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全场停电应急预案(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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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全场停电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规范风电场全场停电的工作管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本公司全场停电事故,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场停电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本公司对全场停电事故的处理能力,力争把全场停电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风电场设备运行规程》、《风电场检修规程》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风电场全场停电事故应对工作。

1.4本应急预案是***全场停电的专项预案。

在事故过程中引发的其它事件,应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为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为防止全场停电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一旦发生全场停电事故,能及时得到紧急救援,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5.2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领导,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在公司的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形成快速反应能力。

1.5.3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针对全场停电事故的特点及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响应,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2、基本情况
2.1***49.5MW用1座110kV升压站。

以两条35kV架空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经1113定华线送至定西变电所。

2.2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电压为0.69kV,经一机一变(箱式变)的单元接线方式升压至35kV,经两条集电线路送至110kv升压站。

经二次升压至110kV后,接入电力系统。

2.3 35kV箱变接线方式
2000kW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电压为690V,通过1kV低压电缆接至35kV箱式变电站低压侧。

风力发电机组与箱式变电站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

变压器的容量为2300kVA,电压为0.69kV/35kV,就近布置在风力发电机组塔架附近。

2.4 110kV电气主接线
110kV出线1回,接入定西330kV变电站;110/35kV主变压器1台;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

2.5 35kV电气主接线
35kV进线共2回,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设专用分段断路器。

2.6电气二次
电气二次系统包括现场就地单机控制、保护、测量和采集信号以及在风电场中控室对所有风力发电机组--箱变单元进行集中监控。

监控装置设置在风电场综合楼的中控室,控制室内的值班或运行人员可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人机对话界面完成监视和控制任务。

2.7站用变
站用变为风场中控楼提供电源,由1号站用变和施工变组成。

1号站用变为1台干式变;施工变为1台500kVA(10/0.4kV)户外农电,电源取自农电10kV线路。

3、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3.1风电场全场停电事故可能对华能华家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3.2风电场全场停电可能影响华能华家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的危险点有:人员和风机、升压站、综合办公楼区域的设备、设施。

3.3 110kV线路故障,造成全场停电,全部风电机组停运。

4、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4.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安生部主任、综合部主任、工程部主任、计划部主任组成。

4.2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总经理
副总指挥: 副总经理
事故现场指挥:安全生产部主任、工程部主任
信息联络和后勤保障指挥:综合部主任
4.3救援组组成
组长:安全生产部主任
成员:安全生产部全体、工程部全体
4.4后勤组组成
组长:综合部主任
成员:综合部全体、计划部全体
4.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各级职责
4.5.1指挥部职责
4.5.1.1发生全场停电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4.5.1.2及时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汇报受灾情况。

4.5.1.3组织领导紧急救援处理,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4.5.1.4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4.5.2总指挥职责
全面负责组织公司全场停电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领导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

主要职责是:
4.5.2.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应的报警级别,决策现场重大应急行动。

4.5.2.2发布进入应急状态的命令,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4.5.2.3直接领导副总指挥、指挥和综合协调组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4.5.2.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员伤亡,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

4.5.2.5做好应急评估,准确决策升高或降低应急级别,是否向地方提出应急救援请求。

4.5.2.6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4.5.2.7应急终止后,组织领导恢复工作。

4.5.3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总指挥不在公司时按排序接替总指挥工作,代行职权,履行职责。

4.5.4各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应在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协调、传达指挥的命令,联系通报事宜,调
查了解应急情况,向指挥部提供情报。

4.5.5救援组职责
4.5.5.1负责生产系统的运行操作、事故处理,受伤人员的现场紧急抢救工作,控制事态扩大。

4.5.5.2负责应急救援中所有通讯器材的配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4.5.5.3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现场的保护,提出事故抢险救灾的建议,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5.5.4保险索赔。

4.5.6后勤组职责
4.5.6.1负责治安保卫、警戒、疏散、道路管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指挥人员疏散、搜救伤员和抢救物资。

4.5.6.2负责现场伤亡人员抢救。

负责伤亡人员的转院运送;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饮食、住宿、交通运输工作。

4.5.6.3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4.5.6.4发布对外信息,向上级通报情况;接收上级和地方政府部门指令、信息和要求;安排组织会议;及时收集、保存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4.5.6.5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包括家属接待、慰问、抚恤、补偿、医治、丧葬等。

4.5.7 最初应急组织
为保证任何时刻接到报警并立即展开行动,预防事故升级和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的后果,在发生全场停电的第一时间,最初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行动由当值主值班员负责,担任临时应急救援总指挥的责任,全权负责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权力移交。

4.5.7.1组成
指挥:当值主值班员
应急组:当值运行人员和现场检修人员
4.5.7.2职责
4.5.7.2.1指挥进行全场停电事故最初应急处理。

4.5.7.2.2负责设备运行方式调整、事故处理;负责最初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5、预防和预警机制
5.1 事故预防措施
5.1.1认真落实《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中防止全场停电措施,有效地防止全场停电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对突发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5.1.2加强蓄电池和直流系统(含逆变电源)的维修和定期启动试验。

5.1.3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主保护装置应完好并正常投运,后备保护可靠并有选择性的动作,投入开关失灵保护,
严防因开关拒动、误动扩大事故。

5.1.4加强110kV升压站的检查维护,保证一次系统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5.2 预警信息
发生以下情况,值班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主值班员汇报,主值班员应根据现象综合判断是否发生全场停电。

