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操作规范
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制度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制度第一章概述综合服务大厅是为了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而设立的。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综合服务大厅的运营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的提升。
第二章组织架构1.综合服务大厅设立1.1 负责部门或单位确定综合服务大厅的设立事宜。
1.2 根据需要,明确综合服务大厅的具体功能和服务范围。
2.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团队2.1 组建由主管部门或单位负责人领导的管理团队。
2.2 确定管理团队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3 定期召开管理团队会议,协商解决重大问题。
第三章服务流程1.预约服务1.1 提供在线预约平台,方便顾客进行服务预约。
1.2 制定预约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规范。
1.3 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软件,确保预约系统的正常运行。
2.接待服务2.1 设立统一的接待台,为顾客提供咨询和引导服务。
2.2 确定接待服务的流程,包括接待流程、服务规范等。
2.3 培训接待人员,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3.办理服务3.1 确定各项服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
3.2 保障服务流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3.3 定期对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和调整,提高服务效率。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1.客户满意度调查1.1 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顾客对服务的评价和意见。
1.2 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进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2.服务投诉处理2.1 设立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处理来自顾客的投诉。
2.2 制定投诉处理流程,确保投诉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2.3 分析投诉原因,改进服务工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3.1 制定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评估方法。
3.2 建立奖励机制,激励优秀员工。
3.3 建立惩罚机制,对服务不规范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安全管理1.安全设施和措施1.1 确保综合服务大厅的安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2 制定安全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2.数据安全保护2.1 制定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确保顾客信息的安全。
服务大厅人员工作服务规范流程
服务大厅人员工作服务规范流程一、主要职责:正确合理的使用礼仪规范,准确、高效地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达到令服务对象满意的目的,将是一名优秀工作者的标准之一。
二、班前准备 :----工作人员进入办公楼后----准时签到(考勤机),提前10分钟到岗。
----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于左侧。
穿着整洁、挺括,无污迹,扣好衣扣。
----仪容整洁、合适、精神。
女士宜化淡妆,长发统一盘挽,发色应适宜,不得佩戴夸张饰物;男士不蓄胡须、不留长发怪发。
勤剪指甲,注意个人卫生。
----进入办公区,清理工作台,检查工作必需品是否齐全,摆放合理,利用工作;检查机器设备是否运转正常。
三、礼仪规范:第一步:迎送服务(面带微笑)----迎接第一位服务对象时,工作人员应在距离服务对象3米左右时,使用标准站姿起身迎候服务对象,注视服务对象,面带微笑,行15度鞠躬礼,主动问候服务对象“称呼(根据服务对象合理使用,给服务对象以亲切感。
)+问候语(早上好),请问您要办什么业务,您请讲。
”,并用斜摆式手势,请服务对象坐下。
----迎送中间服务对象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应灵活使用良好坐姿,注意膝盖夹紧,坐椅子2/3,微笑且点头致意,主动打招呼。
称呼(根据服务对象合理使用)+问候语(您好),请问您要办什么业务或很高兴为您服务。
----迎送最后一位服务对象,当业务办理完毕时,双手递送业务资料,应起身使用标准站姿,行15度鞠躬礼,面带微笑,目光注视。
您的业务已办理完毕,请走好。
第二步:业务处理(面带微笑)----服务对象说明来意时,要恰当表情,注视对方,注意倾听。
----递送资料时,要双手递送,文字正面冲向对方,服务对象递交过来证件等物品时,工作人员需及时双手接过。
----工作人员需迅速按照服务对象需求办理相应业务,做到热情、耐心。
----服务对象办理业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如果需要暂时离开座位时,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并说“对不起,请您稍等。
”回来后,工作人员需向服务对象致歉,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操作规范(试行)
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操作规范(试行)(试行)第一章单位开户登记 (46)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二章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47)一、汇缴二、补缴第三章提取 (49)一、提取业务规定二、申请资料三、办理程序第四章转移 (50)一、内部转移二、外部转移第五章个人账户合并 (53)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六章单位信息变更 (53)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七章个人信息变更 (54)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八章单位销户 (54)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九章降低比例缴存、缓缴 (55)一、申请材料二、办理程序第十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56)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十一章结息、对账、查询 (57)一、结息二、对账三、查询第十二章住房公积金贷款 (57)一、贷款对象和用途二、贷款条件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四、贷款资料五、贷款担保六、贷款程序第一章单位开户登记单位开户登记是指新设置的单位应当自设置之日起30日内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
一、申请资料(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等单位成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一)单位经办人员到服务大厅对公业务窗口领取《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及开户资料清单。
(二)单位经办人员将已填写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及单位开户资料送大厅对公业务窗口审核通过后,到归集科办理审批手续。
