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阶段经济社会用水数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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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用水审核内容吉林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
一、台帐表、辅助台帐表的审核
1、居民生活用水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户,填写年末和年初水表读数,计算全年用水量,每个居民用水户都应该有一张用水记录表,年初读数应该填写完毕。
包括常住人口、水表读数。
审核时:初步计算一下定额,
城镇居民用水定额大概区间在60~120 L/日·人之间。
大多数应该在这个区间,个别有大有小的也可以。
对于人均日用水量特别大或特别小的住户应进行核实、分析和确认。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户,夏季典型的一周用水记录应该调查完毕,包括常住人口、每天用水情况及用水量。
审核时注意:要有表4-3 无水表用水记录表和原始记录表。
例如:李四家,3口人,养了3头猪,计量设施为桶,每桶水20kg。
7月1日:生活用水5桶,非生活用水2桶
7月2日:生活用水7桶,非生活用水2桶
7月3日:生活用水5桶,非生活用水2桶
7月4日:生活用水5桶,非生活用水2桶
7月5日:生活用水8桶,非生活用水2桶
7月6日:生活用水5桶,非生活用水2桶
7月7日:生活用水6桶,非生活用水2桶,
将这些记录填到无水表典型用水户用水量记录表中,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应该在30~60L/日·人之间,个别有比较小的符合实际也可以。
审核通不过的话,填写审核说明即可。
每家的用水定额应该是不一样的,有所差别。
针对个别变动的居民典型户,可以采用其他容易计量、人口数量相同的住户的水量替换,但住户信息就不换了。
2、灌区调查用水
对于灌区调查用水专项,首先分析灌区干支渠分布情况,确定灌区的取水口,每个取水口均要建立取水口台帐辅助表;分析各干、支渠道的位置及控制灌溉面积,以便确定用水口,建立用水口用水台帐辅助表。
对于2000亩以下的灌区,只建立用水量辅助台帐表即可。
对2000亩以上,尤其是万亩以上灌区,大型灌区,要充分利用灌区管理机构的现有资料,一般的万亩以上灌区都有一部分取用水记录,要尽量收集过来,分析利用。
如:有的灌区,取水口在水库,水库一般都有非常细致的取水记录,而且可以和河湖取水口台帐表一同建立。
例如灌区取水口示意图如下:
取水口辅助台帐表:
该灌区有5个取水口,取水口1水源为水库,取水口2、3、4、5,水源为河流,这5个取水口均要建立取水口辅助台帐表。
水库取水口1应该有放水资料,而且每月放水量也应该有,我们可以收集过来作为原始资料。
这比我们采取其他方法估算的水量要准确,且有说服力。
其他4个取水口,水源为河流,取水方式一般就两种,一种是拦河坝、闸门取水,一种是泵站取水,根据其不同取水方式,建立取水辅助台帐表。
取水口有详细取水记录的取水口,可以根据取水口的原始记录,直接填写河湖取水口台帐表,(因为是同一个取水口,所以可以一起建立台帐表)。
如下表1,通过测量或记录流量的取水口辅助台帐表可以参照表2.
