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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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工程资料管理措施

工程资料管理措施

工程资料管理措施1管理制度针对本工程项目施工,我公司将执行“文件包”制度,进行资料和过程的超前管理,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由“文件包”负责人收集开工必备资料,开工后根据工程进展要求随时将资料装入相应文件包,确保施工资料的及时收集、及时整理、妥善保存。

2文件资料的沟通(1)信息的沟通工具采用MIS系统、办公自动化、《工程联络单》、会议等方式予以传递。

(2)各部门依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直接收集并传递日常信息。

(3)紧急信息由发现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传递给专业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及时将信息传递到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组织处理。

(4)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给提供者。

(5)各部门直接从外部获取的其它类信息,以《信息联络处理单》的形式及时传递资料员,资料员负责分类、整理,根据需要传递到相关部门。

(6)资料员负责汇集各方面的信息,统一保存。

4文件资料控制(1)项目部资料室负责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传递以及信息的反馈。

(2)项目部资料室负责接收上级下发的工程文件资料。

(3)项目资料室负责工程文件资料的整理、分类,及时报主管领导审批,并下发到相关部门,作好文件资料的接收、发放记录。

(4)上报甲方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签字确认后,项目资料室负责上报,作好各项记录。

(5)文件资料从接收登记到发放、存档、借阅等,遵循固定的管理程度,所有发放资料都具有可追溯性。

(6)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资料员进行工程文件资料的整理,按档案规定的要求及时归档。

5文件资料管理网络项目部设资料室主管整个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接收、登记、建帐及发放工作,各部门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接收、登记、建帐和发放,构成工程资料的管理网络。

6规程、规范控制(1)在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定额等技术资料均属受控资料,由公司资料室统一购买,分类、编号、建帐后下发到项目部资料室。

(2)项目部资料室建立二级台帐,负责资料的接收、发放、借阅以及作废资料的回收、销毁工作。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总则1.1 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他载体的材料。

1.3 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2.1 档案资料管理2.1.1 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1.2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参建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自产生的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1.3 工程档案应按照工程项目进行立卷,立卷应遵循项目实施的时间顺序、工程部位和档案材料的性质等原则。

2.1.4 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验收时间确定,一般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

2.1.5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包括文字材料、图纸、照片、音像材料等,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2.1.6 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光、防热、防辐射等。

2.1.7 工程档案的利用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工程建设资料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项工程建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

第三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全面、完整,不留死角。

2. 真实性原则: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3.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他人隐私的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应严格保密。

4. 可靠性原则: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应确保信息准确、可靠、易于查阅。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3. 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查阅、利用和咨询工作。

4. 负责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保密工作。

5. 对外提供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复制、翻译、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1. 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施工方案等设计资料;2. 工程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等施工资料;3. 工程验收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验收资料;4. 工程变更、索赔、合同履行等相关文件;5.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会议纪要、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第七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工程项目的分类、时间顺序、文件性质等进行整理;2. 确保文件编号、名称、页码、目录等信息的准确性;3. 对文件进行分类、编目、装订,确保文件整洁、有序;4. 对电子文件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八条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归档:1. 工程建设资料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整理、立卷、归档;2. 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的归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经工程建设资料档案管理办公室审核、验收。

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国家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主管部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四、管理原则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工程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的性质。

2.科学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保密安全:工程资料的管理要做到保密安全,确保工程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公开透明:工程资料的管理应当做到公开透明,对外公开的工程资料信息应当真实可靠。

5.便民利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要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五、管理制度1.工程资料的收集(1)工程资料的来源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文件等。

(2)工程资料的收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对于工程资料的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2.工程资料的归档(1)工程资料的归档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于新的工程资料应当及时归档。

(2)工程资料归档应当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便于管理。

(3)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应当进行多重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3.工程资料的利用(1)经过归档的工程资料可以用于相关手续办理,工程验收等工作。

(2)工程资料还可以用于工程设计、规划、勘察等相关工作。

(3)工程资料的利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工程资料的销毁(1)工程资料的销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对于过期的工程资料,应当及时做好销毁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备份记录。

5.工程资料的管理制度的管理(1)工程资料的管理制度应当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资料室日常管理制度

资料室日常管理制度

资料室日常管理制度资料室日常管理制度11、资料员岗位职责资料员要按工程施工资料,图纸归档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督促,归档工作。

