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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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
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0.05.29
•【字号】皖价办[2010]107号
•【施行日期】2010.05.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知
(皖价办〔2010〕107号)
各处室、单位:
现将《2010年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2010年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31号)和《安徽省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皖政办〔2010〕6号)文件精神,以推进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建设政府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综合平台为目标,以电子政务建设为支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强化价格管理,服务科学发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提升价格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围绕促进皖江城市带转移示范区建设工作大局,加大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
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开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价格信息直通车”专栏,集中公开促进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价格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提供相关价格信息,及时为企业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促进各项促进示范区建设价格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全力推进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汇编权力运行流程图。
结合新颁布实施的《安徽省定价目录》(2010版),完成省物价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绘制工作并汇编成册,通过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依托办公内网,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
三、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 活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10〕 2 号)要求,利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和办公内网,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宣传活动,提高执行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完善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公开各项制度,建立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价格听证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满意度评价栏目,征询社会对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意见,探索和完善公众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
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四、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对关系公众利益的定调价决策项目出台前,在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发布定调价方案,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广泛听取意见,努力拓展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对各项价格政策、重要价格活动和价格工作第一时间在
省物价局门户网站公开,充分发挥价格要闻、热点专题等栏目政务发布功能和作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积极探索与社会公众的有效互动形式,开展网上访谈和互动。
大力提高机关内部管理的透明度,按政府信息分开目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五、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
建立健全网上依申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和答复程序,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方便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重新印制省物价局政务公开服务指南,进一步加强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和省物价局办公地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设,方便公众查询。
六、认真处理局长信箱信件和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加大跟踪督办力度。
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办理局长信箱信件和网民留言规定》,规范办理,快速办理,体现效能。
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价格监测局定期将到期未办理的局长信箱信件和网民留言序号和承办单位发送给局监察室,局监察室进行催办督办,局办公室每月对网上留言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努力提高留言办理回复率和满意率。
七、进一步清理确认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
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安徽省定价目录》(2010版),严格落实减少政府价格行政审批的各项措施,对放开的7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和取消的3项商品和服务定价项目以及下放给县(市)人民政府定价的27个项目,不再审批。
对照《安徽省定价目录》确定的行政审批条件和范围,对各地依法行政和价格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自觉规范价格审批行为,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八、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建设,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功能。
省物价局所有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一律由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集中受理,严禁体外循环,对擅自受理和审批的,直接追究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进一步优化窗口办件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提前办结率、现场办结率。
积极推进网上
审批工作,做好与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办公系统的衔接工作。
九、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举办全系统政务公开和窗口工作人员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和调研,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新途径;加大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价格工作政务公开水平。
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考核,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效能建设考核内容。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在政务公开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