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工作方案
加强体系建设 提升支撑能力
住契机 ,积极与自治区财政厅协商 ,每年从本级财政预算中 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为稳定这支队伍 ,从2 0 1 1 年始,将
挤 出一 定经 费用 于基层 草原 站体 系基础建设 ,每个 盟市站 和 农 牧 民测报 员统 一编入 草原监管 员队伍 ,每年 每人发 放4 0 0 0 重 点旗 县站各 一次性拨 款6 0 万元 和4 O 万元 ,制定统 一建设 标 元补贴 , 他们除对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 、禁牧 、休牧 、草 准 ,统 一购 置计算 机 、 P D A 、野 外采样用 具 和室 内办 公等 仪 畜平衡实施监管外 ,同时还承担着草原鼠虫害监测的任务。 器设 备 、截至 2 0 1 5 年 ,全 累计 投 入2 9 0 0 余 万元 ,建 成1 个 四、搭建数字化管理平 台 自治 级 、1 4 个盟 市级 ( 含2 个t t -  ̄  ̄ l 单 列市 )、4 4 个 旗县 级 2 0 0 6 年 , 内蒙 古 自治 区草 原: f 作 站 与全 国畜 牧 总站 合 监测 预警 l 1 】 心 ( 站 ),基本形 成 了 自治 区一 盟 市一 重 点旗 县一 作开发内蒙古草原蝗虫监测预警 系统 ,先后对该 系统进 行 农牧 民测报 员 四级 草原 鼠虫 害监 测预警体 系 ,极 大提 高了全 了4 次完善和升级 ,目前在 内蒙古 1 2 个盟市a < j 6 o 余个雨点 1 ) ( 监测 能 力和水 平 ,同时改善 了基层站 的办公条件 。 旗县 区 良好 运 行 ,为 内蒙古 及 全 国草 原 鼠虫 害 危 害和 防 治 数据 上 报 、整 理 、分析 、汇 总 等] 作 奠 定 了坚 实基 础 、在 二 、健全专业防治队伍 l 9 9 8 年 ,为适 应 防治 1 作需 求 ,内蒙 古 自治 r x = 草原 工 此基础上 ,内蒙古 自治区草原工作站将 “ 3 S ”技 术与草原 作站着手组建了草原蝗虫专业化防治服务队,拥有l 4 名专 保护 建 设工 作 紧 密结 合 ,并 于2 0 0 6 年 绘制 完 成 了 内蒙 古草 业技 术与 操作 人 员 ,配 备8 台套 大 型喷 雾 器械 ,具 备 1 0 0 万 原 鼠虫 害 、内蒙古 自然植 被 、内蒙 古 土壤 类 型 、内蒙 古 草 亩应 急 防 控能 力 ,承担 着 国 家和 自治 区草 原 生物 治 蝗试 验 地资源等一批基础数据库 。同时,推进 “ 3 s ”技术 向纵深 示 范任 务 、为解 决大 型 喷 雾器 械 及其 动 力短 缺 问题 ,2 0 0 5 发展 ,完成 了高产 优 质 苜蓿 、牧草 良种补 贴 、 人。 T 草地 、 年 始 ,1 人 】 蒙 A治 区 草 原 _ 1 作站 每 年从 防治 经 费 中挤 一 牧 草种 子 基地 等 数 据库 建设 ,启 动 j 内蒙古 草 业 信息 网 网 些 经 费 购 大 型 喷 雾 器 械 ,仅 2 0 1 1 年 就 动 用 主 席 预 备金 站 ,草 原 保护 建 设 T作 向系统 化 、标 准 化 、网络 化 、信 息 1 0 0 0 万 元一 次性 购置 了6 0 台6 5 4 大型 拖拉 机 和7 5 套 巴西 杰克 化管 理迈 出 了坚实 一步 。 多A J 4 0 1 大 型喷 雾 器械 。 目前 ,全 区 已拥有 1 个 自治 区级 和 经过 多年努 力 ,全 J 草原站 系统形成 r 一 支团结一致 、 能 打 硬 仗 的 队伍 。先 后 获得 国家农 牧 渔业 : t  ̄ - q z 4 1 O 个盟市级 々、 【 化防治服务队,每个服务队有5 ~2 5 台套大 努 力拼 搏 、 治区科技进步奖、自 治区农牧业丰收奖等3 O 多项,多人 型喷雾 器械 ,全区拥有大型喷雾器械2 3 1 台套 、简易机场6 3 奖 、自 处 和 中小 型喷 雾 器械 4 6 3 5 台套 ,实现 了从 先前 的 分散 使用 被 评为 “ 全 国绿 化先进 _ [ 作者 ” 、r 1 治 “ 草原 英才 ” “ 生
内蒙古草原资源调查流程(1)
内蒙古草原资源调查流程(1)⼀、背景内蒙古草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草原作为覆盖内蒙古国⼟⾯积最⼤的植被景观,为森林⾯积的3.5倍,耕地⾯积的10倍,占全国草原总⾯积的22%。
⼀个时期以来,由于⽓候持续⼲旱和⼈为不合理利⽤,内蒙古草原资源数量、质量在不断降低,部分草原⽣产、⽣态功能逐步丧失,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现象严重。
国家实施西部⼤开发战略以来,内蒙古加⼤了草原⽣态保护与建设⼒度,通过⼗年的建设,内蒙古草原⽣态状况较本世纪初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为了全⾯掌握草原资源现状,为进⼀步制定草原保护建设、合理利⽤对策与措施打基础,⾃治区政府安排部署⾃2009年开始⽤2-3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进⾏⼀次⼤规模的草原资源调查。
此次草原普查⼯作在⾃治区草原普查领导⼩组的指导下,由农牧业厅组织,内蒙古草原勘察规划院负责制定普查技术规程、进⾏技术培训,开展野外调查、内业解译勾图及汇总⼯作;各盟市、旗县草原监理所、草原⼯作站参加了本地区的外业调查及部分内业勾图⼯作。
中国农科院草原所、内蒙古⼤学、内蒙古农业⼤学等单位派专家、教授对外业⼯作进⾏了技术指导。
⼆、草原调查技术⽅法(⼀)范围及内容本次草原资源普查范围是全区12个盟市101 个旗县的草原;草原开垦调查的范围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6个盟市。
调查内容主要有:1、草原资源状况:包括草原类型⾯积与分布、草原⽣产⼒与载畜量、草原等级、草原野⽣植物种类及数量等;2、草原⽣态状况:包括退化、沙化、盐渍化程度及分布;3、草原利⽤状况:利⽤⽅式、利⽤强度等;(⼆)技术路线及⼯作流程本次草原普查以遥感卫星数据为信息源,以地⾯调查资料和⽓象资料为基础数据,参考历史的图件及相关数据,应⽤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采⽤⼈机交互式⽬视解译、勾绘的⽅法,获取草原分类基础数据信息,运⽤遥感估产模型估算草原⽣物量,以旗县为单位汇总统计数据,应⽤标准GIS数据库格式实现存储与查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0•【字号】内政办发〔2020〕44号•【施行日期】2020.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有关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10日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扎实推进牧区现代化建设,确保取得实效,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创新体制机制、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等重点工作,率先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牧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保持生态定力,严守生态红线,严格落实生态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四项基本制度,积极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科学利用草牧场,促进牧区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统筹考虑牧区经济发展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环境状况、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合理制定规划方案,确定试点目标和工作重点,差异化推进,不搞“一刀切”“齐步走”,确保符合当地实际,体现牧区特色。
草原监测简报
草原监测简报1.沙化监测工作方案怎么写,第四次的这里有个草原监测工作方案,可以做参考!全国草原监测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国草原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全国草原监测信息,指导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促进草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获取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的动态信息,并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评价,编制年度全国草原监测报告,为促进草原保护建设和科学合理利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监测内容(一)草原资源状况:草原面积、类型、等级、分布情况。
