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河南的军卫移民与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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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河南的军卫移民与文化传播
明代的卫所制度是重要的军政管理制度,遍及全国各地的卫所,管辖着从各地抽调而来的军户和面积不菲的田地,从而形成了数量巨大的军卫移民群体。军卫移民以家庭为单位,他们自明初移居之后,近三百年间绝大部分都没有回到原迁出地。明代河南的军卫移民,在与迁居地军民共处的文化交流中,表现出以下特点:武官是卫所移民社会中文化建设和文化传僠的主导者,而军卫群体则是文化传播重要的参与者和引导者。
标签:卫所制度;武职选簿;中原移民;文化传播
明代的移民、人口流动和社会变迁,都有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①明代军事移民史的研究学者多有涉及,但基于明代军卫移民研究的成果还相当有限。尤其是考虑到明代卫所制度并不仅仅是单纯的军事组织,它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独立于府州县之外的、拥有相对独立管理权的地理单位。建立在军卫基础之上的移民活动,具有人数多、时间长、地域广等特点,需要专文系统探讨。②本文拟以明代河南的军卫移民为个案,主要利用明代武职选簿这一原始档案材料,参以地方志、官修正史等史料,分析明代军卫移民及其与文化传播的关系。
明代的“河南”,按照当时的组织管理,包括两方面:一是河南布政司所辖府州县的行政系统,二是河南都指挥使司所辖的卫所军政系统,二者共同构成“河南自然境”③。本文所指的河南,是基于明代河南自然境和今天河南行政区划的双重标准。
一、河南军卫移民群体的形成
明代的卫所制度是建立在世袭制基础之上的,即武官、旗军的身份是世袭的,一旦入卫籍,即很难再脱籍。明代军户的来源,一般包括从征(随朱元璋等诸将起兵)、归附(敌对群雄的降从)、谪发(因罪充军)和垛集(从民户中佥发)等四类,前三类指向比较清楚,“垛集”的情况稍显复杂,有垛集、抽充、佥充、报效等形式,是从民户或军余中选充正军。武官袭替、旗军代役,以“嫡长子(男)”为基本原则,一旦在任武官故绝老疾,由本家族内的男性承袭,在役旗军同样需要选替充役人员。所以,中央又规定:“军士应起解者,皆佥妻……其册单编造皆有恒式。初定户口、收军、勾清三册。”④一人为正军在卫所服役,其家庭则有叔伯兄弟、甚至邻里等“舍余”或“贴户”为后盾,以补充卫所内官、军的额定人数。对明代军户世袭的研究,于志嘉、梁志胜、张金奎等,已进行了专深的研究,兹不赘述。⑤
明代的军户细分为官、旗、军三类。武官系统,五军都督府下都司卫所官计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正千户、副千户、百户(实授百户、试百户)、卫(所)镇抚等,在实际运作时,又有“署职”,即低一级武官署稍高的职级,如“正千户署指挥佥事”等,又使武官的等级更加细化,这也给武官提供了更加漫长的
进阶之路。“旗”,虽然仅分为总旗、小旗两种,但却是由“军”的身份向“官”的身份转变的必由之路,普通军人获得战功之后,通过进京考核,升为小旗,再经过立功或因年深获得总旗身份,后辈代役时,可承袭旗职,但只有从总旗升至试百户之后,才算具有武官的身份。
本节拟重点利用明代武职选簿中的河南籍武官的袭替材料⑥,对军卫移民中的武官群体进行分析,以期揭示中原军卫移民群体形成的诸多层面,即居于社会中上层的武官群体,在当时世袭制的大背景下,由于明中央给他们提供了颇为优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保障条件,使得这一移民群体,不仅可以在异域他乡落地生根、生息繁衍,还能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和文化传播中,居于优势和主导地位。
史料一:第56册,第404页宁夏前卫指挥同知“李堂”条下。