(三)单位持归集科审批手续到服务大厅对公业务窗口办理开户。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一、汇缴汇缴是指单位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汇缴前,单位应为新增人员作新增,为调离或退休等减少人员作封存业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服务大厅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服务大厅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的场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的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三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本规范,确保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应当纳入政务管理的范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服务大厅设置与管理第五条服务大厅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便于群众访问的位置,具备必要的服务场地和设施。
第六条服务大厅应当设立明显的标识和指示牌,方便群众识别和进入。
第七条服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评价等,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八条服务大厅应当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服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
第十条服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服务场所的安全和秩序。
三、服务流程与规范第十一条服务大厅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步骤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服务流程,依次完成服务事项,不得擅自简化或变更流程。
第十三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作出是否准予办理的决定。
第十四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告知服务对象办理进度和结果,对不予办理的事项,应当告知理由和救济途径。
第十五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服务规范,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六条服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四、信息服务与公开第十七条服务大厅应当设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服务指南、公告通知等。
中心办事窗口服务规范细则
中心办事窗口服务规范细则第一篇:中心办事窗口服务规范细则中心窗口服务规范一、上岗准备1、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班,做好考勤记录。
2、清理好办公区域卫生,办公岗位整洁有序。
二、仪表仪容仪表仪容要求整洁、端庄、统一,表现窗口工作人员良好风貌。
1、服饰整洁、统一,按规定着装。
2、言行举止温和、谦恭、自重。
3、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4、提倡工作时间不吸烟。
三、服务要求服务要规范、热情,使用礼貌用语。
1、提供服务时要目视对方表示尊重,面带微笑表示友好,颔首点头表示肯定。
2、服务要耐心细致,态度热情,程序规范。
3、用语统一,提倡使用普通话,与外地服务对象交流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4、提倡文明服务,不推诿,不扯皮。
5、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能办理的事情给予明确答复,对不能办理的说明理由。
6、实行责任追究制。
7、实行限时办结制:凡属于本区管辖的社会服务项目,一般问题及时或当天办结;复杂问题办理不超过三天办结;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一周内答复。
8、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不收礼,不吃请,不搞权钱交易。
四、计算机及网络维护管理1、加强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2、禁止登陆黄色网站和反动网站。
3、禁止泄露、外借专业数据信息。
4、禁止擅自修改网络设置及信息。
5、做好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护,因维护不当造成的计算机硬件损坏由各窗口单位自行负责其维修费用。
6、下班后及时切断计算机外接电源。
五、注意事项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在大厅窗口用餐,不准吃零食。
2、不准带小孩上岗。
3、不准擅自离岗、缺岗、串岗及闲聊。
4、不准讲脏话、粗话及大声喧哗。
5、不准用电脑炒股、玩游戏及干私活。
6、不准长时间会客,外来办事人员不得进入窗口区域内。
7、不准闲聊电话及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
8、工作时间不准佩带耳麦。
9、不准以上班时间未到和已到下班时间为由,拒绝办事人员的办事要求。
第二篇:窗口服务规范窗口服务礼仪规范根据***服务建设要求,结合窗口实际,制定本规范。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
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服务大厅窗口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第三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窗口工作职责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三)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各项业务,确保工作效率。
(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五)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歧视、刁难群众。
(六)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窗口工作流程第五条窗口工作流程:(一)接待群众: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迎接,热情接待,了解群众需求,引导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认真审核群众提交的资料,办理相关业务。
(三)解答疑问:窗口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
(四)反馈结果: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向群众反馈业务办理结果,告知相关事项。
(五)投诉处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群众投诉和意见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四、窗口工作纪律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
(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群众馈赠、宴请。
(四)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公民个人信息。
(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五、窗口工作考核第七条窗口工作考核:(一)设立窗口工作考核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态度等进行定期考核。
(二)考核结果作为窗口工作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鼓励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行政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一、大厅使用规定1.1 进入行政服务大厅需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并接受安检检查。
1.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行政服务大厅。
1.3 禁止在大厅内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
1.4 禁止在大厅内私自摆卖商品或进行其他商业活动。
1.5 大厅内不得随意拍照、录音、录像,如有需要请提前向工作人员申请。