(二)草原生态状况: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石漠化等情况。
(三)草原植被状况:植被组成、盖度、高度、物种数量变化情况等。
(四)草原生产力状况:全国及各省(区、市)草原植被长势、鲜草及干草总产量、载畜能力以及各类型草原生产力。
(五)草原利用状况:草原利用方式、载畜量、草畜平衡状况等。
(六)工程建设效果:草原保护建设重点工程区内外、工程实施前后植被和生态状况,包括草原植被高度、盖度、生产力、植被组成及生态环境变化等情况。
(七)草原灾害情况:草原火灾、鼠虫害发生次数、面积、分布、特点及灾害损失情况,草原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情况等。
三、监测工作分工农业部畜牧业司负责全国草原监测工作。
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组织编制全国草原资源与动态监测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国草原监测工作,组织编制草原监测报告。
全国畜牧总站组织草原鼠害、病虫害监测和草原保护工程建设效果监测工作,承担草原监测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省级草原监测职能部门按照农业部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监测工作。
四、监测工作要求(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单位应依照本方案要求及工作分工,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监测范围、技术路线及相关保障措施。
(二)严格监测技术规范。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统一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实施,并开展必要的技术人员培训。
(三)统一数据采集上报时间。
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数据采集与上报。
内蒙古草原资源调查监测的实践和思考
高度、植被盖度、干鲜比的变化情况。 同时,结合 2019—2021 年内蒙古草原资源调查监测实践经验,提出了草原资源调查监测中存在的
问题及改进建议。
关键词 草原资源;调查监测;植被高度;植被盖度;干鲜比;内蒙古
安徽农业科学,J. Anhui Agric. Sci. 2023,51(7) :73-76
内蒙古草原资源调查监测的实践和思考
索晓晶,项 磊 ∗ ,高 贺,高 琪,罗 燕
(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3)
摘要 为了及时掌握内蒙古草原资源生长现状,更好地服务北方生态屏障建设和牧区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2019—2021 年开展了内蒙
依据 2021 年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公布的第三次国土调查
进行收 集、 分 析 和 解 释, 并 结 合 管 理 目 标 进 行 评 价 的 过
成果,内蒙古草地面积 5 437. 42 万 hm2 ,占全国草原资源总
了对此项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对草原资源调查监测工作进行
善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和乌兰察布市共 6 个盟市,占
荒漠草原类、温性草原化荒漠类和温性荒漠类植被高度变化
差异较大,且呈现出逐年降低的趋势;低地草甸类植被高度
呈现出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山地草甸类植被高度呈现出逐
年增加的趋势。 整体来看,温性草甸草原类和温性草原类相
较于温性荒漠草原类、温性草原化荒漠类和温性荒漠类植被
高度偏大,低地草甸类和山地草甸类最高。
中图分类号 S 812. 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3)07-0073-04
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2022 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2022年 3 月2022 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为规范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保障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 号)和《2022 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按照统一本底、统一时点、统一标准的原则,构建林地、草地、湿地统一调查监测体系,依法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着力推进国家和地方一体化调查监测。
利用遥感、模型、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定期调查、年度监测和专项调查监测相结合,全面查清、准确掌握全国和各省林草湿资源的种类、数量、结构、分布、质量、功能、保护与利用状况及其消长动态和变化趋势。
每年产出林草湿资源现状及动态变化数据,每5 年全面评价林草湿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林草湿资源及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提供支撑。
(二)总体思路从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需求入手,定期调查与年度监测相结合、国家和地方一体化、图斑监测与样地调查相协同,准确获取林草湿资源种类、数量、结构、分布、质量、功能、保护与利用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开展基于图斑的生态系统评价以及数据挖掘分析,揭示林草湿生态状况和发展规律,支撑林草湿资源三维时空数据库和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建设,调查成果及时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年度监测总体思路:每年以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本底,对接上年度林草湿资源图,形成调查监测的图斑监测底图。
国家和地方协同开展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形成点面融合、国家与地方一体的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
对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变化图斑,可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举证,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未实地举证的图斑于11 月底前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汇交到自然资源部,补充到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下发各地实地调查举证的疑似变化图斑中。
内蒙古自治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强化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制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依据草原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
