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沪外资银行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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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沪外资银行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防控工作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3.04.25
•【字号】沪银监办通[2013]69号
•【施行日期】2013.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沪外资银行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银监办通〔2013〕69号)
在沪各外资法人银行、各外国银行分行:
2012年,全国外资银行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波及范围均有增加趋势,并呈现案情多样化、涉案人员级别上升、作案手法日趋复杂等特点,反映外资银行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在经济增速放缓,各类金融风险相互交织的外部环境下,特别是银行案件风险与非法集资、民间融资等外部风险相互勾连等问题日益凸显,外资银行操作风险处于上升趋势。

根据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资银行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防控的相关要求,现对在沪外资银行操作风险防范和案件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完善组织架构,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银行作为操作风险防范及案件防控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银行董事会及高管层应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

二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切
实发挥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作用,着力完善本地治理模式,提升操作风险管控能力。

三是加强“三道防线”建设,构建完整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进一步充实内审力量,提升人员素质和独立性,确保内审深度、频度和广度,持续跟踪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升内审监督的有效性。

二、落实监管要求,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一是要求行长带头,将责任落实到每一级分支机构、每个岗位和每一名员工,发挥银行操作风险及案件防范的内生动力。

二是根据近年来银监会相关指导意见,切实落实和完善轮岗、对账、休假等内控制度。

三是提升账户管理水平,加强在开户验证、大额资金划付、重点和高风险账户滚动排查、对账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填补和操作落实。

三、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注重合规文化建设
一是提升员工管理水平,严把员工准入门槛,加强重要和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完善员工行为评价和监督机制。

二是加强对各级员工的法律合规教育以及操作风险管理培训,提高银行高管层对案件防控文化的认识和重视,增强普通员工法律合规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加强员工行为排查,严禁员工为揽存或赚取手续费充当地下钱庄资金掮客。

四是应当在行内倡导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良好的道德氛围以及诚实信用的价值准则,奖惩并重,切实提高员工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水平。

四、加大查处力度,落实风险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深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严肃履行问责机制,对有章不循、管理不严发生案件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切实追究责任。

我局会将银行案件、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情况纳入风险评估、监管评级、资本要求、高管任职资格以及市场准入等监管工作,对于案件、整改不到位、迟报、瞒报、漏报、责任追究不力的机构,我局将视情况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

我局于2012年下发了《关于转发银监会办公厅有关加强外资银行操作风险和案件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沪银监通〔2012〕113号),要求在沪外资银行将通知执行情况以及有关“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的梳理和排查情况书面上报我局,同时,我局就落实情况对部分在沪外资银行进行了抽查。

2013年第一季度,我局进一步对部分外资银行基层网点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了飞行检查。

从银行提交的梳理和排查报告、我局抽查情况以及飞行检查情况看,个别银行在开户流程操作、金库摄像头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大额资金热线查证、对账制度执行、分支行轮岗制度执行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现要求各行对照本通知要求逐条落实,并于2013年6月10日前将通知执行情况以及2012年银行自查、我局抽查和飞行检查等自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后续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我局。

书面报告应由行长签字,其中每一部分的落实情况均要有相关整改部门责任人签字,同时书面报告应包含合规部门与内审部门对银行落实通知要求情况以及整改情况的评估意见,评估意见需由合规部门与内审部门主管签字。

特此通知。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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