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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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进一步提高困难学生的资助精准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现困难认定政策在本幼儿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效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全体教师
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
三、认定范围
本实施办法中所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
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
幼儿。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上级下一步分配学生资助名额和安排学生资助资金的主要依据,也将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分为3档(1000元,1200元,1400元)。

四、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四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五、认定程序
1.宣传发动。

学校将通过张贴公告栏和微信平台通知的形式,向全体幼儿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事项,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书面申请。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应同时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并提供脱贫享受政策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上面内容如实填写,特别注意一下两个要点。

3.结果认定。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主要参考以下因素:
(一)家庭经济因素。

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

主要指学生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

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水平以及学校
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

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

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职业情况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特殊困难学生、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种认定类型。

特殊困难学生,指学生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突发性经济困家庭难学生,指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除特殊困难学生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外,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4.初审公示。

幼儿园(学校)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提交的认定申请进行调查和认真审核。

并将认定花名张贴在在本幼儿园(学校)醒目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5.上报审核。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同时汇总名单,连同学生或
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6.建档备案。

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将资助政策宣传明白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公示照片、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汇总表分类保存,特别注意该签字的一定要签字。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有效期为一学年。

五、相关说明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2.隐瞒家庭经济困难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3.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4.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5.监护人是公职人员,公职人员主要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
6.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评议小组收集幼儿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认定小组审核。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我园将保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程序,杜绝弄虚作假,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学校为提高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
的透明度,会公开所有认定申请条件、认定程序、认定结果。

接受社会各界对认定工作的投诉,并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将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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