旗县级人民政府分别与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和草原使用权单位签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责任状;苏木乡级人民政府与嘎查(村)委员会签订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责任状。
第三条集体所有草原应当由苏木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嘎查(村)委员会,与草原承包经营者签订禁牧责任书或者草畜平衡责任书,并完成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的具体工作。
全民所有草原应当由旗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草原使用权单位,与草原使用者签订禁牧责任书或者草畜平衡责任书,并完成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的具体工作。
禁牧责任书或者草畜平衡责任书签订后应当到旗县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嘎查(村)委员会应当加强草原承包经营者自觉履行禁牧制度和草畜平衡制度的宣传教育,并将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内容纳入本嘎查(村)的村规民约。
第五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责任状、禁牧责任书和草畜平衡责任书样本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制定。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禁牧制度和草畜平衡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牧和草畜平衡的依法监督管理。
第八条草原承包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应当认真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的有关规定。
对在禁牧区内放牧或者违反草畜平衡规定超载放牧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农业部草畜平衡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第九条各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建立监督和举报制度,设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舆论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第十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禁牧和草畜平衡落实履行情况的相关公示制度。
内蒙古草原资源调查流程(1)
一、背景内蒙古草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草原作为覆盖内蒙古国土面积最大的植被景观,为森林面积的3.5倍,耕地面积的10倍,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22%。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气候持续干旱和人为不合理利用,内蒙古草原资源数量、质量在不断降低,部分草原生产、生态功能逐步丧失,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现象严重。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内蒙古加大了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通过十年的建设,内蒙古草原生态状况较本世纪初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为了全面掌握草原资源现状,为进一步制定草原保护建设、合理利用对策与措施打基础,自治区政府安排部署自2009年开始用2-3年时间,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草原资源调查。
此次草原普查工作在自治区草原普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农牧业厅组织,内蒙古草原勘察规划院负责制定普查技术规程、进行技术培训,开展野外调查、内业解译勾图及汇总工作;各盟市、旗县草原监理所、草原工作站参加了本地区的外业调查及部分内业勾图工作。
中国农科院草原所、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单位派专家、教授对外业工作进行了技术指导。
二、草原调查技术方法(一)范围及内容本次草原资源普查范围是全区12个盟市101 个旗县的草原;草原开垦调查的范围包括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6个盟市。
调查内容主要有:1、草原资源状况:包括草原类型面积与分布、草原生产力与载畜量、草原等级、草原野生植物种类及数量等;2、草原生态状况:包括退化、沙化、盐渍化程度及分布;3、草原利用状况:利用方式、利用强度等;(二)技术路线及工作流程本次草原普查以遥感卫星数据为信息源,以地面调查资料和气象资料为基础数据,参考历史的图件及相关数据,应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采用人机交互式目视解译、勾绘的方法,获取草原分类基础数据信息,运用遥感估产模型估算草原生物量,以旗县为单位汇总统计数据,应用标准GIS数据库格式实现存储与查询。
技术路线如图1:草原普查技术路线成果:草原本底系列图件、统计数据、调查与监测报告图1 草原普查技术路线图草原普查工作流程主要有三个环节,即准备工作、外业调查和内业汇总工作。
内蒙古草原普查实施方案
内蒙古草原普查实施方案为了全面了解内蒙古草原资源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的草原保护和管理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决定开展草原普查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草原普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进度安排,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目的草原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内蒙古草原资源的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情况,为草原资源合理利用、科学保护和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通过普查结果,为草原资源的规划管理、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内容1. 草原资源调查:包括草原面积、植被类型、植被覆盖度、草地质量等方面的调查。
2. 草原动态监测:对草原的退化、恢复和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和评估。
3. 草原生态环境调查:对草原生态系统的物种组成、生态功能、生态服务等进行调查。
4. 草原资源利用状况调查:对畜牧业、旅游业等草原资源利用情况进行调查。
5. 草原生态保护与管理措施调查:对草原生态保护政策、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三、方法1. 采用遥感技术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卫星遥感影像获取草原资源的空间分布和动态变化信息。
2. 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对不同类型的草原资源进行系统调查和监测。
3.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监测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进度安排1. 确定草原普查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明确各项调查任务的完成时间。