1.6 禁止在大厅内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二、业务办理规定2.1 公民办理各类业务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大厅指引的流程进行办理。
2.2 企业办理业务需出示相关证照和登记证明,如有代办人需出示授权委托书。
2.3 业务咨询需遵守排队顺序,如需等候,请配合工作人员引导。
2.4 如遇业务咨询或办理过程中有疑问或意见,请向工作人员反映,不得在大厅内滋生口角或冲突。
2.5 对于突发情况或突发状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求助,遵守大厅工作人员的指引。
三、服务态度规定3.1 工作人员需礼貌待人,态度和蔼,尊重每一位前来办事的公民和企业代表。
3.2 工作人员需积极主动为群众提供咨询和协助,解答疑问,助力办事。
3.3 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放行办理或办理规定外的事项。
3.4 工作人员需维护行政服务大厅的秩序和环境,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3.5 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制度,准时到岗上班,不得早退晚到。
四、违规处理规定4.1 对于未遵守行政服务大厅规定的公民或企业代表,将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4.2 对于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4.3 如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行政服务大厅相关部门或监督部门举报。
以上为行政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公民和企业代表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行政服务大厅的良好秩序,提升办事效率,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感谢您的合作!。
2024年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
2024年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2024年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业务、窗口接待、投诉处理、信息查询等。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当事人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条服务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素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理。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互利共赢。
第二章办理业务规定第六条服务中心接受的各类业务办理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七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业务办理的信息系统,并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提供在线办理的便利条件,推动业务的数字化,提高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效率。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态度,确保业务办理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第十条服务中心应通过排队叫号等方式,避免群众排队等待时间过长,提高窗口工作效率。
第三章窗口接待规定第十一条窗口接待人员应友善、热情地对待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不得歧视群众,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十二条窗口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准时上班,不得擅自离岗,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三条窗口接待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仪表,穿着整洁,言行举止文明,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私人活动。
第十四条窗口接待人员应及时、准确地提供咨询和指导,协助群众办理业务,如遇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十五条窗口接待人员应加强礼仪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保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工作质量。
第四章投诉处理规定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建立投诉处理的门户和渠道,接收和处理群众的投诉,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综合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服务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服务大厅的职责和任务1. 综合服务大厅是提供综合服务的重要场所,负责为用户提供各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证件、咨询政策等。
2. 综合服务大厅的任务是为用户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
三、综合服务大厅的组织结构和岗位职责1. 综合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每个窗口负责特定类别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需熟悉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并能够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
2. 综合服务大厅设立管理岗位,负责协调窗口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提升服务质量等事务。
四、综合服务大厅的服务流程1. 用户到达综合服务大厅,需取号等候。
2. 用户被叫号后,前往对应窗口办理业务。
3. 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用户身份和材料,办理相应手续并记录办理情况。
4. 窗口工作人员向用户解释办理结果和相关政策。
5. 用户确认无误后,离开服务大厅。
五、综合服务大厅的服务标准1. 综合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友善、热情、有礼貌地对待用户。
2. 综合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提供准确、及时的服务,不得拖延办理时间。
3. 综合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4. 综合服务大厅应保持整洁有序,并提供舒适的等候环境。
六、综合服务大厅的工作纪律1. 综合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 综合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件,并展示工作纪律。
3. 综合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不得拒绝或故意拖延办理用户的业务。
七、综合服务大厅的服务监督1. 综合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由监督部门定期检查,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2. 用户对综合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可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综合服务大厅管理部门所有。
2.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使用综合服务大厅的依据。
以上为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制度的内容,如有任何修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谈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操作规范
