罚款。

个体户陈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禽类宰杀证,禽类管理办公室对陈某罚款500元。

下列关于该案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陈某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若一并对石湖县政府的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B.石湖县政府的文件虽属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但是行政复议程序中复议机关对该文件一概不予审查C.若陈某直接向法院起诉,应以石湖县政府为被告D.禽类管理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罚款决定,陈某申请复议时应以其为被申请人8、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

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4.什么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2009年法律法规考试真题

2009年法律法规考试真题

2009年法律法规考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法律法规地位由高到低排列的是( )。

A、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环境标准B、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环境标准C、部门规章、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行政法规、地方环境标准D、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环境标准、部门规章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实施主体是( )规划的编织机关。

3、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 )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答案:办理备案手续至项目开工前4、基本农田是指依据( )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A 、城市开发利用 B、基本农田规划 C、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D、社会经济发展5、评价范围为报告表的乙级资质环评机构应配备( )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

A、 B、8名6、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 )原则。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7、( )应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

A、地方人民政府B、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D、水行政主管部门8、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 )。

A、限期治理B、停工改造C、限期整改D、拆除或者关闭9、循环经济是指在( )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答案:生产、流通、消费10、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目的是( )。

答案: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11、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由( )。

答案:节能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12、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尚未迁出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由( )妥善安排。

A、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主管部门B、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的农牧民,当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主管部有计划地组织迁出,并妥善安置。

C、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尚未迁出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门妥善安排。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二)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二)

251 应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252申请复议应在什么期限内提起?申请复议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即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申请期限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不予处理。

参考法条:行政复议法第9条253申请复议应如何提出?申请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列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复议请求和事实理由,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参考法条:行政复议法第11条254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对于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相对人如不服,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法律也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相对人不得起诉。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就属于最终裁决。

参考法条:行政复议法第30条255哪些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既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起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专项训练500题【每题表明相关参考法条】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专项训练500题【每题表明相关参考法条】

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专项训练500题【每题表明相关参考法条】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1.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分享一点个人的经验给大家(经验分享部分看过的人不用看了)。

我的笔试成绩一直都是非常好的,不管是行测还是申论,每次都是岗位第一。

其实很多人不是真的不会做,90%的人都是时间不够用,要是给足够的时间,估计很多人能够做出大部分的题。

公务员考试这种选人的方式第一就是考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就是考思维,第三考决策力(包括轻重缓急的决策)。

非常多的人输就输在时间上,我是特别注重效率的。

法律常识500题

法律常识500题

法律常识500题法律常识500题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4、什么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

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2.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3. 《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4. 什么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00题

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4.什么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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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4.什么是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一部分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它的计算公式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参考法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5.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它的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6.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用墙体面积,一部分是非公用墙体面积。

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7.什么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幢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未经全体共有人或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8.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①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

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③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9.哪些公用建筑面积可以分摊?整幢楼的以下公用面积可以分摊:①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②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③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

10.哪些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①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②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③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九条11.面积变了,购房者可以退房吗?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

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

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有权退房。

如果退房,开发商要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法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12.面积误差比的公式是什么?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参考法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13.处理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14.买房一般要交哪些税?(1)印花税。

(2)契税。

(3)证件印花税。

参考法条:《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条、第二条15.买房一般要交哪些费?(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2)公共维修基金。

(3)综合地价款。

(4)证件工本费。

16.买车库交契税吗?购房者随同普通住宅购买的车库,可以减半征收契税,按照1.5%的税率征税;购房者随同非普通住宅(如别墅)购买的车库,不适用减半征收契税的政策,依然要按照3%的税率征税。

17.继承和接受遗赠而取得的房产要交契税吗?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18.申请个人商业贷款的条件一般有哪些?(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9.申请个人商业贷款一般要交哪些费用?(1)律师审查费。

(2)公证费。

(3)产权登记费。

(4)保险费。

20.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以后可以抵押。

(六)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21.哪些财产不能抵押?不能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22.哪些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23.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个人住房款变更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24.什么样的房子要评估?商品房、二手房和担保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房屋。

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25.什么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政策性住房资金、银行运用商业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购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和,即在住房公积金额度之外的贷款需求,由银行资金解决。

银行资金部分利率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组合贷款综合利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与银行贷款利率二者之间。

26.什么是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所谓个人住房贴息贷款,是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市贷款担保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推出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

购房人可在商业银行直接领取贷款,无须再到管理中心、银行跑两套手续,交两笔手续费。

这样,贷款时间,尤其是组合贷款的时间,可能由以前的几个月节省到只需几天。

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之间的利差,则由政府住房基金提供的利息返还给商业银行,最后的贴息实惠仍落在贷款人身上。

27.申请个人住房贴息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截至申请日为止,申请人持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当前为正常的缴存状态。

(2)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

(3)夫妻双方只能申请一笔住房贷款贴息。

(4)同时满足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28.什么是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单位停止实物分房后,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采用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

即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补贴的具体数额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29.住房补贴随人走吗?职工在本市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且调入单位已建立住房补贴账户时,应将其原住房补贴账户内的余额转入新调入单位住房补贴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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