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活动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析非法传销案件的特点及对策
浅析非法传销案件的特点及对策非法传销案件一直以来都是大众关注的焦点,针对这类违法行为,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采取种种措施加以打击。
然而,非法传销案件仍屡禁不止,且具有一些显著的特点,因此,针对这些特点进行对策制定是有效打击非法传销的基础。
本文将从非法传销案件的特点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一、非法传销案件的特点1. 涉案人员数量大非法传销一般通过虚构高额收益、快速获得大量资金的虚假承诺,以及高额奖金和佣金等手段来吸引被害人参与。
这类案件往往组织有序,人数众多,成员甚至遍布全国。
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化时代,非法传销活动日益高效、隐蔽,导致案件涉及人员规模越来越大。
2. 诈骗手段巧妙非法传销组织一般采用混淆视听、虚构宣传、威胁恐吓等手段向被害人灌输各种虚假信息,涉及广告、社交媒体、短信、电话等多种形式。
同时,部分非法传销组织还采用“奖励制度”等口号,让受害人认为自己不仅可以快速致富,还可以获得额外的高额收益,从而如饥似渴地投入自己的资金。
3. 组织层级分明非法传销组织一般分成不同层级,上层人员掌握更多的权力和资源,而下层人员则负责拉拢新成员和推销产品。
组织层级分明的传销组织如同一个残酷的“平民游戏”,只有最后赢得胜利的人才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而最终的胜利者却并非是少数,而是极为有限的几个人。
4. 难以查证非法传销组织往往是隐蔽的,成员之间信任度高,关系紧密,非常不愿意吐露组织内部的情况,而且大多通过现金交易以及虚拟货币转账进行交易,难以提供具体的交易证据。
因此,调查和打击传销组织非常困难,并且很容易被曝光。
二、非法传销案件的对策1. 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对于遏制非法传销活动非常必要。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和警示,例如,发布案例、展示被害人的现实案例、制定防传销宣传册、结合电视、网络等广告宣传等,全面向社会传播打击非法传销的决心和态度,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2. 打造联防联控机制针对非法传销组织,必须采取联防联控制度。
传销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及作案规律
传销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及作案规律传销犯罪是一种以建立金字塔式销售组织为手段,通过非法招募参与者并以招募成员数量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传销犯罪嫌疑人通常具有以下特点及作案规律。
1.虚假宣传:传销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夸大产品效果、利润空间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他们以高额回报、轻松赚钱等诱惑来吸引潜在参与者。
2.高额回报承诺:传销犯罪嫌疑人通常承诺参与者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往往以投资产品、销售产品等方式进行。
这种高额回报往往远高于正常的投资或销售利润,对于潜在参与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3.人际关系网络:传销犯罪往往通过建立朋友、亲戚等人际关系网络来招募参与者。
他们通常利用个人信任关系,通过传销组织活动来扩大网络,实现多级营销目标。
4.多级分成制度:传销犯罪往往采取多级分成制度,每个人招募下线成员后可以从他们的销售金额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分成。
这种制度可以迅速扩大传销组织规模,并激励参与者不断招募更多的下线成员。
6.心理控制:传销犯罪嫌疑人通常通过洗脑、催眠等手段对参与者进行心理控制,使其对组织产生依赖性。
他们控制参与者的思想、行为,使其成为传销组织的忠实执行者。
7.恶性循环:参与传销犯罪的人往往处于一种恶性循环之中。
他们往往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情感,却发现无法得到他们所承诺的回报。
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退出传销组织意味着承认自己上当受骗,失去了面子和信用。
对于打击传销犯罪,需要提高公众对传销犯罪的认识,增强警惕意识。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打击传销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对于参与传销活动的人提供教育和帮助,使其意识到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并引导他们尽快退出传销组织。
简析办理传销犯罪案件的难点及对策探讨
简析办理传销犯罪案件的难点及对策探讨办理传销犯罪案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难点。
首先,传销犯罪案件往往存在隐蔽性和复杂性问题,需要通过调查取证等手段才能揭示真相。
其次,传销组织通常具有强大的组织能力和隐蔽性,涉及多个地区、多个层级的成员,追查和打击难度较大。