谈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操作规范城区综合服务大厅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窗口,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制定了一系列业务操作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城区综合服务大厅的业务操作规范,内容包括排队秩序、办理流程、办事材料等方面,以期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一、排队秩序1.入口处设置导向标志和排队线,引导市民在有序队伍中等候。
2.请市民按照业务窗口分区有序排队,不得插队。
3.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怀抱婴儿的市民可优先办理业务,其他市民要予以理解和支持。
4.保持队形整齐,不得随意扎堆、拥挤或纠缠在一起,以免影响他人办事。
5.切勿争抢号码牌,如发现有不文明行为,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二、办理流程1.办事前,请市民提前查询所需材料清单,准备齐全,以免因材料不齐而耽误办事时间。
2.请市民仔细阅读业务窗口上方的操作指引,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业务办理窗口。
3.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如发现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向市民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
4.市民可以利用办事时间合理安排自己的事务,如需要大量材料复印,可以选择提前到楼下服务厅复印室进行复印。
5.在办事过程中请勿使用手机,在窗口前和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时保持积极的态度和礼貌的言辞。
三、办事材料1.请市民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若办理相关户口、出生等业务,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生育证明等。
3.若涉及房产证明等材料,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4.其他特殊业务所需材料,请市民查询具体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5.如需办理他人业务,市民应提供本人委托书,并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总之,城区综合服务大厅的业务操作规范旨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市民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严格遵守规定,以确保自己的办事顺利进行。
希望这些规范能够为大家提供参考,共同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
四、办事时间和服务承诺1.城区综合服务大厅的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3:00。
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3篇)
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是指服务中心在进行工作办理时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的范例:1. 工作时间: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30到下午5: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2. 工作流程:服务中心工作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办理,包括接待客户、填写相关表格、进行业务咨询、领取相关资料等环节。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流程进行办理,不得擅自改变或跳过环节。
3. 服务态度: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应热情、耐心、礼貌地进行服务,对客户的问题做出准确、及时的回答和解答。
不得恶言相向、无礼对待客户。
4. 保密工作:服务中心工作涉及客户的个人信息和机密信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工作机密。
5. 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准时上班,不得私自请假或迟到早退。
工作期间应专心工作,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6.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服务中心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或辞退等。
以上规章是一个常见的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范例,具体规章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补充。
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规章(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中心工作办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用户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服务中心是本公司的重要部门,负责处理用户的咨询、投诉、建议等事务。
第三条本规章适用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包括接待员、客服人员、办理人员等。
第二章工作流程第四条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包括接待、记录、处理、反馈等环节。
第五条接待环节是服务中心工作的第一步,工作人员应礼貌、热情地接待用户,了解用户的需求。
第六条记录环节是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环节,需要将用户的问题、意见、建议等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后续处理。
第七条处理环节是服务中心工作的核心环节,工作人员应根据用户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及时跟进处理进展。
第八条反馈环节是服务中心工作的最后环节,工作人员应向用户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询问用户是否满意。
大厅综合管理制度
大厅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厅综合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厅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大厅综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依法、规范、公平、公开、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条大厅综合管理应贯彻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服务氛围,提升顾客满意度。
第六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大厅综合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八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建立健全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激励和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岗位能力。
第九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加强员工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提升员工的工作幸福感和归属感。
第十一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建立健全设备使用、检修、保养和更新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设备操作安全。