注意:取水辅助台帐表和用水辅助台帐表的取水时间要一致。
审核要点:
1、灌区取水口和河湖取水口专业相对应的取水口取水量一致。
2、用水口要多选几个,要有代表性。
取水口有多少个,填多少个取水口辅助台帐表。
3、灌溉定额要合理,分取水量定额(毛定额)和用水量定额(净定额),各地区定额不尽相同,东部地区相对小点,西部地区相对大点。
各地区定额区间见下表。
这些值也只是个参考值,大部分灌区定额应该满足这标准。
如有个别灌区超出点范围不是很离谱也可以。
各地区定额区间(单位:m3/亩)
4、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也各不相同,大型灌区利用系数较低,大概在0.4~0.5左右,中小型灌区在0.5左右,2000亩以下灌区稍高一点,在0.7~0.8左右。
3、规模化养殖场
规模化养殖场,要记录好各月的存栏数,水量和养殖场的相关负责人一起沟通确定,最后核算出各月用水量及年总用水量。
例如:定额35L/头·天
填表人:联系电话:复核人:单位公章:
4、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有水表的直接填各月水表读数即可,难点关键在无水表工业企业。
针对那些无水表的工业企业,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工业取用地下水,采用自备水源井。
对于这样的企业,每月选3至5天,记录水泵的取水时间,水泵的额定取水量,水泵型号不一样,额定取水量也不一样,单位一般是m3/h,有的企业可能有多眼水源井,如果每眼井的总的取水量差不多的话可以记录一眼井,月用水量合计时都加起来即可,否则每个水源井都要记录。
例如,某工业企业,取水水源为地下水井,泵的取水能力为10m3/h,辅助用水记录表见下表
2、部分工业企业,生产不怎么用水,用水主要是生活用水。
对于这样的企业,可以采取典型测量的方法。
可以采用类似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的方法。
每月选几天典型计量,用一定的测量器具记录用水量,推算各月的用水量。
3、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采用企业向各地区统计局报的数,这些数可能比单位实际产值大
很多倍,但咱们无法去衡量,最后计算全口径水量时,也是采用统计局的数,所以单位给统计局报什么数,咱们就采用什么数。
这个数2月底、3月初也应该下来了,各地区也要抓紧时间调查了。
4、部分停产的企业可以不进行调查了,名录先保留着,做好单位记录说明,以后随成果一起上报。
5、建筑业
建筑业一般取用地下水,同样可以采取每月典型计量的方法,记录取水时间和水泵额定取水量的方法推算各月用水量。
例如,该建筑业,用取水泵取水,查看水泵铭牌,取水量10m3/h,典型记录几天的取水时间,辅助用水记录表如下表:
建筑业定额商混和非商混定额不一样,商混的建筑业定额在0.5m3/m2左右,非商混的建筑业定额在1m3/m2左右
6、第三产业
第三产业典型用水户,对于无水表的典型用水户,如饭店,我们要抓住最后这一个月,选择3-5天,用一定的计量设施如桶等记录实际的用水量,推算这一个月的用水量,再根据这个月的营业额,及前几个月的营业额推算出各月的用水量。
有水表的第三产业用水户,尽量记录水表,通过自来水公司,调出这一年的水表原始记录。
用自来水且无水表的用水户,可以参照有水表的用水户的定额进行推算,如果全县都没有第三产业用水户有水表的话,就用从业人员数,根据定额估算。
水量计量方式多种多样,只要你的计量方法可行,能够说的通就行。
工业、建筑和三产排水量的估算,排水量尽量调查实际的数,实在调查不上来,可以进行估算,可以采用如下方法,工业分高用水工业和一般工业,高用水工业排水量占总用水量的0.2左右,一般工业排水量占总用水量的0.7~0.85左右,第三产业排水量占总用水量的0.7~0.9左右。
7、公共供水企业
公共供水企业,包括城市的自来水供司、建制镇公共供水工程(企业)和农村供水工程。
城市自来水公司,有水表自来水公司取水,这样记录水表读数就行了,无水表的自来水公司根据水源地的情况,如果是水源井,根据水泵的取水时间和额定取水流量计算井的取水量,同时,存在多眼井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典型记录。
二、普查表表内、表间审核
1、P301表、P302表居民生活用水调查表
1.1户主名称、1.3户籍人口:根据不同情况,人户在一起的,按户口簿填写;人户分离或租房户,按现住户填写。
1.4常住人口:应填写2011年居住时间累计在半年以上的人口,包括户口不在本户但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的人口,不包括户口在本户但居住时间少于半年的人口。