应及时采样记录,检查、填写、整理、不准搞后补,回忆性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

2、凡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责任人,必须按施工工序及时向项目质检员或资料员提供工程上的一切资料,质检人员及时按分工检查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后,移交项目资料员,并向项目总工汇报。

3、凡所提供资料未按要求填写或手续不齐、模糊不清、有缺漏项等,资料员有权拒绝接收,并限期整改。

4、对项目发放的图纸。

设计变更。

图纸会审等有关工程技术资料,以及项目内部形成的会议纪要。

生产计划等资料,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竣工资料管理办法要求,整理成册,妥善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5、施工人员因工作调离本项目,须将其签收的有关工程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接收人,并将移交清单交项目资料核实后,方可离场。

6、所有资料的提供者与接收者必须履行交接签字工作,并将收发文登记表装钉成册妥善保管。

若因交接不清发生资料遗失,由各相关责任人负责补齐资料并追究相关责任。

7、项目总工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

8、各工区的资料一律按项目部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并在月(或半月)计量前及时汇总到项目部资料室。

由于工程建设资料繁多,且都为易燃品,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资料及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做好资料室的防火防盗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料室要确定专人负责防火防盗工作,并将责任人员名单张贴在资料室入口处。

未经责任人许可,其它人员不得进入。

二、资料室内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

三、有关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及照明线路,定期检查电源开关和电源插座插头。

四、资料室内要配齐各类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

资料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离开资料室时,要锁好门窗,切断室内一切电源。

六、室内资料要统一编码并摆放整齐,室内通风流畅并留足安全通道。

工程资料档案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档案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档案室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资料档案室的管理,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档案室是公司重要资产之一,是工程资料的集中保管场所,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资料档案室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工程资料档案室的管理工作,共同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工程资料档案室,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工程资料档案室的设置应满足国家有关档案保管的要求。

第六条工程资料档案室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工程资料档案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2. 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分类、编目、登记和统计工作;3. 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和维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4. 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查询和借阅工作,为公司的工程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5. 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6. 定期对工程资料档案进行审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7. 参加公司工程管理相关的会议和活动,提供档案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工程资料的收集应遵循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

各部门应按照工程资料档案室的要求,及时向档案室提供工程相关的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第九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应遵循分类清晰、层次分明、标签明确、装订规范的原则。

工程资料档案室应制定详细的整理规范,并负责对各部门的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工程资料的归档应遵循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原则。

各部门应按照工程资料档案室的要求,将整理好的工程资料及时归档。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有效管理工程资料,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该公司所有工程资料室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工程资料室管理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资料室的正常运作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工程资料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 工程资料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工程资料室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1. 工程资料室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所有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变更说明、验收报告等。

2. 资料应按照项目编号和类别进行归档,建立清晰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资料的有序存放和易于查找。

五、资料的保密和权限管理1. 工程资料室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2. 工程资料室管理人员应根据项目的保密等级确定资料的查阅权限,严格控制资料的查阅和复制,防止信息泄露。

六、资料的利用和共享1. 工程资料室管理人员应合理利用工程资料,为项目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

2. 工程资料室可以根据需要向项目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但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

七、资料的备份和存储1. 工程资料室应定期对资料进行备份,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防止数据丢失。

2. 资料备份应存储在安全的地方,并定期检查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八、资料的销毁和处理1. 工程资料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过期和无效的资料进行清理和销毁。

2. 资料的销毁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处理和信息的完全消除。

九、资料的迁移和移交1. 工程资料室管理人员应在项目结束或资料迁移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料的移交。

2. 资料的移交应包括资料清单和移交手续,确保资料的顺利迁移和继承。

十、日常管理和监督1. 工程资料室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资料室的清理和整理工作,保持资料室的整洁和有序。

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部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合同协议、验收报告、施工日志、照片等。

第三条工程部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真实、完整;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准确无误,便于查阅;3. 系统性原则:档案分类合理,便于检索;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5. 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档案管理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资料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1. 施工图纸、设计文件;2. 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等;3. 合同协议,包括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4. 验收报告,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中间验收报告等;5. 施工日志、照片等;6. 其他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资料档案的收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收集;2. 收集的资料应完整、准确、清晰;3. 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归档。

第六条资料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2. 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3. 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存放位置等;4. 对资料档案进行编号,方便检索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资料档案的保管要求:1. 选择合适的保管场所,确保档案实体安全;2. 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3.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处理;4.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八条资料档案的利用要求:1.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借阅人需出示有效证件;2. 借阅档案时,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目的、期限;3. 借阅人应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损坏、擅自复制;4. 借阅结束后,及时归还档案,不得逾期。

