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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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管理制度 (3)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3)
1、1 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3)
1、2 重大咨询问题会审制度 (7)
1、3 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 (8)
1、4 执业道德规范制度 (11)
1、5 职业培训制度 (12)
1、6 岗位责任制度 (19)
1、7 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制度 (25)
1、8 公司工作制度 (26)
1、9 公司会议制度 (26)
1、10财务管理制度 (27)
1、11公司职工考勤制度 (28)
1、12人事、薪酬制度 (31)
工作纪律 (33)
一、保密措施 (33)
(1)保密制度 (33)
(2)控制价编制与审查阶段: (34)
(3)项目实施过程与结算咨询阶段 (34)
(4) 奖惩制度 (36)
二、廉政制度 (36)
1、1 廉政制度 (36)
1、2 具体措施 (36)
协调服务 (38)
(一)与建设单位(以下称委托人)之间的协调机制 (38)
A、书面形式的沟通 (38)
B、会议形式的沟通 (39)
C、日常工作中的交流沟通 (39)
(二)与代理人的协调沟通 (40)
(三)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40)
首先,要真诚尊重设计人员的意见,充分了解工程特点,设计要求,协商解决图纸中存 (40)
其次,对于发现的设计问题,应及时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避免产生设计变更的潜 (40)
第三,要掌握国家有关设计、施工的规范、规程的变化,有关材料或产品的淘汰或禁用, (40)
(四)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 (40)
(五)与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 (41)
第一,共性的达成从交谈开始。
审计方与监理方存在着很多的共性利益,比如双方都会 (41)
第二,沟通的深度从细节开始。
审计方、监理方在承担责任开始,就承担了一份信任的 (41)
第三,有效的工作从文字开始。
除了语言方面的沟通,协调沟通的形式还有很多种比如 (41)
管理制度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1.1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明确执业人员职责与操作规程, 降低职业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的规定,制
定本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条执业质量控制就是为确保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质量符合法律、法规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程的要求,就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各个环节,应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坚持自愿委托原则,委托关系确立应签订委托协议。
协议应遵守以下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协议约定事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规定的业
务范围。
(二)工程造价咨询受托方必须就是法人行为,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
(三)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与法定代表人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协议
如需变更,须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履行,如有违约按法律程序诉讼。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人员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与权限开
展工作。
做到以下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应视委托事项的情况指派执业人员承担受委托业务。
(二)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可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工程造价咨询计划,经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对资产情况进行核实、
(四)工程造价咨询执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实施过程中,不得接受委托人授意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委托人自行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应及时向公司与主管机关报告;
(五)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资料、文件等,经委托人同意后加盖双方印章;
(六)执业中华人民共与国造价工程师对其出据的所有文书,应签字盖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要建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底稿,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根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编制相应的工作底稿;
(二)工作底稿的内容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
(三)工作底稿要内容完整、规格规范、索引连续、标识一致、数据与勾稽关系正确、说明明确、结论准确;
(四)工作底稿要做到逐级复核,复核人员应在工作底稿上签注姓名与日期。
第六条设立质量控制部负责全公司的业务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控制部职责
1、对公司业务进行终点质量控制,指导具体业务的操作,把握重大风险;
2、拟订及不断完善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办法;
3、配合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等对本所业务的质量控制检查工作;
4、开拓与办理管理咨询业务,执行其它特别业务;
5、召集业务会议,搜集与发放执业信息,对业务风险提出技术性意见,保持与提高本所执业水平方面的研究与推动工作;
6、完成总经理交给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八条质量控制部业务质量控制范围及内容
基建审计业务在基建审计报告签发盖章之前,由技术负责人做第三级复核,并对基建审计报告的出具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九条业务质量控制程序
1、质量控制部对由项目负责人编制的工作计划进行复核;
2、在业务现场执业阶段,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现场工作,对风险较大或执业重点、
难点等方面着重进行指导监督;
3、外勤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4、对已审核完毕的业务报告,由质量控制部在相应的业务质量控制表上进行登记;
5、出具业务报告时,保管本所业务公章人员必须凭业务质量控制部的业务质量控制表予以盖章(业务质量控制表一式三份,质量控制部、财务部、业务部室各一份);
6、各项目负责人组织、负责工作底稿的整理与归档。
工作底稿存档时,先经质量控制部检查,合格者方可入档;
第十条公司实行工作报告三级复核制度。
(一)三级复核人的确定
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项目三级复核人的确定:在执业之前由部室主任指定专业能力能够胜任的注册造价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并由项目负责人做第一级复核;部室主任做第二级复核;技术负责人担任第三级复核。
(二)复核基本要求
1、本公司经办的所有基建审计业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复核程序,所有复核应当
签署必要的复核意见(文字),任何部室、个人不得因时间紧、客户要求急等理由忽视或缩
减必要的复核程序与复核纪录。
2、第三级复核要对第二级复核负责,第二级复核要对第一级复核负责,下一级复核必须认真按上一级复核意见追加相应的基建审计程序或进行修改。
3、所有项目在开始前或实施中应与上一级复核人汇报沟通该项目情况,接受上一级复
核人的具体指导,杜绝第三级复核人在不了解客户的情况下签署基建审计报告,第二、三级复核人必须尽职尽责、尽可能的参与该项目。
4、每份业务报告须有第三级复核人签署印发意见,并由注册造价师或山东省工程造价员签名并盖章。
5、出具业务报告时,保管本所业务公章人员必须凭质量控制部的质量控制表予以盖章
(质量控制表一式三份,质量控制部、财务部、业务部室各一份)。
6、各项目负责人组织、负责工作底稿的整理与归档。
工作底稿存档时,先经质量控制
部检查,合格者方可入档;档案管理执行本所档案管理制度。
(三)复核要点
1、第一级复核要点:
⑴工程量计算就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就是否准确;
⑵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就是否合规,选用就是否恰当;
⑶工程取费就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与费率标准;
⑷咨询成果就是否与图纸相符;
⑸多个单项工程构成一个工程项目时,审查工程项目就是否包含各个单项工程,费用内容就是否正确;
⑹咨询成果工作底稿内容就是否完整。
2、第二级复核要点:
⑴校核咨询使用的各种资料与咨询依据就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技术经济参数及计价方式
就是否正确;
⑵校核咨询业务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就是否符合规定的咨询原