第十五条大厅综合管理应根据工作需求,合理配置设备资源,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的设备使用制度,提倡绿色、低碳、循环的工作理念。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第十九条大厅综合管理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售后服务)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操作规范(试行)
(售后服务)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操作规范(试行)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第壹章单位开户登记 (46)壹、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二章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47)壹、汇缴二、补缴第三章提取 (49)壹、提取业务规定二、申请资料三、办理程序第四章转移 (50)壹、内部转移二、外部转移第五章个人账户合且 (53)壹、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六章单位信息变更 (53)壹、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七章个人信息变更 (54)壹、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八章单位销户 (54)壹、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九章降低比例缴存、缓缴 (55)壹、申请材料二、办理程序第十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56)壹、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十壹章结息、对账、查询 (57)壹、结息二、对账三、查询第十二章住房公积金贷款 (57)壹、贷款对象和用途二、贷款条件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四、贷款资料五、贷款担保六、贷款程序第壹章单位开户登记单位开户登记是指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
壹、申请资料(壹)填妥且加盖单位公章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及《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壹式二份(单位可从中心网站),输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查询。
3.ATM机查询。
职工持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已关联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卡)到建行ATM机查询。
4.手机短信息查询。
第十二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壹、贷款对象和用途1、申请贷款人必须是于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于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壹年之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贷款。
职工所于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且按计划已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视同连续缴存。
2、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和商业住房贷款组合贷款。
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规范
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规范(一)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办理服务规范1、客户前来办理业务时,要双目注视,微笑示意,同时伸出右手,手指自然并拢,示意客户请坐,并致问候;2、详细询问客户需求,识别确认客户身份,提供相应的专业服务;3、当客户递上资料、证件时要双手相接,轻拿轻放,并致谢,返还时应将证件的正房朝向客户,再次致谢;4、当因业务需要离开座位时,需要向客户示意,并把座椅推进桌面,回到座位时再次向客户示意,表示让客户就等了;5、受理单及资料平整,正向摆放客户面前,加以说明,并用手势示意(如需用笔,及时将笔递上,笔尖朝向自己);6、快速、准确办理业务;7、完成业务受理时,应主动询问:“请问还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吗?”;8、送别客户,提醒客户携带好相关物品,并致送别语;9、及时将各类业务单据归类。
(二)客户业务咨询工作规范A、咨询方式1、亲临服务大厅、维修中心;2、拨打服务大厅、维修中心服务电话。
B、咨询种类1、欧科格林系列产品;2、招商、加盟等各种业务;C、处理咨询的要求1、及时予以答复,如不能及时回复的应告知回复时间;2、回复用户内容不得包含“可能、应该、大概、也许”等不确定用语。
3、超出处理权限时,应及时上报,并告知提出者;4、对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向客户透露;5、对咨询信息进行统计,对有价值的信息进行记录;6、在处理咨询的过程中,对客户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进行记录,归纳整理,并进行反馈。
(三)客户合理化建议接受时与处理时的行为规范1、感谢客户支持与关怀;2、肯定态度;3、及时予以答复,如不能及时回复的应告知回复时间;4、超出处理时限时,应及时上报,并告知提出者;5、全程记录并保存;6、在处理时应请提出者参与;7、对客户表示感谢。
(四)客户投诉处理规范A、处理投诉原则1、受理与反馈统一的原则(1)必须做到首问负责制,即谁受理谁回复(这里的“谁”不单指具体受理人)。
(2)所有服务人员在受理客户投诉时,应态度诚恳,利用业务支撑系统,核对相关资料。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服务大厅是许多公共机构和企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是为了提供给用户和客户更好的服务而建立的。
服务大厅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是至关重要的,它们能够确保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和员工绩效。
一、工作制度1. 上班时间规定服务大厅的上班时间通常是在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每天工作8小时,中午休息1小时及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此外,如果需要加班,需要经过领导审批并且应该尽量避免对员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2. 工作日志记录服务大厅要求员工每天进行日志记录,记录每次客户咨询的内容,咨询时间,咨询人及咨询结果等信息。
这可以有效地跟踪客户的咨询和服务情况,便于统计服务质量,并给予客户更为具体的服务。
3. 客户服务标准服务大厅员工需要接待、服务各类客户,需要为客户提供专业、贴心、高效、规范的服务。
每个员工都必须遵守服务规章制度,诚信守信,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利益。
4. 职责明确服务大厅要求员工职责明确,明确各个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应该明确并且公开,在服务大厅展示,便于员工和客户查看。
二、服务规范1. 服务态度服务大厅的员工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来访客户,务求给予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客户都感受到公司真诚的服务。
在业务覆盖的范围内,员工应积极地向客户解释问题,为客户提供有用的咨询信息,帮助客户正确理解和解决问题。
2. 服务流程服务大厅的服务流程应该明确,简单易懂。
员工在服务中需要执行客户服务标准,每一位员工都应该按照客户需求来安排合适的服务流程,保证客户所需紧急的事项得到及时响应。
对于一些标准化,规定性业务,应该在服务大厅内通过一些图表或者手册来展示,方便客户了解服务流程。
3. 服务质量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是考核公司规范化营运的标准之一。