5.2.1 110kV定华线停电。

5.2.2任一条35kV线路跳闸。

5.2.3 35kV母线停电
5.2.4主变故障。

5.3 信息报告与报警
5.3.1事故报警方式和一般程序
5.3.1.1报警方式:分直接(口头)报警、电话报警两种。

5.3.1.2 报警一般程序:发生突发事故(事件)时,值班人员(员工),立即向主值班员报告;主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按应急分级初步判断应急响应级别,快速决断是否上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6、应急响应
6.1 应急分级与启动级别
***全厂停电事故,分两级应急。

6.1.1一级应急
110kV系统失电。

6.1.2二级应急
35kV系统失电。

一级应急、二级应急,按运行规程处理,如事件扩大则启动本预案。

6.2 指挥与控制
6.2.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当值主值班员汇报的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本预案,同时启动最初应急组织,立即通报全场停电事故情况。

应急响应程序见附录2。

6.2.2启动应急预案命令一经发布,最初应急组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各应急专业组相关人员,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履行各自职责。

6.2.3当值主值班员在第一时间为最初应急组织指挥,全权负责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启动后权力移交。

6.3 全场停电应急处置原则
6.3.1事故发生时,按“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进行处理。

6.3.2根据仪表指示及设备异常象征,判断事故确已发
生。

迅速处理事故,首先解除对人身、设备的威胁,必要时立即解列或停用发生事故的设备。

6.3.3采取一切可行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查明原因并消除后,恢复机组正常运行。

在确认设备不具备运行条件或对人身、设备有损害时,立即停止机组运行。

6.3.4不论出现何种事故,运行人员均应到现场确认,并核对有关仪表指示,任何异常现象出现时,都不应首先怀疑保护及仪表的正确性,以避免异常事故的扩大。

6.3.5事故处理时,主值班员是组织者和领导者,但在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值班员有权单独进行处理,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

处理后应尽快向主值班员汇报。

6.3.6事故处理可以不使用操作票,但必须遵守有关规定。

6.3.7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交班人员继续在本岗位上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处理,直至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或接班主值班员同意接班后,方可交接班。

6.3.8处理事故时,必须设专人记录事故时间、表计、信号、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及处理的经过,报警信号、保护掉牌必须经至少两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复归。

6.3.9事故处理完毕,各运行岗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的把事故发生的时间、现象、所采取的措施等做详细的记录。

6.4 全厂停电应急处理具体措施
6.4.1 110kV系统失电的处理步骤:
6.4.1.1由于本风场仅一条110kV定华线与系统连接,当线路跳闸或系统故障造成升压站全停电时,110kV升压站要迅速判明事故性质,联系省调、地调简要汇报情况,若为线路或系统故障,短时间不能恢复,通知***中控室,中控室主值班员应立即倒换农电备用电源恢复中控室供电,汇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6.4.1.2应急领导小组接警后,立即启动预案。

应急指挥部要抢时间,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集结应急小组成员,开展应急工作。

6.4.1.3线路或系统故障消除后,通过定华线向110kV 升压站送电,依次投入主变和35kV线路、厂用电,恢复110kV 升压站为正常运行方式,根据风速和风机设备情况,逐渐将风机并入系统。

6.4.1.4 35kV系统失电的处理步骤
6.4.1.4.1当1号主变、35kV母线、35kV线路任一设备故障,造成***中控室交流电源消失。

中控室主值班员应立即组织检查,若短时间不能恢复供电,立即倒换农电备用电源恢复中控室供电,汇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6.4.1.4.2应急领导小组接警后,立即启动预案。

应急指挥部要抢时间,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集结应急小组成员,开展应急工作。

6.4.1.4.3待1号主变、35kV接地变回路的设备故障消除后,恢复为正常运行方式供电,将受停电影响的风机逐渐将风机并入系统。

6.5 应急终止
6.5.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决定终止事故应急预案、恢复正常工作的负责人。

6.5.2在应急救援行动已经有效控制了全厂停电事故,运行方式已恢复标准时,可以终止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6.5.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终止事故应急预案命令
7、后期处置
7.1 事故原始资料收集;
事故应急处理期间,各专业专工负责各项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工作,事故追忆信息不得删除,打印材料妥善保管,安全监察人员做好监督。

7.2 事故调查
7.2.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7.2.2事故处理后应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设备、人员、管理等各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7.2.3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吸取事故教训。

7.2.4对事故发生、处理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事故应急处理总结报告,并报相应上级机关。

8、保障措施
8.1 通讯保障
8.1.1风电场负责应急救援中所有通讯器材的配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8.1.2各级人员的手机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8.1.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电话号见附录1
8.2 应急照明保障
风电场负责应急照明的储备与维护。

9、培训和演习
9.1 全厂停电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此预案,以保证当发生全厂停电事故时能迅速、果断的处理。

9.2 每半年由安全生产部组织进行一次全厂停电应急处理的反事故演习。

9.3 参加演习单位及人员为全厂停电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及配合单位。

9.4 每次演习必须事先制定具体的方案。

9.5 演习结束及时进行点评,对演习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要认真进行总结。

9.6 演习程序见附录3。

10、预案管理
10.1 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更新、维护。

安全生产部主任负责组织领导预案的更新、维护工作。

10.2 在每年6月份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检查,确定是否更新、修订,如需要更新和修订,应将下列事项作为重点:
10.2.1公司组织机构的变动;
10.2.2组织或程序中重要人员的变动;
10.2.3内外部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能力的变动;
10.2.4生产设备、系统、工艺、操作条件的变化;
10.2.5演练报告中提出的改进意见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0.2.6更新和修订后的审批程序按原预案审批程序进行。

10.3 对修编的应急预案内容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任何人禁止擅自更改预案内容。

11、附则
11.1 本预案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11.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2、附录
12.2 附录2:应急响应程序
12.3 附录3:演练程序
附录2:应急响应程序
附录3:演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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