则与有关规定,计算数字就是否正确无误,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与深度就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
足使用要求,各分项内容就是否一致,就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⑶校核咨询成果工作底稿中重要的钩稽关系。
3、第三级复核的要点:
⑴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就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与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就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
⑵重点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就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就是否恰当, 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就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就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就是
否规范,论述就是否通顺,内容就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⑶审核咨询成果报告的内容就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
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与其她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重大争议的解决方法
由总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造价师、质量控制部人员组成风险管理
委员会,对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业务争议问题,进行充分商讨与论证,在不能达成一致意
见的情况下,以表决形式决定,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二条公司及执业人员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报告,要做到以下要求:
(一) 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委托人提供的数据与事实为依据,出具工程造价咨询
报告;
(二)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应根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编写,其主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编
写。
(三)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应做到内容完整、规格规范、逻辑性强、结论明晰、附件齐全。
(四) 出具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报告,由具有中华人民共与国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执业人员签字,加盖公司公章,交委托人签收。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关系的终止,按照《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按《技术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执业人员必须各司其职,具体职责由公司制定。
第十六条公司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操作规程与罚则,由公司制定。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由公司制定办法,并认真落实。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2重大咨询问题会审制度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保障国家与公众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与各方
合法权益,确保重大咨询问题处理程序的公平、公正、诚信,有效预防违法与不适当的行为,
我公司经研究,在执业活动中决定实行重大事项内部会审制度。
第一条会审方式。
会审由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会审意见,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召集、主持或委托
有关人员召集、主持,咨询企业项目组负责人、相关人员及各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
第二条会审依据
(一)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要求与相应的标准、规范、技
术文件相关法律、法规。
(二)项目专业专职人员对重大咨询问题情况的报告、依据材料与有关处理意见。
第三条会审内容
(一)听取本项目专职专业人员对问题的处理建议的汇报;
(二)审查与问题相关的各种咨询资料及引用的各种技术参数及计价方式;
(三)审查咨询问题处理程序与相应的标准、规范;
(四)审查适用法律、法规与规章的准确性与适当性。
第四条会审程序
分三个步骤:第一步,由咨询企业项目负责人向会审会介绍提交会审的有关业务事项的
基本情况,让会审人员对研究的事项有比较清楚的认识与了解。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与政策
法律规定,展示相关材料,提出处理意见与建议。
第二步:针对施工单位反应的情况及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属于建设单位的,由建设单位
负责解答与处理;属于计价方面的由咨询单位相关专业人员负责处理解答,通过共同讨论,
集思广益,找出解决问题的统一方法与有效途径,以达到共识。
;
第三步:对会审人员提出的处理意见与建议,由会议主持人进行集中处理。
对意见一致,
且事实清楚、理由充分、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应当予以采纳;对意见虽然一致,但事实不
清,理由不充足,以及缺乏法律依据的,不予采纳;对意见不一致或者因问题比较复杂,一
时难以做出决定的,可待下一次会审会再审,也可另行召开会审会再审。
对会审形成的一致意见,在主要负责人予以最终确认后,由建设单位整理会审纪要,由咨询单位、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签字,以此做为审核依据。
⑷会审纪要要有正式格式,要写明会审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单位与参加人,明确
处理问题完成时间与完成单位,会审纪要作为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第五条会审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
对重大事项的决定,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就是地
依法办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借口,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为她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更不得
利用职权徇私舞、贪赃枉法,做出有损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的事情。
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对需要研究处理的事项,无论任何人与任何事情,都要平等相
待、一视同仁,尽可能做到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1.3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为
加强本公司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性、使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务档案、文书档案全部由办公室存档管理,会计档案由财会部门人员负责日常
管理。
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业务档案的分类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等资料主要包括:
(一)合同、协议等资料;
(二) 报审预结算资料;
(三) 报审图纸会审变更资料;
(四) 报审签证等资料;
(五) 审定工程预(结)算书;
(六) 工程造价审定报告;
(七) 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底稿;
(八) 本公司办公发文及会计相关资料;
(九) 其她资料
第三章立卷与归案
第五条有关人员应重视与支持业务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业务资料有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30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交档案管理人员。
任何人都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己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经档案管理人员催交后,若还未交清档案者,扣发年终奖金壹仟元。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整理、立卷与归档。
第七条磁性介质(如磁盘、光盘等)如需归档,各部室人员应贴上标签,标明存放内容、
存放时间。
不需归档的磁性介质,需注意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
第八条立卷归档的案卷,应按规定格式认真逐项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案卷题目简
明扼要,并能反映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案卷存在问题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第四章档案保管
