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井井筒电气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风井井筒电气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地点:葫芦素煤矿风井风筒
施工单位:第二工程处葫芦素项目部
编制单位:葫芦素项目部工程部
项目负责人:李永
施工负责人:何继猛
编制时间: 2015年8月29日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葫芦素项目部
安全技术措施内审记录表
内审时间:年月日措施名称风井井筒电气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单位二处工程组编制人主持人
施工队组审核人地点
参加内审
人员签名
内审记录:
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经理
机电经理安监站工程组
施工队长
风井井筒电气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述
在风井井筒装备拆除过程中需在井筒中动用气割,在井口附近动用气割和电焊,为规范施工过程中电气焊使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葫芦素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本措施只适用于本次井筒装备拆除工程使用,如有措施中未提及的作业项目,必须另行编制、审批和传达专项措施。

二、准备工作
1、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对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签字。

《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式三份,一份送交矿通风科,一份送交矿调度室,一份由施工人员随身携带施工结束后上缴机电技术员存档。

2、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移动前,由施焊负责人检查瓶体的安全完好性,关好瓶阀,确保不漏气,并有盖帽和防震器;电焊机壳体、接线柱、接地电阻做好相应检查。

3、气割(电弧焊)期间,必须安排专职安监员、瓦检员现场监控,瓦检员需携带光学瓦检仪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2m的胶管和检查杆,检查仪器是否完好。

同时配齐所需消防设施,MFZIABC8A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支 ,消防锹1把,消防桶1个(充满水),消防水管2盘。

4、氧气瓶、乙炔瓶运到井口前必须检查氧气胶管、乙炔胶管、焊割炬、回火器、减压器及高压表、低压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设备完好。

氧气胶管必须符合GB2550-92国家标准规定,乙炔胶管必须
符合GB2551-92国家标准规定。

氧气胶管、乙炔胶管,不准相互换用,也不得使用其它胶管代替。

运输使用时保持胶管清洁,防止划破、压裂或与酸碱油类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

减压器必须按气体特性选用,不能换用或代用,运送时防止损坏。

5、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

移至指定位置,氧气瓶、乙炔瓶运送和搬运时,必须关好瓶阀,带好瓶帽和防震圈,用专用车固定牢靠,分装分运,不能与易燃易爆物品一起运输,避免震动和碰撞,禁止使用铁器敲击。

6、气割前,保证工作地点通风良好,采用多种气体检测仪检测作业地点的含氧浓度,确保含氧浓度不低于20%,所有参与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保险带。

7、准备好电焊机、氧气、乙炔瓶、电缆、当班使用工具(扳手,小锤、螺丝刀)、电气焊用具(牛皮手套、电焊帽、墨镜)等,并由施焊负责人进行检查核对。

1、电焊机
型号额定容量额定电流空载电压工作电压绝缘等级外形尺寸重量BX1-40032.5KV/A 400A 76V 380V F 570*430*710 100kg 2、电缆
型号电压等级长度单位重量起始端终端
MYJV-3*10+1*1
380V 200米0.5kg/m 井口380V电源箱(内置
M10-250/330塑料外壳断路器)井口房内电焊机电
焊机
三、气割、电弧焊作业通用安全措施
1、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学习签字后,方可参加施工。

若施工中出现重大调整或与本措施不符的情况,施工人员必须汇报现场带班领导,制定或补充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2、悬空作业人员应就近将保险带生根在固定装置上。

烧焊过程中,做好防坠工作:工器具及灭火设施必须留绳固定,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石棉板或铁皮承接火星和残渣。

3、作业前,检查井口、井下环境,具备作业条件再进行作业。

4、烧焊时作业场所周围20米范围内不能有可燃物,施工时及作业前后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处理。

5、烧焊过程中,井口设置警戒线2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穿行和滞留;井底与作业无关人员严禁在井筒内滞留,严禁平行作业。

6、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井下通风系统正常运行,风机正常工作,供风量充足。

7、烧焊后清理现场,用水喷洒消灭火种,并有施工负责人或由其指明一人在现场监护1小时以上,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无误汇报调度后,方准离开现场。

8、高空气焊作业人员,只有身体适合、并有高空作业经验的人员方可担任。

9、此措施只适用于本措施内所提及的作业内容,如有措施中未提及的作业项目,必须另行编制和传达专项措施。

10、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
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四、气割安全措施
1、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稳,在吊盘上固定牢固,远离高温区,不能横卧,防止乙炔瓶中的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

已卧放的乙炔瓶要使用时,必须先直立20分钟后方可使用。

2、使用前必须对气瓶及各部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瓶体有无损伤,瓶阀是否歪斜,接头螺纹是否损坏,有无滑扣和漏气现象;检查胶管有无磨损、刺孔、裂缝等;检查减压器、气压表是否完好。