甲方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甲方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甲方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3. 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原则。

二、管理职责1. 甲方应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或指派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3. 监理单位应对提交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资料分类与归档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各类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分类归档,便于查询和使用。

3. 电子版资料应备份存储,纸质版资料应妥善保存在专用档案室内。

四、资料提交与审批1. 乙方应按时提交各项工程资料,甲方应及时审核确认。

2. 对于关键性资料,如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等,甲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3. 资料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如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批。

五、资料使用与保密1. 工程资料仅供项目相关人员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外泄。

2. 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应严格按照保密协议进行处理。

3. 对于非法获取或泄露工程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资料更新与维护1. 随着工程进展,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时效性。

2. 定期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资料损坏或丢失。

3. 工程竣工后,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给甲方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甲方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完善。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建筑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牌

建筑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牌

建筑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室的管理工作,保障资料室的安全、有序、高效运作,提高资料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建筑工程资料室。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室是指存放建筑工程项目相关文件、图纸、资料及相关文件的专用房间。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室的管理应遵循便捷、高效、严谨、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资料室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资料管理知识和技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负责资料室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料室管理职责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室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一)负责资料室日常管理工作,维护资料室的正常秩序;(二)认真执行现行相关资料管理规定,保证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三)负责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四)负责建筑工程资料室的进出和借阅管理;(五)定期对建筑工程资料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六)对重要资料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资料的不丢失。

第七条建筑工程部门负责对资料室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指导解决。

第八条其他部门应配合资料室管理员对资料室的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程资料得到妥善管理。

第三章资料室管理制度第九条资料室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5:00,其他时间需提前向资料室管理员申请。

第十条进入资料室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经资料室管理员许可。

第十一条禁止在资料室内吸烟、饮食,保持资料室内的清洁卫生。

第十二条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逾期需要向资料室管理员请示。

第十三条禁止擅自拆卸、涂改或毁坏资料室的设施设备和资料。

第十四条重要的建筑工程资料应设置密级,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外泄。

第十五条定期对建筑工程资料室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资料室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暂停借阅资料、限制进入资料室等措施,并向单位领导汇报。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资料室管理员有权向单位领导建议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六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六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进度管理责任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1、项目部进度管理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基础上,以均衡生产为原则,以各项管理措施为保证手段,以实现合同工期为最终目标,实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2、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及班组长组成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并明确相应职责。

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合同工期,优化资源,明确施工进度目标、重点节点目标,并编制总体施工计划。

同时按不同阶段将施工总体计划分解为年度、季度、月度、周进度计划。

4、项目经理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组织各部门落实人机料等相应资源及时到位。

二、施工进度跟踪1、项目部设计专(兼)职调度,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记录。

各作业队现场施工员每天根据进度实施及管理情况填写《施工员日志》。

调度汇总后以《调度周、月报》的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项目部生产副经理以每日生产交班会、周例会或专题会等方式查找差距、落实计划,实施进度有效控制。

三、施工进度检查与计划调整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进度进行日检查,周、月汇总进度管理情况。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定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检查,集团公司成立项目督导组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督导。

2、当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时,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纠偏措施,调整人、机、料、工序等安排。

3、由于建设单位、工程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延误,应及时收集资料,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相关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申请,并及时调整各阶段工期计划。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二)一、引言工程技术资料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财富,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的管理,规范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承担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内业资料管理。

1.3 内业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企业应设立内业资料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业资料的统一管理工作。

2.2 内业资料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内业资料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2)组织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3)对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4)对内业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5)负责内业资料的保密和安全管理;(6)组织内业资料的定期检查和抽查;(7)对违反内业资料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3 工程项目经理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并对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内业资料的收集与整理3.1 内业资料主要包括:(1)工程合同及变更文件;(2)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4)施工记录及质量检验报告;(5)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6)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文件;(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单;(8)工程竣工图纸及竣工报告;(9)其他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文件。

3.2 内业资料的收集应按照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3 内业资料的整理应按照工程类别、专业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并编制目录清单。

四、内业资料的归档与保管4.1 内业资料归档应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4.2 归档后的内业资料应由内业资料管理部门统一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3 内业资料的保管期限应根据工程类别和相关规定确定,一般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5年。

施工单位资料室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单位资料室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工程资料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料室职责1. 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提供和利用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程资料。

