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疫苗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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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反应:
1.严重淋巴结反应:接种后2-6个月发生同侧 局部淋巴结肿大超过1cm或发生脓肿破溃, 可有1个或者数个淋巴结肿大,应临床治疗。 2.全身反应:个别可有体温升高。 3.其他异常反应:瘢痕疙瘩、过敏性皮疹、 过敏性紫癜等均较罕见。
注意事项:
1.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 2.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 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可使用。 3.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 4.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 半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使用时制品注意避光,严禁冻结。 6.使用免疫球蛋白质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 保存:于2-8℃避光保存。
接种对象:≥8月龄易感者。 接种程序: 基础免疫: 8 月龄接种 1 针麻风 / 麻疹 / 麻腮 风; 加强免疫:18-24月龄接种1针麻腮风。
禁忌证:
1.对已知疫苗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新霉素)过 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 发作期。 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 疾病者。 4.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 剂治疗者。 5.妊娠妇女、而且接种后3个月内应避免妊娠。
(一)卡介苗
疫苗性质:减毒活疫苗。 预防疾病:结核病。 规 格 : 复 溶 后 每 瓶 0.5ml ( 5 人 次 用 剂 量),含卡介菌0.25mg。 用法用量:上臂三角肌外侧皮内注射 0.1ml。
接种对象:3月龄以内婴幼儿或3月龄至3岁 PPD试验阴性者。
接种程序: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 未接种卡介苗的小于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 3月龄~3岁儿童对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 岁及以上儿童不予补种。
接种对象:
本疫苗适用于乙型肝炎易感者,尤其下列人员: 1.新生儿,特别是母亲为HbsAg、HbeAg阳性者。 2.未感染过HBV的人群,特别是医护人员及接触血液 的实验人员。 3.已感染HBV者的配偶、子女或密切接触者。 4.血液透析者和静脉注射毒品者等高危人群。 5.对乙肝疫苗常规免疫无应答的 15 岁及以上年龄的 易感者。
免疫效果:
口服OPV,相当于1次亚临床的自然感染,疫苗 病毒在肠道中繁殖,可使其产生局部分泌型IgA抗 体,在保护个体和减少野病毒传播方面具有重要 的作用。 在后脊灰时代,为降低VAPP和VDPV流行的风险, 同时保持人群对脊灰病毒的免疫水平,使用IPV是 唯一选择。
(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常用疫苗介绍
免疫规划管理科 2015年10月
内容
一、疫苗概念 二、一类疫苗 三、二类疫苗 四、疫苗事件
一、疫苗概念
疫苗是指用科学的方法制成,可以诱导 机体产生相应保护性的免疫物质,用于预防、 控制相应疾病的发生和流行,或可调控机体 内针对某一抗原的特异性免疫系统,从而达 到预防、治疗某些疾病或避免某种生理状态 (如避孕疫苗)为目的的生物制品。
接种程序:
1.出生婴儿应在 24小时内及时接种首针 HepB,接 种3剂,即0/1/6个月各接种1剂; 2.血液透析者建议接种4剂,第0/1/2/6个月各接 种1剂; 3. 对 HepB 常规免疫无应答的 15 岁及以上年龄的 HBV 易感者,接种含 60ugHepB 1 剂次,经采 血确认其抗体水平仍未达到阳转者可接种第 2剂,2剂间隔至少4周以上。
免疫效果:
使用BCG已有近90年的历史,但没有 任何一种广泛使用的疫苗像BCG一样对它 的效果存在争议。 由于BCG接种效果多变,只能是国家 防控结核病的辅助手段。早期诊断、适当 的治疗、公共卫生和感染控制措施仍然是 各国防控结核病的重点。
(二)乙肝疫苗
疫苗性质:酿酒酵母基因重组疫苗。 预防疾病:乙肝。 规格:每安瓿0.5ml,含HbsAg10μg。 用量用法:婴儿和成人每次0.5ml。肌 内注射:<2岁儿童—股部外侧,较大 儿童和成人—三角肌。
禁忌证: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发作期和发热者; 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4.早产、体重低于2.5kg、难产或有先天畸形的新生儿;