此外,被害人面临社会压力和心理困扰,有的甚至产生了依赖和认同,因此拆除传销组织的思维障碍也是一项重要的难点。
对策方面,一是加强预防和宣传教育。
通过广泛宣传禁止传销、宣传传销犯罪的危害和手段,提高公众的辨识能力和警惕,防止被害人沦为传销组织的一员。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加大对传销组织打击力度,完善传销犯罪的量刑标准和法律责任,增加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对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
三是加强多部门协作和国际合作。
由于传销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和跨地区性,需要警方、检察机关、法院和有关部门之间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打击传销犯罪,形成合力。
同时,需要增强国际合作,加强对跨国传销组织的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国传销犯罪。
四是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对传销犯罪的认识和了解,加强取证能力,提高侦查和审判水平。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确保执法公正、廉洁,有效遏制传销犯罪的滋生。
五是加强社会支持和帮助。
加强对被害人的心理援助和辅导,帮助他们认清传销的真相,重建家庭和社会关系,避免再次沦为传销组织的一员。
同时,加强对被害人的物质帮助,提供就业、教育等资源,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总之,办理传销犯罪案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通过加强预防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协作合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以及提供社会支持帮助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传销犯罪案件的挑战,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被害人权益的同时,打击传销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传销活动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传销活动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近年来,公安部虽然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传销活动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就湖北省枣阳市为例,近两年来,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现象愈演愈烈,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呈递增趋势,成为制约枣阳社会治安的一大祸患因素。
而对于基层法检部门来说,传销犯罪也是一种相对新型的犯罪,通过对枣阳市近两年来传销活动犯罪的特点、形势进行分析,以期对传销活动犯罪进行梳理,从而更加有效地打击和预防传销活动犯罪。
一、枣阳市传销活动犯罪的基本态势和特点近两年来,枣阳市检察院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案件13件18人。
其中2011年受理1件1人,2012年受理4件7人,2013年1-9月份共受理8件10人。
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1、传销犯罪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层级结构从该市办理的13件18人传销犯罪来看,传销团伙均是具有一定形式和结构的具体组织,均是以在网上成立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投资基金会或某产业公司的形式,以购买股票、加入会员可返取巨额利润为诱饵,引诱股民成为会员,再由会员继续发展下线的模式运作。
并根据发展会员的数量或交纳会费的多少,按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层层计酬。
在该院办理的13件传销活动犯罪中,发展会员最多的达到2万余人,涉案金额最高的达到5000余万元,组织、领导者有5人,成为枣阳地区最高领导的有2人。
2、传销犯罪人员主体具有特殊性一是传销犯罪人员主体以外来人员为主。
在该市办理的18人传销犯罪案件中,本地人仅有3人,其余15人均为来自河北、河南、广东、云南、北京等地人员,比例高达83%。
二是传销犯罪人员以中年人为主。
在18人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仅有3人,年龄在40岁以上的有9人,比例达到传销犯罪人员总数的50%。
三是传销犯罪人员文化程度分散,总体文化程度较高。
在18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的有8人,大专以上文化的有6人,占总体涉案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是传销犯罪人员大部分为无业人员。
非法传销的特点及打击对策
非法传销的特点及打击对策摘要:自从直销从19世纪中叶在美国出现,这种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经营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这种商业经营模式也进入我国。
