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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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有时称为监测装置)进行有效控制,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其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正确性。
2.范围
适用于监视和测量装置(包括自制的、借用的)申购、入库、使用、流转、启用、封存、校准、降级、报废等全过程控制管理。
3职责
3.1质安部是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的管理工作。
3.2项目经理部是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相关工作部门,负责质安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和保管工作。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申购
4.1.1质安部根据工作的需要,正确选择和配备必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购买。
4.1.2项目经理部需新购监视和测量装置,向质安部提出,由质安部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
4.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入库
4.2.1凡新购进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由有资格的厂家生产、生产日期,且有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4.2.2新购进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经质安部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妥善保存好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做好记录。
4.2.3验收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及时更换或办理退货。
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领用、借用
4.3.1各相关部门领用、借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质安部应作相应的台帐和登记记录,保存有关借用监测装置的手续。
4.3.2质安部发放监视和测量装置后,填写《监测装置发放登记表》。
4.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保养
4.4.1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按技术要求使用、维护、保养,放在清洁、防震、防潮的地方。
1.4.2非质量管理人员不准擅自破封、启封、拆解监视和测量装置,以防影响计量精度。
4.4.3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由项目经理部专人管理,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填写《监测装置维护保养记录》。
4.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和校准
4.5.1监视和测量装置在启用前(新购进的例外)、封存后重新启用前、修理后、检定周期到期时,必须进行检定或校准。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4.5.2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和校准,应能溯源到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若无国家基准的,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
4.5.3公司部分监视和测量装置由质安部按期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具有资格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填写“监测装置检定登记表”,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5.4公司自校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质安部编制《监测装置自校规程》,质安部定期按《监测装置自校规程》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校准,并填写“监测装置检定登记表”。
4.5.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周期按国家计量标准的规定进行,未规定检定周期的按《监测装置管理办法》执行。
4.5.6对不合格监视和测装置的处理
4.5.6.1对不合格监视和测量装置仍能做限定范围内使用的,由质安部做降级处理。
4.5.6.2既不能修复,又不能做限定范围内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由检定员鉴定,签署报废原因,出具《监测装置报废申请表》,经质安部审批后,填写《监测装置报废登记表》。
4.5.6.3监视和测量装置报废后,应注销相应台帐与有关记录。
4.5.7质安部和项目经理部保存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有关记录,应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4.6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状态的标识
4.6.1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状态必须有明显的标识。
4.6.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状态的标识应清楚,以防错用。
4.6.3标识用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方法表示。
检定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应贴上合格标记。
检定或校准不合格的在其醒目处贴上不合格标记。
4.6.4对不合格监视和测量装置仍能作限定范围内使用的,应标明使用的范围。
4.7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分为合格监测装置和不合格监测装置。
4.7.1合格监测装置的管理
4.7.1.1监测装置应有合格标识,资料必须归档。
4.7.1.2质安部建立全公司监测装置的台帐与有关记录。
4.7.2不合格监测装置的管理
4.7.2.1发现不合格监测装置应立即作出明显的不合格品标识,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
并对该装置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4.7.2.2不合格监测装置应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防止与合格装置混用。
4.7.3所有监测装置都建立管理卡,便于识别和检索。
4.7.4对于计算机软件,当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对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在初次使用前予以确认,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4.8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操作人员要求
监测装置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相关知识,应对装置性能了解,熟练掌握其操作方法及技能,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培训。
人员培训依照《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执行。
4.9质安部负责定期(三个月)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过程实施监测,并填写《工作质量检查表》。
5.相关/支持性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监测装置管理办法》
《监测装置校准规程》
《监测装置操作规程》
6.相关记录
BLD/JL76001-2008监测装置台帐
BLD/JL76002-2008监测装置发放登记表BLD/JL76003-2008监测装置检定登记表BLD/JL76004-2008监测装置报废申请表BLD/JL76005-2008监测装置维护保养记录BLD/JL82301-2008工作质量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