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瘦肉精问题的看法及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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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瘦肉精在禽畜类养殖中使用由来已久,瘦肉精残留在动物产品过量会危及人民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因此提高地方相关部门的认识,加强对瘦肉精的监管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通过对瘦肉精的使用原因及危害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如何解决瘦肉精在禽畜类养殖中使用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瘦肉精;危害;使用原因;建议
0 引言
瘦肉精是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一类药物的统称,原来用于治疗哮喘,后来在20世纪80年代被美国科学家发现,能促进蛋白质的合成增加瘦肉率,因而被曾被使用于畜禽类生产中。
瘦肉精属于肾上腺类兴奋剂,化学性质比较稳定,一般不容易被破坏。
它被用于动物生产过程后,在动物体内会产生很大的药物残留量,此动物性食品被摄入人体内会导致人体慢性中毒,出现心悸面颈四肢肌肉颤抖头晕乏力甚至不能站立,产生心动过速。
中国最早报道的瘦肉精中毒事件是1998年供港活猪引起的,此后这类事件经常发生,2006年上海发生了闻名全国的瘦肉精事件,将瘦肉精这个概念灌入了普通人的耳朵里。
中国农业部早于1997年就发文禁止瘦肉精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后被全国各级有关部门自上而下之所以严肃认真地对待。
1 瘦肉精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浪费时间和人力物力
目前我国对养殖过程中瘦肉精的监管比较复杂而繁琐,由于养殖面广点多,因此在监管时经常会出现监管人员去一个养殖场所碰不到人,有时一个养殖户甚至需要监管人员去几次的现象。
瘦肉精问题的存在给基层检疫工作带来的工作量,检测卡的生产销售购买环节投入的人力物力,监测环节投入的人力物力,因瘦肉精监测设立的记录档案,耗费的人力物力,因此造成时间以及人力、物力的大量浪费。
1.2 增加养殖户的养殖成本
在养殖过程中,养殖场所要尽量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入,而监管人员则需要不定时进入养殖场的圈舍内对生畜禽尿样进行检测,以确定生畜禽是否被饲喂了瘦肉精。
在我们这个地方,春夏秋三季气温可以顺利的用检测卡测出结果。
到了冬季,室外采集尿液,当场监测时会遇到因为气温低而不易显现监测结果,甚至出现尿液滴入监测孔瞬时冻结的现象。
而且监测只是按比例抽检,不能够确保百分百。
同时在采尿样时需要把生畜禽赶起,很容易导致生畜禽的采食量下降增重减缓。
1.3 影响检疫效率增加风险
生畜禽在出栏前需要进行动物检疫,绝大多数的养殖户在生畜禽出栏前都主动申报检疫,因为在检疫过程中增加了瘦肉精检疫内容,从而加大了检疫的工作量,增强检疫时间。
许多养殖户一般选择在重大节假日前出栏进行申报检疫,而由于官方兽医的数量有限,因瘦肉精监测尿液的采集,耽误了畜禽出栏时间。
生畜禽市场的价格又很不稳定,因此如果遇到生畜禽价格下降时,经常会发生养殖户由于着急而与官方兽医发生冲突的现象。
此外在平常的监管工作中,由于监管人员一天需要对多个养殖场进行监管采样,在采集尿样时需要进入猪舍,因此很容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
虽然生畜禽在出栏前必须经过官方兽医的检疫合格后才能够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是有些不法商贩在运输过程中或者屠宰前给生畜禽注射或者饲喂瘦肉精。
这样就会使得官方兽医的职业风险增加。
2 有关瘦肉精监管的几点建议
2.1 加大宣传力度作好源头管控
各地方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能够真正认识到瘦肉精的危害。
尤其是要对养殖户以及从事生畜禽生产屠宰各个环节的参与人员,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整治养殖环节,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或畜禽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
2.2 加大屠宰环节的监管力度
瘦肉精的监管应该在源头进行管控,终端进行管理,实行定点屠宰。
在进行屠宰的环节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屠宰环节中瘦肉精抽检的比例要提高,甚至要做到检疫百分百。
督促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检查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
加大监管检测力度,一经发现瘦肉精的生畜禽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快速追查责任人,进而提高各个环节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以及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2.3 加大销售餐饮抽检力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对于市场上销售的畜禽肉进行监管。
整治加工环节,严格执行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督促销售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
对于白条肉要加盖检疫印章,并且检疫印章和编号都要具有唯一性。
如果在监管中发现有疑似瘦肉精的肉类,就要通报畜牧部门,并启动追查机制,一经查证属实,则要从重处理,甚至取消定点屠宰资格或者追究企业法人的刑事责任等。
通过加大监管及问责力度,提高屠宰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能力,进而保证食品安全。
2.4 加大监管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杜绝含瘦肉精的食品进入产业链,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前提,加强摸底排查,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开展对普通化工企业的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瘦肉精和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窝点,加强对本地区化工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化工园区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城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厂房车间仓库等开展排查、摸底摸清瘦肉精化工原料的生产流通分布等情况。
3 结语
瘦肉精的安全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大宣传力度,采用有效措施从瘦肉精流通的各个环节,防止瘦肉精在畜禽类中使用。
同时还要建立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采用各种办法确保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参考文献
[1] 志坚.检测反刍动物瘦肉精新技术问世[J].农产品加工·综合刊,
2014,(6):76.
我对瘦肉精问题的看法及几点建议
张国荣
(黄骅市农业局,河北黄骅 061100)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