3、减压器、胶管、焊割炬必须正确安装,绑扎牢固,并经常检查气瓶、减压器、胶管性能及连接状况是否良好。

如发现漏气、表针动作不灵、表针爬高或有误差时,及时关闭两个气瓶气阀,进行处理。

若井下处理存在安全问题,必须升井处理。

检查漏气时用肥皂水,切忌使用明火,严禁在漏气或有其它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气焊、气割。

4、射吸式焊割炬点火前必须检查其射吸性能是否正常。

检查方法是:①将氧气胶管紧固在氧气接头上,接通氧气;②先开启乙炔调节阀,然后开启氧气调节阀;③用手指按在乙炔接头上,若感到有一股吸力,表明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须严禁使用。

5、射吸性能检查正常后,把乙炔胶管也接在乙炔接头上,检查焊割炬是否漏气。

检查方法是把焊割炬浸入干净的水中,或涂肥皂水,发现漏气,立即处理。

6、点火方法:先开启乙炔调节阀,点燃乙炔并立即开启混合气调节阀,调节火焰,切割时再开氧气,不切割时关掉氧气。

7、停止使用时,先关乙炔调节阀,后关混合气调节阀,以防止发生回火和产生黑烟。

8、发生意外回火时,应急速关闭氧气调节阀,再关乙炔调节阀,紧急情况下可将乙炔胶管拔下来。

待回火熄灭后,将焊嘴放入冷水中冷却,之后打开氧气吹除通路内的烟灰,再重新点火。

9、瓶阀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

无法靠近时可用灭火器喷射,使瓶体降温,然后关闭瓶阀,切断气源灭火,同时防止火气瓶倾倒。

10、当不能制止瓶阀泄露时,让气体逸出,直到瓶内气体排尽为止,但焊接、切割地点及气瓶回风侧必须停电撤人。

11、乙炔最高工作压力不得超过147Kpa(1.5kgf/cm²)表压。

12、气焊、气割结束后,应将气瓶的瓶阀关紧,再将减压器螺钉拧松,拆卸减压阀和胶管、焊割炬,戴好瓶帽,及时回收,升井后摆放至指定位置。

13、在有条件的施工场所各类气瓶要放置于工作现场火源10米以上上风侧,氧气与乙炔瓶间距5米以上,井筒作业等受空间限制不满足要求时,需保证气瓶最大间隔并设置隔离防护板。

五、电弧焊安全措施
1、电焊机必须接地良好。

2、焊接用电缆与电焊机必须用线鼻子压接,接触良好,并保持螺帽紧固,接线柱必须有防护罩。

3、对进行焊接工作的电焊机电缆必须严格检查,保证电缆外皮
完整,绝缘良好,中间不得有接头。

否则更换电缆。

4、电焊机电缆在运输和使用时,避免碾压碰撞和磨损。

5、电焊工必须穿绝缘性能可靠的绝缘鞋、焊钳手柄、皮手套、工作服,绝缘鞋,应避免潮湿。

6、电焊机下应铺上木格踏脚板或绝缘胶垫。

7、电焊机发生故障时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查处理。

8、在操作时,其停送电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进行操作。

施工人员应在确定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准送电;在确定停电无误并进行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电焊机电源线的拆除。

9、工作前,应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联接是否正确。

10、工作前,必须检查软线和电焊接地线的绝缘是否良好,接地是否可靠。

11、进行焊接工作时,应穿胶鞋,戴上塑胶手套,并应包紧衣袖,带上面罩。

12、工作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工作状况,如发现过热或其它异常状态,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查。

13、在潮湿地点工作时,切不可触摸电焊设备导电部分,如因漏电使电焊机或其他设备外壳带电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14、焊钳手把须用绝缘、不传热的耐火材料制成,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处必须绝缘良好。

15、焊剩下的焊条头不得乱扔,必须集中回收处理。

六、瓦斯检查专项规定
1、在切割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检仪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2m的胶管和检查杆,必须检查仪器是否完好。

瓦斯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2、当班瓦检员在烧焊前、烧焊过程中在施工范围内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及时停止作业。

3、井筒电气焊作业,每班必须配置瓦检员1名、专职安检员1名。

4、所有参与作业的电气焊工每人配置1部便携式瓦检仪。

便携瓦检仪要求入井前必须检查其灵敏度、准确性。

5、每班烧焊作业前,必须经当班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后,符合瓦斯作业浓度后,方可开始作业。

6、所有携带便携瓦检仪的人员,只要发现便携仪报警,必须及时通知瓦检员与带班领导,并停止任何切割作业。

7、每班由安检员检查确认方可作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