2家庭生活年用水量:在一些旅游城市或城近郊区,家庭经营旅馆和饭店比较普遍,如果是城镇用水户,记录水量时应扣除旅馆和饭店的用水量,仅记录家庭用水部分;如果是农村用水户记录台账时,旅馆和饭店用水量填入“非家庭用水
量”项中。
3家庭非生活用水量:包括庭院种植用水,禽畜用水,家庭经营用水,如家庭旅馆、饭店等。
家庭非生活用水量占家庭全部用水量的比例小于20%时,可全部计入家庭生活用水中,否则应单独进行统计。
考虑水资源条件、气候条件、生活水平、生活习惯等因素,各户的居民生活人均日用水量与当地发布的定额是否接近。
一般情况下,吉林省各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水量在60~120L/日·人范围内,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用水量在30~60L/日·人范围内。
对于人均日用水量特别大或特别小的住户应进行核实、分析和确认。
尤其注意各典型用水户定额不能全都一样。
2、P303灌区用水调查
表内关系审核
1全面性审核
与调查对象名录表对比,是否所有的调查对象都提交了台账表和调查表。
2完整性审核
针对提交的台账表和调查表,检查是否填写了全部必填项。
3规范性审核
台账表和调查表中填报的数据应符合规定的类型。
4异常性审核
重点审核取用水量最大或最小的台账表/调查表,以及亩均用水量最大或最小的台账表/调查表。
5逻辑性审核
主要审核表内、表间关系是否符合逻辑。
第一步:与调查对象名录表对比,是否所有的调查对象都提交了调查表。
第二步:逐个指标审核。
1.1 灌区名称 1.3 是否跨县灌区
主要审核灌区名称是否规范
具体操作:如果“是否跨县灌区”选择“是”,则“灌区名称”应分为两部分填写,XX灌区——XX县;如果“是否跨县灌区”选择“否”,则“灌区名称”应为一部分填写。
目前不严格要求,但须与名录表中的填报方式一致。
1.4 是否规模以上灌区 1.9 灌区2011年实际灌溉面积
主要审核灌区规模与实际灌溉面积是否相对应
具体操作:根据本地区确定的规模标准,看1.9与1.4是否相对应(但并非严格对应,因为规模标准是按照有效灌溉面积划分),以此判断填报的实际灌溉面积是否合理(单位有“万”)。
1.9 灌区2011年实际灌溉面积
主要审核单位是否正确,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为“万亩”,不为“亩”。
具体操作:从各个县整体看,每个县一般都有几百到几千亩的灌区,即“实际灌溉面积”的数据为0.****。
如果没有,则可能单位有误。
2 灌区2011年取水量
3 灌区2011年用水量
主要审核单位是否正确,数据是否合理。
具体操作:根据调查表取用水量分别进行排序,从前往后和从后往前各抽取一定比例的调查表,应重点进行核查;
根据调查表数据计算耕地和非耕地的亩均用水量,按照亩均用水量大小分别进行排序,从前往后和从后往前各抽取一定比例的台账表/调查表,应重点进行核查。
◆查阅历史资料,比较灌区取用水量和定额,分析差异原因,确定其是否合
理;
◆实地调查种植结构、灌水制度等确定其是否合理;
◆详细询问取用水量的获取方式或推算方法,综合判断其合理性。
表间关系审核
●与灌区专项普查中的实际灌溉面积是否一致
1、跨县灌区和万亩以上非跨县灌区的实际灌溉面积应严格一致(耕地和非耕地实际灌溉面积)。
2、万亩以下的非跨县灌区实际灌溉面积应与灌区专项相关灌区实际灌溉面积(或几个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之和)相对应。
3、与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中取水口取水量的一致性
利用与河湖取水口普查中相同取水口取水进行灌溉的灌区,其灌区取水量是否与
河湖取水口取水量一致。
4、与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中地下水取水井取水量的一致性
利用地下水取水井进行灌溉的灌区,其灌区取水量是否与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中相同的地下水井取水量一致。
3、P304 规模化养殖场
参考当地发布的用水定额,分析其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对于偏离合理范围较大的养殖场应进行重点分析和检查核实。
大牲畜:40-60L/日·头
小牲畜:20-35L/日·头
家禽:0.5-5L/日·只
4、P305 公共供水企业用水调查
2011年供水人口、2011年取水量和供水量。