一辈李福,元末系刘太保下军,甲辰年(1364)归附从军。洪武四年充小旗,老疾。二辈斌代役,并充总旗。郑坝村升百户。济南升副千户。西水寨升正千户。归附克金川门。升今卫指挥同知。
史料二:第73册,第2页南京锦衣卫指挥使“李继后”条下。
(一辈)李岳,洪武三年从军,二十二年升小旗,至二十四年选充总旗。升本所勇士百户,(后再)升中左所正千户。三十三年大同升指挥佥事,再升本卫指挥同知。三十四年西水寨升本卫指挥使。(后节次征讨有功)永乐二年,升河南都司都指挥佥事。六年升都指挥同知。八年,故。(二辈)李谦,九年袭授世袭指挥使。宣德五年升都指挥佥事,署左都督府都督佥事。正统五年,故。(三辈)震袭父原职指挥使。正统九年,迤北进至富峪等有功回还。本年升都指挥佥事。
史料三:第57册,第252页四川都司下的成都左护卫右所试百户“赵雄”条下。
一辈赵全,吴元年(1367)归附,洪武十三年调成都护卫。十九年并充小旗,二十七年升调左护卫右所总旗。故,(二辈)赵惠并补老疾,(三辈)赵子进并代。成化九年,松藩别望等族斩首。十三年,升试百户。故,(三辈)赵本,系长男,十七年袭试百户。弘治五年遇例实授成都左护卫右所百户。
史料一和史料二中的李氏分系确山和南阳人,在元末明初,均以军人身份从军,一步步升为世袭武官。当然,更多的河南武官则像“史料三”中祥符的赵氏家族,二百年间也仅仅是世袭“试百户”这样的最低级武官,但这已足以让他们的家族世代享受祖先留下的“功业”。明初一大批河南军卫家庭大都经历了类似的晋升之路。
明代的武官制度具有鲜明的移民特色,能对移入地的文化产生重大的影响,就在于武职袭替制度的运行。虽然明初武官在不同的地域(卫所)间频繁调动,不一定能构成移民的性质,但宣德之后,军卫家庭的移居地就固定下来了,军户
移民就此形成。明代武官袭替的基本原则,朱元璋在立国之初即有明确的规定:
凡大小武官亡没,悉令嫡长子孙袭职。有故则次嫡承袭,无次嫡则庶长子孙,无庶长子孙则弟侄应继者袭其职,如无应继弟侄而有妻女家属者,则以本官之俸月给之。其应袭职者,必袭以骑射之艺。如年幼则优以半俸,殁于王事者给全俸,俟长袭职。著为令。⑦
这一法则,在洪武五年又加以重申,并载入后来编成的《诸司职掌》《大明律》等国家法律之中,遂成明代二百余年不变的袭替法则。⑧据此规定,武职袭(亡故)、替(老疾)的顺序依次为:嫡长男——嫡长孙——嫡次男——庶长男——庶长孙——亲弟——堂侄——(女婿)。这一作法,意在保证卫所武官群体的稳定,也是保证整个家族生活的稳定。
现存的明代武职选簿,是记载武职袭职的官方档案。每一份卫所武官的世袭选簿,都清楚地记录袭替人与原武官之间的血缘关系,对承袭顺序的变更缘由,选簿一定会清晰交待。仍以河南籍武官的选簿为例予以说明。
史料四:第60册,第6页贵州都司平越卫指挥使“张衍宗”条下,张氏系河南长葛人。
(三辈)张麟,年七岁,系(二辈)张振嫡长男……七年迤北征进,与胡杀对敌伤,故。麟于永乐九年,敕于全俸优给……十八年三月,钦准袭授本卫世袭指挥佥事。(四辈)张能,年九岁,系张麟嫡长男。父宣德六年十二月调平越卫,病故。能年幼,于正统六年四月钦与全俸优给出幼。十三年九月,钦准袭授平越世袭指挥佥事。(五辈)张文。旧选簿查有:成化十六年四月,张文,长葛县人,平越卫指挥使张能庶长男。(七辈)张大儒,年二十岁,系平越卫指挥使(六辈)张辅嫡次男,嘉靖七年八月钦准替职。
一辈张聚的后世子孙在世袭之时,分别有以嫡长男、嫡次男、庶长男等三种身份,显然,身份是他们世袭资格的标准,这样的标注是相当重要的。嫡长孙是仅次于嫡长男而世袭的,在武职选簿中出现较多。堂伯、堂侄的血缘关系,虽然显得疏远了一些,但这样的世袭事例在武选簿中仍然是较为常见的。
史料五:第63册,第412页湖广都司清浪卫左所试百户“胡忠”条下载有:
胡安,固始县人,有父胡得,前元义兵头目,甲辰年(1364)归附,拨金刚台。丙午(1366)年,淮河截杀。吴元年(1367)除大安卫分司千户所镇抚。洪武五年调守延安。七年,调西安左所,老。安,于十八年替。洪武二十二年,调除清浪卫左所百户。胡添祥,系胡安堂侄,倒病故,堂兄胡源袭。故,无儿男,添祥于宣德六年袭。胡勇,系胡添祥嫡长孙,祖故,父胡隆袭,故,勇于成化十二年袭。
为了保证世袭的正常进行,制度的设计与变通就显得特别重要。在这里,世袭已打乱了正常的辈分和年龄,究其原因,既有正常承袭人的“倒病故”原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