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要求规范》2005版的部分数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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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X》2005版内容适用于10层以上居住建筑和超过24m
公共建筑.
本资料摘录《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X》的局部数据,图表.
一建筑防火
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建筑分类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4总平面和平面布置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
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4.2 防火间距
注: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的局部外缘算起.
高层建筑与厂<库>房的防火间距
5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1防火和防烟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注:①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
②一类建筑的电信楼,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50%.
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局部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局部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
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m2,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
增加1.00倍.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
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垃圾斗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注:上述相邻两个防火分区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总面积之和仍应符合本表规定.
安全疏散距离
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
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m>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二消防设施设置
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
注:建筑高度不超过5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超过20L/s,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减少5L/s.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
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局部之和的要求.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旅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00h计算,其它高层建筑可按2.00计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1.00h计算.
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m,裙房不应大于50m.
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
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MPa,当大于1.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0MPa时,应采取减压装置.
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3.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 MPa.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应大于
1L/s.
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450L.
7.5 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水泵
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
直通安全出口.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
过全部水量.
消防水泵房应设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阀门.供水管上应装设试验和检查用压
力表和65mm的放水阀门.
当市政给水环形干管允许直接吸水时,消防水泵应直接从室外给水管网吸水.直接吸水时,水泵扬程计算应考虑室外给水管网的最低水压,并以室外给水管网的最高水压校核
水泵的工作情况.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超压措施.
7.6 灭火设备
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礼堂的舞台口宜设防火幕或水幕分隔.
高层建筑内的如下房间应设置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宜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宜设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
高层建筑的如下房间,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主机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房中的主机房和根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省级或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其广播电视发射塔楼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连续电源<UPS>室;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的长途通讯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二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中央与省级治安、防灾和网、局级与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其它特殊重要设备室.
高层建筑的如下房间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但不得采用卤代烷1211、1301灭火系统: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的特藏库;
中央和省级档案馆中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
大、中型博物馆中的珍品库房;
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
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面积不小于120m2的音、像制品库房.
高层建筑的灭火器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X》的有关规定执行.
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
防烟楼梯间与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加压送风量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
注:①×1.60m的双扇门确定.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0.75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其风量应乘以1.50~1.75系数计算.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0m/s.
②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拟确定.
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与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其余压值应符合如下要求:
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9 电气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 lx.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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