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姆斯基转换生成语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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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姆斯基转换生成语法综述
乔姆斯基转换生成语法综述
转换-生成语法简介
(Transformational-generative grammar,简称TG)是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提出的一个描述语法的一个术语,他在1957年所写的《语法结构》的出版是转换-生成语法诞生的标志。
简单的说,转换-生成语法理论研究的是人类为什么会说话以及如何了解新的句子。
在1957年所出版的《语法结构》和1965年的《语法理论要略》两书被乔姆斯基称为“标准理论”。
此后他又修正了些许这些理论,称为“扩展的标准理论”,后又修订扩展的标准理论,形成“修正的扩展的标准理论”。
生成语法学的基本概念
“转换”
“转换”本来是一个控制论的术语,指事物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
生成语法学早期借用这个术语,指的是在句子的生成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具体的操作手段及相应规则的总称。
当然,乔姆斯基的“转换”与Harris的“转换”是有一定联系的。
我们平时所说的“变换”来自Harris,只的是一种表层的转换,关注的是句子与句子或结构与结构之间的“平行”的关系。
而乔姆斯基的“转换”不单是一种平行的变换,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深层形式到表层形式的生成过程。
是把现代音位学的“位”观念引申到语句结构研究中来的必然结果。
要注意的是“转换”体现的是生成语法学“规则系统”阶段(1957-1980)的特点,而这个阶段提出的各种规则大都带有“个别语法”(particular grammar)的性质。
而在后来的“普遍语法系统”中,“转换”的地位大为降低,比如在“原则-参数理论”中,原来提出的所有转换规则都被压缩为一条“- 移位”。
“生成”(generation)的基本含义有两层
一、创造性
这是就语言本身的客观属性来说的。
任何一种具体语言都具有很
高程度上的“递归”(recursion)特点,[1]即“有限的手段的无限运用”。
具体点说,外在化的语言是个无限的句子集合,但内在性语言却表现为一套数量有限的规则,语言的创造性就表现为以有限的规则生成无限数量的合格的句子。
二、明晰性
这是就语法理论而言的。
指的是,一种有效的语法理论必须清晰的理论陈述明确地“预言”某种具体预言中所有“合法”(well-formed)的句子,同时保证不会产生“不合法”(ill-formed)的句子。
而“明确的陈述必须最终成为一种形式化的理论”。
[2] 语言能力和语言行为
乔姆斯基把“语言能力”和“语言行为”区别了开来。
就理想的说话人来讲,语言能力,指的是内在于其大脑之中的语言机制以及在特定的语言社团中习得的内在性语言知识。
就整个人类来说,语言能力仅仅指为人类所独有的内在于大脑之中的语言机制。
“语言行为”,又译为“语言运用”:运用所习得的语言知识表达思想、展开交流行为或过程。
语言官能
人的大脑中存在某一或某些特定的部位,这一或这些特定的部分专门负责掌管个体成员表达思想、交际乃至其他语言功能运作的语言机制。
就如同人脑中掌管视觉、听觉、嗅觉等知觉功能发神经中枢一样,人类大脑中这套语言机制是与生俱来的,并在生理上表现为一种语言神经中枢。
这样的语言神经中枢可以称为“语言官能”(Linguistic faculty)。
两种形式主义(formulism)
一、注重语言形式的“形式主义”,这是一种贬义的说法,针对的主要是“竭力排斥语义”的后结构主义学派的学者。
二、以精确的逻辑界定和严密的逻辑演算的方式揭示语言的本质。
“形式化”(formulization)具体表现为:
一、研究观念上的“形式化”。
这在方法论上表现为以演绎为主
要手段。
二、表述上的形式化,在表述的过程尽可能地使用不同于对象语言的元语言手段。
比如借用数理逻辑符号或专门定义一些符号术语等。
与功能主义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个方面。
什么是“语类”?
