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奋战三年实现德州大地园林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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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奋战三年实现德州大地园林化的
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08
•【字号】德政字[2007]10号
•【施行日期】2007.03.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奋战三年实现德州大地园林化的意见
(德政字〔2007〕10号)
各县(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林业生产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森林覆盖面积由“九五”末的193万亩发展到2006年的458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2.4%增加到29.5%。
全市林业基础薄弱、生态脆弱的状况得到了基本改变。
为加快发展新型林业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起,连续奋战3年,全面实现德州大地园林化建设。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
一是高标准建设和完善农田林网500万亩,其中新建200万亩,完善300万亩,使全市800余万亩耕地全部实现农田林网化;二是加快城镇村庄林荫化建设,90%以上的村庄、乡镇驻地及所有县(市、区)驻地绿化水平达到市级绿化标准,最大限度满足人们群众居住生活对绿化美化的新需求;三是挖掘发展具有德州特色的杂果生产,大力引进名特优水果新品种,提高乐陵金丝小枣效益水平,建立一批成规模的特色经济林生产基地,使全市水果生产达到80-100万亩,实现经济林生
产规模化目标。
二、建设标准
(一)农田林网化
1.全面完善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及主干河、渠的绿化林带建设,达到规划宽度,不断带。
2.一般农田林网网格面积为200-300亩;风沙区林网网格面积为100-150亩;盐碱洼地林网网格面积最大不得超过500亩。
3.林网主林带栽植4行以上、副林带栽植2行以上乔木树,也可实行乔灌草结合,建成疏透性林带。
4.适宜林粮间作的地方,可大力发展枣粮间作或杨粮间作,每亩间作树木10株以上。
5.辖区内农田3年内全面实现林网化或林粮间作化。
(二)城镇村庄林荫化
1.村庄绿化
(1)村庄周围空地和围村路进行全面绿化,建成至少4行或宽度10米以上的围村林。
(2)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1行以上适宜的乔木行道树,有条件的地方增加种植适宜的花、灌、草。
(3)80%以上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适宜植树绿化的地方,全部栽植上适宜的乔、灌、花、果、藤本等树木。
(4)村庄所属公共场所、企业全面绿化;有条件的行政村要建设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小公园或休闲绿地,宜林荒滩地绿化率达到80%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5)90%以上的村庄3年内实现绿化标准,达到生态环境优美和谐的目标。
2.乡镇驻地绿化(1)乡镇驻地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1行以上适宜的园林乔木树,并根据实际种植花、灌草和常绿树,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小公园或休闲绿地。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庭院绿化配置合理,乔、
灌、花、草相结合,全面实现绿化美化,各单位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乡镇所在地村庄围村林要同时环围90%以上的乡镇驻地单位。
驻地范围绿化覆盖率达32%以上。
3.县(市、区)驻地绿化
(1)县(市、区)驻地各主要街道两侧各栽植1行以上适宜的园林乔木树,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实行立体多层次绿化。
要沿主要环城道路建设宽度为30-50米的乔木围城林。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等单位的庭院绿化做到常绿与落叶树种合理配置,乔、灌、花、草相结合,全面实现绿化美化。
各单位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4.经济林规模化(1)有明确的经济林生产规划,选定发展具有突出特色的经济林优势产业。
应特别注重发展好本地特色果品,乐陵市、庆云县要加快金丝、无核小枣良种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益,德城区桃园、柿子,德州经济开发区贴字苹果,平原县早玉杏、酿酒葡萄,陵县鲜食葡萄,禹城市优质梨,临邑县冬枣,夏津县沙果、桑椹,武城县大棚果,齐河县桑蚕生产等都应扩张规模,加快发展,实现经济林发展的规模化、基地化、产业化、高效化。
(2)经济林总面积按农业人口计算达到人均0.2亩以上。
至少要建立1处1万亩以上的经济林生产专业乡镇或2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经济林生产基地。
(3)建成县、乡两级经济林示范园,县、乡示范园面积分别不少于200亩、100亩,示范园品种和应用技术要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
(4)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处经济林产品龙头企业,带动加工业的发展,促进产品增值增效;至少要建立1处大型经济林产品批发市场,重点产区要建立经济林专业集贸市场,提高经济林产业经济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科学规划。
科学进行大地园林化规划工作,注意实现“三突出”和“三结合”。
“三突出”:农田林网要突出全面网化,不留空档;镇村绿化
要突出适地适树;经济林规模化要突出地方特色。
“三结合”:农田林网化要与农田沟、渠、路等工程建设和土地改造相结合,形成相互配套,互为支撑;镇村绿化要与村庄房、路、水、电等规划改造相结合,形成景观和谐;经济林发展要与市场、加工企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形成链式产业。
县、乡、村都要制定明确的实施规划,县级规划要在2007年5月底完成,年度任务目标要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查验。
(二)深化改革,完善政策。
深化林权改革,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林地使用权,依法确权发证,允许继承转让,使植树造林地块到户、树树到人,真正做到地定权、人定心、树定根,充分调动林木生产经营者投资营林的积极性。
各级土地开发资金、财政支农资金都要向林业倾斜,支持林业发展。
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一批特色经济林基地,并使之形成规模化、产业化。
要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遇,采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单位帮扶等有效手段,加快新农村绿化。
(三)强化科技服务,提高科技水平。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在林业规划、提供市场信息和调剂优质林木良种及配套实用技术等做好全方位服务。
要根据生产需要,以举办电视科技讲座,组织集中培训和参观学习等方法组织好科技培训,切实提高林业科技水平。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科研力量,在林木良种引进培育、特色经济林集约化生产、林果加工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实施科技攻关,推动大地园林化进程,增加林业持续发展的能力和后劲。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现德州大地园林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利民工程。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
一是要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组建专门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奖惩;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现德州大地园林化对推进生态德州建设、提
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实现德州大地园林化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要调动、组织好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力量,实现全民参与、人人动手,共创绿色美好家园。
四、考核表彰
(一)申报。
2009年以前,各县(市、区)通过自查认为达到大地园林化标准的,于当年10月底前向市林业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自查报告、统计表和1:5万的设计图等材料。
(二)验收。
市政府委托市绿化委成员单位和林业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验收采取抽样调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检查组在对各县(市、区)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随机抽取部分乡镇,对大地园林化的具体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验收结束后,向市政府写出验收报告。
(三)表彰。
对2009年或提前达到大地园林化目标的县(市、区),由市政府颁发“大地园林化建设合格县(市区)”奖牌、证书;分别给予不同物质奖励;分别授予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负责人和林业局长“绿化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对2009年底前达不到标准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二OO七年三月八日。