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法和垂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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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水平法和垂直法
Plastics-Deterination of the burning behaviour Of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specimens in Contact with a small-flame ignition source
1996-06-14发布1997-04-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水平法和垂直法GB/T2408-1996
Plastics-Deterination of the burning behaviour
Of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specimens in代替GB2408-80
Contact with a small-flame ignition source GB4609-84
本标准等效采用ISO 1210、1992《塑料—水平和垂直试样与小火焰点火源接触时燃烧性能的测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实验室内,对水平和垂直方向放置的试样用小火焰点火源点燃后的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材料和按照GB6343测定的表现密度不低于250kg/m3的泡沫材料,而不适用于接触火焰后没有点燃就强烈收缩材料的测定。
本方法给出的试验结果可用于产品质量控制及材料预选,但不能用来评价实际使用条件下的着火危险性。
2引用标准
GB 2547 塑料树脂取样方法
GB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 5471 热固性塑料压塑试样制备方法
GB 6343 泡沫塑料和橡胶表现密度的测定
GB 9352 热塑性塑料压塑试样的制备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有焰燃烧afterflame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移开点火源后,材料火焰持续的燃烧。
3.2 有焰燃烧时间afterflame time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移开点火源后,材料持续有焰燃烧的时间。
3.3 无焰燃烧afterglow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移开点火源后,当有焰燃烧终止或无火焰产生时,材料保持辉光的燃烧。
3.4 无焰燃烧时间afterglow time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当有焰燃烧终止或移开点火源后,材料持续无焰燃烧的时间。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06-14批准1997-04-01实施
P1
GB/T 2408-1996
4 原理
水平或垂直地夹住试样一端,对试样自由端施加规定的气体火陷,通过测量线性燃烧速度(水平法)或有焰燃烧及无焰燃烧时间(垂直法)等来评价试样的燃烧性能。
5 装置
5.1 通凤柜或通凤橱,其容积不小于0.5m3应便于察且不影响燃烧过程
中试样周围空气的正常热循环。为了安全和方便,该柜(厨)应为密闭且装有排风系统,以除去燃烧时产生的有毒烟气。但在试验过程中,应把排风系统关闭,试验完毕再立即启动排烟。
5.2 实验室燃烧器(本生灯)筒长为(100+10)mm,内径为(9.5+
0.3)mm。不准配备简端附件如稳定器等。
5.3 环形支架,带有夹具或其他相应装置,用未固定试样及其他附件,
如金属网、支承架等并可调节试样位置。
5.4 金属网、网孔其本尺寸为710um。用直径0.40~0.45mm钢丝编成,
5.6 计时装置,请确到1s。
5.7 测量尺,刻度为毫米。
5.8 燃料气体,工业级甲烷气,能通过调节阀和压力表提供均匀的气流。
注:也可采用无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等可燃气体,但仲裁试验必须采用工业级甲烷气。
5.9 状态调节室或箱,能保持(23+2)。C和相对应湿度(50+5)%。
5.10 鼓风烘箱,能保持在(70+1)。C或其他商定温度,每小时至少换
气五次。
采用说明:
1)在ISO 1210 1992中, 此外为“其他含热值约37MJ/m3的混合气,也可
提供相似的结果。”
P2
GB/T 2408-1996
注:只要能取得相同的结果,也可使用其他适宜的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和其他适宜的老化烘箱。
5.11 干燥器,内有无水氯化钙或其他干燥剂。
5.12 测试仪或测微计,准确至0.01mm。
5.13 医用脱脂棉。
6试样
6.1 取样
取样应按照产品标准或GB2547的有关规定进行。
6.2 试样制备
试样应从有代表性的样品(板或最终产品)加工或按GB5471、GB9352的有关规定压塑或注塑成所需形状,也可按有关各方商定的条件和方法制样。
6.3 试样尺寸
试样尺寸为长(125+5)mm宽(13.0+0.3)mm厚(3.0+0.2)mm。
经有关各方协商,也可采用其他厚度,但最大厚度不应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