一个语类就是同有一组语法特征的词语的类。
这里所说的语法特征实质上只的只是形态-句法特征。
语类原则上说是结构成分的“类”。
这在早期的生成语法中比较明显。
比如,在经典理论时期,句子(S)可以改写为NP+VP。
其中的NP可以进而改写为“Det+N”,VP也可以进而改写为V+NP。
这其中的NP、N和VP、V其实就是语类符号,能够用来替换这些非终极符号的词语就是“语类”确定的对象。
比如,能够替换N的词语都属于名词性的单词语类的成员,能够用来替换NP的词语都是以N为核心的词组语类的成员;如此等等。
与“词类”、“形式类”的区别和联系
生成语法学的“语类”概念与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早期的“形式类”(form-class)概念(Bloomfield,1933)关系极为密切,但跟后期以Harris为代表的学者所提出的“分布”意义上的“形式类”关系不很直接。
“词类”有两个含义。
一是作为传统教学语法术语的“parts of speech”,一是作为一般表达式的“word-class”。
“语类”与前者几乎没有多少联系。
后者也只有作为美国早期描写主义语言学框架内“形式类”的一种时,才与生成语法学的“语类”概念相关。
空语类
有语义内容和句法地位但没有词语表现形式的结构成分类称为“空语类”。
在生成语法体系内讨论的空语类大致有四种类型:1)NP语迹,2)wh语迹,3)pro,4)PRO。
功能语类
功能语类与实词语类相对,指的是那些没有词汇意义但具有辅助性结构功能的成分类别。
Ouhalla(1991)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功能语
类的特征进行描述:
一、功能语类是个“封闭”语类,成员数量有限;
二、没有语义选择特性:不能决定其补语应该带有什么样的角色;
三、有语类选择特性:可以决定自己的补足语由什么样的语类担任;
四、有程度不等的附着特征不能单独充任结构成分
英语中功能语类的范围:
一、CP的核心成分C,比如处于COMP位置上的无词汇意义的that;
二、IP的核心成分I,这里主要指的与一致关系相关的屈折语素;
三、DP的核心成分D,比如冠词a、the以及兼有实词特征的that、this、these、those 等;
四、介词是否是功能语类,目前尚无定论。
但可以认为,英语的介词兼有功能语类和实词语类的特点。
“结构树”与“支配”关系
在生成语法研究中,对句子或短语进行结构分析,最通行的方式是所谓的“结构树”分析。
比如:
(1)a.the tall man kicked the ball
b.[[the [tall man]][kicked [the ball]]]
c.
S
1
Det AP N V NP
2
Det N
the tall man kicked the ball
以上(1c)就好像一棵倒置的大树。
其中的S称为“根”(root),“根”下面每个非终端符号出现的位置称为“节”(node),出现在终端符号位置的词语可以称为“叶”(leaf),连接根和节、节和节、节和叶之间的线称为“枝”(branch)。
其中根
(S)、节点VP、NP2有两个分枝,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为双叉分枝(binary-branching)。
一个节点如有三个分枝则称为三叉分枝(ternary -branching),如(1c)中的NP1就分叉为Det、AP、N 三个枝。
在结构树中,一个节点对其所有下位节点构成“支配”(dominate)关系。
比如S节点不仅支配VP节点和第一个NP节点,也支配其不同层次上的其他所有节点。
VP及其下位节点为S所支配,但VP只能支配自己的下位节点。
在有支配关系的两个节点中,若没有其他节点出现,这样的支配关系称为“直接支配”(immediately dominate)关系。
在直接支配关系中,处于支配地位的节点称为母节点。
同属一个母节点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节点成为姐妹节点。
直属于S的NP节点或受S直接支配的NP节点是句子的主语,直属于VP的NP节点或受VP直接支配的NP节点是句子的宾语。