但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完备,管理手段相应落后,这种经营方式很快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们利用传销大肆从事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时至今日,非法传销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顽疾,极大的危害了公共秩序和安全,在今天这个将传销列入刑法呼声越来越高的时候,本文就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法律界定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关键词:非法传销形成特点打击对策一.传销的含义及其表现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不仅组织严密,还充分利用人性的弱点制定出了一整套的工作方法,主要表现为以下二个方面:1、利用人民群众急于发财的心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加快,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部分地区经济上的差异,犯罪分子充分利用部分人民群众急于发财、想一夜暴富的心理,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利用传销或者非法传销手段,大肆非法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和公众存款,来达到组织者牟取暴利的目的。
2、注重精神麻醉。
从掌握的情况以及已破获案件的情况来看,非法传销的组织非常注重从思想上、精神上来控制、麻醉传销人员思想行为。
非法传销组织无论大小每分支机构必备的两个部门,一是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传销人员缴纳的钱款,统计传销人员所谓的业绩;二是培训部门:主要负责对参与传销人进行思想上的麻醉。
主要采取“奖励兑现会”、“骨干旅游”、“讲座”、“上课”、发视听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
由专职或兼职“讲师”、“业务突出骨干”现身讲课。
宣讲的内容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所运用的市场营销基础理论和商品直销的操作程序,典型事例。
浅谈传销行为的特点、原因和对策
织渐 渐有 了更 强 的“ 免疫 力 ” 原来 的传 销还要 以一 些 。
产 品为 幌子进 行 , 现在逐 渐 发展成 纯粹 “ 人 头” 的 拉 式 裸传 。传 销组 织把 人员 骗来 后 , 马上对 所 骗人 员进 行
传销 组织 正 是利用 人 们想 短 时间 内完成 资本 积 累 . ~ 夜 成 为 富翁 的 心理 , 用 地 域 间经 济 差 距 , 过 现代 利 通 科技 手段 , 如互 联 网 、 信息 等 , 短 对传 销地 点在 经 济上 进行 夸张 的描 述 , 发展对 象在 心理 上 实行 亲人 般 的 对
展; 想赚 钱 , 不知 赚钱 不易 。 但 在缺 乏家 人 的沟通 和指
足, 甚至 在 看 到传 销 人 员被 遣 散 时 , 觉得 他 们 没 有 还
偷 摸 和 影 响他 人 , 现 出侧 隐 之 心 , 打击 传 销 消极 表 对
对待 , 使传 销组 织有 恃无 恐 。二是 《 禁止 传销 条 例》 虽
近 年 来 . 于各 级 工 商 部 门加 大 对 非 法 传 销 的 由 打 击 力 度 , 终 对 传 销 活 动 保 持 高 压 态 势 , 法 传 始 非 销 的 气 焰 有 所 减 弱 。 但 是 , 于 各 种 原 因 , 段 时 由 近
间, 销活动又有死灰复燃之势 。 不完全统计 , 传 据 仅 今 年 1 6月 份 , 建 省 建 瓯 市 工 商 局 就 连 续 查 获 传 ~ 福
组织 中专 门设 置 了 打手 , 旦 发 现 其有 逃 脱 、 警 和 一 报
与家 人联 系 的苗头 , 便对 其 进行 肉体伤 害 。传 销行 为
已经 演 变成 为 诈骗 、 法拘 禁 、 非 敲诈 勒 索 和人 身 伤 害
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危害特点和打击对策
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危害特点和打击对策摘要:通过分析传销活动的危害和主要特点,提出处理的方法与策略,力求早日将传销这种破坏经济秩序和人文环境的不良活动清除。
关键词:传销特点处置方法彻底清除当今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网络化、信息化的大市场经济格局日益成熟,法制化的市场秩序日益完备,然而,仍然有一些既想发财又想不劳而获的人,沉迷于一年或几年爆富,打着所谓纯资本运作的幌子,变换着花样钻空子,企图通过传销实现所谓的自我发达,其最终结果可想而知。
其危害却不容忽视。
它在破坏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同时,更破坏者人心与公道。
所以必须妥善处置。
1 传销活动的危害和当前传销活动的主要特点(1)传销参加人员均为外地人员。
传销团伙将窝点设在远离家乡的外地,从我市查处的传销人员来看,外来传销人员涉及贵州、湖南、湖北、安徽、四川、陕西、甘肃、新疆、山东、江苏十余个省份,他们在贵溪的传销窝点主要分布在市区和城郊结合部的空闲房内。
(2)传销形式已从当初的商品网络营销演变成通过发展人员数量来缴纳人头费用牟取利益。