对于服务的质量,要求员工在服务过程中注重细节,确保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经过了充分的沟通和确认,保证工作的质量。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
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第一篇:服务大厅工作制度、规范服务大厅工作制度工作制度1、严格依法办事,讲究原则,不舞弊、徇私;2、树立公仆意识,热情规范,不轻视、生硬;3、坚持工作岗位,按时接待,不迟到、早退;4、政策不许办的事耐心解释,不怠慢、粗暴;5、政策内可以办的事坚决办理,不设卡、刁难;6、能够迅速办成的事及时办理,不拖延、回绝。
服务规范(一)环境规范:1、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美观。
2、服务大厅内禁止吸烟。
(二)形象规范:1、工作人员着装整洁大方,举止得体大方。
2、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须佩戴胸卡。
3、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接待规范:1、接待时主动热情,态度和气;微笑询问,耐心解答;做到:“三声、三样、三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生人熟人一个样、领导群众一个样、人多人少一个样;热心、耐心、诚心。
2、接待场所无喧哗、无闲杂人员、无闲聊现象。
3、坚持“三特、三从”即对特殊对象、特殊困难、特殊情况的办理从先、从速、从优。
第二篇: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万政办〔2017〕21号***乡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大厅职责,充分发挥其方便群众作用,确保便民服务大厅的规范运作和高效服务,制定以下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
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
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
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
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贯彻执行《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文明守则》,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树立政府窗口的形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服务行为规范。
一、工作准备充分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五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做到:桌面整洁,资料摆放有序,并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工作牌。
不得在桌面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做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
二、服务态度端正1、要主动热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接待服务对象,不能不冷不热。
2、努力做到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3、真诚对待服务对象,做到:生人熟人一个样,本地人与外地人一个样,不得以貌取人。
4、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并严格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
5、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取,虚心接受,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6、解释问题时力戒与服务对象发生争论。
当服务对象产生误解时,要逐级汇报,妥善予以解决。
三、服务语言规范在行政服务工作中,一般应使用普通话。
1、接待服务对象时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
2、办理审批事项时用:(1)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
(2)对不起,您还缺少X X材料,我现在把所需补办的材料清单给您。
(3)对不起,根据X X规定,您的这个项目不能办理,请谅解。
(4)我这里办完后,您要去的下一个是X X部门。
(5)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批评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6)您慢走,再见。
3、接听电话时用:(1)这里是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X X窗口。
(2)请问您找谁。
(3)请问您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助。
4、服务忌用下列语言:(1)我不管,问别人去。
(2)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讲。
(3)我下班了,你快点。
(4)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你怎么还问。
(5)你的记性不好。
(6)不知道。
四、仪容仪表端庄1、配发统一制服的机关、窗口须着装上岗,其它窗口按“中心”要求着装,不得穿拖鞋上班。
业务服务大厅管理规定
业务服务大厅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业务服务管理,提高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要求按对外服务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工作区域,做好整理柜台、调试设备等工作,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下班时间以大厅业务办结为准。
二、业务服务人员行为要求1.工作时间内按要求统一着工装、佩戴工号牌,仪容仪表规范。
2.严禁在业务大厅内吸烟、吃早点、零食,保持大厅空气清新。
3.严禁在大厅内喧哗、打逗以及从事与业务工作无关的活动。
4.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履行请销假手续。
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摆放“暂停服务”标志。
5.工作期间,不得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对来电要用简短话语处理完毕,或用“稍会儿回电”等答复;工作时间内,不得用手机或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
6.柜台业务人员要服从大厅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业务服务人员工作要求业务服务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持主动服务、微笑服务。
(一)接打电话要求1.及时接听电话,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2.发音清晰,语速适中,音量适宜;3.电话内容要听清、记清、问清、讲清;4.通话结束后应在对方挂机后再挂断电话。
(二)咨询服务要求1.在倾听服务对象咨询时,与服务对象保持回应;及时接听咨询电话;接受多名服务对象同时问询时,作回应后,按顺序解答;2.对服务对象咨询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解答内容准确、清晰、完整、简明扼要;3.明确咨询范围。
对确属咨询范围的,不得搪塞推诿。
对不属咨询范围的,应明确告知;4.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持积极肯定的态度,进行记录、归纳整理并反馈。
(三)业务办理服务要求1.认真核对各项业务所需资料、手续。
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或提供一次性告知单。
资料、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2.受理的各项业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处理。
属于当场办结的,当场予以办结。
