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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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正文:
---------------------------------------------------------------------------------------------------------------------------------------------------- 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厦委办发〔2005〕21号)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1、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

高层次人才集中代表一个地区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战略资源。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凝聚人才,培养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必将提高城市竞争力,对我市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经济特区,发挥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重要推动作用。

2、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构建一个体系,突出两个重点,围绕三个环节,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

即构建一个促进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和快速成长的支持和培育体系。

突出提升人才综合素质能力,突出增强高层次人才队伍活力。

紧紧围绕注重实践的培养环节、讲求实效的引进环节和人尽其才的使用环节。

造就一支执政为民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一批优秀企业家,一大批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高层次人才整体性开发计划,着眼于吸引、遴选和造就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核心人才;着眼于培养、支持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着眼于培养数量充足的、在各行业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人才。

到2010年,高层次人才队伍新增1.6万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14%,结构进一步优化,分布趋于合理,部分行业、领域形成人才优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人才充足。

二、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实施高层次人才整体性开发计划
3、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党政领导人才的理论武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提高领导干部选任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继续实施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等制度,加大公开选拔方式任用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力度,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原则上都要通过竞争上岗确定。

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建立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为识别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

重视年轻优秀干部的实践锻炼,有计划组织一批年轻干部到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结合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每年安排50名干部到外地挂职或在本地交流使用。

提高党政人才培训的针对性,继续选送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外系统学习,每年选拔20名优秀领导干部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实施培训。

通过建立有效机制,畅通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交流渠道。

探索政府雇员制,聘请机关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政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4、以提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为中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把握企业家职业化特点,实施“333企业人才培训计划”,重点培养造就300名企业优秀管理人才,300名企业优秀营销人才,300名企业优秀研发人才。

发挥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的主体地位,形成集聚人才平台。

每年有计划地安排60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经理学院、高等院校学习培训或到著名企业跟班实践,把民营企业纳入培训计划。

努力扩大国有企业选人用人视野,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培养,积极宣传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社会地位。

5、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不同领域高层次人才特点,实施分类开发。

启动“511专家工程”,努力培养造就50名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100名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中有较高造诣、代表我省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1000名在我市各学科领域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专业人才。

资助高级专业人才发展和培训,以项目扶持的方式,每年从我市科技项目扶持基金中安排资金,重点资助高层次中青年科技人才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创业和研发工作。

资助一批45岁以下、获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深造,尽快形成优秀青年科学家群体。

努力争取国家级的专业研讨会和学术论坛在厦举行,营造良好学术环境。

实施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特贴专家、市拔尖人才“传帮带”计划,鼓励中青年专家参与国家级项目与重点课题。

6、建立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

发挥我市高校密集、人才集中的优势,依托厦门大学、国家会计学院、集美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孵化基地。

充分利用本市现有跨国公司、大型企业在人才、技术、管理方面的资源,开展专业技术和管理培训。

加强企业间合作,在国内著名企业建
立实践基地。

努力开辟海外高级人才培训渠道,设立海外培训基地。

7、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数据库。

掌握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为高层次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提供决策依据。

建立核心人才业绩档案,对其学业、经历、职位、业绩贡献等情况进行记录、总结和鉴定,为高层次人才的流动、使用和制定薪酬标准提供参考,向企事业单位用人提供信息支持。

积极参与高层次人才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三、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有效集聚高层次人才
8、突出引进重点,提高引进效益。

每年按照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产业政策制定并公布人才资源开发指导目录。

重点引进一批掌握高新技术、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科学与艺术类核心人才。

实施高层次人才的智力引进和柔性流动,吸引他们在厦建立实验室或学科基地,鼓励采取相对灵活方式承担具体项目或进行学科建设指导、专业咨询和短期讲学等工作。

9、落实优惠政策,解决人才创业后顾之忧。

扎实做好人才引进的政策落实和配套服务,解决人才创业后顾之忧。

柔性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凭“人才居住证”,享受厦门市民待遇。

重要高层次人才列入市保健对象,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市最高比例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在交纳首付款并经批准后,余额可全部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调入事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前已在编职工的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对依据人才目录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从市、区财政资金逐月发给购房补贴、生活津贴(含安家费)1000至3000元,发放期限为1-60个月。

给予引进的重要高层次人才特殊保障津贴,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一万元的标准记入养老、医疗个人帐户。

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超编进人,先进后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占本单位职数。

10、拓展引进渠道,搭建人才载体。

发挥我市侨乡和对台地缘、文化优势,大力吸引海外华人和台湾同胞中的高层次人才来厦创业。

掌握国际人才动态,适时赴境外、海外招聘人才。

通过核心人才引进带动人才聚集,引进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核心人才,带动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来厦工作,形成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通过项目开发拓展创业空间,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集聚高级人才。

建设完善各类创业园、技术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孵化基地,有效集聚人才。

四、营造良好环境,促进人才合理使用
11、树立服务意识,营造创业环境。

建立依托市场、开放有序的高层次人才使用制度框架,以服务人才为核心,充分尊重理解高层次人才所从事工作的差异性、工作方式的多样性、创业的高风险性,用人所长,不求全责备。

切实克服阻碍人才发挥作用的体制、观念障碍。

努力营造尊重特点、鼓励创新、注重保障、理解信任的宽松环境,有效激发高层次人才的创造活力。

12、建立人才评价体系,利用市场模式盘活人才存量。

引导人才评价走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道路,引入先进评价手段和科学评价方法,建立健全以个人能力和实际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

组建高级人才市
场,开放民营、合资人才中介进入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盘活我市现有人才。

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探索成果鉴定、实物鉴定和企业认定的方式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发挥人才的辐射作用,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参与特区建设,在岛外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岛内有固定住所的,其户口可留在岛内,子女可在岛内就学。

13、完善分配制度,激发人才活力。

建立合理收入增长机制,使我市工资总体水平的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

进一步促进分配机制的市场化,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探索完善股权、期权等分配方式,逐步实现分配形式的多元化。

鼓励企业重奖优秀人才和突出业绩。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等特殊分配方式,有关职能部门提供资金保证。

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实行有效奖励,激发高层次人才的创造精神和奉献精神。

五、加强人才工作组织领导,搭建人才服务平台
14、形成人才开发合力,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进一步整合工作机构、人员、资金等人才工作资源,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建立人才信息定期汇集和发布机制,制订人才工作白皮书和人才资源开发指导目录,提高人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水平。

建立公开服务窗口,健全公共资源服务网络,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

支持为领军人才因人设岗,采取科研公关组、名人工作室、成果转化组等方式,为领军人物和核心人才在科研资助、设备购置、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创业融资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服务。

实行高层次人才医疗休养制度和学术休假制度。

建立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市领导直接联系一批高级专家。

15、加大人才投入,构建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

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观念。

针对高科技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建立风险保障基金。

市、区财政设立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确保重点人才和重点项目的投入。

按照“谁收益,谁投入”的原则,逐步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成为人才资本的投资主体,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合理分担,共同投入的多渠道人才投入体制。

完善政府人才投入资金的管理办法,提高高层次人才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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