2. 负责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编制目录等工作。

3. 负责对工程资料进行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霉等保护措施。

4. 负责对工程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工程资料电子化管理。

5. 负责对工程资料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归档和销毁。

三、资料分类与编号1. 资料分类:工程资料分为日常资料和备案资料。

(1)日常资料:包括方案管理、工作联系函、技术核定单、会议纪要、甲方来文、图纸管理等。

(2)备案资料:包括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

2. 资料编号:按照工程资料分类、项目名称、年份、顺序号进行编号。

四、资料收集与整理1. 收集: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程资料,必须及时、完整地收集。

2. 整理:对收集到的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归档。

3. 归档: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资料保管与利用1. 保管:对工程资料进行防火、防盗、防潮、防霉等保护措施,确保资料安全。

2. 利用:工程资料仅限于施工单位内部查阅、借阅,不得外借。

3. 查阅:查阅工程资料需填写查阅登记表,经资料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六、资料销毁1. 工程资料销毁前,需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办理销毁手续。

2. 销毁工程资料时,应采取安全、环保的方式,确保资料不被泄露。

七、奖惩1. 对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资料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个人或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篇)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也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顺利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为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各项目资料管理设置一名专人负责资料编制、收集、归档管理及相关单位接洽。

2、工程资料包括从开工到竣工直至工程资料报送建设单位或城建档案馆全过程的图纸,技术文件资料,资料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包括全过程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批、归档。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对规程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从而达到规程管理要求。

3、现场工程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进行认真填写。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保证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进行。

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填报的工程资料不得随意涂改、抽撤或撕毁,保证工程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

4、工程材料进场前由材料员提供材料、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工程进行时及时材料员报送交易卡等。

施工期间涉及各专业例如水、电、暖、通风、消防等检测,由各专业工程师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员及时做进行归档并形成电子文档。

5、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管理,工程资料按规定采用打印加手写签名的形式。

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发生的所有相关资料,汇总整理后要纳入相应档案盒,档案盒侧面及正面应有标识,并整齐码放在档案柜中。

6、工程资料收发均应有文字记录。

施工资料原则不得少有三套,其中报送监理单位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自行保存一套,施工单位资料应为原件。

具体份数视情况而定。

7、工程物资材质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报送为复印件时,在文件的右下角注明原件存放处、存放人、时间等,加盖项目章。

8、工程物资复试由于各检测单位随做检测随结款,要做好备用资金,以便不耽误工程进展。

如出现复试不合格,需要二次复试时,要及时送检。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5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5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工程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工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回收、存档的具体工作程序,划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各有关方均能及时获得,顺利进行工作,特制定本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适用于除政府部门批件原件之外的工程管理文件资料(办公室存档)及图纸;1、管理内容及要求3.1文件资料的接收、分发3.1.1对施工方、监理方、质监站等相关单位发送至工程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登记、分类、归档,需传递的及时传递。

3.1.2设计院发来的的图纸和设计变更,资料员分类、编号、登记、并留一份原件归档,需发放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规定的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发放记录台帐,电子版及时报备集团工程部。

3.1.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图纸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重发现象,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备案工程部资料员;工程部资料员按报备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图纸。

3.2版本更新3.2.1工程文件、资料、图纸均应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3.2.2新接收改版文件、资料、图纸,如是整卷、整册、整袋改版的则在图纸袋上加注版次,如是对前版文件某一张(某几张、某一部分)进行改版的,要在文件袋上清楚的注明将前卷册文件哪一张(哪几张,哪一部分)作废更换。

3.3图纸资料的补遗和索赔3.3.1图纸资料如遇交付清单不符、短缺,难以辩认等问题时,工程部应立即通知设计部门,限期补齐和更换。

3.3.2如图纸资料未按合同日期提供,资料员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经理,督促落实。

3.4图纸不符的处理收到图纸资料,工程部认为该图纸资料与工程项目不符不能执行应注明原因,及时将图纸资料送还设计部门。

3.5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有关要求3.5.1工程部所有文件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并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应组编完毕,并作为验收必要条件,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验收。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政策依据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政策依据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政策依据一、依据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资料管理提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有效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

2. 国家标准及规范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中也对工程资料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范》等。

这些标准和规范为工程资料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3.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作为一个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自身的管理制度,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企业在工程项目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二、目的1. 规范资料管理行为工程项目中会产生大量的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进度表、验收报告等,在工程项目中,这些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通过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资料管理行为,统一标准、明确要求,规范资料的生成、存储、传递和利用,提高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工程项目的成功进行需要充分的信息支持,只有在资料得到规范的管理和保障的情况下,工程项目才能够顺利进行。