按照权限需要上报审批的,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上传)审批;(四)突发事件处理要求1.遇有服务对象抱怨时,要心平气和的正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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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第一章单位开户登记 (46)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二章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 (47)一、汇缴二、补缴第三章提取 (49)一、提取业务规定二、申请资料三、办理程序第四章转移 (50)一、内部转移二、外部转移第五章个人账户合并 (53)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六章单位信息变更 (53)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七章个人信息变更 (54)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八章单位销户 (54)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九章降低比例缴存、缓缴 (55)一、申请材料二、办理程序第十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56)一、申请资料二、办理程序第十一章结息、对账、查询 (57)一、结息二、对账三、查询第十二章住房公积金贷款 (57)一、贷款对象与用途二、贷款条件三、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四、贷款资料五、贷款担保六、贷款程序第一章单位开户登记单位开户登记是指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下列简称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手续。
一、申请资料(二)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等单位成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一)单位经办人员到服务大厅对公业务窗口领取《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及开户资料清单。
(二)单位经办人员将已填写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及单位开户资料送大厅对公业务窗口审核通过后,到归集科办理审批手续。
(三)单位持归集科审批手续到服务大厅对公业务窗口办理开户。
第二章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一、汇缴汇缴是指单位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汇缴前,单位应为新增人员作新增,为调离或者退休等减少人员作封存业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汇缴业务使用柜台交汇缴书方式办理。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与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不得多缴或者少缴。
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申请资料1.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四联(下列简称《汇(补)缴书》)。
2. 当月汇缴人员有新增或者减少变更时,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二联,加盖单位印章(下列简称《变更清册》)。
3. 职工的月缴存额由于单位核定错误或者其它原因需要变更时,单位需填写《变更清册》一份,在备注栏写明原因,并加盖单位印章。
未注明原因的,不予受理。
(二)办理程序1. 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汇(补)缴书》到大厅对公业务窗口缴存,对公业务窗口审核后,加盖业务专用章,由单位持《汇(补)缴书》到相应的银行窗口办理资金缴存手续。
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汇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2. 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补)缴书》;若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填写《变更清册》、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补)缴书》到大厅对公业务窗口缴存,对公业务窗口审核后,加盖业务专用章,由单位持《汇(补)缴书》到相应的银行窗口办理资金缴存手续。
二、补缴补缴是指单位未按月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与对职工漏缴、少缴的情况下办理的缴存业务。
其中,单位整体未按月代扣代缴的,应按照汇缴业务办理,在《汇(补)缴书》中“□汇缴年月份”前划勾。
单位对职工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按照补缴业务办理,在《汇(补)缴书》中“□补缴人补缴金额:”前划勾。
已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不得再办理补缴。
确实未足额缴存的,办理补缴业务,补缴后职工的月缴存金额不得超过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一)申请资料1. 单位填写《汇(补)缴书》一式四联。
2.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二联(下列简称《补缴清册》)。
(二)办理程序单位填制《汇(补)缴书》、《补缴清册》到大厅对公业务窗口办理补缴业务,办理程序与汇缴程序相同。
《补缴清册》中“补缴原因”、“补缴月份”栏务必填写,未填写的不予受理。
第三章提取提取是指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与销户提取两种。
一、提取业务规定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有关提取操作规定补充如下:(一)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号或者姓名有误的(非升级导致的),无法办理提取,须先通过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身份证号或者姓名后方可办理。
因身份证升级导致位数不一致的,不需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可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备注栏注明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号。
(二)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二、申请资料(一)填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下列简称《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二)提取证明材料,如购房首次提取的,提供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购房合同、税务票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下列简称龙卡)的,须提供龙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提取情形需提供的提取证明材料详见《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一览表》。
三、办理程序(一)单位需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实施细则》对职工的提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二)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单位经办人为其开具《提取申请书》。
(三)提取人持《提取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大厅个人业务窗口办理业务,窗口审核通过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付款通知书》,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四)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付款通知书》到银行窗口办理资金转账手续。
第四章转移职工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单位或者职工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的个人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或者集中封存户。