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择手段的发展下线数量,诱骗亲朋好友加入,有的女孩甚至通过QQ以谈情说爱的方式诱骗入伙。
传销组织者为逃避法律制裁,身在外地以电话遥控指挥,银行卡计酬结算等方式控制传销活动。
同时对反抗者采取恐吓、威逼、控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逼其就范。
(3)查处难度较大。
在查处工作中执法部门面对的是传销组织最低层的人员,也是受害者,传销组织者打着“直销”“网络营销”等“合法的理论”的幌子,对上当受骗的传销人员进行虚假宣传,使参加传销人员认为其行为是合法的。
对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查处工作产生抵触心理,而且法律意识淡薄,又存在侥幸捞回本钱的心理,给查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极容易造成群体性暴力抗法事件。
(4)房屋出租户受到利益驱使,积极为传销提供便利。
传销窝点大多数在城区及城郊周边的民房内,房主受到经济利益驱使,房主对租房者信息不了解清楚,便提供房屋出租,这为传销活动提供了聚集培训场所和隐蔽条件。
浅析非法传销活动的犯罪特点与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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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法 传 销 人 员 犯 罪 是 指 非 法 传 销 组 织 人 员 以追 求 财 产 为 核 心. 为 发 展下 线赚 取 “ 加盟 费” 变相 聚敛财富 、 欺 诈 群 众 而 实施 的 非法拘禁 、 抢劫 、 绑 架 等 各 类 型 犯 罪 。近 年 来 , 湖滨 区所在的晋 、 陕、 豫 金 三 角 地 区成 为 了 传 销 的 重 灾 区 . 传销 人员 犯罪 “ 屡 禁 不 止、 屡打不尽” , 呈 上 升 趋 势 。传 销 犯 罪 的 蔓 延 , 给 社 会 治 安 和 正 常 的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带 来 极 大 危 害 .对 社 会 和谐 稳 定 和 政 府 威 信
非 法 传 销 人 员 犯 罪 的 现 状 及特 点 1 . 从犯罪主体来看 . 传 销 犯 罪 人 员 绝 大 多 数 是 外 地农 村无 业
一
、
人员. 且犯罪低龄化 . 以青 壮 年 为 主 青 年 人 平 均 每 年 递 增 5 . 8个 百 分点 。涉 案 的非 法 传 销 犯 罪 人 员 9 7 . 6 %为 男 性 。 2 . 从 犯罪对象来 看 . 被诱 骗 参 加 传 销 组 织 的人 员 . 由非 法 传 销人 员 的亲 戚 、 朋 友 演 变 成 不 特定 人 群 。几 乎 所 有 犯 罪 人 员 初 期 也 是 被 骗 而 来 的受 害 人 . 但经过 传销洗脑 . 或 为 了挽回损失 , 而 主动演变为积极参与者甚至主谋 . 对社会 秩序 、 社 会 道 德 和 诚 信 体 系造 成 巨 大破 坏 3 . 从犯罪客观行为来看 . 由最 初 单 纯 的非 法 拘 禁 转 变 为暴 力 侵财. 非 法 敛 财 的 目的 越 来越 明显 对 三 门 峡 市 2 0 0 9 — 2 0 1 0的传 销 团伙 进 行 分 析 发 现 .传 销 犯 罪 人 员 大 多 以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服 务 为幌子 . 打 着推销产 品的旗号 , 发展 下线 , 以加 入 之 后 的 巨额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特征打击的难点和对策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特征打击的难点和对策“传销”一词是从英文Multi Level Marketing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多层次相关联的经营方式。
从商品经营营销学划分,传销也是“直销”范畴,直销是Direct Sale中译,意为:无店铺销售,它分为单层次营销和多层次营销,国际上习惯将单层次营销称为“直销”,将多层次营销称为“传销”。
直销从19世纪中叶在美国出现,一百多年来这种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经营模式,在全球发展迅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这种商业经营模式也进入我国,最早进入内地的一些知名国外企业如“安利”、“雅芳”等取得了很大成功,也带动了国内的这种经营模式的发展。
但“南橘北枳”,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完备,管理手段相应落后,加之这些知名大企业在内地运用的是“店铺加直销员”的多层次营销,按当时的政策称为直销,造成了人们对传销、直销概念上的认识混乱,这种经营方式很快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们利用传销大肆从事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导致这种被国外称为“老鼠会”、“金字塔型销售”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全国风行,引起经济秩序混乱,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国务院于1998年4月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面封杀了中国的直销经营。
但是传销活动沉寂了没多久,很快就改头换面死灰复燃并呈迅速滋生和蔓延之势,手段更加多样化,活动更加隐蔽,组织形式更加严密。