通过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项目各阶段的资料完整、准确、可靠,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3. 保护企业利益工程资料中包含了企业的核心利益和商业机密,如果这些资料泄露或遗失,将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

通过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利益,防止资料泄露或遗失的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范围工程资料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工程项目,包括建设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在不同阶段的工程项目中,都需要对资料进行规范的管理和保障。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资料的生成和存储:包括设计文件、进度计划、验收报告等各类资料的生成和存储要求。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格式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格式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输以及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记录、文件、图纸、报告、合同等书面或电子形式的内容。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高效、安全、规范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资料收集和整理第五条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有序,所有相关人员都有责任协助完成。

第六条工程项目资料应当按照分类、归档的原则整理存放,保证查阅方便、快捷。

第七条工程项目执行单位应当建立资料档案,每个项目均应设立完整详细的档案目录,确保资料能够及时检索。

第八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资料档案的完整性和整理情况,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料存储和传输第九条工程项目资料存储应当分为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第十条电子资料存储应当采取密码保护、定期备份等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第十一条资料传输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如加密传输、快递邮寄等,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执行单位应当定期对存储的资料进行清理和归档,及时销毁过期无用的资料。

第四章资料销毁和保密第十三条执行单位应当建立资料销毁制度,规定资料销毁的程序和标准。

第十四条资料销毁应当经过严格审核,确保销毁的资料真实无用。

第十五条对于涉密资料,执行单位应当严格保密,禁止泄露或外传。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对于泄露资料的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细则,各执行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料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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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一」
一、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二」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
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

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

否则,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此项扣罚将在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三」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保护和利用,依据档案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修订如下: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我司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及标准,遵照国家相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工程技术档案的范围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技术文件材料及相关图纸。

第三条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
1、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并管理保存。

2、各相关部门(指工程部和设计部)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工程技术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合理化利用,按期将归档内容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

此项工作应纳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归档范围
1、对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的具体归档范围详附录a。

3、竣工图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单体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个相关专业),一式两套,分别由工程部提交档案馆及物业;第二类为零星的竣工图(如:装修、幕墙等),由预算部会同竣工结算资料一同报公司存档;第三类为室外管网竣工图,一式四套,由工程部提交物业及公司档案室各一份。

第五条归档方法和内容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采取按工程项目分类的方法进行备案归档,每个项目的档案内容包括三部分:
a、各相关部门移交给公司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及相关图纸,主要范围详附录a。

b、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b。

c、工程部移交物业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c。

2、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工程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工程的证件及批文的原件,扫描备份后统一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并归档。

3、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必须备份一套交公司存档。

第六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若为复印件应指名原件存放处,并加盖部门红图章。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归档的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

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

5、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新的竣工图章(50mm×80mm)。

6、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退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

7、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要求制作竣工图的单位必须圈出修改范围,并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七条单体工程档案移交
各单体工程竣工后,所有需要移交物业备案的资料,应统一交给项目部档案管理员登记,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移交物业,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

移交登记手续应包括移交内容的目录及交接人员签字,在移交物业同时将移交手续的登记备份交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篇四」
1、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合同专用条款,根据业主要求对图纸执行相应保密措施,未经业主许可不复印图纸,也不向第三方扩散,禁止借给与本项目无关人员。

待工程竣工后交回全部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

2、施工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负责,项目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工程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

项目部对整个工程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工时由项目部向业主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

3、工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本工程将作为我单位重点工程,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采用微缩品或光盘载体。

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项目质量检查员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规范,代表企业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负责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6、材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现行建筑工程法规、规程,应在材料进场一周内提供随行质量文件(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等),所有材质证明文件均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并在材质上注明抄件人、日期、进场批量、原件存放处。

7、项目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检,对出具的试验报告的计算,审核及结论的正确性负责,一切原始数据不准涂改,资料不准抽撤,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审核和负责人签字。

8、各责任工长(含测量)对所负责分项分部工程形成的技术资料负责,按照资料员的要求填写资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

9、音像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音像资料是工程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是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的音像资料也是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内容的组成部分。

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音像资料的安全。

并严格按照国家《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gb/t11821-89)进行管理。

10、竣工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标准。

(1)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总工负责制,建立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专职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2)在竣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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