2. 制定草原普查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3. 加强对草原普查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总结内蒙古草原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科学了解草原资源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草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科学保护提供了重要支撑。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重视草原普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质性成果。
同时,要加强对普查结果的分析和研究,为草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2016年修正)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2016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03.30•【字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草原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2016修正)(2011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基本草原实行特殊保护,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基本草原,是指依法确定实行特殊保护的具有草原生态功能和适用于畜牧业生产的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基本草原的规划、划定、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基本草原保护实行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重点建设、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草原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基本草原保护工作所需经费。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保护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基本草原保护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草原的义务,有权参与保护基本草原的社会监督,并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基本草原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资金补助、技术扶持等措施,建立基本草原长效生态补偿机制和多渠道增加基本草原建设投入机制。
第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基本草原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发展现代畜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草原是指具有草原生态功能和适用于畜牧业生产的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第三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草原的保护、建设和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草原保护和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负责草原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下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接受上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监督和指导。
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林业、水利、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草原保护和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草原管理、保护、建设、合理利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草原权属第八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草原,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一)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划拨给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用于军事用地的草原属于国家所有;(二)牧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草原属于集体所有,但依法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除外。
第九条已经确认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草原使用权证;未确认使用权的国家所有的草原,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负责保护管理。
集体所有的草原,由旗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草原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依法改变草原权属的,应当办理草原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内蒙古2024重点项目
内蒙古2024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区域,也是中国最大的牧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推动内蒙古的经济发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了一系列重点项目。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点项目。
一、内蒙古东部煤炭化工基地建设内蒙古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特别是在东部地区。
为了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决定在东部地区建设煤炭化工基地。
该项目主要包括煤炭深加工、化肥、塑料、纺织品和石化等行业。
该基地的建设将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改善区域产业结构,促进煤炭资源的绿色利用。
二、内蒙古北部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内蒙古是中国最大的草原地区,也是全球著名的牧业生产基地。
然而,由于过度放牧和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内蒙古的草原生态环境面临严重破坏。
为了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了北部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该项目的目标是恢复草原植被,改善牧草品种,加强生态监测,推广可持续的畜牧业生产方式,提高草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内蒙古西北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内蒙古西部地区地势高、干旱缺水,农业发展面临很多困难。