第九条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与当期档案。
永久性档案就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工作具有重要影
响与直接作用的档案。
当期档案就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经常变化,只供当期使用的档案。
第十条档案的保管年限如下:
(一)永久性档案应长期保存;
(二)不再继续咨询单位,永久性档案的保管年限与最近一年档案的保管年限相同
第十一条立卷档案必须存放在档案室内,并注意防火、防潮、防蛀、防尘、防磁等工作, 要经常保持室内整齐、清洁、美观,严禁在室内吸烟,保证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不再经管档案时,需将本人所保管的档案清单移交,并履行交
接手续。
第五章保密与查阅
第十四条有关人员应对档案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要保密。
但由于下列情况需要查阅的,不属于泄密;
1、法院、检查院及其她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必要手续;
2、工作人员协会等行业管理部门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因工作需要,并经委托人同意,本公司以外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查阅档案。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理的历史与现状情况,积极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第十七条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内容、要求与目的,要经部主任签字,由借阅人办理
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档案登记簿”上登记。
第十八条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查阅、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印,确实需要复制需经主任批准。
第二十条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
第二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员工需辞职或调走者,一定要清理档案,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现遗
失现象。
如出现差错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办公室人员在见到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移交人员及部门主任签发的“清理档案单”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调理手续。
第六章档案销毁
第二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内容的重要程序与保存期限,会同有关人员每年对
所管理的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与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提出处理意见,填写销毁清册,报主任批准后销毁。
第二十四条已销毁的档案,应在案卷总目录中注明销毁日期及参加人员。
第二十五条文书、会计等档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1.4执业道德规范制度
为了规范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保障国家与公众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与各方合法
权益,提高行业声誉,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均应遵循以下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
家与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与优质的业绩,赢得社会与客户对造价工程师职业的尊重。
第三条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正确地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使客户满意。
第四条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
第五条尊重同行,公平竞争,搞好同行之间的关系,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
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第六条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与其她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她不正当的利益。
第七条造价工程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八条知悉客户的技术与商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接受国家与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与服务范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工作。
第十一条要具有独立执业的能力与工作条件,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
咨询成果与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第十二条要按照公平、公正与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靠质量、靠信誉参加市场竞争,杜绝无序与恶性竞争;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经济
组织的特殊关系搞业务垄断。
第十四条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与业务知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接受继续教育。
第十五条不得在解决经济纠纷的鉴证咨询业务中分别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十六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造价咨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审计,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造价合同的义务与职责。
第十七条要
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准则。
要公正维护与协调建设单位与被审计单位的权益与争议。
跟踪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与承包人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 互相约束。
第十八条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九条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从事审计活动。
不得在施工、材料、
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得参与有碍公正执行审计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审计项目指定或
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贿受贿损公肥私,不准收受红包。
禁
止造价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审计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第二十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1. 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干一行爱一行,忠于职守,脚踏实地,不怕困难,
钻研业务,提高技能,用于革新,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 诚实守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用诚实劳动获取合法利益,讲信用,重
信誉,平等竞争,以质取胜,反对弄虚作假。
3. 办事公道:做到处理问题出以公心,合乎情理,结论公允,公平,公开,公正,秉公办事,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4. 遵章守纪: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
5. 勤政廉洁:树立为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廉洁自律,兢兢业业,努力工作,严禁吃拿
卡要。
6. 坚持原则: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正确行使职权,不以职权与工作之便获取个人私利, 敢于同违章违纪行为作斗争。
7. 创新观念:面对机遇与挑战,增强危机感与紧迫感,不断学习新的专业知识与管理经
验,分发向上,开拓进取,勇于面对挑战。
1.5职业培训制度
1、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大致有3 个方面的目的:长期目的,即满足长期经营对工作的需要而采取的培训活
动;年度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年度经营对工作的需要而采取的培训活动;再次就是职位目的, 就是
为了满足受训者能高水平完成本职工作需要对职位所需知识、技能、态度、经验而采取的培训
活动。
因此,我们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就必须根据这三个方面的需求来进行策划,其具体步骤为: 最重要的一步:需求调查,即根据培训的不同目的,展开培训需求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