系统中身份证号有误的(非升级导致的)无法办理转移,须先通过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身份证号后方可办理。
因身份证升级导致位数不一致的,不需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可在《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中备注栏注明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号。
转移分为内部转移与外部转移。
一、内部转移内部转移是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济宁市城区(下列简称城区)内部不一致单位账户之间转移,职工发生工作调动且已找到新单位的,务必及时办理转移,不及时办理内部转移的,新单位不能开户缴存。
(一)申请资料1. 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三联(下列简称《转移申请表》),加盖转移双方单位印鉴。
(二)办理程序1. 转出单位持加盖转移双方单位印鉴的《转移申请表》,到大厅对公业务窗口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 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转移业务并打印《转移人员清单》,加盖业务专用章,办理人应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外部转移外部转移是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城区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分支机构之间的转移,同时办理资金结算,外部转移又分为外部转出与外部转入。
(1)外部转出外部转出是指在城区设立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分支机构或者外省(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个人账户注销。
办理转出时,转入单位需已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申请资料1.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分支机构或者外省(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转移职工开户证明(其中包含转移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全称、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开户银行全称、收款银行账号),并加盖转入中心业务专用章。
2.《提取申请书》一式三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二)办理程序1. 单位填写《提取申请书》并加盖转出单位预留印鉴,持转移职工开户证明,到大厅个人业务窗口办理转出手续。
2. 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出业务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付款通知书》一式三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3. 单位经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付款通知书》到银行窗口办理资金转账手续。
(2)外部转入外部转入是指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分支机构、或者外省(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城区。
办理转入时,单位需先在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办理程序1. 职工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分支机构转入的,单位应先在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为转入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打印职工开户证明并加盖印鉴。
2. 职工个人持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开具的职工开户证明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
3. 职工从外省市管理中心转入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到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开具《转移职工开户证明》,由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
第五章个人账户合并同一职工在城区综合服务大厅系统内已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将这些账户进行合并,以确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唯一。
职工所需合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登记信息务必完全一致。
如职工两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不一致,须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变更后再办理并户业务。
因身份证升级导致位数不一致的,不需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在《转移申请表》中备注栏注明系统中登记的身份证号。
一、申请资料(一)填妥的《转移申请表》一式三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二)并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一)职工持填妥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转移申请表》到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对公业务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合并业务。
(二)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合并业务并打印《个人账户合并清单》,加盖业务专用章,办理人应核对签字确认。
第六章单位信息变更单位信息变更是指已在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开户登记的单位,若单位信息中的必变更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经办人信息)发生变化,须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上述单位信息是涉及单位界定、中心寄发文件、经办人考评等的重要信息,单位务必按规定及时变更。
其他单位信息可在年度核定时办理变更。
一、申请资料(一)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从中心网站下载,下列简称《变更申请表》)。
(二)变更单位名称,应提供新证书或者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组织机构代码的,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单位经办人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一)单位填写《变更申请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持有关材料到大厅对公业务窗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变更,在单位填写的《变更登记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返单位一份,留存一份。
第七章个人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是指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化时,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城区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个人信息变更务必本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