支配是一种由上到下的纵向关系。
“统制”
“统制”(command)也是生成语法学常用的概念。
这个概念是建立在支配关系的基础上的:
X统制Y,当且仅当:
1)X、Y互不支配,
2)支配X的词组也支配Y。
用通俗点的话来说,所谓的“统制”关系是指:在一个词组内,受该词组支配的各个节点之间若不存在支配关系,那么它们之间就存在统制关系。
比如,在(1c),S装配所有的节点,因此也就不统制任何节点或受任何节点的统制。
NP1不支配VP及其下位节点,因此它可以统制VP节点及其支配的所有节点。
同样,VP不支配NP1及其支配的所有下位节点,因此可以统制NP1及其支配的所有下位节点。
在NP1中,它直接支配三个节点Det、AP、N相互统制;在VP中,它直接支配的V节点统制NP2及其支配的所有节点(Det、N),同时V也受NP2的统制。
V不能统制NP1及其支配的所有下位节点,
因为支配V的词组VP并不支配NP1及其支配的所有下位节点。
影响
乔姆斯基提出的转换-生成语法很大地冲击了当时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美国描写语
言学派。
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人类特有的一种先天机制,他认为不仅应该研究语言行为,而且应该研究语言能力,转换-生成语法就是关于语言能力的理论。
他认为布龙菲尔德等人的理论只是研究了语言行为,不能说明语言能力。
语言理论应该解释人类天生的语言能力,他认为自己的学说是理性主义的,而布龙菲尔德的学说则是经验主义的。
性质生成语法学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语法学。
其研究对象是内在性语言,而不是一般语言学家所研究的外表化语言。
外表化的语言指言语行为,说出来的话,音义结合的词句等;内在性的语言指人脑对语法结构的认识,以心理形式体现。
范围生成语法学研究范围限于人的语言知识或语言能力,而不是语言的使用。
生成语法学一般不研究话语的社会内容、交际功能和说话的环境等等。
目标过去结构主义语言学以观察语言现象并把它分类为目标,致力于搜集和处理语言素材;生成语法学以描写和解释语言能力为目标,提出语法假设和理论来揭示其规律,说明其原因。
例如它要说明儿童为什么能在2、3年内学会语言。
表达方式生成语法学与传统语法学的一个区别,是它使用数学那样的符号和公式来规定概念,表达规则,所以称为形式化的语法。
生成语法学家采用数学模拟的方法进行研究,其研究的对象是大脑的一种独特的认知系统──语法系统,因此乔姆斯基认为它属于经验科学,是一种特殊的心理学,最终将归入研究人脑机制的生物学。
乔姆斯基说,与其把生成语法看作一种理论,不如看作一门“学科”,其性质和研究方法与以往的语言学有本质的区别,而与其他自然科学则基本一致。
发展过程一般人认为,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有4个发展阶段,但是
他本人认为只有两个转折点。
下文按他本人的意见,分语法规则系统和语法原则系统两项来叙述。
60年代的语法规则系统早期的生成语法学家研究以数学的集合论为语法研究的基础。
他们认为,每种语言都是句子的无穷集合,不能列举,只能用规则描述,因此学语言的人不可能一句句地学会,必须掌握语法规律。
但是,一般人虽有说话和听话的能力,却并不意识到有哪些规律在起作用。
生成语法学家认为,应该假设一套规则来描写语言能力。
例如用语类规则来描述句子、词组等各种语类的内部结构,用S→NP+VP来表示一个句子,句子
(sentence)由一个名词词组(noun phrase)加上一个动词词组(verb phrase)构成。
这种精确的、形式化的语法称为生成语法。
20世纪80-90年代曾邦哲从符号学的系统科学(《结构论》)观提出英语的语序结构由Vi.j.、Aj.v.(l.,a.,m.)、Nc.u.、P(C)四种词符的六种关联或连接模式相加展开构成。
他们认为,传统语法学的规则太含混,只能意会,不易发展成精密科学;结构主义语法学的规则又内容太贫乏,只能做成分分析,不易揭示丰富多彩的语言规律。