人数更加众多,危害更加严重,致使很多群众受骗上当,引发了到政府部门上访静坐,甚至围攻政府机关和封锁国道等事件,发生了被骗人员因生活无着,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有的自杀甚至杀死传销组织者的恶性案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和社会秩序。
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等领导都对打击传销活动作了重要批示。
由于法律法规滞后,政策界限不清晰,有关职能部门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治理不是很有效,在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后,传销活动仍无收敛,还呈猖狂之势,引发各种社会问题,已经成为一种“经济邪教”。
当前传销活动的特点及打击对策建议
民小 区 、 民点 和宾 馆 、 店等 场所保 安 、 居 饭 门卫 等 人员 熟悉 辖 区和 场所情 况 的优势 , 展打击 传 销 的联 络员 发
与信 息 员 ; 立举 报 奖 励 基金 , 动 群众 广 泛 提供 案 设 发 件线 索 , 其 是对举 报 并抓 获传 销头 目或 提供 传 销源 尤 头 的 ,按 照反 映和 举报 案件 情况 实行 举报 奖励 制 度 ,
退休 干 部 、 大学 生等 群体 。 时 , 销 组织 者注 重发 展 同 传
社会 上 所 谓 的“ 级 人 士 ” 如退 休 官 员 、 导 亲 属 以 高 , 领 及 在 各种 社 会组 织任 职 的名 人 ,还 有教 授 、专 家 、 演
员 、 者 等 , 过 这些 “ 影 响力 的人 ” 吸 引更 多 的 记 通 有 去
方政 府 负责 、 门指 导协 调 、 部 各方 联 合 行 动 ” 原则 , 的 建立 由党委 ( 治办 ) 政府 牵 头 , 安 、 商 为 主 , 综 、 公 工 司
是 加 强新 闻媒体 的舆 论 宣传 。 分 利 用广 播 、 充
电 视 等新 闻 工具 和 各 大 门户 网 站 全 方 位 宣 传 报 道 ,
一
、
当 前 传 销 活 动 的 新 特 点
在工 商 、 安 机关 的持 续 打击 和媒 体 的揭 露 宣传 公
( ) 销人 员成 分 更 加 复杂 一 传
一
下 ,广 大 人 民群 众 对 表 现 形 式 明 显 的购 买 产 品 骗取
“ 门费 ” “ 人 头 ” “ 入 、拉 、 团队计 酬 ”等传 销 模式 的识 别 和防范 能 力增 强 。传销 组 织为逃 避 执法 部 门 的打 击 , 面对群 众 投资 需 求和致 富 心理 , 动手 法 与过 去 相 比 活 更 具有 欺 骗性 和 隐蔽性 , 侦察 能力 越 来越 强 。传 销 反 组 织 以 “ 业 发展 ” “ 资 开发 ” 目出现 , 加 盟连 创 、投 名 以“ 锁”“ 、 连锁 销售 ” “ 、 特许 经 营 ” “ 、资本 运 作 ” 等名 义 , 吸 引外来 人员 参 与 , 行 灌 输 洗脑 , 群 众 的欺 骗 性 更 进 对
处理传销的对策和建议
处理传销的对策和建议
处理传销的对策和建议如下:
1. 加大监管力度。
政府应该加强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同时,要加强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
2. 加强宣传教育。
公众要提高对传销危害性的认识,自觉抵制传销活动,不参与传销组织,积极举报传销行为。
3. 推进社会共治。
公众要积极参与反传销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4. 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5.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传销活动的信息和动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打击。
6. 加强国际合作。
各国应加强反传销领域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传销犯罪活动。
总之,处理传销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通过多方面的综合施策,才能有效地遏制传销活动的蔓延。
传销型犯罪的特点丶成因及对策
传销型犯罪的特点丶成因及对策传销型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免费论文下载中心讯)近年来,传销违法活动愈演愈烈,尽管国家不断地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但因传销引发的各类刑事案件,层出不群,传销危害不容忽视。
自2010年8月至2011年4月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因传销型犯罪案件18件,占同期受案总数的19.6%,涉案人数67人,涉案人数占同期涉案总人数的16%。
该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传销型犯罪的特点:1、传销型犯罪所涉主体的文化程度较高,多为青年,且年龄段集中。
首先,涉案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较高。
在涉案的67人中,大专及其以上程度19人,中专及高中文化程度32人,初中文化程度仅有11人,小学文化程度5人,高中文化程度以上占51人,占涉案人数的76.1%。
其次,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多为青年,且年龄段集中。
在涉案的67人中,20-30岁之间有55人,30岁以上仅有12人,无未成年人参与传销情况。