为了提高西北部地区的农业生产能力,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该项目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改善土壤质量、推广科技种植技术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等。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提供农民的生产条件,增加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
四、内蒙古脱贫攻坚工程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的贫困地区之一,许多农村地区的农民依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为了改善内蒙古的贫困状况,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实施了脱贫攻坚工程。
该项目主要包括发展产业扶持政策、提供农民就业培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社会保障等措施。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帮助贫困地区的居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实现可持续的脱贫发展。
以上是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的几个重点项目。
这些项目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内蒙古的经济增长,也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条件,推动了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8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199 8年8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2006年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负责草原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下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接受上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监督和指导。
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需要可以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草原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承包经营第五条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的草原。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草原承包经营权,允许其依法进行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草原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草原。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草原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草原时,承包方在承包草原上投资,建设畜牧业生产设施、提高草原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草原。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草原等特殊情形确需对个别农牧户承包的草原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嘎查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嘎查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苏木乡级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过牧试点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过牧试点方案为了合理利用草原资源,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牧业可持续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草原过牧试点项目。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过牧试点方案。
一、项目背景内蒙古自治区拥有丰富的草原资源,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过度放牧、草原退化等问题,导致草原生态恶化,严重影响了草原生态安全和牧民生活质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自治区政府决定开展草原过牧试点项目,探索草原生态保护和牧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试点目标1.优化草原资源配置,提高草原利用效率;2.改善草原生态环境,增强草原生态功能;3.提高牧民收入,促进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4.探索草原过牧治理模式,为全国草原生态保护提供借鉴。
三、试点内容1.划定试点区域:根据草原资源现状和生态保护需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试点区域。
2.草原生态监测:开展草原植被、土壤、水资源等方面的监测,了解草原生态状况,为制定过牧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3.优化放牧制度:根据草原生态监测结果,合理调整放牧时间、放牧强度和放牧方式,降低过度放牧对草原的破坏。
4.草原改良与恢复:采用草地建植、草地改良、草地恢复等技术措施,提高草原生产力,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5.牧业转型与升级:引导牧民发展舍饲、半舍饲养殖,推广高效养殖技术,提高牧民收入。
6.生态补偿机制: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鼓励牧民参与草原生态保护。
四、实施步骤1.试点启动阶段:开展草原生态监测,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任务。
2.试点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试点工作。
3.试点评估阶段:对试点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优化试点方案。
4.试点推广阶段:将成功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牧业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资金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3.技术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提高试点效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内政办发〔2021〕95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草原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7号),进一步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草原生态恢复,提升草原生态服务功能,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草原管理水平、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加强草原保护和修复力度,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基础。
