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监狱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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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监狱系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
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要求,深刻汲取太原市“12·13”案件教训,根据1月5日全省政法系统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1月7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监狱系统实际,制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对政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的具体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着力解决一批监狱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突出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全系统革弊立新、风清气正,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取信于民,扎实推动“平安、法治、廉洁监狱”建设。
要紧紧围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主题,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导向、责任导向,集中查摆一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一批不严不公不廉行为,惩处一批腐败分子,建立一批规章制度。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使广大民警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
转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整治内容
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省局已经印发了《关于在全省监狱系统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监党发〔2014〕147号),部署了6项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增加“民警理想信念滑坡”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项整治活动。
(一)开展“民警理想信念滑坡”专项整治。
针对一些民警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教育、警示教育、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等措施进行整治。
重点解决民警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信仰迷失、精神缺钙,理想滑坡、信念动摇,宗旨淡薄、缺失良知,面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不愿斗争,听之任之;不思进取、不敢担当、为官不为;防线失守、生活腐化、道德败坏;搞小山头、小团伙、小圈子、关系网、利益链;传播政治谣言,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等问题。
通过整治,切实加强全系统广大民警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坚守职业良知,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二)开展民警纪律作风专项整治。
针对个别民警执法意识不强、执法素质不高、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形象不好的问题,组织开展一次民警执法大检查。
重点解决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特权思想、衙门习气、霸道作风,粗暴执法、野蛮
执法;以管人者自居,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问题;违规干预执法活动,违规说情、打探案情、办案中跑风漏气的问题;纪律作风涣散,管不住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警容风纪败坏的问题;执法意识不强,体罚虐待罪犯、与罪犯家属界限不清,拉拉扯扯,给罪犯捎、买、带,违规提供通讯工具或向罪犯家属索贿、受贿的问题。
通过整治,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工作质量,树立监狱系统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取信于民。
(三)开展“民警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
针对省纪委交办的我系统“公职人员涉嫌参股入股和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清查处置民警和领导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解决利用职务影响插手资源领域、工程项目谋取私利的问题;解决为黑恶势力、非法经营和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通过整治,全面掌握民警和领导干部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发现一批问题,纠正一批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净化监狱系统民警队伍。
(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
针对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关键执法环节部分民警存在徇私舞弊、权钱交易的问题,大力开展刑罚执行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刑罚执行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刑罚执行科学化水平,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严格规范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社会反响强烈的
“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期限短的问题,确保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
(五)推进狱务公开阳光执法专项整治。
针对刑罚执行工作不够公开、公开制度不健全、公开内容不完善、公开考核不严格、存在暗箱操作的问题,通过加强狱务公开工作领导,完善狱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狱务公开监督,创新狱务公开方式方法等措施,大力推行狱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正面回应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
(六)规范罪犯日常考核专项整治。
针对各监狱执法考核尺度不一,不同劳动岗位的罪犯日常奖惩考核标准不够科学,存在徇私舞弊、人情分、关系分的问题,通过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罪犯日常考核办法,对职务类罪犯实施相对集中关押等措施,规范罪犯日常考核奖惩工作,强化公平执法的工作导向,充分激发罪犯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的积极性。
(七)规范监狱企业经营管理秩序专项整治。
针对一些单位在企业经营和内部管理中存在较大漏洞,有的企业因经营混乱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问题,开展一次监狱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大排查,切实摸清企业经营底数,发现企业经营隐患和漏洞,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通过推
进体制改革创新,强化对监狱企业领导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制约,全面提升监狱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八)集中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
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抓手,在切实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的同时,重点整治当前存在的一些规避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是隐匿于市的公款吃喝。
重点查处到隐蔽豪华酒店吃喝、超标招待费采取“一餐多单”或列入其他财务科目方式报销等行为。
二是改头换面的公车私用。
重点查处公费报销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套牌使用公车的行为。
三是暗度陈仓的办公用房。
重点查处“添桌子”造多人办公假象;“挂牌子”扩大公共空间区域;“加隔断”划分区域功能、各处合规套间等行为。
四是化整为零的大操大办。
重点查处将操办事宜分批次、分地点、分对象操办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措施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不分段不转段,按照查摆问题、严肃查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环节,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统筹协同推进。
集中整治要于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结束即3月底前完成。