与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的涉案主体相比,其主体的文化程度和年龄存在明显的特点。
2、传销型犯罪所涉被害人具有特定性。
传销活动所涉犯罪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多为亲朋好友。
在我们受理的六起案件中,四起案件的被害人是被原来一起做工的工友、同学、朋友骗来,一起案件的被害人是被搞传销的儿子骗来的,一起案件的被害人被丈夫骗来的。
在我们接触的其他案例中,也不乏妻子骗丈夫、哥哥骗兄弟的例子。
由于传销活动“恶”名在外,人们常常避而远之,所以传销分子往往就利用人们对亲人、朋友的信任,以找工作等名义,欺骗亲朋好友,使之上当受骗,陷入传销陷阱。
3、传销型犯罪所涉行为具有一定的组织性、整体性。
传销团伙有比较严密的组织,其犯罪行为有一定的整体性、纠合性。
传销组织呈“金字塔”结构,一般共分五级,位于塔尖的是A级总管,其下有B 级经理、C级主任、D级业务代表、E级业务员,并根据发展传销人数的多少,逐级递升。
在传销组织内部,有比较完善的操作规则:一般是新人被骗来之前,传销家庭召开会议,研究新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进行针对性分析,商定说服新人加入传销组织的方法,最后由家长进行分工安排。
关于当前传销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对策研究
关于当前传销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对策研究第一篇:关于当前传销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对策研究关于当前传销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对策研究进入大学以来从身边的人和事得到了不少关于传销的信息,也听闻周边大学有学生被传销所毒害。
传销这一概念由来已久,从它刚从社会萌生之今不论在形式手段还是组织管理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也加大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加强了对社会的威胁。
而当今社会形势在不断变化,传销的形势也在随之而变,关于传销很多人还了解不够,尤其是一些青少年。
我们来看看传销的官方定义: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或者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进行非法集资;另外如果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
具备任何一种要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今年年初,总局党组分析研究认为,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社会就业形势严峻,传销活动已经出现了一定的反弹。
这几年来持续不断的打击,全国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传销活动反复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传销活动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有所收敛,传销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局面,逐步得到了扭转。
但是,打击传销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于此同时,当前传销活动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一是传销对象更加复杂更加年轻化。
当前,传销的违法主体从以前的下岗人员、农民工,在校职高生和中专生甚至是大学生。
参与传销人员年轻化趋势明显,有的“80后”甚至“90后”参与传销并成为传销组织头目。
二是传销手段多样化和行为方式更加隐蔽。
传销的手法、形式、内容不断变化。
从传销形式上看,网络传销活动日益严重;而从传销内容上看,有的传销组织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等幌子,由以往的传商品、传实物,逐渐演变为传概念、传理念等,直至发展到所谓的“资本运作”。
传销犯罪案件的特点与侦查对策
传销犯罪案件的特点与侦查对策
一、传销犯罪特点
传销犯罪是一种以骗取公民财产为主要目的,以特定手段实施组织及系统性的犯罪的行为,是一种具有集团化、组织性,侵害大量公民财产、有历经发展的犯罪现象。
1、办案成本低,投资收益高,形成金钱链条式的犯罪模式。
传销犯罪行为以众多未缴税收、滥用资金、虚报收入收益、向高层逃避税款等活动为表现,呈现出账户变换、金钱分流、组织分工等形式,形成利益链条式犯罪模式。
3、跨境性强,流动性强,形成犯罪网络。
传销犯罪组织相当大,涉及的面也相当广,从国内到外国,犯罪势力可以轻易跨越国境,流窜于欧美、东南亚等国,形成犯罪网络。
二、侦查对策
1、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
应建立完善的传销犯罪预防和侦查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加强对传销犯罪的控制,加大打击力度。
当前非法传销的新特点及治理对策
当前非法传销的新特点及治理对策本文拟从当前非法传销的新特点入手,来揭示非法传销的种种真面目,对非法传销危害分析得出必须对非法传销进行严厉打击并讨论治理对策。