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畜矛盾明显缓解,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45%左右,草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
到203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草畜平衡,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持续稳定在45%以上,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功能显著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2024年草原监理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草原监理工作总结范文____年草原监理工作总结一、工作概况____年,我作为草原监理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草原管理工作。
工作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某个草原,草原面积约为10000平方公里。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草原动植物资源保护、草原生态恢复、畜牧业管理等。
期间,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工作亮点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____年,我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首先,加大了对禁牧区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放牧行为,有效保护了禁牧区的生态景观。
其次,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草原植树造林活动,通过植树造林,提高了草原的固碳能力和净化空气的能力。
此外,还推动了草原水土保持工作,加强了对农田、草地和河流的管理,有效地减少了土地流失和水体污染。
2.推进草原生态恢复为了改善草原退化现象,我积极推动草原生态恢复工作。
首先,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畜牧业调整行动,减少了草原过度放牧的问题,恢复了草原的生态平衡。
其次,推广了合理的放牧管理方法,如旋转放牧、快速移栽法等,促进了草原植被的恢复和更新。
此外,还加强了对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控制,减少了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了草原的生态环境。
3.优化畜牧业管理为了提升畜牧业的发展水平,我加强了畜牧业的管理工作。
首先,推动了畜牧业精细化管理,通过建立畜牧业信息管理系统,监测了牧草资源的情况和家畜的生长情况,为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其次,加大了对畜牧业科技攻关的支持力度,推进了畜禽养殖技术的创新和推广,提高了畜禽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此外,还加强了对畜牧业市场的监管,促进了畜牧业的良性发展。
三、工作不足1.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在____年的草原监理工作中,我发现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还不够完善。
当前的监测手段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和远程遥感技术,监测范围较窄且效果有限。
为了更准确地监测草原生态环境的状况,需要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的投入,引入更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提高监测数据的精确性和及时性。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和草原监测规划院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47
同比增长:104.3%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594.53
同比增长:123.4%
平均金额(万元)
¥12.65
同比增长:4.6%
平均节支率
0.1%
同比增长:100.0%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和草原监 科右前旗鸿途办公 测规划院采购笔记本电脑等网上 商行
90.7
询价项目
TOP2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和草原监 测规划院网上询价采购
科右前旗鸿途办公 商行
47.0
2023-08-08 2022-12-21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2 日 生成
1.1 总体指标 ...........................................................................................................................1 1.2 需求趋势 ...........................................................................................................................1 1.3 项目规模 ...........................................................................................................................2 1.4 行业分布 ...........................................................................................................................3 二、采购效率 .................................................................................................................................7 2.1 节支率分析 .......................................................................................................................7 2.2 项目节支率列表 ................................................................................................................8 三、采购供应商 ...........................................................................................................................10 3.1 主要供应商分析 ..............................................................................................................10 3.2 主要供应商项目 ..............................................................................................................11 四、采购代理机构........................................................................................................................13 4.1 主要代理机构分析 ..........................................................................................................13 4.2 主要代理机构项目 ..........................................................................................................13 五、信用风险 ...............................................................................................................................13 附录 .............................................................................................................................................14