5.孕妇;
6.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7.患湿疹或其他皮肤病患者。
免疫效果:
临床研究表明,在学龄前儿童、青少年 和成人中,接种百白破联合疫苗,可取得 良好的预防效果。特别是破伤风的预防效 果最好,保护率达到95%以上,并可维持 10-15年时间。
(五)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疫苗性质:冻干减毒活疫苗。 预防疾病:麻疹、腮腺炎、风疹。 规格:复溶后每瓶0.5ml 用法用量:0.5ml,三角肌皮下注射。
保存: -20℃以下保存,有效期 2 年; 2-8℃保存, 有效期5个月。
灭活脊髓灰质炎疫苗—IPV
规格:注射剂,有每支0.5ml(1次人用剂 量)、5ml(10次人用剂量)两种规格。 用法用量:每次0.5ml,上臂三角肌肌内注 射。 接种程序:2月龄接种首剂,间隔1-2个月 接种3剂基础免疫,18月龄加强1剂。
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免疫接种;并根据传染病流
行趋势,在流行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炭 疽疫苗、钩端螺旋体疫苗接种。
二、一类疫苗
(一)卡介苗 (二)乙肝疫苗 (三)脊髓灰质炎疫苗 (四)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五)麻疹、腮腺炎、风疹减毒活疫苗 (六) A群流脑多糖疫苗 (七)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八)甲肝疫苗
疫苗性质:类毒素。 预防疾病: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规格:每瓶0.5ml。
用法用量: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肌内注射,每 次0.5ml。
接种对象:3月龄-6周岁儿童。 接种程序:初免起始月龄3足月,周岁内完成3针, 每针间隔不少于28天,18-24月龄加强1针。6岁 时用白喉疫苗加强1针。
禁忌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疫效果: 目前证实HepB对提高免疫水平和降低 HBV感染有明显作用。
(三)脊髓灰质炎疫苗(OPV)
疫苗性质:减毒活疫苗,为三价糖丸。
预防疾病:脊髓灰质炎 。
规格:糖丸剂型,每粒1g。 用法用量:每次1粒,冷开水送服。 接种对象:2个月以上儿童。 免疫程序:基础免疫为3剂次,首次免疫从2月龄开始,连服3
反应及处理:
一般反应: 1.局部反应:接种后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若随 后化脓,形成小溃疡,一般 8-12 周后结痂。一般不需处 理,但要注意局部清洁,防止继发感染。脓疱或浅表溃 疡可涂 1% 龙胆紫,使其干燥结痂。局部脓肿和溃疡直径 超过10mm及长期不愈(大于12周),应及时诊治。 2.淋巴结反应:接种侧腋下淋巴结可出现轻微肿大,一般不 超过10mm,1-2月后消退。 3.一过性发热反应:大多数为轻度发热,一般1-2天后可自 行恢复。
异常反应:
曾有报道接种后发生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 癜、局部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末梢神经炎等, 均十分罕见。 最常见的偶合症是晚发性维生素K缺乏症。晚发性维生
素K缺乏症多见于 2周龄-3月龄新生儿,尤其多见于 1月龄左右母乳喂 养儿,此时正是接种HepB第2剂之时,目前国内已有数起接种HepB第2 剂偶合晚发性维生素 K缺乏症引起颅内出血造成死亡的报告,因此, 在对新生儿接种HepB时,应了解新生儿体内维生素K的情况。
注意事项:
1.注射第1 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 2 针; 2.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安瓿有裂纹、制品曾经冻结、 标签不清和过期失效者不可使用。 3.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针时 应更换另侧部位。 4. 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 2-8 ℃,并于 1 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惊厥史、患慢性疾病、有癫 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保存:2-8℃冷藏保存,不得冻结。
《2013-2018年全球消灭脊灰终结战略计划》 指出,从序贯免疫逐步走向全程接种脊灰 灭活疫苗,以最终消灭脊灰野病毒和消除 疫苗衍生脊灰病毒。 序贯免疫:同类疫苗不同剂型间的交替使 用。即推荐第1/2剂使用IPV,其余剂次使用 OPV,并按照OPV免疫程序完成全程免疫。 经济许可,可依IPV程序完成全程免疫。
广东省于2008年9月1日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免疫 规划疫苗种类由7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 由8种增加至15种。