标签:非法传销危害对策虽然《禁止传销条例》已于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但非法传销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除了前期的“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外,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对此加以分析,以便认清非法传销真面目。
一、当前非法传销出现的新特点(1)传销花样翻新。
“消费联盟”、“连锁加盟”、“互动式营销”、“全球得利计划”、“网络营销”等形式相继出现,不法分子大肆鼓吹传销行为是所谓“21世纪最具潜力及效益之革命性行销方式”,声称此种营销模式投资定额,而收益无限,其目的就是不断地扶持和发展“下线”。
(2)行为方式更隐蔽。
目前的传销活动多存在于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或家属院内,改大规模聚集为小规模多点聚集。
指定专人外出采购必要的生活用品,行动谨慎,行踪不定。
(3)管理手段严密。
传销组织者对参加人员实行严密的人身控制,由组织者统一安排同吃同住同上课。
平时基本不允许外出和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偶尔外出和对外联系都有人监视,对不听话者轻则开会批斗,重则拳脚相加。
(4)参加人员年轻化。
据调查传销人员中80%左右为年轻人,且多数为农村外出打工者、在校职高生和中专生,甚至大学生。
(5)手段花样百出。
传销组织者已经不再靠出售化妆品、保健品、日用百货等产品来拉下线,而是以所谓的“产品”为幌子,把重点放在“拉人头”上。
(6)欺骗手段狡诈。
一些传销组织者在宣传材料中,通过伪造的营业执照、新闻报道和领导合影等虚假信息,混淆传销与直销概念,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来证明其活动的合法性;通过大肆渲染当前社会的贫富差距,安排“成功人士”现身说法等方式,不断刺激参加者发财欲望;对参加者进行一定程度的“洗脑”后,专门指派“老师”向新参加者传授“经验”,从而使得传销网络屡禁不止。
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
---------------------------------------------------------------范文最新推荐------------------------------------------------------ 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传销活动猖獗的现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打击力度,虽经公安、工商部门多次打击、遣散,但效果并不明显,仍存在泛滥、蔓延之势。
在查办传销案件中我们发现,目前传销活动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这促使我们对打击传销活动有了新的思考。
下面就传销活动出现的新特点和如何加强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传销活动新特点(一)无商品传销。
无商品传销因其活动方便,形式隐蔽,又无实物,使执法人员难以查获,当执法人员围堵住传销组织后,传销现场除了几本资料外就是一些生活用品,根本没有传销的商品。
例如,今年9月我局和双桥公安分局联合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在狮子沟村、喇嘛寺村围堵传销组织300多人,然而传销现场只收缴几本宣传册,几部旧手机,面对二、三百号传销人员,执法人员也只能教育遣散,传销组织不伤筋不动骨,今天遣散明天照样聚集,致使传销活动屡打不禁。
另外,我市查处的传销活动大多属于散兵游勇式,无场地、无商品,执法人员一罚不到款,二又没有商品可收缴,三对传销人员又不能进行刑事处罚,给打击传销活动增加了难度。
(二)反打击能力强。
传销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采取分散居住,租住民房的方式,上课时则到荒山野岭或到酒店歌厅聚集,各路口、楼1 / 6道处又派人把守,只要发现陌生人立刻电话通报,执法人员还没到,传销分子就逃之夭夭了。
今年夏天棒槌山上就多次发现有传销组织活动,他们把授课地点设在山上居高临下,只要发现有“可疑”人员上山就四散而去,反打击能力极强。
另外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处和活动场所,且不配合执法,使打击传销活动又增加了新的难度。
二、几点建议(一)政府牵头,综合治理。
关于当前传销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对策研究
关于当前传销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对策研究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传销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困扰社会的严重问题。
传销不仅导致个人经济损失,还会对社会稳定和个人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针对当前传销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当前传销的新形势和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网络传销的快速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兴起,传销活动往往以网络平台为依托,传销组织利用虚拟社交网络等渠道进行招募和诱导,使得传销活动更加隐蔽和扩大化。
二是传销组织不断变化其模式和策略。
传销组织会根据社会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变化来调整传销模式和策略,使得传销行为更加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