内蒙草原修复治理实施方案
内蒙草原修复治理实施方案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草原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内蒙古草原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其修复治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有效实施内蒙草原的修复治理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首先,我们将加强对内蒙草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通过建立完善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草原生态系统的变化情况,为后续的修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推进草原植被恢复针对草原植被退化的问题,我们将采取多种措施,包括草种改良、人工种植、防风固沙等方式,促进草原植被的恢复和生长,提高草原的植被覆盖率。
三、加强草原水土保持草原水土保持是草原生态修复的重要环节。
我们将加大对草原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修复退化的草原土壤,减少水土流失,保护草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四、控制过度放牧过度放牧是导致草原退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将通过政策引导、生态补偿等方式,控制草原地区的过度放牧现象,保护草原植被的恢复和生长。
五、加强草原生态补偿为了激励草原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对开展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补偿,形成良好的生态保护氛围。
六、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了保障草原修复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七、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最后,我们将加强对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总之,内蒙草原的修复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我们将积极落实上述实施方案,努力推动内蒙草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工作,为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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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工作方案
草原资源监测是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重要信息平台。
多年来,草原监测结果,为依法实行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管理制度及实施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奠定了理论基础,为各级政府制定宏观决策,调控畜牧业生产,合理利用草原提供科学依据。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创新,我区草原监测工作基本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逐渐成为了外界认识内蒙古草原的一扇窗户。
今年,是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第二年,对补奖政策实施后的草原生态做出科学客观的监测和评估,是摆在我们草原监测工作者面前的硬任务,是对监测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草原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全区草原监测信息,科学分析与评价补奖机制生态效果,依据国家草原监测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及时、准确的获取全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动态信息,掌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保护建设工程生态效益状况,逐步建立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评估体系,编制各类专题监测分析报告和年度监测总报告。
二、工作内容及技术方法
(一)天然草原监测:监测天然草原5月份返青状况、7月份
植被长势状况、牧草生长旺季最高月产量及群落各项指标。
全区在主要草原类型上设置988个监测样地。
技术方法按照《草原返青期地面观测方案》、《国家草原监测技术操作手册》、《国家级草原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业务手册》(初稿)要求。
(二)人工草地及其他饲草料监测:监测人工草地、青贮饲料、农作物秸秆的面积、分布、产量等状况;
(三)植被恢复情况及草畜平衡状况监测:以2011年的监测数据为本底资料,从今年开始,在补奖机制实施区域,定期对植被恢复情况和草畜平衡状况进行跟踪监测。
为提高监测精度,科学评价草原补奖机制实施成效,8月份在完成草原资源常规监测的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监测样地,样地数量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通过对天然草原生产力、人工草地产量监测及实际饲养的牲畜头数,分析评价该区域的草畜平衡状况。
(四)草原生态状况监测: 掌握本地区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的等级、面积、分布及其变化情况等。
(五)工程生态效益监测:退牧还草工程、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前后、工程区内外植被和生态状况的变化等。
(六)草原自然灾害监测:草原火灾、鼠虫害发生次数、面积、分布以及预防和损失等情况,草原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情况等。
(七)典型牧户抽样调查:为掌握实施奖补机制区域内牧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开展典型牧户抽样调查工作。
全区33个牧业旗
和21个半农半牧业旗共选择441户,每个牧业旗选定9户,半农半牧业旗选6户在补奖实施全过程中进行跟踪调查,分析评价实施奖补机制对民生民计所产生的影响(调查内容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典型牧户综合调查表)。
调查方法:选择牧户时要根据牧民生产生活状况分好、中、差三个等级开展调查工作,每个级别选择3个牧户,为了保证调查数据的连续性,选定的牧户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改变。
我区由草原监督管理局、草原勘察规划院组成8个调查小组,7月份分赴各盟市开展典型牧户抽样调查工作,各盟市农牧业局要积极配合调查小组,保质保量完成入户调查任务。
