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规定有哪些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也称“社会秩序”。

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秩序。

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规章制度等所确定。

主要包括社会管理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等。

遵守公共秩序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公共秩序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文明程度。

其次要了解公共秩序的法律意义:
公共秩序,是一个弹性条款。

有国内公共秩序与国际公共秩序之分。

援引公共秩序制度不应与他国主权行为相抵触,也不应与我国对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贯持肯定的态度。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重要行为准则;法律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我国主要法律:《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二、扰乱公共秩序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要件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所谓“公共秩序”,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

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的活动秩序、公共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

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单位不构成本行为的主体。

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而故意为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