三是青少年参与传销的现象加剧。
由于青少年缺乏经验和判断力,容易受到传销组织的利诱和欺骗,成为传销活动的参与者和传播者。
面对这些新形势和新特点,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应对和遏制传销的发展。
首先,应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传销的危害性和特征,提高公众对传销的辨识能力,让公众能够主动抵制传销组织的诱惑和欺骗。
第二,应加强对网络传销的监管。
通过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控制传销组织的传播渠道,防止传销活动在网络空间的蔓延。
加强对网络平台的审核和监测,发现并关闭传销组织使用的虚假宣传网站和账号。
第三,应强化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和整顿。
通过警方侦查和打击,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追究传销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应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
通过学校和社会组织等渠道,加强对青少年的传销教育,提高他们对传销的认知和辨识能力,让青少年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抵制传销的能力。
第五,应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国传销组织。
传销活动往往跨越国境,利用国际合作打击跨国传销组织,共同维护地区和全球的社会稳定。
总之,当前传销问题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应对。
工作心得:全市传销活动犯罪的特点分析
工作心得:全市传销活动犯罪的特点分析近年来,公安部虽然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但传销活动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就本市为例,近两年来,组织领导、参与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现象愈演愈烈,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呈递增趋势,成为制约社会治安的一大祸患因素。
而对于基层法检部门来说,传销犯罪也是一种相对新型的犯罪。
一、本市传销活动犯罪的基本态势和特点近四年来,市检察院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案件28件37人。
其中201X年受理1件1人,201X年受理4件7人,201X年受理11件14人,201X年受理12件17人。
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传销犯罪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层级结构从该市办理的28件37人传销犯罪来看,传销团伙均是具有一定形式和结构的具体组织,均是以在网上成立某投资有限公司、某投资基金会或某产业公司的形式,以购买股票、加入会员可返取巨额利润为诱饵,引诱股民成为会员,再由会员继续发展下线的模式运作。
并根据发展会员的数量或交纳会费的多少,按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层层计酬。
在该院办理的28件传销活动犯罪中,发展会员最多的达到2万余人,涉案金额最高的达到5000余万元,组织、领导者有10人,成为地区最高领导的有5人。
传销犯罪人员主体具有特殊性一是传销犯罪人员主体以外来人员为主。
在该市办理的37人传销犯罪案件中,本地人仅有4人,其余33人均为来自河北、河南、广东、云南、福建、北京等地人员,比例高达89.2%。
二是传销犯罪人员以中年人为主。
在18人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仅有4人,年龄在40岁以上的有25人,比例达到传销犯罪人员总数的67.6%。
三是传销犯罪人员文化程度分散,总体文化程度较高。
在37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的有24人,大专以上文化的有9人,占总体涉案人数的84.1%。
四是传销犯罪人员大部分为无业人员。
在37人中,无业人员有24人,占总体涉案人数的64.9%,农民有7人,工人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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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活动犯罪特点成因及对策
传销活动是以贩卖非法商品、诱导参与内幕交易或者开展其他非法活
动为目的,以深层销售架构的形式诱骗和非法收取财物的犯罪行为。
由于
传销活动的设计精巧、手段新颖,一旦开展,就会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因而,对传销活动的犯罪进行有效的打击是极为必要的。
一是法制和制度的漏洞。
传销活动的犯罪容易滋生于法律法规空白和
执行监督失实,尤其是对法规管理空白的利用,使得传销活动的受害者难
以获得法律救济。
二是社会环境的改变。
现在社会环境的改变,尤其是经济发展和社会
责任的改变,大大增加了传销活动的管理难度,并且促进了传销活动的宽
泛开展。
三是信息技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