在当时使用的7种疫苗(即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 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的基础上, 将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麻腮风联合疫苗
注意事项
1.乙肝潜伏期长,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感染,接 种疫苗对HBV感染者无效。 2.慢性肝病患者、 HIV 感染或丙型肝炎携带者不 是HepB接种的禁忌症。 3.在接种乙肝疫苗后,需等28天才可献血,因为
筛查测试可能将血流(未受感染)中的疫苗误认 为乙肝感染。
保存:2-8℃下避光保存,严防冻结。
按是否免费分类
1.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 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 疫苗。
主要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 疫苗、麻腮风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 乙脑疫苗,以及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疫 苗、炭疽疫苗和钩端螺旋体疫苗。
2.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 接种的其他疫苗。
目前常用的第二类疫苗有:流感疫苗、水痘疫苗、B型流 感嗜血杆菌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肺炎疫苗、狂犬 病疫苗等。
第一类疫苗与第二类疫苗是相对的,不是 绝对不变。 由于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疫苗的供应等 多种原因,第二类疫苗暂时实行自费接种, 随着条件的成熟,许多第二类疫苗也将纳 入国家免疫规划。
反应及处理:
一般反应: 常见的接种反应是在注射局部红肿、疼痛,少 数接种后5-7天出现低热(≤38℃),皮疹、腮腺轻 度肿大,持续2-3天,可自行消退,个别可出现高热 (≥39℃)、惊厥,应对症处理。 异常反应:罕见。
禁忌证:
1.对疫苗已知成分过敏者。
2.发热者暂缓接种。
3.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 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 若注射第一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 一般停止后续的接种程序,但在母婴阻断的婴儿 应遵医嘱。
反应及处理
一般反应: HepB 是目前最安全的疫苗之一。接种后局 部反应以一过性疼痛多见,偶有红肿或硬 结等。 全身反应以低热为主。
1.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 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 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 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 经系统疾病者。 4. 注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疫苗后发生 神经系统反应者。
反应及处理:
一般反应: 1. 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硬结。严重者可伴 有淋巴管或者淋巴结炎,应及时就诊。 2. 全身反应可有低热、哭闹、烦躁、厌食、精神不 振等,可自行缓解。高热者应及时就诊。 异常反应:少数受种者局部有无菌化脓。过敏性 皮疹、过敏性休克、神经系统反应等十分罕见。
反应及处理:
1.个别婴幼儿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后发生发烧、 恶心、呕吐、皮疹和一过性腹泻,一般不需特殊 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OPV可引起疫苗相关病例( VAPP),但极其罕见 (发生率约1/300万-1/500万),多见于免疫功能 低下或缺陷的受种者。
注意事项:
1.OPV只供口服,禁止注射。 2.服OPV前后半小时内不要哺乳或喂热食。 3.OPV 应使用 37℃以下温水送服,并应在现场由接 种人员观察下服用,如有吐出需进行补服。
次,每次间隔4-6周,4岁时再加强免疫1次。
禁忌证:
1.免疫缺陷症患者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禁服。 2.对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对牛乳及牛乳制品 过敏者禁服糖丸剂型疫苗。 3.凡发热(腋下体温37.5℃以上)、腹泻(超过 4次/天)、患急性传染病者。 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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