◆城市(含县城)公共供水企业的基本情况及2011年供水人口、供水量、
售水量等数据直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供,或根据记录取、供水辅助数据获得水量指标。
◆建制镇和农村集中供水单位的用水大户可根据记录取、供水辅助数据获
得水量指标。
◆供水人口、供水量、售水量等数据由住建部门提供,或根据记录取、供水
辅助数据获得水量指标。
各县级普查机构根据此信息填写调查表;
◆取水量直接利用河湖开发治理普查和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的取水量成
果。
4.供水量
4.1出厂水量:指供水单位2011年全年水厂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4.2 售水量:指供水单位供到最终用水户的水量,包括收取水费的水量和未收取水费的水量。
生产运营用水指供水范围内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用水;
公共服务用水指供水范围内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
营区和公共设施服务、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旅馆饮食业等单位的用水;居民家庭用水指供水范围内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
应与居民典型用水户用水量调查相协调。
其他用水指城市消防以及居民家庭、公共服务、生产运营用水范围以外的各种用水。
取水量应为水库水量、河流湖泊水量、地下水量和其他水量之和,企业的出厂水量不应该超过取水量,售水量不应超过出厂水量等。
汇总公共供水企业的取供水量,得出各县的自来水供水情况。
应对得出的全地市自来水供水情况与相关统计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本次成果的合理性,对于不合理的成果应进行核实和调整。
1)取水量>出厂水量>售水量
2)取水量合计=水库+湖泊+地下水+其他
5、P306工业企业用水调查
规范性审核
重点需要进行规范性审核的指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所在地、工程项目名称(建筑类企业)。
方法:一般要进行逐条审核,也可运用EXCEL软件,通过LEN命令计算“单位名称”字符个数,选择排序命令,字段数少的项都有问题。
极大极小值审核
主要是排查用水量、总产值、从业人员等动态指标的合理性,避免出现数量级错误。
审核方法:在EXCEL中分别用水量、总产值、从业人员等指标按照降序/升序进行排序,筛选可疑的极值。
数据逻辑性审核
主要检查审核关系中一些基本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比如要审核用水量小于取水量。
审核方法:在EXCEL中运用if语句进行审核。
命令:if(A<B,1,0),结果是0的行需要进一步核实普查表有关数据。
合理性审核
考虑工业各行业及各类产品的生产工艺,分析各类产品(产值)的单位用水量(如:单位装机用水量、单位产品用水量、单位产值用水量等),并与当地发布的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及各行业用水定额相对比,对于偏离合理范围较大的用水量指标应进行重点分析和检查核实
关联性审核
(1)利用与河湖取水口普查中相同取水口取水的企业,其2011年取水量是否与河湖取水口取水量一致;
(2)利用地下水取水井普查中相同的水井取水的企业,其2011年取水量是否与地下水井取水量一致。
6、P307建筑业与第三产业用水量调查表
考虑建筑业及第三产业类型,分析单位指标用水量(如:单位建筑面积用水量、单位营业面积用水量、单位餐位用水量、单位床位用水量、人均从业人员用水量等),并与当地发布的用水定额相对比,对于偏离合理范围较大的用水量指标应进行重点分析和检查核实。
关联性审核
(1)利用与河湖取水口普查中相同取水口取水的企业,其2011年用水量是否与河湖取水口取水量一致;
(2)利用地下水取水井普查中相同的水井取水的企业,其2011年用水量是否与地下水井取水量一致。
工业用水量、建筑业用水量和第三产业用水量是废污水的来源,入河废污水排放量一般小于这三项用水量之和的0.8倍。
由于入河湖排污口普查只对规模以上(日300吨或年10万吨以上)的进行废污水量统计,其占用水量的比例应更小。
主要审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