(一)要抓好查摆问题这个基础环节,确保清仓见底。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8项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情况,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方法,利用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或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拓宽渠道、敞开大门,深刻检查和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内对外要分别做到“五必征求”,即:对内要充分征求上一级机关的意见、同级政法委和其他政法部门的意见、下一级司法机关的意见、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意见、基层民警的意见;对外要征求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
要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投诉,征求群众意见,征求涉法涉诉信访人的意见,征求案件当事人的意见。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卡、受理群众举报的书面记录,认真细致地梳理各方面反馈意见建议,切实把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找深找准、找全找透。
要形成梳理查摆突出问题情况统计表,对每一项问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表包括问题情形、案(事)件名称、涉及部门、涉及人员、反映来源、反映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要对目前掌握的所有举报线索和征求意见中新掌握的举报线索逐个进行核查,建立台账,形成举报线索核查情况统计表,包括被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违纪情况、举报人联系方式、举报时间等内容,确保突出问题清仓见底、不留死角。
每一位民警都要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认为
不存在问题的,要做出书面承诺。
(二)要抓好严肃查找这个关键环节,形成高压态势。
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般问题改了就好,只要本人主动整改,可以从轻或免于处分。
要坚持“四个必查”,对上级批转的、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群众举报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必须全部认真核查,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进行回复。
要做到“四不放过”,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处的问题责任查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要做到“四个坚决”,对存在上述8方面突出问题、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制度的人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从严查处,违反纪律制度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规定的,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对不适合从事监狱工作的,要坚决清理出民警队伍;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要坚决调整调离;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疏于管理,不落实“一岗双责”,致使队伍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抓好整改落实这个重要环节,着力解决问题。
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
对于存在的问题,无论是单位的问题、班子的问题还是个人的问题,都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一个一个加以解决。
要列出整改清单,包括问题情形、涉及部门人员、举报人或案件当事人、整改时间、整改方式、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不能立即纠正的,要制定时间表和路径图,向群众作出承诺,限期加以纠正。
对于因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伤害了群众情感、损害了群众利益的,该赔礼道歉的赔礼道歉、该赔偿损失的要赔偿损失,尽快给群众一个说法,还群众一个公道,以改进作风的实际行动革弊立新,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支持。
(四)要抓好建章立制这个根本环节,推进六权治本。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重在治标,要按照省委“六权治本”的思路,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制度漏洞,铲除滋生执法腐败的土壤,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要通过建立健全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清单,依法确定权力;围绕执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分级授权、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科学配置权
力;针对执法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约束规范权力;通过加大执法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阳光行使权力;通过加大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协、舆论、群众监督,合力监督权力;通过健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惩滥用权力。
四、强化组织领导
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政治考验,加强组织统筹,强化督促指导,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度推进,为专项整治活动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与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领导组和办公室为同一组织机构,组长为局党委书记、局长句轶旺,副组长为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效民,其他局领导为成员。
省局还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落实具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民警理想信念滑坡专项整治工作和民警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由李效民、吴峻山负责;民警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由李效民、高建公负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狱务公开阳光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和规范罪犯日常考核专项整治工作由高奇、高建公负责;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由李扁顿、石玉泉负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工作由高建公、崔恩平负责。
各单位要比照省局设置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机构。
要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迅速研究谋划,制订整治方案;要根据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实施部门、承办人员,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省局督导组适时对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督导组要及时听取被督导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汇报;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推动落实。
对征求意见不充分、查摆问题走过场、发现问题不整改、查处工作不到位、制度建设不落实的,要严肃批评,责令返工补课;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迅速采取组织措施。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注意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加强指导,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
(三)要强化报告制度。
各单位都要确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将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定时上报省局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办公室。
要建立查处违法违纪人员台账,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局纪委,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形成惩处违纪违法人员的高压态势。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前,各单位要将活动情况向省局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领导组进行专题汇报,向查摆阶段征求过意见的单位、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反馈,向基层民警进行通报。
(四)注重统筹兼顾。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专项整治活动与全面推进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关系,处理好与当前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掌握进度节奏,统筹兼顾,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