他们主张采用更加灵活的规则──转换规则,以便反映出下面这种规律:“他吃了这个苹果”,“他把这个苹果吃了”,“这个苹果他吃了”,这3个句子虽然表面不同,但彼此之间有其内在的联系。
转换规则也用形式化的符号表达,例如用X—V—NP→NP—X—V表示名词词组NP在句中变换了位置。
用转换规则的语法叫转换语法,既生成又转换的语法叫转换-生成语法。
现在一般称生成语法。
人的语言知识不仅有句法结构方面,也有语音和语义方面。
例如我们都知道句子中哪个词应该读得最重,某个句子是什么意思等等,因此完整的生成语法应该包括音系规则和语义规则,分别描写人们头脑中潜在的音系知识和语义知识。
乔姆斯基于1957年后做了几年研究,到了1965年便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生成语法系统,包括语类、转换、音系、语义4个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有一定的顺序关系。
每个子系统都有一套规则,规则之间
有一定的使用顺序,像用数学公式一样,逐步推导出句子来,不同的规则推导出不同的句子。
这样,生成语法系统好比一部机械装置,运转起来能够生成某种语言中的一切合格的句子,而且只能生成那些合格的句子。
80年代的语法原则系统经过不断研究,生成语法规则越来越丰富,规则系统也越来越复杂,结果是有利于描写,却不利于解释,不利于说明儿童怎么掌握语法。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乔姆斯基从70年代起另辟蹊径。
他认为,语法能力体现在辨别哪些句子合格,哪些句子不合格上,想要反映这种能力,不一定靠假设具体的规则来生成一切合格的句子,也可以靠假设更概括的原则来排除那些不合格的句子。
他觉得,掌握语法主要是掌握一些抽象的原则,于是他逐步转而深入研究什么是原则,原则有什么作用,有什么特点。
原则的第一个作用是限制句子结构。
例如“他不怕生病”可以改说成“生病,他不怕”,但是“他因为生病没有来”不可改为“生病,他因为没有来”。
这是因为前一句虽把“生病”提前,动词“怕”能够管住后面的“空位”,后一句把“生病”提前,介词“因为”就管不住后面的“空位”了。
这种空位他认为在语法上属于“空语类”,它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否则就不成句。
这种对句子结构加以限制的原则叫做管辖,它是一个概括性原则,可以说明许多现象。
例如英语要表达“谁买了什么”,可以说Who bought what,但不可说What did who buy;要表达“他看起来年轻”,可以说He seems to be young,但不可说He seems is young;又如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可以省略主语,英语、法语却不可以。
以上现象,表面上好象彼此毫不相关,其实与空位的管辖有关。
原则的另一个作用是限制语义解释。
在“小张说小李批评了他自己”中,“他自己”指“小李”,不指“小张”;而在“小张说小李批评了他”中,“他”可以指“小张”,不能指“小李”。
这是因为“他自己”所指的对象必须约束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而“他”所指的对象则不在此范围之内。
这个把语义解释加以限制的原则叫做约束。
它也能说明不同语言中的各种现象,假如把以上这两
个句子译成其他语言,语义解释也受到类似的限制。
除以上所说这两条原则以外,还有其他原则,共同组成语法的原则系统。
由于80年代的生成语法用原则系统取代了60年代的规则系统。
现在通常用“管辖与约束理论”来概称对普遍语法原则系统的研究,简称“管约论”。
原则有普遍性,又有组合性。
几条原则配合起来可以说明一组语言事实,另外几条原则配合起来又可以说明另一组语言事实。
用为数不多的原则就可以解释各种语言中千变万化的现象,就象使用组合式家具那样方便。
用普遍语法的组合理论最能说明各国儿童为什么都能在短短的2、3年内掌握如此复杂的语言,这在乔姆斯基看来,就是揭示人脑语言思维规律的科学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