(八)典型地区植被多样性调查:为研究和评价实行草原奖补机制后,草原植被生物多样性的变化和演替规律,建立草原奖补机制监测评估体系,在全区不同草原地带选择10个典型旗县(呼伦贝尔市的鄂温克旗、新巴尔右旗;兴安盟的科尔沁右翼前旗;赤峰市的阿鲁克尔沁旗;锡林郭勒盟的锡林浩特市;通辽市的扎鲁特旗;包头市的达茂旗;鄂尔多斯市的杭锦旗;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中旗;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旗)。
结合最高月份草原生产力监测任务,开展草原植被多样性调查工作。
调查方法:承担植被多样性调查的旗县至少要完成2个样地的调查任务,分别在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各选择1个样地;每个样地做3个样方,每个样方分种记载各种植物的高度、盖度、分盖度、产量,每个样地做10个频度样方。
三、组织方式
内蒙古草原监测工作由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协调,组成以草原监督管理局、草原勘察规划院、草原工作站以及相关盟市旗县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和草原工作站共同参与的核心团队,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高水准、高质量、及时全面地完成草原监测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一)旗县级草原监督管理所承担本地区天然草原地面调查、访问调查、数据录入等工作。
春季牧草返青采集时间为每年的5月上旬,上报时间为5月15日之前;夏季牧草长势监测采集时间为7月中旬,上报时间7月20日之前,上报内容为实测的数据、照片和文字报告;牧草生长旺季最高月产量采集时间为每年的7月底至8月初开始,20日前结束。
牧业旗地面监测样地30个以上、退牧还草或沙源治理项目区生态效益监测对照样地10组以上,半农半牧业旗县地面监测样地10个以上、项目区生态效益监测5组以上,奖补机制区域内的其他20个旗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5个监测样地,项目区生态效益监测3组。
8月25日之前通过《草原监测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上报盟市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
(二)盟市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旗县级的草原监测工作,及时对旗(县、市、区)提交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春季牧草返青和夏季牧草长势监测的上报时间为5月、7月的15日之前,上报内容为汇总后的监测数据和文字报告;秋季草原监测数据的上报时间为每年的8月30日之前通过《草原
监测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审核后报送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
(三)草原勘察规划院主要承担遥感监测内容,结合地面实测数据建立估产模型,并于5月、7月、8月每月月底之前提供卫星植被指数分布图,9月20之前提供分旗县的草原面积与产草量统计表,10月30日日之前提供《年度草原监测总报告》有关数据的处理结果,确保《全区5月份牧草返青通报》、《全区7月份植被长势通报》、《全区牧区冷季天然草原饲草储量及适宜载畜量监测通报》及《年度草原监测总报告》等监测结果的如期发布。
(四)草原工作站主要负责草原鼠虫害、人工草地的调查、统计、汇总工作。
具体任务是,10月30日之前提供当年人工草地、农作物秸秆、青贮等饲草料作物种植面积和产草量的调查、统计、汇总数据,10月30日之前提供鼠虫灾害发生、危害、控制面积,防灾减灾措施以及与历年发生、危害、控制面积对比等情况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
(五)草原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根据国家监测任务结合我区监测工作实际组织编制全区草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全区监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督查指导盟市旗县开展草原监测工作。
编制《五月、七月牧草长势监测通报》,9月10日之前对各旗县数据进行审核,通过《草原监测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将全区监测结果如期上报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9月25日之前完成冷季天然草原饲草储量、合理载畜量的计算,编制《全区牧区冷季天然草原生产力及适宜载畜量监测通报》,10月底完成《退牧还
草以及风沙源治理工程生态效益监测报告》,11月底完成补奖机制实施区域植被恢复情况评价报告、典型牧户调查综合评价报告,12月底完成《年度草原监测总报告》。
(六)自治区农牧业厅草原处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全区监测数据和监测结果进行复核、检查、会商,最后形成以下监测成果:
1、五月、七月牧草返青及长势监测通报
2、全区牧区冷季天然草原生产力及适宜载畜量监测通报;
3、退牧还草及风沙源治理工程生态效益监测报告;
4、补奖机制实施区植被恢复情况分析报告
5、补奖机制实施区典型牧户调查综合评价报告
6、年度草原监测总报告。
四、实施进度安排
3~4月份:制定监测工作方案;
5~7月份:开展5月返青及7月牧草长势监测,开展草原监测技术培训及典型牧户入户综合调查工作;
8月份:完成地面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9月份:根据遥感及地面监测数据,建立估产模型,编制《全区牧区冷季天然草原饲草储量及适宜载畜量监测通报》。
10~12月份:编制《退牧还草以及风沙源治理工程生态效益监测报告》、《补奖机制实施区植被恢复分析报告》《补奖机制实施区典型牧户生产生活综合评价报告》、《年度草原监测总报告》会
商、发布等。
五、监测工作要求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盟(市)农牧业局要高度重视草原监测工作,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测工作方案》转发各旗县。
各地区要依照本方案中规定的监测范围、内容和时间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二)明确责任机构。
开展草原监测的地区要落实专门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各盟市农牧业局具体负责本地区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落实责任单位和相关工员。
(三)组建监测队伍。
根据自治区草原监测工作方案下达的各项任务,组建地面调查小组,解决外业调查所需车辆、燃油及相关物资。
(四)开展技术培训。
为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完成,各盟市农牧业局应组织参加调查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五)严格数据采集上报时间。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数据采集时间,完成地面监测、入户调查、典型地区植被多样性调查等项工作,并通过国家监测软件逐级审核报送数据。
自治区本级有关单位也务必要严格按照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数据、文字报告、照片等资料,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监测任务。
附件2:
自治区草原督查指导组名单
第一组:呼伦贝尔市金花、韩海波第二组:兴安盟、通辽市邢旗、松梅
第三组:赤峰市张小平、马翔鹤第四组:锡林郭勒盟吉木色、朝鲁孟第五组: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王焕平、李兰花第六组: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刘永利、阿穆拉第七组:鄂尔多斯市王国钟、乔慧琼第八组:阿拉善盟、乌海市金美荣、郭伊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