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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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各项目部: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平安、社会安定和施工生产的顺当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条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平安标准》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结合指挥部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需仔细贯彻执行“从严管理,全程监督,便利生产,保障平安”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全过程平安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和其它意外状况的发生。

其次条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目标是:杜绝责任爆炸事故,杜绝爆炸物品丢失,确保爆炸物品管理、使用肯定平安。

其次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委员会管理。

第四条指挥部安委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将民用爆炸物品
管理工作纳入到平安生产工作之中,做到与施工生产同方案、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全面督促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状况及平安责任制落实状况。

3、指导项目部编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及平安措施。

4、召开平安委员会会议,讨论部署防爆工作,总结先进阅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彰防爆平安先进单位和个人。

5、对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项目领导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打算。

第五条项目部第一管理者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平安管理方法》,保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体系完善,全面把握民爆物品平安管理状况。

2、将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与本项目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布置。

3、为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供应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负责制,组织开展平安大检查,查处违章违纪,监督整改存在的隐患。

5、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备。

第六条项目部平安管理人员管理职责
1、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宣扬和训练,组织员工学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参加仓库选址、建设及选购、运输、储存、使用等许可证的申请工作,并按规范要求做好配套的平安管理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选购、运输、库管、领料、现场管理、使用、退料等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平安措施执行状况,发觉问题要实行有力措施进行整改,重大问题要向上一级安质部门及公安部门报告。

4、组织对相关平安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5、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措施和管理档案。

第七条相关部门职责
1、技术部门:负责平安生产、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制定施爆方案,预算当天(当班)使用民爆物品的数量。

2、物设部门:负责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供应和帐物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库
第八条项目部依据施工生产需要使用的民爆物品种类、单位时间可能使用的最大数量、施爆方案等因素确定库容量,报请当地公安部门,并与公安部门共同确定仓库地点、建库方案。

仓库选址和建设、平安设施必需符合《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平安标准》(GB15745-95)的要求。

第九条民爆物品仓库必需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后,方准使用。

第四章购买、运输
第十条项目部必需在取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准购买和运输。

第十一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时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运输,并做到“三固定”、“六不准”、“一齐全”。

三固定:固定车辆、固定驾驶员(有阅历的驾驶员)、固定押运员。

六不准:不准饮酒,不准超载超高,途中不准超车,不准高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不准捎、买、带其它物品。

一齐全:车辆标志、灭火器材、遮盖、防火罩等器具齐全。

第十二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都要认真检查车辆,确认良好后方可出车。

第十三条在中途食宿,须与所在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派人看管,停车后、开车前都要进行仔细检查。

第十四条民爆物品运行至目的地后,要实行卸车交接,认真清点,严禁信任交接,入库后要堆码核对。

在交接清单上押运员、材料员、库管员要签字。

如有差错马上追查清晰,重大问题要马上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章储存
第十五条民爆物品仓库的库房、围墙、大门、排水设施要完整良好,库区围墙内不得种植超过一米高度的植物,库房四周2米范围
内不得有小树、杂草和种植任何植物。

第十六条库区内安装的平安设施(避雷针、通迅器材、消防器材)要常常检查,保持状态良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七条库房内要保持干净,严禁存放杂物(包括空药箱、纸盒等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民爆物品仓库必需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库房门钥匙严禁带出库区,严禁一人掌管两把钥匙。

第十九条库房内炸药、雷管堆放必需平稳坚固,地面铺垫高20厘米左右的方木或垫板,箱装爆炸物品标志向外,并留出适当的通道和墙距、垛距。

便于查看核对、通风、防潮、降温,炸药高度不得超过5箱,雷管高度不得超过4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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